「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個非常讓人困惑的問題。這是我與二位基督徒「靠信心生活(反方)」、「仰望(反方)」等其他信徒所討論的內容。因為帖子過長,必須節錄,有的帖子會跳過去,請理解:
靠信心生活:
得救,只有一次,這是肯定的。因為得救是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耶穌不能第二次被釘十字架。
然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卻是錯誤的。
這個教義的錯誤,是把結局錯解成了開始。得救,是我們因信成為聖潔的聖徒的結局。
主耶穌說:(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到底,指的就是結局。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而不是「信而受洗的已經得救。」
把「必然」錯解為「已經」,這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的第一個錯誤。
因為「信」不是一次性的,「信」必須恆守,經上說:(徒14:22)「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絕不是一次信了就永遠信。
(西1:23)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萬人原文作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重生,是我們信仰的開始,經上說:(約3: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但從沒有說,重生的就得救。
聖經從沒有把重生與得救當成一回事。
把重生與得救當成了一回事,這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的第二個錯誤。
重生是信的前提,但不是所有重生的都信,有很多領受過主恩的人,還是不信。
信是得救的前提,但信不是一次性的,信必須恆守,有很多人起初信了,後又離棄了所信的真道,(提前4: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所以,惟有忍耐到底的才能得救。
阿斗:
請以正確的理解,代替批評錯誤。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話是容易造成混餚,但是得救的人,救恩不會失落卻是正確的。
只要正確理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是指短暫的信心、假的信心、反復不定的信心。
Once saved, always saved。是何意?是一但真信了,救恩就不會失落。這個一次得救(once saved)應該理解成一旦得救,也就是真實得救了。不該理解成曾經決志過、曾經受洗過、或短暫的信心。
不是某一次信了,過幾天又不信,這人不是真信,又哪來的救恩讓他失落呢?
救恩如果會失落,那影響太大了。不單沒有人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基督為我們做成的救恩,還會被我們的反復不定而倒轉。信了就信了,會叛教的、會反悔不信的,根本就不是基督徒。這點一定要抓緊。
不能把救恩的確據放在人的心意上,人的心變化無常,神施行的救恩確實不會反覆的。如果走亞米念這條路就變成「多次相信,多次得救」論了。這更是錯的離譜的。
只要正確理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指救恩的確據。這在聖經中是很確定的。
所以說「得救的確據」應該說成:「真實信主的人,信心必蒙神保守,必會堅持到底。因此對他們救恩是確定的、不會喪失。」在正確的理解加爾文的原意之後,相信這一條也是相當明確、能為眾人所接受。
得救有三重意義:
(1)因信稱義的救恩(2)救我們脫離魔鬼的試煉,今生的患難(3)末日救我們脫離危險、死亡、進入他的國度。
請參照經文:
(林前1:10)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太24:9-13)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這句話是在基督預言末世聖徒要經過患難的預言。是第三種得救的意義,不要把它與因信稱義的救恩搞混了。一搞混了就在因信稱義的救恩上加上另一個條件了:要在患難中忍耐到底。如果未經患難的人,是否就不得救呢?當然不是的。
經聖靈重生的人必會信主
現就最基本的意義來說,大家對救恩的理解多半是第一個:因信稱義的救恩。一個人怎麼能從靈性死亡中重生、從過犯罪惡中被赦免。主要是神的工作、但也要人的配合。
這段經文非常明確,救恩主要是是神積極做成的:
(羅馬書8:29-30)「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1)預定與揀選:首先我們的得救是神在萬世以前就預定的,憑著他預知將我們這群屬他的人揀選歸他。
(2)基督的代贖: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成為了贖罪的祭,獻給神。我們的罪債就已經被償還了。基督的血對信他的人是有功效的,但是對不信的人只是表達對他們的愛,給他們機會悔改,不可能在他們身上發生贖罪的果效。
(3)福音的呼召:就是對人傳講福音的真理,這是神向人呼召:來相信他。對信的人這呼召是有效的,他會回應。對不信的人,這呼召是無效的,因為他們當耳邊風。
(4)聖靈重生:人對神的呼召的反應不同,聖靈進入他心中動工,將人已死的靈性重生,人就會有信心接受主。這個事情發生並非一步一步這麼明確,有的時候人一聽福音,聖靈馬上做工,如彼得向哥尼流一家,還在傳道,哥尼流就被聖靈充滿了。有時卻會拖了很長一段時間。聖靈的重生髮生了,人就會信了。
(5)認信悔改:人的責任就是要在聽到神的呼召時,順服聖靈的感動,接受福音,這是唯一人能做的部分。但也是很重要的部分,人的心如果剛硬,代表他並未被聖靈重生,靈性還是死的。還沒有得救。信的人會對自己所犯的罪深感懺悔,願意在神面前求赦免,讓基督的血洗清他的罪。
沒有重生,不會信主。而且重生與信主,很可能是同時發生的,也可能是長時間聖靈潛移默化的的改變。怎麼可能經聖靈重生不信主呢?那這個不信的人還能稱有基督的新生命嗎?這想法是矛盾的。
救恩不會失落的教義,必須配合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不是隨意的、暫時的、輕忽的、反復不定的、繼續犯罪當成習慣的、不為自己的罪悔改的。這些人的信心是很可疑的,我不敢斷言確實沒有真信心,但是他們顯不出真信心的證據。
有了真信心的人,是肯定得到救恩,因為救恩是主做成的,他不會三心二意、不會隨人的心意打轉而跟著變,這救恩是明確的、不會流失的。我們得到救恩的人是有有確切的保障的。
說救恩會失去的人,是把救恩想得太隨便了,那些隨隨便便的、暫時的、輕忽的、反復不定的、繼續犯罪當成習慣的、不為自己的罪悔改的,都把他們當成得救,然後又說他們不長進,救恩又被主收回了。那過了幾天,他悔改了,救恩是否又回來了,那難保再過幾天他又墮落了。你說這前面的得救,到底是不是真得救?請不要把救恩看成那麼隨意,人想要就得到,人不想就可以拋棄。這還能說是神作的嗎?
