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 星期日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Matthew 5:9 PEACEMAKERS — Tell the Lord Thank You
在今天這個世界上,人類最需要的是什麼? 大概許多人都會回答: 「這個世界最需要的是和平」。我們看見永無止境的戰爭鬥毆、製造仇恨、嫉妒紛爭。沒有人喜歡活在這種充滿仇恨的環境,但是人類從有史以來,從未脫離這種冤冤相報的命運。我們宣稱愛好和平,卻只能承認難以達成。應當思想為何會如此?是人性深處好鬥的劣根性在那裡蠢蠢欲動使然。在歷史上,和平從未憑著人的協議達成。在飽經戰亂之後,人類痛定思痛而締造的和平條約,往往只有暫時平息爭端的功效。當利益衝突超越條約對雙方的約束時,戰爭又會重啟。因為和平是只有神才能作成的工作。耶穌說,那些「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在今天這戰火遍布的世界,更顯得如暮鼓晨鐘般可貴。

和平是如此難以達成
「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太5:9)

在天國八福系列中,前一段講到清心的人有福了,是描述人與神之間坦然相對的關係。本段提到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是關乎我們與周圍眾人正確的關係。有正確的人與神間的關係,才可能有人際之間和睦的基礎。否則,建立在懷疑、與利益鬥爭性之下的和平,經不起星星之火的衝擊。

「使人和睦的人」直接的意思是「成就和平的人」或「建立和睦的人」(peacemaker)。自從有人類歷史以來,戰爭從未從這世界止息過。在戰火的折磨下,人間充滿了彼此的隔閡,缺乏信任。達成人際和平的理想,如同緣木求魚。我們很有興趣知道,為何會造成人際間的不和,根本原因何在。可從人際間、與人神之間兩層面來看。從人際間仇恨來看,雅各書說得很清楚:「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各4:1-3)從人與神關係來看,人犯罪離棄神之後,與神之間的和睦被破壞了。當人類陷在罪中後,連最親密的夫妻,都不再能夠彼此坦誠接納。人際之間更是充滿仇恨、嫉妒、不信任,彼此親密的關係遭到罪的破壞。接下來就不斷發生兄弟鬩牆,家族爭鬥的事件。人與神關係破裂,是造成人與人間達不到和平的根本原因。未從這關鍵來解決問題,只是治標不治本,不可能有長遠功效。

成就和平是神的工作
有關「平安」的信息,不斷出現在整本聖經中。神願意人間充滿神賜下的平安。先知以賽亞向神子民發出應許:「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9:6-7)唯有神差來的彌賽亞才能為人間帶來真正的平安。以賽亞書進一步預言,神所賜平安是藉著神掌權而達成:「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賽52:7)人際間的和平,唯有神親自介入,改變人自私的罪性才可能達成。神差遣彌賽亞來到世間,帶來對罪人的拯救,這就是神成就和平的工作。也就是人間和平的達成,唯有解決人與神關係破壞的問題,也就是藉著接受耶穌基督帶來的救恩才能達成。

既然人類間的仇恨來自於與神關係的破裂。唯有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才可能與他人和平相處。人類之間的隔閡,莫大於種族糾紛,兩個民族世世代代彼此仇視,冤冤相報。然而,基督的愛卻能夠化解,人類之間的敵視。猶太人與外邦人本是互相歧視的世仇,但是在教會中兩下卻能夠合而為一。其中的關鍵就是因為耶穌基督帶來了人間的和平。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勉勵外邦基督徒:「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弗2:13-16)這種存在於猶太人與外邦人間長久的仇恨,竟然因為一同進入基督裡的緣故,彼此間的世仇得以化解。所以我們看到了,人與人的和睦 (peace with men),在於使人與神和好 (peace with God)。當我們與神之間破壞的關係得到恢復以後,我們才得以享受屬於神的平安 (peace of God)。這就是真平安唯有從神而來的意思。

一次大戰時,英軍與德軍曾經經在戰場上遭遇,在一處陣地彼此對峙,戰火正兇猛。當聖誕節來臨,雙方都是基督徒,都在準備慶祝節日。一方響起了聖誕的詩歌,另一方不由自主地唱和。士兵走出了戰壕,相互握手祝福,送禮物,彼此擁抱,彷彿忘記不久前才是你死我活的敵人。可惜這和平只維持到聖誕節結束,雙方又開始交火。如果對基督的信仰真的提醒人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女,因此而帶來人間的和平,我們巴不得天天是聖誕節。

除了種族以外,造成人類隔閡的因素,還有階級糾紛、貧富差距、文化差異、觀念自由或保守,都可能造成讓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與衝突。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我們這些原本當受罪的刑罰,卻無法自救的人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讓兩下在基督裡合而為一,這兩下原本指猶太人與外邦人。這兩個極端仇恨的團體,因著基督化解冤仇,消弭爭端。其它人類間的隔閡都能夠在基督裡得到化解。

