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宣教努力的方向



近日上「宣教心視野(Perspectives)」的課程,學到了許多資深宣教士累積多年的宣教心得。其中一個是提到了宣教士開拓了新的宣教工場,第一階段是,宣教士篳路藍縷,開拓據點,對宣教工作完全主導。第二階段,信徒群體剛開始成長,體質虛弱。宣教士如父母一樣照顧。第三階段,教會已經建立,信徒已經足夠成熟,宣教士如同夥伴,與信徒合作建造。最後一階段,教會完全自治,宣教士站在鼓勵的角色,受邀請來參與同工。拿著別人的經驗來衡量自己投身的事工,似乎也帶著同樣的目標。以下我將用這四階段的要點,來評估自己參與的聾人教會,少數民族教會事工,到底還有哪些地方需要加把勁去做的?

城市聾人事工
投入這兩個事工已有三年。西南大城市的聾人事工大約在十七年前建立。起初是一位懂得手語的宣教士來到此城市,尋找聾人慕道友,親自登門拜訪,積極向他傳福音。這聾人驚訝有人向他用手語傳福音,當天就接受了基督。他就是後來此教會的頭一位傳道。他信主後相當熱心,到處尋找聾人群體,組織他們聚會,繪製講課圖表,親自帶領查經。有多位聾人信主。這時候,出現了固定聚會的需要。由於聾人的就業不易,收入相對較低。奉獻不足以付房租。他們大部分都在茶館聚會,僅需要一人叫一杯茶,老闆也樂於借場地給他們。在這階段已經有教會的雛形。

居住在該城市,已經長期服事的宣教士A老師對此事工深有負擔,全家投入支持聾人的福音工作。教會成為有全職工人帶領,群羊有人牧養,屬靈增長快速。 A老師夫婦,學習手語,與聾人經常溝通,了解他們的需要,就像父母照顧兒女一樣地照顧他們。弟兄姊妹非常信任A老師,以及師母。教會增長之後,從一個教會,在附近城市,分出了許多的聚會點。有一位聾人姊妹對教會牧養工作十分有負擔,神呼召她投入全職事奉。她向A老師提出全職的想法,得到鼓勵。在接受了專門對聾人的神學訓練後,此位姊妹成為教會的第二位全職傳道。她的投入讓教會開展了聖經培訓事工。附近城市有十幾家聾人教會都是從這里分出去的。她每個月帶領教會的聾人肢體聚在一起,按照進度研讀聖經,由傳道用手語講解。再讓同工試講。整個附近聚會的講道水平顯著地提高。

如今當地情勢緊張,長期駐點的宣教士不能繼續居留。當地聾人教會並沒有受影響,各地崇拜照舊進行。同工培訓也一樣不受影響地繼續。教會由兩位健聽傳道,兩位聾人傳道帶領,繼續忠心牧養當地聾人肢體。宣教士偶爾回去看望他們,給予支持鼓勵。我也每年固定探望,依序帶進附帶圖片教學的神學培訓。還有許多的工作正在進行中,如聾人手語視頻聖經的製作。這就是聾人工作的現況。雖然不到完全自立的地步,但也算成長到夥伴關係的第三階段。教會距宣教士完全放手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少數民族事工
山區的少數民族事工,開始於宣教士A老師認識了少數民族來城市打工的人。他們信了主,有負擔支持家鄉的教會。就帶宣教士進入家鄉,拜​​訪山上麻風村的人。從約二十年前,宣教士往麻風村送藥開始。他注意到幾十位村里的小孩子,因為地處偏僻,連受教育的機會都沒有。他受感動留在當地教導他們最基本的語文常識。但是一個人勢單力孤,不是長久之計。他有了設立學校的想法。於是鼓勵當地少數民族青年進修,支持他讀師範,畢業後返鄉任教。一共鼓勵了三位基督徒老師,後來得到政府支助,建立小學。當地少數民族教會三十年前是由異端進入成立的。後來整個教會接觸正統信仰,離開異端得以歸正。然而,當地傳道人的培訓資源相當缺乏。幾乎沒有外來師資進行傳道人培訓。當地十幾家教會,雖然固定主日崇拜,信徒沒有得到足夠的餵養,屬靈生命弱小。

我們對他們的支持就是從麻風村的老師開始,建立長期夥伴關係。固定每年兩次進入裡面進行聖經培訓。兩年多下來,已經進入四次。每次工人參與的情形,約有十位左右。成長的相當緩慢。但是任何工作不是一蹴可幾的,特別是傳道人的訓練。需要的是有生命,有學識的牧者,傳遞活生生的見證。並且關心他們服事的近況,關懷他們生活上的困難。長期下來,這些傳道人的生命得到成長後,在當地的工作才能生出果效。可是負責此事工約二十年的宣教士,也無法長期久住。只能靠著每年兩到三次的探望,給予當地同工鼓勵。目前此事工的進展,還在第二階段左右,往第三階段邁進。外地教會的宣教夥伴,目前能做的,就是支持每年固定探望此地的宣教士,並支持當地全職傳道人的生活。讓弱小的山區少數民族教會能夠健康地成長。目標是將來此地更多傳道人能夠加入培訓,進而在其它村子建立教會,開拓據點。讓教會工人的棒子能夠接續下去。