嚴格的定義得救的信心,然後守住得救的確據,這是神所應許的救贖方法。
把得救的定義放得很寬,然後再說神可以把施行的救恩再收回,這救恩還算是神的工作嗎?不是人自己決定就好了。而且一點保障都沒有,今天得救、難保那一天跌倒,又失去了。神會用這種反反覆覆的方式,來救贖人類嗎?
那一種合理,一比較就看得出來了。
阿斗:
真實的信靠主,接受他的救恩,就得稱義的地位。這是神一次做成,不能反覆的。
何謂真實信主?真的信心出自重生的生命,不會反悔、必然帶出行為上的改變、不會以犯罪為習以為常。
如果是這樣的信心,在他信主的一刻,就已得救。因為這個得救不是他努力完成的,是神的恩典。
靠信心生活:
我覺得,你的問題正是矛盾的焦點所在。
我們在信的那一刻我們是不是已經得救了?
我認為不是,聖經找不到「已經得救」的任何論據,不任是主耶穌還是使徒們都在強調,得救是我們的未來的盼望。
得救是我們信的人對我們結局的盼望,而不是已經得到的。
但我們已經得到未來得救的確據,就是信。
(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是我們所盼望而暫時還沒有得到的得救之事的實底和確據,而不是已經得到的事實。
但上帝的救贖計劃已在耶穌基督裡得到成全,「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在這裡,我們一定要注意,什麼是「那得以成聖的人」和「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
我們知道,得以成聖必須靠著耶穌基督,我們自己無法成聖。
問題是,成聖是不是一步到位?也就是說是不是只要靠著耶穌基督一次,就永遠成聖了?
顯然,我們在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成聖是一步到位的論據。反而是要我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參腓1:9)
而「凡屬我(基督)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15:2 )
所以,成聖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順從聖靈」的順命過程,我們藉著信而稱義,藉著順命而成義。
(來5: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加5: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加6: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羅6: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一次得救」本身就是一個十分模糊的概念。
什麼叫一次得救?若沒有「多次」相對應,強調「一次」是不是顯得多餘。
耶穌基督的一次獻祭,是相對舊約長期都要的多次獻祭。一次得救相對於什麼呢?
我認為,人的教義不能代替真理。
信,是我們得救的憑證,我們只有持守起初所信的道,忍耐到底,就必然得救。
信,就是進天國的門票,我們要緊緊我在手中,不至被異教的風而吹掉。也不能「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而放棄自己的信仰。
神的救恩不會失落,這是肯定的。
但人是虛謊的,(來6: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來6:10)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來6:11)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來6:12)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靠信心生活:
在他信主的一刻,就已得救... 有聖經依據嗎?
如果我們在信主的一刻就已經得救,又永遠得救。
那麼,我們信主以後,聖經對我們就毫無用處。
因為,我們既不會被撒旦所擄去,也不會被異教的風所吃去,更不必防備犬類、假先知、敵基督。因為我們已經得救了,並且永遠得救。
主耶穌和使徒們反覆要我們警醒,豈不是沒有信心的表現。
難道他們都不相信,主耶穌的救恩已在我們作成?
阿斗:
你說得救只有未來的意義,聖經不是如此說的。聖經有多處經文告訴門徒,他們已經得救了,是已經成就的事。請看:
(徒2:47)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得救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非未來才能得救。
(徒15: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得救不定式不定詞,表一次完成的事。
(徒20: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 。
救贖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一次完成的事。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稱義是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羅10:10)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裡的心里相信、口裡承認都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相信是過去式,得救是現在式,非未來。
(加1: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救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假設語態。
(弗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得蒙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得救是完成式分詞,表示這是過去已經完成的動作,現在果效仍然繼續。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裡的得救也是完成式分詞,同上面一樣。
(西1:13-14)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救了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這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動作。
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提後1: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救了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這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動作。
(提多3:5-7) 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救了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這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動作。
(來7: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拯救是現在式不定詞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不是、乃是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是。
(彼前3: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拯救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猶1: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論同得救恩是現在式,不是將來才的救恩。
說得救只在未來是不對的說法。
阿斗:
稱義與成聖的觀念請不要搞混了。
成聖是一生要追求的沒錯,得救主要的意義是指因信稱義,稱義是屬靈地位的改變,卻只有一次。不可能被稱義了,改天又不被稱義,那是把基督救恩當作開玩笑。我可以找出經文來證明,人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稱義。也不是將來在審判的時候才稱義。而是信的時候就稱義,我找出許多過去式、完成式、現在式的稱義給你看。被稱義就是得救了,也就是現在,不是以後。
請看:
(徒13:39)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
稱義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羅3:4)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稱義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稱義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羅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稱義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羅3: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稱義是現在式不定詞。
(羅4: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稱義是現在式不定詞。
(羅4:5-6)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稱義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這算為義是在亞伯拉罕死了以後還是信的時候?聖經上明說了,不是受割禮的時候,是他信的時候。我們也是一樣的啊!
