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舊約中普世宣教的信息。整段就是一篇禱告,結構清晰:1,2節願神賜的福分臨到萬邦;3,5節願福分擴及萬邦。4節願神治理萬民;6,7節願神將產業賜給萬邦。主題圍繞著神賜福分,賜福對象面向萬民。
願救恩從選民臨到萬邦
「願 神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2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3 神阿,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詩67:1-3)
本篇從憐憫的呼求開始。內容非常像民數記中大祭司亞倫的祝福:「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25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26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民6:24-26)這段祝福包括(1)保護(2)恩惠(3)平安。兩段經文的差別在於,民數記是大祭司向以色列民的祝禱,受詞為「你」。詩篇轉為選民向神的祈求,受詞為「我們」。祭司的祝禱,應用在全體選民身上,成了選民的禱告。
禱告的內容先為自己求憐憫,我們需要神施恩憐憫我們,否則都陷在罪中,難逃神公義的審判。當罪蒙神赦免後,他們繼續向神求福分。什麽是神所要賜給選民的福?「賜福」這個字出現在舊約三百次以上。單單創世記12章2-3節,提到亞伯拉罕之約時,就出現4次。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神應許亞伯拉罕:「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亞伯拉罕曾領受應許,神要賜後裔、土地,福分給他,萬國也要因他得福。其中最重要的的就是萬民將因著亞伯拉罕的後裔蒙福。這應許實現在亞伯拉罕後裔耶穌基督身上。可惜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前,以色列民對這應許實現的理解十分有限。神早應許亞伯拉罕之福將藉著亞伯拉罕後裔臨到萬民。也就是透過耶穌帶來的救贖而實現。
願神統管引導萬邦
「4願萬國都快樂歡呼。因為你必按公正審判萬民,引導世上的萬國。5 神阿,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詩67:4-5)
第二段選民祈求神統管萬民,包括按照公義施行審判,並引導他們走公義道路。神統治所帶來的結果是,萬民因此而快樂歡呼。我們常會誤認為,在神的公義統管之下,應該會十分痛苦。作者卻認為神的統管是人喜樂的來源。差別就在於被統管的人與神的關係,是與祂作對的,還是順服祂的。
第四節的祈求也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耶穌是神差來統管神國的彌賽亞,祂的權柄降臨到神國子民身上。祂也是神至終的啟示,藉著祂引導神國百姓。走在這條道路上的人都能進到神面前,與神同在。神統管的範圍從以色列民擴大到萬民。外邦人也能因信靠耶穌基督成為神國子民。這是在舊約時代就有的觀念,也是神永恆不變的計劃。
願神將豐富產業賜給萬邦
「6地已經出了土產。 神就是我們的 神,要賜福與我們。7 神要賜福與我們。地的四極都要敬畏他。」(詩67:6-7)
亞伯拉罕之約中提到:「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創17:7)神要做祂子民的神,他們要作神的子民。是神與選民立約的慣用語。第6節出現了神重申與選民立的約,代表神對他們守約到永遠。他們得到地上的產業,就是神賜給他們土地這應許的應驗。神的約的應驗,不止停在以色列民領受迦南地為業,更是擴大到,萬民都能得神國的基業。地的四極都屬耶和華,當福音臨到地極時,普世萬民因聽聞福音,信靠基督,就能夠進入基督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同樣領受神賜地土的福分。這地土就超越了迦南美地,而是神賜下天上永遠的產業。所有神的福氣,都與祂的選民有份。普世萬民只要藉著基督,都能成為神的選民。那是亞伯拉罕之約最終的實現。也是今日我們積極盼望的目標。
結論
神一開始揀選亞伯拉罕,與他立下賜福之約;以色列的歷史中,神一而再、再而三,堅定不移地重申此約;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此約已經得到應驗。今天的基督徒就是因著信進靠基督入此約當中。並且是繼續藉著福音,將人帶進神立約子民的行列。基督福音臨到何處,何處就有人因著福音歸向神。福音傳播的範圍就是萬民。我們當順從神從舊約到新約中啟示的宣教使命,帶領普世萬民進入神國度,領受神應許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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