回顧前兩項事工,檢討中國宣教工作還有那些施力的方向。其實弱小地區尚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直到他們可以自己牧養,自行培訓傳道人,自力開拓福音據點。這就是我們將來預備投入的方向。

2019年10月8日 星期二

老宣教士九死一生的見證



在一堂Perspectives宣教課程中,聽到了一個親身經過死亡威脅的老宣教士的見證。授課的老師是一位87歲退休的宣教士Chuck。他在61歲的時候,曾經在宣教工場經歷過九死一生的危險。

當年他投身在菲律賓南部做聖經翻譯的工作。那是個回 教 徒聚居的海島。他必須先熟悉當地方言,再將聖經翻譯成此種語言,讓當地人能看得懂。這在缺乏屬靈資源的宣教前線,是十分需要的。若有聖經,即使宣教士離開,當地信徒還能保存得來不易的信仰。否則只能依賴宣教士餵養,無法真正長大。

有一日晚上,他與幾位當地同工在家聚會的時候,十個拿著M16步槍的綁匪敲開了他家的大門。拿著槍指著他們,喊著:「不要動,不要反擊,照著我的話做,就不會開槍!」他們把Chuck的頭罩上布套,雙手綁起來。穿過森林,坐上小船,開了很久的時間才上岸,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島上。
他一路揣測,我在哪裡?會不會有人來救我?就算我逃走,也不知道怎麼找到逃離的路。恐懼籠罩在他心上,他大概與這世界要永遠隔離了。這個時候他唯一感到熟悉的是,漆黑天空中,以前看過的星星。他又想到還有一樣熟悉的東西就是小時候他媽媽讓他背的聖經。他想到詩篇139篇,就嘗試背出來:「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黑夜卻如白晝發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詩139:7-12)他為這首詩深深感動,在漆黑的夜晚,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置身何處。但是即使遠在天涯海角,也不能躲開神的眼睛,也不能分開神與他的同在。他感覺不再孤單,對於神必會保護他充滿了信心。

他先被關進一個不到100平方英呎的木屋裡面,裡面什麼都沒有。他感到十分寒冷,睡得很不舒服。於是先後向綁匪要墊子,毯子,還有枕頭。綁匪都給了他。當地人對於外來客人十分好客,連綁匪也不例外,他對此覺得有趣。第二天早上他被鋸子,與釘錘的噪音吵醒,原來綁匪為他做了一個一公尺半高的木頭籠子,叫他進去。這是動物住的地方。要給他極大的羞辱。他鑽進去了。他想到在菲律賓南部,極端恐怖分子橫行的地方,能被關在籠子裡,外面有人把守,免得被當地其他恐怖分子傷害,未嘗不是好事。

在籠子裡的時間,他什麼都不能幹。讓他想到自己前幾天向神的禱告:「天父啊!我太忙碌了,親近你的時間太少了。請你為我預備。」沒想到主馬上就應允他的禱告。禱告就是在籠子裡唯一能做的事。他思想自己的妻子,現在一定著急,不知如何是好。也想到他的教會弟兄姊妹。他們正在想辦法積極營救他嗎?他可能平安出去嗎?絲毫沒有把握。

他再度思想以前背過的聖經,詩篇27篇:「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保障或作力量〕我還懼誰呢。那作惡的、就是我的仇敵、前來吃我肉的時候、就絆跌仆倒。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我必仍舊安穩。」 (詩27:1-3)他驚嘆,與當時經歷的情境好吻合啊!他最需要的就是主作他的保障。

被綁架23天之後,奇妙的事發生了。利比亞強人格達費的使者,訪問菲律賓的該省,可能是受到美國政府的請託。這位使者與當地部落的頭目關係不錯,靠著他的說項,綁匪答應放人。當他被拉出籠子的時候,還不知道綁匪已經決定放他。放他之前,幾百位穆 斯 林給他臨別贈禮,就是排隊向他發出歸信伊斯蘭的威脅。其中有一位來到他身邊,用手肘頂了他的肋旁,用標準的英語向他說:「You should praise the Lord!(你該讚美真主)」Chuck也用手肘頂了此人肋旁一下,用同樣的話回他:「You should praise the Lord!(你該讚美上主)」這個人帶著他出去,不再受到排隊威脅他的穆斯林的叫囂。

回到家中後,他問妻子:「你有沒有為我禱告?」她說:「當然有,並且還每天讀詩篇27篇。」他十分驚訝,兩人相隔幾千萬里,竟然神使用同一篇詩篇,來安慰這對夫婦。

教會裡弟兄姊妹問​​他:「以前聽說宣教士遇見困難,後方教會在禱告的時候,會有天使在旁邊協助。你遇到了嗎?」他想了一下:「有啊!在穆斯林排隊向我威脅的時候,我遇到了一位帶我離開的天使。我還頂了他肋旁一下呢!」

這位劫後餘生的宣教士已經87歲,如今仍然在後方,鼓勵年輕一代出來宣教。為主作工是一輩子去完成的事。 「活到老,學到老」他的人生哲學是:「活到老,服事到老。」他的見證激勵人心。