(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稱義不定式分詞(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羅5: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稱義不定式分詞(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羅5: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定罪,稱義的動詞都是過去式,表示已發生的事。
(羅6: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脫離了罪原文就是稱義同一個字,是完成式,表示已經發生的動作,果效如今仍在。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稱義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加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稱義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加2: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稱義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加3: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稱義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加3: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稱義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多3: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稱義是不定式分詞(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來11: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得了稱義動詞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一次發生的事件。
誰說稱義要等到將來?
請看清楚我說的是真信主的人永遠得救,不真信的人、反覆的人怎麼能說得救呢?你先把不真信的人算成得救,然後再說他們會失去救恩。這個救恩可太隨便了。
對基督徒的警告是要我們追求成聖,得到屬天的基業,並不是讓我們失去救恩。
「一旦真得救、永遠得救。」是原來的意思。
「一次得救」被誤解成:把那些虛浮的信心也算進得救的行列,然後再說他們的救恩會失去。
耶穌為我們捨命,才成就的救恩,竟然能隨我們的心思,要就要、丟就丟。神是這麼隨便的嗎?
靠信心生活:
首先,我們必須分清得救與救恩的區別。
救恩指的是神救贖我們的恩典,而不是指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
你所列舉的經文,都是闡述我們得救的源頭,是神的恩典,而非闡述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
神的救恩是一次性的,我在主帖的第一句就已講明。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即源於神的救恩。
也因著信,什麼叫也因著信?即我們必須因著「信」這個載體去承受這恩典,而不是說,我們已經得救。
信,又是什麼?經上說:「【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經上還說:「【羅8: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如果我們得救已成事實,何必再盼望呢?
我們不能把神的救恩和我們的信等同起來。
救恩就像天上掉下的餡餅。這餡餅因著耶穌基督的一次獻祭已經做成。
我們如同飢渴的人,得到了餡餅(救恩),並不意味我們已經飽了(已經得救),還要藉著吃(信)這個行為。
【約6: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6: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這吃喝的過程就是我們整個的信仰過程,即生命成長的過程。
絕不是救恩一臨到我們,就表明我們已經得救,還要藉著信,這個持續性的過程,我們才能得救。
有人得到了餡餅卻不敢吃,這等人是不能得救的。這是不信的人,也是「屬我(基督)不結果子的」的人,因為他們不領受耶穌基督的生命;
有人吃了一口,覺得不好吃,就把餡餅丟棄了,這等人也不能得救。這是「離棄真道」的人,因為他們雖然「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他們卻離棄真道,「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唯有把信堅持到底,一直靠餡餅生活的人,就必然得救。這是恆守真道的人。
救恩和得救是兩個概念。
你所引用的經文都是指著救恩說的。是闡明得救的源頭是神的恩典,並闡明神救贖的恩典已經在耶穌基督裡得到成全,只要我們信他就必然得救。
而不是宣告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
殘月:
「救恩就像天上掉下的餡餅。這餡餅因著耶穌基督的一次獻祭已經做成。」這話我贊同,神的恩典是白白地給.只要肯去接受,並付上一個「信」字,這恩典就臨到了你.這恩典的主權在神.之後,我們得對的恩典作回應,就是要因信要行.
「我們如同飢渴的人,得到了餡餅(救恩),並不意味我們已經飽了(已經得救),還要藉著吃(信)這個行為。」這話我有些不贊成.既然得到了救恩,又為什麼說並未得救呢?有些矛盾.如果你有一天不相信主了,救恩與得救都失去了.
因信得救,因信稱義,是神給我們的.而成聖則是我們每個基督徒一生在信上,在行為上必須得付出代價得來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針對信的人而言.這會給信主的人一個堅定的盼望,我們得承認一個真實的事實,雖然我們信主了,但並不能說我們就沒有軟弱了,就不犯罪了.有許多不明白的人會認為自己犯罪了,是不是自己沒信主了,是不是我還沒有得救?是不是救恩從我身上失去了?這樣,會使許多人陷在糊塗中,甚至懷疑自己究竟得沒得救.若我們真信主,我們相信主也是有憐憫,恩典的神.我們犯罪了,虧欠了主,只要我們認罪,悔改,主會赦免我們,救恩沒離開我們,我們依然是得救的人.這裡還是在強掉一個持續信的問題,還有持續行為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只是大同小異罷了.只要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擺在持續信主的人面前,這還是正確的.
阿斗:
得救與救恩有什麼分別?
得救(be saved)是以我們為主詞,我們被神所拯救。
誰救的?神救的,如果我們不信,就根本沒有得救,神的救恩就沒有臨到他。
救恩(salvation)是名詞,是描述神拯救我們的整件事。
我上面舉的經文,都是講到得救,也就是用動詞來找出來的,多數是被動語態,是以我們這些得救的人為主詞的。
例如:
(徒2:47)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徒15: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弗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救贖包含三重的意義,(1)有已經成就的,就是因信稱義的救恩,不是成聖才得救,信就得救了。 (2)神還會救我們脫離今生的兇惡、患難、與魔鬼的引誘,這是成聖的過程。 (3)末世他還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叫我們得榮耀。這是救恩未來的意義。
我們所說的:「一旦真信主,救恩不會失去。」是指因信稱義的救恩,不是指末世的拯救。
我們信主的人,已經得稱義了,這是聖經明白告訴我們的。稱義就是神因為我們對基督的信,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得以在他面前被稱為義人,這義不是我們行出來的,是神加給我們的。我們在他的眼裡被看作是義人。
如果神都稱我們信的人為義了,我們為何還說自己沒得稱義呢?