既然基督是帶來和平的君王,身為耶穌門徒的我們,也當效法基督,成為促進和平的人。我們能夠怎麼作來效法耶穌「成就和平」的工作呢?首先,應當將和平的福音在世間傳揚,讓人聽聞福音而接受基督。正如保羅向哥林多教會說的:「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5:18-19)基督徒被呼召成為傳揚和平福音的使者,引導人藉著認識基督,而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其次,則要調解人與人之間的不和,成為人際衝突的化解者。要站在衝突的雙方中間,做調解的工作,是最為不易之事。很多時候調解不成,反而被牽扯進入衝突之中,遭兩邊怨恨。

有幾個調解糾紛的原則我們必須知道。第一,「成就和平」不是「姑息罪惡」或「息事寧人」。既然衝突已經開始,仇恨必然在雙方心中產生。不能只為了平息糾紛,而接納罪惡。一些歪曲事實的謊言,需要謹慎分辨,不受蒙蔽。如果明顯一方有錯,也需要直言無諱地指出來。有一個為了真理不惜忠言直諫的例子,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提到,他曾經為了因信稱義教義要如何實踐,而與彼得當面衝突。雖然當時發生衝突,可能造成雙方關係的緊張,但是最終讓問題凸顯,讓真理得到堅持。反而成就教會中福音工作長遠的發展方向,最終帶來和平。

其次,需要明白「成就和平」是需要付代價的。廉價地達到表面的和諧,勢必醞釀下一波更猛烈的衝突。在雙方達到外表和平之先,必然先面臨內心巨大的掙扎。一旦顧到面子問題,利益犧牲,以及撫平眾怒,這些壓力能否承受得住。心中因著利害權衡而有的鬥爭必然先要去面對,才可能進一步握手言和。而讓雙方明白和平所帶來的益處,遠大於自身作出的退讓。調停者需要在衝突雙方穿梭斡旋,經歷良心的糾葛,甚至冒著被誤會的風險,本身就是一件要付出代價的事。真正的和平並非廉價,是付上代價而換來的。主耶穌為了我們與神之間的怨恨附上了生命名的代價,平習了天父的怒氣,所成就的不是廉價的和平。我們為了人際間的和睦是否願意附上代價呢?有時需要我們放下面子,首先向人道歉。有時候要冒著得罪人的危險,向人發出規勸。有時候要虛心聆聽雙方的苦情,不帶偏見地做出勸告,這都是當付出的代價。基督徒要成為使人和平的人,先要學會不計較自己需要付出的代價。鐘馬田說:「在成為使人和睦的人之前,我們必須對自己有一個全新的認識,我們必須從自我的綑綁中完全拯救出來,沒有自我的利益和考量。若是總想到自己,保護自己,是無法成為與人和睦的人。」甘冒被人誤會、遭人排斥的風險,就是使人和睦要付出的代價。

使人和睦的人必稱為神的兒子
耶穌應許使人和睦的人必要被稱為「神的兒子」。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希伯來文有個特定語法,若要描述事物具有某些特質或品格,就使用一個抽象名詞,加上「的兒子」。例如「光明之子」是意指「具有光明的品格」的意思。使徒行傳中有位巴拿巴,被稱為「勸慰子」,具有勸慰人,從罪惡中挽回人的恩賜。本句話中「神的兒子」所著重的,不僅是身份地位,更是強調具有神屬性中美好的品格。神的兒子能返照出神的品格來。使人和睦的人為何能被稱為「神的兒子」?羅馬書中曾說:「因為凡被聖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9)使人和睦的人就是與神的性情有份的人。他們知道帶來真正和平要付出的代價,就是走過捨己的十字架道路,他們願意涉入人與人間的衝突中,指出人的極限,進而將基督的救恩帶給他們。其次,他們是順從聖靈的引導的人。只有放下自己利益,順服聖靈帶領,才可能在世間見證出神的品格。我們被呼召不是成為息事寧人的和事佬,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鄉愿。而是,在人因自以為義而生出的衝突中,凸顯出人因罪而無能解決爭端,讓人看見自己需要被神匡正,除此以外,和平無法達到。

法蘭西斯的禱告讓我們思想使人和睦者所要付出的代價:「主阿!使我作祢和平之子,在憎恨之處,播下祢的愛;在傷痕之處,播下祢寬恕;在懷疑之處,播下信心;在絕望之處,播下祢盼望;在幽暗之處,播下祢光明;在憂愁之處,播下喜樂。主阿!使我少為自己求,少求受安慰,但求安慰人;少求被瞭解,但求瞭解人;少求愛,但求全心付出愛。因為在捨去時,我們便有所得;在赦免時,我們便蒙赦免;在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

結論
使人和睦是極為困難的工作,因人都被罪所困,看不見自己的錯誤,單單指責對手的缺失。使人和睦之所以不易,因為人際間存在複雜的利益糾結,一旦牽涉其中,有時調停不成,反遭人嫉恨,結果卻治絲益棼。人常常避之唯恐不及。神是和平的締造者,人際的糾紛為由回到神面前才可能得到化解。這工作由誰來執行?我們被呼召成為神和平福音的傳播者。願進入爭鬥的人間,成為勸慰和平的人。這是要付出捨己的代價,冒著被讓人誤解,造人拒絕的風險。但是為了帶領人認識基督的福音,看見自己被罪所困的境況,進而接受神介入罪人的生命中,進行中轉化的工作。這才是成為使人和平者最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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