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祈求天父賞賜好東西

Related image
本篇的主題是禱告,是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向神祈求的態度。對外在世界表達自己的需要是人的本性,我們在幼兒時期就知道發出要求的信號。餓了就哭,尿布濕了就鬧,父母若不順自己的意,還會耍脾氣。向神的禱告卻不是源自本能而有的能力。我們要學會向神求什麽?用什麽態度去求?讓一般基督徒,服事,讀經,參加聚會,都不是太難達到的事,一旦要他們花時間向神禱告,很少人能有持續的恆心去作到。大多數人只能維持短時間的熱度,或者是變成例行公事,草草走過。在神面前我們必須承認,合神心意地禱告是我們最虧欠神的地方。以下讓我們來看主教導我們禱告的態度。

向神祈求尋找和叩門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7-8)

本句經文包括三個祈使語氣的動詞,是主耶穌我們的命令。它們是「祈求、尋找、叩門」,分別對應著三個祈使語氣動詞,緊接的就是三個直述語氣動詞,就是「將會被給予、將會尋見、將得開門」。使用未來式表示行出前面的命令,將會有後面預料的結果。主命令門徒向神祈求,並期待神就會給他們。首先,我們會有問題:「向誰祈求,誰又會給我們?」按照直覺的推論,當然是神。除了神以外,還有誰值得我們去祈求?後面兩個祈使動作針對的對象當然也是神,向神尋找,向神叩門。也期望神會讓我們尋見,神會為我們開門。

「祈求」的意思就是明白自己無助的境況,求神賜恩典幫助。正如前面八福中「虛心的人有福了」所說的,承認自己心裡貧乏,渴慕神的賜予。神應許將把所求的賜給他們。「尋找」比祈求跟進一步,尋找的人知道自己迷失。此動機催逼著他們來到神面前,追求神的旨意向他顯明。神應許他們將會找到。「叩門」則是祈求者更堅毅的行動,作出想進門的要求,期待有門能打開,讓他進入。神應許必為他們開門。這三個行動都與我們向神禱告有關。讓我們知道我們禱告的對象對我們的要求。以命令語氣期待我們向祂祈求,尋找祂,並向著祂叩門。並且讓我們知道祂必然會正面回應我們所求,讓我們尋見,並且為我們開門。

在第8節,主解釋了為什麽如此。似乎是將句子再講一遍,卻是用肯定的直述語氣,把理由講出來。因為所有尋找的人都得到了;凡尋找的人也都找到了;凡叩門的人必定也會得到開門的結果。前兩個句子的時態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經常發生的事實,我們已經看到許多見證了。最後一句還是用未來式,表示對將來必然會得到開門的積極期待。「祈求,尋找,與叩門」就是神在禱告上要我們學的功課。主解釋為何祂會積極回應我們的禱告。因為這正是祂對門徒的心意,祂願意門徒藉著禱告來親近祂,尋找祂,並以叩門的請求,來期待進入神國大門。

要開始禱告先要知道需要禱告什麽?我們禱告會裡,花上最長時間的是分享禱告事項,常見你一言、我一語,針對教會事務,肢體間的需要,討論起來了,禱告會變成開同工會。最後,時間拖太久了,驚覺必須停止討論,於是草草禱告一番。這種禱告品質,在神面前實在有虧欠。這也反映出一種現象,我們習慣於對事務性的題目,提出解決的方案,在這點上很多人都是能手。但是在將需要交託給神,尋求神的心意上,我們還很幼小,還有太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主教導我們怎麼向祂祈求呢?登山寶訓內容中有主耶穌對門徒禱告的教導。其中前三項就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主耶穌也沒有忽略我們切身的需要,祂同樣讓我們向父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太611-13)前者是後者的基礎。第6章結尾的教導也與這裡一致。「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這句話裡的「求」與7章8節的「祈求」是同一個字。所以我們明白神要我們向他祈求的內容。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然後,我們一切生活上所需要的,神必然會賜下,不讓我們落在缺乏的境況中。

什麽是「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呢?這句話聽起來十分抽象,似乎與我們現實生活沾不上邊。在主禱文裡,主耶穌教導我們向天父祈求「願你的國降臨」。神的國就是神旨意暢行無阻的範圍,普天之下,只要人願意服在神的旨意之下,那裡就是神權柄統管的所在,也就是神的國臨在之處。神的國與其在乎哪個地方,不如說在哪些人的心中。也就是說,當人心歸向神,順服祂的旨意,此人就是神國的子民,神國的權柄就臨到此人身上。我們所活的環境中,多少人不在乎神的旨意。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對神的權柄不能順服。神國的實現需要藉著福音的廣傳,多麼需要我們祈求。

那神的義又是指什麽呢?羅馬書裡正好談到這個主題。第一章的鑰節16節就說出:「神的義正在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6b)羅馬書第3章又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同一段又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4a)人本陷在過犯罪惡中,無人能的在神面前滿足神公義的標準,但是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讓我們得到一個屬天的新生命,藉著我們對基督的信靠,罪得赦免,被神稱為義。並且靠著基督將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讓我們活出與義相稱的生活來。這就是登山寶訓所要求的天國倫理。是成聖生命的目標,是基督徒今世就當追求的標準。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與聖靈同在,離棄罪惡的誘惑,走成聖的道路。這點是需要下工夫,並付上代價的,也十分需要我們不斷向神祈求。