稱義的地位,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就已經得到了。接下來成聖的過程是,我們繼續追求在行為上,活出與稱義相稱的生活來。成聖的過程有的人快、有的人慢,不影響我們稱義的地位。
如果說稱義了還不得救,那就不是聖經所講的救贖了。天主教就是這種講法:稱義要人的信,再加上行為。行不出來的人,不得稱義,也就是不得救。
你的想法與天主教有差別嗎?請解釋一下。
靠信心生活:
我既沒有反對因信稱義,也沒有說要在信之外加上行為。
我只想問你,信是一次性的嗎?是不是一次相信就永遠相信。
阿斗: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你如果仔細看這節經文,再看上下文。你們是誰?作者是對一群基督徒說的。當然是信主的人。他們得救了沒有?
這裡得救是完成式分詞,也就是說:你們已經得救是本乎、也因著信。因著信的意思就是透過信(thuough faith),以信為途徑。非靠信成就,成就救恩的是神。而且對於信的人,救恩已經成就了。這是經文明說的。
你還提到另一段經文:
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這裡所提到的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這是將來才會成就的。主再來時會將我們得救的基督徒提到天上與他同在,給我們榮耀的身體。這是主再來時才發生的事,當然要盼望啊!
不是那時才因信稱義,如果不是因信稱義,我們根本不會被提,也就不會得到榮耀的身體。
請再仔細看著節經文:
For in hope we have been saved, but hope that is seen is not hope; for who hopes for what he already sees?
得救原文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這事已經發生了。我們已經得救是在乎盼望未來能身體得贖。雖然盼望在未來,但得救是已經完成了。
所以說你引這句經文,表示你把因信稱義的救恩,與身體得贖混在一起了。這正好是得救的三重意義的兩個。現在我們得救是因信稱義,得到稱義的地位。基督將來還要讓我們身體得贖,這也是救恩的未來的意義。
靠信心生活:
我們為什麼說是因信稱義,而不說因恩稱義?
神的救恩是臨到每個人的。
【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耶穌的救恩是賜給世上每一個人的,但唯有信他的才能得救。
【約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約1: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約1: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約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那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唯有接待他的才能得榮耀。
救恩若是餡餅,得救就是我們因吃餡餅而得到的生命。
【約6: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這「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就是救恩。 「人若吃這糧」就必得救。若不吃,就必不得救。
這就是救恩與得救的區別。
我們靠著救恩而得救,但救恩不等於得救。救恩是上帝的恩典,得救是我們的狀態。
阿斗:
你問信是一次性的嗎?
得救的信當然不是暫時的信。這不是真信。救恩的確據正確的說法:「一旦得救、永遠得救」,非「一次相信、永遠得救」。是翻譯不好,不能因為翻譯造成誤解,而否定得救的確據。
一時的信心,不能持續的,非真信心,不在得救之列,也沒有救恩喪失的問題。
請看我一個月前就貼出的:
我們常在討論因信稱義的問題,有種誤會,就是把信主的信心想得太輕鬆,好像我點個頭、舉個手就是信主。如果這個人曾經說自己信主,但是後來又說自己不信。或者是反反覆覆,有時信有時不信。或者是表面上說信,生命上一點也沒有改變,完全像個不信的人。
我不願判斷人到底是真信還是假信,但是神知道的。我們不論斷,卻要為這些人擔心、為這些人代禱,甚至是警告。信主不是隨隨便便的事,不是三心二意,反反覆覆的事。
如果一個人的信心是這種反覆的信心,我們真有理由擔心這是不是真正的信心。
我們可以從聖經當中所有談到與救恩有關的信心,特別是從耶穌口中說出的話,來考察信的意思。以下就是我找出來有關神應許永生有關的信心。這些都是現在式動詞。現在式是何意呢?就是表示這動作不是一時的,而是持續的,是一直繼續不斷的。我們對神的信心應該是如此的。耶穌應許我們得永生的信心也是如此的。請看以下的經文。都是持續的信心,信入基督、信入神。不是一時的、不是反覆的。
(約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3:15~16)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約6: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約6: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7:38)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9: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
(約11:25-26)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約12:44-46)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約14:12)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6:47)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羅9:33)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10:9~11)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約壹5: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約壹5: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約壹5:10)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就可以推論出,聖經中從來沒有應許我們,表面的信心、虛假的信心、短暫就消失的信心、能讓我們得救。永生是持續不斷的,接受永生的信心也是一樣。
我絕不反對救恩是神的工作,他不會反覆,一旦做成就不會反悔。但是做成在誰的身上?就是真心信靠主的人,這一關不是隨便的。
人有软弱不影响他得救的地位,但是曾经说自己信主的人,如果已经公开反对信仰、抵挡基督、继续不断活在犯罪败坏当中、而且还死不悔改。這些人是否真信主,我們真的要謹慎的判斷。甚至連我們也不能從表面的行為看出來他內心的想法。只能發出警告、盡力挽回。對這樣的人,向他說出:「你的救恩不會失去。」是在害他。給了他一個錯誤的安全感,讓他繼續活在罪中。
我們在教導救恩的確據時,必須小心,不要給故意犯罪的人留個漏洞。
靠信心生活:
既然信不是一次性的,那麼,一旦得救又從何說起呢?
請看以下的對話,思考其中的內容:
[以下的A代表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他們不相信基徒會失去救恩,以下A所相信的加爾文主義是「moderate Calvinism」,這種與「極端加爾文主義」有一點不一樣,稍有修正為:基督徒不會故意犯罪,但是若基督徒犯罪、至死不悔改,就代表他從未得救。而B代表反對的人。 ]
A: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故意犯罪,基督徒會被誘惑犯罪,但是都一定會悔改,至死不悔改的,從來沒有得救。
B:你知道創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神學的人是誰嗎?
A:是加爾文。
B:你認為他得救了嗎?
A:他當然得救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而且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故意犯罪。
B:那麼,你知道他故意殺人嗎?他把許多反對他神學的人都殺死了。
A:加爾文應該不是故意殺人的。
B:那麼加爾文是不小心殺人的嗎?
A:也不是不小心殺人,加爾文是被權力誘惑而殺人的。基督徒也會被誘惑犯罪,但是犯罪都一定會悔改,至死不悔改的,從來沒有得救。
B:好,暫且說加爾文是被權力誘惑而殺人的。但是根據歷史,加爾文犯殺人罪、又至死不悔改,所以加爾文從未得救嘍?
A: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加爾文一次得救了,就永遠得救。
B:但是,你自己說至死不悔改的,從來沒有得救。如果加爾文殺人又至死不悔改,還是永遠得救,那你的教義就要改成:基督徒會被誘惑犯罪,但是即使不悔改,仍然得救。然而聖經說:「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殺人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約壹三15;啟廿一8)
A:原本的版本還是對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故意犯罪,基督徒會被誘惑犯罪,但是都一定會悔改,至死不悔改的,從來沒有得救」。
B:但是加爾文犯殺人罪、又至死不悔改,所以加爾文從來沒有得救嗎?
A:對,加爾文從來沒有得救,所以才會至死不悔改。
B:好,可是你所相信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一個從未得救的加爾文開創的。為什麼你要相信一個從未得救的人所講的神學呢?
A:呃…………
看了以上的對話,請你問問自己,為什麼一定要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是因為你的牧師相信、而他的神學院老師也相信,所以你也跟著相信嗎?讓我問你,若你的牧師吃了毒藥,你也會跟著去吃嗎?若你的牧師被誤導了,你也會盲目跟從嗎?
阿斗:
一旦得救的是真信心,真信心必然會持續,不會走回頭路。走回頭路的很可能是死的信心。我不願說得斬釘截鐵,因為判斷人心的是神。一個人有沒有真信心,人不知道,神不會不知道。他不會等蓋棺論定了那天他才知道,他能看清人所有的心意。
對於真信主的人,雖然還沒有走到最後,在他真心信主的時候,已經罪得赦免,被稱義,也就是得到救贖。不用等到蓋棺論定、也不用將來見主面時才知道。人不能判斷,不表示神不知道。
我們一切的教義都要有聖經做支持,討論經文,就事論事,就不會流於各說各話,得不到共識了。
阿斗:
虛構的故事我沒什麼好回應的。
至於加爾文是否下令殺人,這要去考察教會歷史,能不能請你引出文獻出處,不要以訛傳訛。
聖經中禁止的的殺人是謀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按照法律的要求執行死刑不是謀殺。而且當時公會按當時法律作下的決定,加爾文只不過是個主教,必須依法行事,不能否決公會的決定。
就像文革時有人含冤而死,這筆帳是否要算在國家主席的頭上?
還有一個誤解就是:凡是犯罪不悔改的人不得救。這要定義清楚,是怎麼樣的情形是不得救的。
約翰一書講的很清楚: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一3:6)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
這裡的犯罪就是現在式,意思就是一直犯罪,持續在罪中,不為自己的罪悔改。如此你說他的信是真實的信嗎?一個真信主的人,會這樣不斷犯罪、且不願悔改嗎?我是認為這種人的行為已經把他的信心表明出來了。雖然我不是神,不能看到他的內心。但是從他的行為,我對他的信心是真是假,感到十分的憂心。非常可能這樣的人更本沒有信主。如果我們還用一套想法,只要他曾經表示信主,他無論殺人、放火、姦淫、亂倫也能得救,我只能說這種說法,是濫用神的恩典,給那些根本就不信主的人開空頭支票。
我相信真正信主的人,即使跌倒,也會回頭。偶爾軟弱,也會悔改,因為聖靈住在他心中。他的救恩決不會失去。但我不相信,假信的人、信心死的人也能得救恩。
你所引用的這個對話,是馬強盛、顏美娟所寫的。他們是網上有名的反加爾文主義的人。
他們信仰的基礎建立在,亞米念派的理論基礎上,也就是他們相信人的自由意志,高過神的主權。而且他是走靈恩派路線的。
歷史上正派的教會大部分是相信得救的確據,從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懷特菲得、清教徒的愛德華茲,以及今天大部分的正統宗派:長老會、路德會、聖公會、較保守的浸信會、弟兄會、連倪柝聲弟兄的小群也相信得救的確據。國內較保守的教會都相信這個教義。連末世論與改革宗不合的時代主義者,在得救的確據上與改革宗是一致的。
亞米念主義主要是衛理公會、新派、以及部分的靈恩派的人相信的。
你要走亞米念的路線嗎?