      縱觀以上所討論的內容,我們會覺得「神的國與神的義」是空洞的話語嗎?在神面前閉上眼睛,就覺得沒有事值得我們禱告嗎?讓我們深思主要我們禱告的方向。祈求神的國在地上實現;祈求神給我們力量走成聖道路;尋找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向神殷切扣門,求他為我們開門,讓我們與他面對面相遇。求主幫助我們,讓禱告不再是例行公事報告,也不總是專注在自己生活需要的滿足上。

神將好東西賜給我們
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10求魚,反給他蛇呢。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太7:9-10)
      接下來的段落,主藉著兩個問題,讓我們思想,神以怎麼樣的心意來回應我們的祈求。祂讓我們想想,當兒女向我們祈求時,自己是怎麼回應他們?主所問的是:「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答案是直接了當的,絕對不會。天下父母心,總是盡一切力量為兒女的好處著想。怎麼可能有父母帶著傷害兒女的意圖,來回應兒女所求?明明兒子求的是餅,卻給他長得很像餅的石頭。當地的石頭,形狀是圓圓的,與麵包十分相似。但是兒子是要餅來吃,石頭卻不能滿足他的需要。拿到形狀與麵包相似的石頭,反而讓他空歡喜一場。同樣的,蛇長得很像鱔魚,如果兒子想要魚來吃,父母卻給他形狀相似的蛇,那非常可能讓兒子被蛇咬傷,害了兒子的生命的安全。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天下沒有帶著惡意,想傷害自己兒女的父母。以此來推想神對我們的心意,祂是我們天上的父,我們是祂所愛的兒女。祂絕不可能把會傷害我們的東西給我們。這是主耶穌讓我們,從自己對兒女的愛,來推想天父對我們的愛也是一樣的。

      在我們禱告的時候,最先需要明白的是,我們禱告的對象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就失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第一句話。也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讓我們思想一件事,我們是怎麼進入與神之間父子的關係。約翰福音的序言中,就清楚說明:「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112)凡信靠耶穌基督,接受祂救恩的人,就得到神賜予的神兒女的身份。羅馬書中保羅也告訴門徒:「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我們因信耶穌,被收納成為神兒女,是由聖靈在我們心中印證的確定事實。在我們禱告的時候,因著聖靈感動,坦然無懼地呼叫神為阿爸父。這是肯定我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這種如父親與兒女間的密切關係,讓我們禱告的時候,知道憑著什麽心態來到神面前。神是我天上的父,祂必然是愛我,不可能害我。我在祂面前,盡可以不需害怕,以真誠無偽的心面對祂。同時我們深知,祂對我的心意,是求我在地上的好處,祂所賜給我的東西,絕對不會傷害我。我當帶著平安穩妥的心,將自己所需要的事物向祂祈求。

      有的人祈求的時候,帶著一種神是有求必應的心態。他們抓住這句經文,認為既然神願意將好東西賜給我們,凡是我所求的好東西,神必然會讓我們得著。甚至將這句話擴大解釋成「只要我想要什麽,放膽向神求,神不可能不給。」韓國靈恩派牧師趙鏞基就曾經在「第四度空間」這書上,提出憑著信心祈求就能得應驗這觀念。他的方法就是叫你非常具體描繪出你的所想所求的,如在幾年之內教會要有多少人;買車要甚麼顏色、型號等;然後就按照這些內容,天天禱告、宣告、將其形象化如同眼見一樣,這樣有一天就必會成就。這種想法表面上是抓住神所應許的話語禱告。其實他並沒有搞清楚,禱告得成就的主體是誰?是神對我們祈求的內容,有求必應;還是我們當順著神的心意禱告,讓神所認為對我們最好的安排得以成就。換句話說,經文中神必定賜給我們的「好東西」,到底是我所認為的好東西,還是神認為對我好的?很明顯的靈恩派所追求的禱告的應驗,常常集中注意在,神答應我的禱告,賜給我想要的東西。而不是我在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讓我明白什麽才是祂要賜給我的,真正對我好的東西。其實,後者才是本段經文神應允我們祈求的原則。祂讓我在禱告的過程中,更加順服信靠祂;而不是利用祂來成就自己的自私的心意。

路加福音的平行經文與本段的內容非常接近。只有在最後一句稍微有差異:「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馬太福音說的神賜下的「好東西」,路加福音更加清楚地說出是「聖靈」。神將聖靈賜給祂的兒女,也就是讓聖靈內住在所有天父子民的心中。讓我們可以順從聖靈的引導,在地上行事為人,追求成聖的生活。這就是主在前段所說的,我們當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當神將祂的國彰顯在我們身上,將祂的義實現在我們生命中,我們所經歷生命的改變,就是對我們最好的事。遠勝過我們去祈求更豐富的生活,更體面的享受,更令人羨慕的成就。正如父母親對小孩子苦苦哀求賞賜的東西,不見得會「有求必應」地買給他。他們整天要買新的遊戲;買與人攀比的名牌衣服,新球鞋;買吃了對身體有害的垃圾食物。真愛兒女的父母,絕對不會順著兒女的意思去作,如此不是愛他們,反而是害了他們。

所以,我們很清楚知道,本段經文絕對不是教導我們,將神當成是有求必應的神。因為我們求的內容常常是以我們的私心為出發,不見得真正對我們有利。神知道一切,什麽是真正對我們有益的好東西,祂應許必定會賜給我們。兩種祈求的心態差異極大,我們想要的「好東西」是誰認為好才算數呢?明白這個道理,就知道怎麼向天父祈求了。也知道祂對我們回應的賞賜,必然能夠造就我們,讓我們得到豐盛的生命。

與人相處的原則
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前段談到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本段則論及我們與周圍他人對待的關係。句子一開始有個連接詞「因此」,表示前段是本句話的原因。本句話為綜合前面段落的結論。有可能是因為神願意將「好東西」賜給凡向祂祈求的人,我們也當推己及人,神對待我們如何,我們也當以同樣原則對待周圍的人。也有可能追溯到本章最前面,不要論斷人,我們期待自己被人善待,也當以同樣標準來對待人。

這句話被稱為是倫理學上的金律。曾經在歷史上許多民族,許多經典中出現。例如我們熟知的論語中就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教訓。這句話被稱為是銀律,是從反面的角度,當自己不願別人以某種方式對待時,就自我約束不用同樣方式待人。兩者相比,原則雖然相似,但是正面對待原則,比反面約束原則更加積極。在我讀高中時,曾經讀到論語。國文老師曾經對此兩律的對比作出評論。他認為金律太過於將自己所愛強加於人,可能會強人所難。銀律要求我們消極地不將自己所恨,施加在他人身上。如此各自追求自己所好,不互相干預。金律不如銀律來的更加自由。事實上,這種想法正反映出東西方社會對與人相處倫理的基本態度差異。東方傾向於不作為,你不管我,我也不管你,大家各管各的,相互尊重。這種想法容易流於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當我們發現他人有需要的時候,大可以束手不管。除非我們反轉消極的處世態度為正面的作為,我看到他人有需要,我期待自己被善待,因此我也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去給與他人所需要的幫助。銀律的背後思想是不相侵害,金律則是願意主動愛人。主耶穌的教導比起論語中孔子的教導,更加積極,應用範圍也更加廣闊。也可以說,金律把銀律包括進去了。當我知道某種被對待的方式,會傷害自己。以己度人,就不用此種方式對他人。不作為也是在選擇是否作為的時候的一種決定。

本句話與主耶穌綜合律法中兩條最大的誡命相合。誡命中第二重要的就是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人都有愛自己的本能,正常情況下,不會作出自我損害的事。愛人如己就是將自己所期望的對待,施加在他人身上。所以主耶穌說:「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原文並沒有「道理」這個字。律法和先知代表了整本舊約聖經。愛人如己的金律就是將舊約聖經中對我們倫理的要求,最精要地綜合成一個原則。

這句話不能脫離聖經中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申65),只當成世俗倫理道德來使用。否則就會演變成為讓人無法無天的漏洞。例如,你不希望自己考試作弊被抓到,所以當你作老師監考的時候就不要抓人作弊。你不希望闖紅燈被警察開罰單,當你作警察的時候就絕對不開罰單。這是難以接受的荒謬推論。主要錯誤的原因就是,當人順著自己的罪性來發展相互對待的方式,就成了互相掩護罪惡,大家沆瀣一氣的惡行了。一旦偏離了神公義聖潔的原則,倫理再也不是神規範人行為的準則。所以,我們知道整個律法都不能脫離總原則來單獨使用,愛神與愛人兩者都必須遵行。


結論 
主耶穌在此教導我們祈求的原則,祂要我們把握我們與天父親近的關係,信任天父必將符合祂心意的好東西賜給我們。不是按照我們的喜好,而是按祂的心意成就。我們也當學習神對我們的方式,去對待周圍的人。

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從毀滅中逃離的羅得

Image result for lot Sodom神審判人類罪惡的描述,在創世記中出現多次,正如挪亞時代,神用洪水毀滅世界,只留下挪亞一家。本段則提到了神預備毀滅所多瑪、蛾摩拉。前段經文已經稍微提到這事,神聽聞所多瑪的罪惡臨到祂耳中,於是派兩位天使去探究。他們的惡到底到了什麼程度,竟然惹動神憤怒到要將全城滅絕的地步?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代求,期待神為其中義人的緣故,寬容他們。居住其中的羅得到底情況如何?讓我們一起考察本章的內容。

所多瑪的罪惡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2說、我主阿、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3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這纔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喫了。4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5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6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7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8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9眾人說、退去罷.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10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11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12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麼.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13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14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娶了或作將要娶〕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191-14

      本段緊接著18章神差遣兩位天使進入所多瑪城考察,首先提到兩位天使在晚上到了所多瑪。在城門口見到了羅得。羅得接待天使的過程,與亞伯拉罕接待三位訪客正好形成對比。亞伯拉罕的遇見三人之事發生在中午,羅得則發生在晚上。兩人都歡喜迎接,臉伏於地下拜;兩人都邀客人請回到住處,為他們洗腳。亞伯拉罕邀回帳篷,羅得則回到城門口附近的房子。因為已經到了夜晚,羅得留兩位天使過夜。可能因為時間匆促,羅得不像亞伯拉罕,吩咐僕人殺牛招待,他僅要求預備無酵餅。