阿斗:
不管什麼教義,都要用聖經支持,看似矛盾的,都要合理解釋,解不通大多數經文的的就要放棄。
聖經明說信徒因信稱義,就得到救恩了。這不是一處兩處經文,我列出了至少二十幾處經文。指出信徒有已經稱義的,有已經得救的。不必等到他死後才知道。
你所指出的堅持到底,是末世主再來時對我們的拯救。一看前後文就知道真正的意義了。我列出來給你看:
(馬太24:9 -13)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這是因信稱義的救恩嗎?前後文就是說:患難、殺害、恨惡、迷惑、陷害、跌倒,主要他們忍耐,是要他們忍耐艱難的環境。主要他們忍耐到底,等候主來拯救他的子民。
這個跟因信稱義的救恩是不同的意義。如果是在患難中忍耐到底,才得稱義,有多少人今天並沒有遭到患難、殺害、恨惡、迷惑、陷害、跌倒,他們也並沒有滿足這個條件,那他們都不得稱義了?
這是在因信稱義上加條件,稱義只有靠著神的恩典,憑信心接受。上面的經文根本不是談到因信稱義的條件,拿來支持救恩會失去的理論並不合適。
(馬可13:13-19)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14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15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裡的東西; 16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17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18你們應當祈求,叫這些事不在冬天臨到。 19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也是指末世基督再來時,所施行的拯救。
希伯來書的堅信到底:
希伯來書說:「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3:6)「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來3:14)
從以上經文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讀者從來不是信徒,根本不會有可誇的盼望和膽量,更無信心可以堅持到底。他們必然是曾經接受這信仰,現在卻因軟弱想要放棄的人。那這群人是否要否定基督為救主,放棄了因信稱義的救恩呢?還是因環境的逼迫,失去了對基督的忠實,而陷入內心剛硬、離開福音的景況。這兩者的差別很大,前一個可以推出信主的人可以因為軟弱,而基督的救恩對他因此無效。後者則是推論出這等對神不信實的人,會因次遭遇嚴重的責罰。但救恩一旦臨到,不會因人的軟弱而離開他。
由這以上兩節經文當中我們可以判斷這些人雖然被作者稱為不信,但是作者在3章6節還是要他們持守可誇的盼望和膽量,還是稱他們為神家裡的人。這裡的動詞「持守」希臘文是不定式假設語氣。 「是」神家裡的人,是用現在式,表示是還在繼續的事實。 3章14節作者還是要他們將信心堅持到底,就能以此來顯示出在基督裡有分了。這節與前面的經文是同樣形式的條件句,堅持是同一個字,成為(γεγόναμεν)在基督裡有分是完成式,代表他們已經與基督有分。雖然持守信心到底的條件還未滿足,這個有分於基督的地位已經生效,並且到如今仍然有效。從以上兩節經文的時態來看,作者對他們現在仍持有信心、仍是神家中的人、仍在基督裡有分抱著肯定的態度。
作者在3章1節稱這群弟兄為同蒙天召,3章14節又用同一個字稱他們為與基督有分。這兩個句子都稱他們為partakers(μέτοχοι),作者的意思是不會矛盾的,不會前面肯定,後面又加上一個條件來限制。可見在作者眼中他們並沒有失去信心到離開基督的地步,以致作者不是要警告他們,如果不堅持到底,過去因信稱義的救恩將會失效。而是警告他們失去對主的信實將會有嚴重的懲罰,目的在鼓勵他們繼續保有起初的信心。
有的解經家認為以上兩節使用條件句,是把堅守信心當成得救的條件。如果信心不能持續到底,就不能得救。在聖經當中條件句不見得是因果(Cause/Effect)的關係,在某些情況下是證據與推論的關係(Evidence/Inference) 。前者可以說若條件子句所說的未能成立,則主要子句的結果不會出現。後者則是說如果看見條件子句這樣的證據,可以推論主要子句所說的為真實的。如果以因果的想法來看這兩節經文,就會推論出不持守信心到底,則與基督無分。後者這可以將這句解釋為:如果堅持信心到底,則足見這人與基督是有分的。前者把堅持信心當成最終得救的條件,可以排除不能持守的人。後者則是當成證據,肯定救恩的穩定性,不因人的轉變而否定。
我比較接受後者,因為希伯來書是鼓勵與警告軟弱的基督徒堅守信心。既然有鼓勵,就不希望他們將來受神的懲罰,更何況讓他們滅亡。我認為軟弱不會成為基督徒滅亡的原因,只要他仍有基督的生命、有聖靈內住。
叛教者、終生不悔改者他起初的信心本身就不能讓他得救。未得救又何來失去救恩。這樣才能把得救當成是慎重的事。不是可以得了又失,得得失失,都隨著人的心意變化。
靠信心生活:
真信心是因得救而有,還是得救因真信心而得?
有誰在信主的那一刻不是真信呢?