      接著發生的事真是駭人聽聞。當兩位天使吃完晚餐,準備睡覺的時候。所多瑪的人從城裡聚集在羅得家門口,連老帶少,圍住房子。他們向羅得發出威脅的呼叫:「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什麽叫做「任我們所為」?中文翻譯得很含蓄,原文就是「知道」。這個字用在創世記第四章,亞當與妻子同房,該隱與妻子同房。「同房」這個字就是「知道」。看到這裡不知你心裡是否感到驚訝。所多瑪人連老帶少,群起而來,圍住羅得房子,要羅得交出兩位天使,讓這群暴民,與他們發生性關係。在今天的社會的描述稱之為,集體輪姦,而且還是男對男的強姦。非常惡劣的行為。所多瑪這個字在歷史上演變成雞姦(sodomy)的代名詞,不是沒有道理的。

有些自由派的神學家,為這段經文解釋,這段經文描述的並不能用來譴責同性戀,而是譴責所多瑪人沒有用愛心接待客旅。我們暫且不談聖經是否譴責同性戀。至少所多瑪城落在神的憤怒當中,不是沒有原因的。見微知著,從本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見整個所多瑪道德敗壞的境況。連剛來到本地的客人,都能招惹群眾將其圍住,要求讓他們群體強姦。可見他們敗壞的程度極其嚴重,神對他們的審判一點也不冤枉。先知書中充滿用所多瑪為例來警告以色列民儆醒的經文,如神藉先知以西結警告以色列民:「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結1749-50)「可憎之事」指的就是在道德上令人憎惡之事。不單指同性性暴力,連同其它一切敗壞都是神憤怒的原因。猶大書警告教會逃避情慾的敗壞:「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17)從兩處經文我們可以知道,所多瑪因罪惡受神審判,已經成為聖經中神用來警惕我們的鑑戒。無需為本段經文所描述的罪掩飾,僅視作不接待遠人這麼簡單。

羅得見到如此蠻橫的暴民想要與天使發生性關係。在當時社會的習俗,作為主人,有義務保護客人的安全。於是提出交換條件:「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不知道你看到羅得這樣的反應,心裡的感受如何?作父親的人,怎麼可能如此輕視女兒的貞操,讓暴徒輕易的蹂躪。就算是為了保護客人,也不能用犧牲自己女兒貞節,來達到目的啊。那豈不是以一個惡事,來交換另一個惡事。只能說所多瑪道德風氣敗壞到一個程度,連居住在裡面的羅得,也被污染,判斷道德的價值觀被扭曲了。我們生活在道德風氣同樣墮落的今日社會,是否被社會風氣牽引,連做出正確判斷的能力都被扭曲了?活在當今之世的基督徒確實需要引以為戒。

羅得的交換條件根本無法平息暴民的慾心。他們憤怒地嗆聲:「退去罷!……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本來羅得以為向著惡徒妥協,滿足他們的獸慾,就可以換取和平,不讓兩位天使受傷害。沒想到暴徒更加狂怒,想要集體攻擊羅得,嘗試攻破房門。最後反倒是天使出手相救,將羅得從喪失生命的危險中奪回來。天使關住房門,是暴民眼睛昏花,無論怎麼摸索,也找不到房門。神要完成的工作,不需要我們用妥協的方法來幫助。特別是用犯某個罪,來換取不犯另一樣罪。這不是神做事的方式,我們也當避免像羅得一樣,用妥協來解決問題。

      天使對羅得宣布神審判的計劃:「你這裡還有甚麼人麼?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可見神確實要保護願意悔改的義人,不讓他們與罪人一同被毀滅。可惜的是所多瑪城裡,連十個義人這條件也達不到。所多瑪將會在神的審判中遭到毀滅,這已經勢所難免。唯一的出路就是趕緊在神施行懲罰之前逃離。可惜連如此明確的警告,有的人還是不以為意。羅得女兒將出嫁但尚未過門的女婿,就不聽從警告,執意要留在所多瑪。放蕩的生活對人總是有吸引力,讓人流連忘返。就算對他們發出嚴厲的警告,仍然無法喚回執迷不悟的人。放眼今日世界,多少沉迷罪中之樂,無視神在末日會有審判的警告。所多瑪、蛾摩拉的命運就是今日世界將來的結局。我們被神警戒,逃離毀滅的人,除了盡力保持自己不要隨波逐流,以免落入遭神毀滅的命運。同時也莫忘積極向世人傳揚福音信息,從其中拉出還願意悔改的人。

從毀滅中逃離
15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16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17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18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19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20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麼.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21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22你要速速的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作甚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瑣珥就是小的意思〕23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24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25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26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27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28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29當 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創1915-29

      從羅得當初走進所多瑪的動機來看,我們真不能把他算作是義人。當叔叔亞伯拉罕讓他選擇想要去的放牧之地,他竟然毫不禮讓地選擇較豐美的約旦河谷。然後還漸漸遷移帳篷直到所多瑪。城市舒適的生活將他吸引過去,最後他連帳篷都不住了,搬進了城裡的房子。他確實被所多瑪貪戀罪惡的生活吸引,而潛移默化地讓他的價值觀受到所多瑪的影響。雖然,他仍然保留了熱誠接待遠人的善良風俗。新約彼得後書中曾提到:「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彼後26-7)相對於其他居民,整個所多瑪城只有羅得還算存著義心,為所多瑪的敗壞傷痛。可能也正是這個原因,神憐憫他一家,讓他們聽聞天使的警告,在神審判臨到之前及時逃離。

      我們看到習慣於生活在敗壞環境中的人,即使原本有道德的觀念,也會逐漸受到影響而被同化。當羅得聽到天使緊急地催促後,他竟然遲延不走。這是因為他在所多瑪這舒適環境中沉溺已久,捨不得離開。若不是神的憐憫臨到他,讓兩位天使拉住他的手,並他妻子的手,與他兩位女兒的手,硬是把他一家拖出將要毀滅的城市,恐怕都將葬身火海。有的時候,神的憐憫會以激烈的手段臨到,就如羅得一家被天使硬拉出來。當時或許覺得不樂意,但事後他們必會知道,這行動是保住他們的命。在阿摩司書中,神對以色列民說:「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摩411)以色列民在撒瑪利亞被毀滅的時刻,蒙神憐憫,保住性命。就如羅得一家被神從傾覆的所多瑪拉出來一樣。羅得一家蒙神存留性命,真的像從火裡抽出來的一根柴。幾乎要被燒盡,但及時被搶救出來。我們蒙恩得救的過程也真像如此。我們大部分出生於不信主的家庭,若不是神介入我們生命中,讓我們因著聽聞福音而悔改信主,我們也將如周圍不信之人一樣,在神的審判下滅亡。我們能得救,真像從火裡抽出的一根柴。

      當逃出所多瑪後,天使極力警告羅得,不可站在平原,不可停下,不可回頭觀看,要趕緊往山上跑。羅得顯然對著被毀滅的所多瑪還有一點留戀,他不想躲在山上,與世俗隔絕。於是向天使求情:「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天使要羅得逃到山上,不可留在平原,羅得卻哀求天使,讓他跑到容易逃到的小城瑣珥。從羅得的話可以看出他仍然三心二意,暫時保住性命,就想停下腳步,沒有除惡務盡的決心。我們在尋求神拯救的過程,與羅得十分類似。常常認罪悔改到一個程度,就自以為足夠,不想再繼續追求。心中以為「我已經做出很大的犧牲了,留下一點罪中之樂有什麽關係,神不會對我這麼嚴苛吧。」這種偏安的心態,往往為撒旦留下破口。讓自己陷入一個圈套,預備將來承受更大的惡果。

      羅得一家正嚐到了猶豫不決的後果。他們得到天使的允許,逃到附近的瑣珥。天使曾經吩咐他們不可回頭觀看。當時神將硫磺與火從天上傾倒下來,將所多瑪和蛾摩拉、和全平原的諸城都傾覆了。城裡所有的居民,牲畜、一切生物,都被掩埋在硫磺與火底下。那時候,羅得的妻子留戀過去在所多瑪的生活,想看看那城到底怎麼了,正當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如今考古學家發掘疑似所多瑪與蛾摩拉的遺址,就是在死海北岸的約旦河平原附近。在死海邊上有一根鹽柱,號稱是羅得的妻子變成的。當然那只是當地人為吸引觀光客而流傳的說法,事實是否如此,仍然查無可信的證據。

      亞伯拉罕在跟神討價還價,得到神應允只要所多瑪有十個義人,就不毀滅這城。第二天清晨,亞伯拉罕非常關心居住在所多瑪羅得的安危。他站在向神代求的地方往所多瑪城望去。看見的景象然他大為驚訝。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神真的毀滅了所多瑪。證明城裡的義人連十個也沒有。然而神是充滿憐憫的,經文記載:「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這裡清楚說出,神保留羅得一家,除了捨不得被毀滅的城市,回頭往的羅得妻子以外,羅得與兩個女兒的都得到拯救。這與亞伯拉罕的代求有關嗎?當然。神救羅得,讓他與女兒免於死亡,主要就是記念亞伯拉罕向祂代求,不要讓義人與罪人一同滅亡。當然,如果要算誰是無罪之人,真的連一個也沒有。但因著神的施恩憐憫,羅得這位比起當世代更加重視義行的人,得到了神的救拔,沒有落在可怕的毀滅中。

反思我們這群蒙神施恩拯救的基督徒,原本同樣也是一無可誇的罪人,但是卻得到主耶穌寶血的潔淨,免於末日毀滅的審判。我們當以羅得逃離所多瑪的過程為戒。不要留戀過去,還想走回頭路。不要三心二意,不願徹底信靠神。神要我們這些從滅亡命運逃出來的人,有破釜沉舟的決心。既然免去了滅亡的命運,就當在今世堅定信心,跟隨神到底。路加福音中主耶穌勉勵門徒以羅得為鑑戒:「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喫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路1728-30)末後的審判尚未來臨,我們一生的果效尚未經過考驗。主耶穌的日子就是考驗我們對主忠誠與否的時刻。我們不要像羅得的一生。追求神卻未盡其全功,在功虧一簣後嘆息不已。

向下沉淪的羅得
30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31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32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33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34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35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36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37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38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創1930-38