阿斗:
得救的確據支持的經文很多,讓我一條一條整理出來。
這是主耶穌基督說的話:
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原文分析:
Τουτο(這) δε (但)εστιν (是)το θελημα (旨意)του πεμψαντος(差來者的) με (我)ινα (為了)παν (所有)ο δεδωκεν (他已經賜給)μοι (我的) μη (不)απολεσω (我失落)εξ (離開)αυτου (他)αλλα (而是)αναστησω (使復活)αυτο (他)τη εσχατη (末後的)η μερα(日子)
「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這句話的動詞「賜給」是完成式,也就是天父已經賜給基督一群人,父所要救的人。這群人是誰呢?不是未知數,在天父與基督眼裡是一群屬他的人。也就是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不止當時代的人,也包括將來會相信基督的人。
這些人會不會失落?基督說:神會讓基督保護他們都不失落而離開神。不僅信就就得永生,這裡得永生是現在式,表示現在就得,持續一直到永生。而且將來與主永遠同在。這是不是一個很確定的保障,讓屬主的人永不失落?
另一段經文:
(約翰10:26 -29)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29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誰是主的羊?就是信主的人。這裡用的信主、與是主的羊都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是,一直持續都是。
基督賜他的羊永生,也是現在式,這賜下的永生不會中止。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句話希臘文使用斷乎不能(ου μη ),非常強的語氣。這是很確定的保證。
有的人說別人不能,他自己可以離開。這又有一點在玩文字遊戲。主耶穌講的是斷乎不能,他看中他的羊,不讓任何人奪走。這任何人當然也包括我們自己。這是牧羊人對他的羊的愛心,不會放任自己已得救的羊流離失所。
當然任何人不能強行阻擋硬要離去的人,主耶穌會不會管教?從主在這句話對羊如此看重,我認為他一定會管教屬他的羊。如果羊硬是不回頭呢?這種情況我不敢說沒有,但這絕不是基督在這句話中表達的心意,因為他護衛他的羊的心意是如此堅定。
感謝主!我是他的羊,我不怕人把我奪去。我也要永遠住在主的身邊,這是主給的確據,不是等到離開世界才知道。所有的基督徒也是主的羊。感謝主!
按你所說的話:
救恩就是餡餅,神賜下給人,信了就等於吃了,吃了就得到這餡餅,也就是信了就得到救恩。哪有人信了還得不到救恩,如果得不到,表示他沒真信,也就沒得救,所以也不會失去救恩。
如果真信了呢?真信的人就是已經得救了。得到的救恩是有保障的,不會失落的。如果會失落,難不成吃了餡餅,還要吐出來,吃進的不算。既然不算,那就說沒得到救恩就好了嘛!為何要說他真信了,還會不信,如果要再得救一次,要再信。
這樣說來,許多軟弱的人,一生還要得救好幾次呢。這不是神拯救的心意,完全是因為人因有限,才會有的想法。人不是全知的,因為看不見人的心而不能確定一個人是真信或假信。但神會被欺騙嗎?不會的。
連猶大墮落,也完全是耶穌預知的。他自己選擇背叛,但神完全知道他的心。他得救了嗎?沒有。是背叛了之後才不得救的嗎?不是的。耶穌早就說了在門徒中有一個是魔鬼。耶穌早知道他是否真心。人有限,不能用人的理智來推論神也是如此。
靠信心生活:
我從沒有說,信而不得救的。
真信假信的觀念,完全是為了解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矛盾杜撰出來的觀念。聖經從沒有論到過。
聖經是說,【雅1:3-4】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聖經從沒有說,有真信和假信之分。而是「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主耶穌說:「【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我要表達的是,信不是一次性的,不是信一次就得救,而是要經過患難的試驗,惟有忍耐到底的才能得救。
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是錯誤的,與聖經許多經文矛盾,為了解決這矛盾,又杜撰出來沒有任何聖經依據的「真信、假信」之說。
這還不能說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離聖經越來越遠嗎?
阿斗:
人的信心本來就有真與假,聖經的經文在此:
(雅2: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
(雅2: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2: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這種信心能算真信嗎?信心沒有根基的就像基督的比喻。
11這比喻乃是這樣:種子就是神的道。 12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裡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 13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
這些後來不信的不正是耶穌所說的,沒有根的信心嗎?
我再舉一個假信的例子:
(徒8:9-22)有一個人,名叫西門,向來在那城裡行邪術,妄自尊大,使撒馬利亞的百姓驚奇; 10無論大小都聽從他,說:這人就是那稱為神的大能者。 11他們聽從他,因他久用邪術,使他們驚奇。 12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13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就常與腓利在一處,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和大異能,就甚驚奇。 14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 15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 16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 17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18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 19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20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21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
難道這個西門原來得救,後來開口表明他的心術不正,救恩才失落了嗎?心術不正怎麼能得救呢?
你說稱義要到死的時候才得到,以下經文就說明這說法的錯誤:
(雅2:234:)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羅4:9-12)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是怎麼算的呢?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踪跡去行的人。
是什麼時候算為義的,不是受割禮的時候,更不是死的時候,是他信的時候,他的信當然是真的,因為從他一生的行為證明出來了。人要到他死時才知道他是否忠心到底,神是在他真心信靠時就稱他為義。
請不要隨便說別人的說法是杜撰的,請先好好找找聖經,確實找不到了再說。
殘月
靠信心生活说:「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是錯誤的,與聖經許多經文矛盾,」此話如正確,你如何理解因信得救?
繞來繞去,回覆的意義幾乎差不多.各人的領受不同罷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若針對真信主的人,這個教義是成立的.你若真信主,主因著你真心相信那時,他的救恩便白白地臨到了你,你也便得救了.真信主的人的相信是持續,這救恩是持續的,真信主的人的相信是永遠的,主的救恩也會持續到永遠.
問題的關鍵是你理解的信是短暫的,是時有時無的.在這個「信」的前提下,當然「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不成立的.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如果在真信且是持續的信的人面前,它是站得住的.
靠信心生活:
我真不明白,你是如何讀經的。
死的信心就是假信心?
那死人就是假人囉?你不至於如此強解聖經吧?
這種信心能算真信嗎?信心沒有根基的就像基督的比喻。
11這比喻乃是這樣:種子就是神的道。 12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裡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 13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
這些後來不信的不正是耶穌所說的,沒有根的信心嗎?
主耶穌的比喻恰恰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錯誤。他說明,並不是信了就得救,而要「往下紮根,向上結果。」不然就不能得救。
沒有根的信心是假信心嗎?沒有根的信心只能說是活不了的信心,是必死的信心,但絕不是假的信心。
死人絕不是假人,沒有根的樹也不是假樹。
這是很淺顯的道理。
你所列舉的經文反證了你觀點的錯誤。
殘月所說的,我全部贊成。
問題是,這不是我們討論的問題。
我們即不是討論我們靠什麼重生,也沒有討論靠什麼得救,這些,我們沒有任何分歧。
我們實質討論的是人的信,即是不是一次信了就永遠得救。
我們沒有任何人懷疑神的道是不能壞的種子,問題是,這種子有落在」好土裡「的,有落「在路旁的」,也有落「在磐石上的」,還有「那落在荊棘裡的」。這落在不同的地方,結局是不同的。
我們不能為了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正確的,就故意強解聖經,說「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是假信。因為主耶穌明明白白的說他們是「暫時相信」而不是假信,這只能證明阿斗弟兄說的「信的一刻就得救」是錯誤的。
我從頭到尾沒有反對過因信稱義,因信得救。
我只是反對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並永遠得救的觀點。
信心必須經過試煉,固守真道,忍耐到底的才能得救。這是我的觀點。
阿斗:
弟兄,請你回答問題時慎重一點。
語言怎麼能這樣隨意類比的呢?運用一下你的常識來回答問題吧!
你說:「如果死信心是假的信心,所以死人是假人。」不要把人當成連常識都沒有嘛!
一個人的信心如果是死的,他的信心就沒有根,就不是真的信心,這是完全合理的解釋。
這是你說的: 「死人絕不是假人,沒有根的樹也不是假樹。這是很淺顯的道理。」
如果你要玩文字遊戲,我就照著你的要求。把所有假信按照你的意思都換成:「沒有根的信」。把所有你認為不滿意的地方,都按照你的要求換成聖經上的用詞。把假信換成「死的信」。
詞都換了,結論是沒有一點改變的,短暫的信心,就是沒有根的信,不能得救。死的信心,不能得救。這些人沒有讓他們因信稱義的信心,所以都不得救。
所以一旦得救了,才能永遠得救。這還是成立的。
請問你一個問題,是關鍵的問題。我說這些人不得救你贊不贊成?如果你贊成,你的想法就跟我一樣了。沒得救,沒有救恩,也不會失去救恩。
如果你不贊成,也就是說他是得救了,再失去救恩。這才是不合理的。他根本就沒有得到救恩啊!
我們辯的不是他到底一次信,還是持久信。我們都知道他不是持久信的。不能持久的就不是得救的信。這我們都沒有爭議的啊?
我們的討論是:一個人一旦得到救恩了之後,會不會失去的問題。
我說不會,得救就得救了,神不可能讓他失去救恩。
你說會,得救的人如果跌倒,他就會失去救恩。
雅各書說死的信心不能得救,正支持我說的:他是沒有得救,不是得救了又失去救恩。
你說他得救了又失去救恩,既然他的信心是死的。得救哪來的?這是你要回答的問題了!
我從來沒有說過一次信,就永遠得救這回事。
我說的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也就是救恩對得救的人,永遠不會失去。
這一次信如果是短暫就消失的,或是假的、或是死的、或是最終消失的,就不是得救的信心。不再得救的範圍內,他根本沒有得到救恩,也不可能失去救恩。
你說的:「我贊成短暫的信心可以得救」,那是你誤解我的說法。我從不贊成如此。
請按照「得到救恩的人會不會失去?」來討論,不要拿其他不正確的題目來討論。
好嗎?確定題目才討論,否則就沒意義了!
靠信心生活說: 「我只是反對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並永遠得救的觀點。」
我引出了二十幾處經文,說明了真實信主的人,已經得到救恩了,不是未來,是現在。經文說的清清楚楚。你又如何能否定他已經得救了呢? 這個問題我沒看到你正面回答。
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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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是對的!
回覆刪除我大概1~2年前就看到有人
用[救恩會失去]來要人悔改或警醒。
雖然原意是好的,但基要真理是錯的,
這樣跟 [勸人為善是好的,但因行為稱義是錯的]
是完全一樣的模式。所以很危險。
但我實在很不能接受[救恩會失去]這種說法。
即使不提預定論,也全不符合聖經~
約 13:1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來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謝謝你的分享! 讓更多人知道~
重生定義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回覆刪除閱讀後收益良多請継續辦下去譲有意追求的信徒靈性長進更明白真理和認識神。主內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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