      縱觀羅得一生的路徑,可以說是個向下沉淪的道路。本來跟著亞伯拉罕從迦勒底的吾珥出來。再從哈蘭一起遷移到神應許的迦南地。本來可以與亞伯拉罕一同承受與神立約的福分。就在一次僕人爭奪牧草的糾紛後,他不念叔侄的親情,罔顧長幼有序,禮讓長輩的原則,眼中望著豐美的約旦河谷,心中就選擇了較好的土地。沒想到這個選擇正埋下了讓他一家日後萬劫不復的禍因。他們逐漸遷移帳篷直到所多瑪,被貪愛情慾之樂的所多瑪人同化,最終落得從滅亡中倉皇出逃,妻子捨不得過去的享樂生活,回頭成了一根鹽柱。女兒受到敗壞風氣的影響,作出了令人髮指的敗壞之事。這正是在不知不覺中一步一步墮落的結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羅得將全家遷移至所多瑪,又沒有從小以神的道教養女兒,最後落得悲慘下場。羅得在聖經創世記中的記載就到此為止,以罪惡的結局告終。

當一開始羅得被天使拉著,逃出所多瑪成的時候。他曾經擔憂逃到山上太過辛苦,還求天使讓他躲進平原附近的小城瑣珥。如今看見所多瑪被毀滅,他又害怕住在瑣珥,轉意逃到山上。從此就看得出來他優柔寡斷的性格,對與神所吩咐的事不在乎。他心中所思念的是屬世的發達,心裡的意念引導著他的腳步,也因此鑄成了他一生的命運。選擇豐富的約旦河谷遷移,與逃到瑣珥後來又反悔這作法,都反映出他心中沒又對神命令的尊重,他的選擇都是被追求私利的動機驅使。使徒保羅曾經警戒加拉太人:「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加68)羅得正是以屬世價值觀為本之人的代表。他的墮落也是受到這種價值觀的影響,必然有的後果。

在與世隔絕的環境下,羅得的大女兒擔憂,如此下去他們將沒有後代,絕種在山上。她所思想的繼承羅得,只關心屬世的利益。於是和羅得的二女兒共同商議計策,將父親灌醉,然後兩個人分別與父親發生性關係,因此從父親懷了孕。這是普世道德所不容的父女亂倫的行為。有的慕道友本來對基督教有興趣,在讀到這段聖經的時候,心生反感,認為神竟然讓這種大逆不道的事記載在聖經當中,從此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批評聖經為淫亂之書,以此為理由再也不信基督教。這是天大的誤解,聖經中的記載,是將對於信仰有關的事忠實地記錄下來,不見得是教訓我們照著去做,更多的時候是警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如大衛謀殺烏利亞,奪他的妻子,這種卑劣的惡性。即使貴為一國之君,也還不掩飾地曝露在史冊中,成為後代萬民的警惕,切莫重覆其錯誤。羅得的悲慘結局記在聖經中,目的也是如此。

人的本性總是墮落敗壞的,在遠離神的時刻,常見把持不住而墮入罪惡深淵。神對羅得的懲罰就是他與女兒亂倫,生出的後代為摩押人、亞捫人,這兩個民族不得算為神國子民,與神應許的福分無關。但是神還是有恩典與憐憫,對於個別願意離棄罪惡,從滅亡的命運中悔改的人,神還是留下了免於滅亡的機會。摩押人的後裔路得因著信,跟隨婆婆拿俄米回到猶大,信靠耶和華神。她就是大衛的曾祖母,也是主耶穌的肉身的祖先。從此我們可以見到貪戀世俗的力量實在可怕,它會潛移默化地把人引導至墮落的地步,走進死亡尚不自知。羅得的一生就是我們的鑑戒。

結論

每當我們提到聖經中警戒我們不要貪戀世俗的經文,我們就會想到羅得。世界的引誘看似絢麗多彩,其實險惡無比。追求世俗的價值觀帶給我們的不是幸福,而是遠離神的悲慘結局。哥林多前書中提到:「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那曾經在基督裡建造,卻使用草木禾稭等,經不起考驗的材料,是,只能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正如羅得是被神從火裡抽出的一根材。僅僅得救,卻失去了神兒女當有的福分與榮耀。羅得的故事可讓我們引以為戒。

是誰曲解了神的愛?

作者:卡森 D. A. Carson
翻譯:薪人
是誰曲解了神的愛? (系列四之一)
聖經提到神的愛,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個層面。

第一,對子、子對父特有的愛。
第二,神對一切受造愛的護理。
第三,神對墮落世界的救贖之心。
第四,神對選民特別的、有效力的、揀選的愛。
第五,神對祂子民暫時性或有條件的愛──基於順服的條件。

〈神的愛,這困難的教義〉系列,單看題目,可能有人會以為我精神有問題!如果我探討的是〈三位一體的困難〉,或者〈預定論的困難〉,題目至少還協調一點。比起這些高超奧秘的教義,神的愛不是簡單許多嗎?

神的愛怎麼會有困難
這項教義,至少有下列五種困難。

第一,絕大多數信神的人,不論他如何界定所信仰的神是祂、她、還是它,都一致相信神是愛。但是,當愈來愈多人傳播神是愛,卻又不合聖經教導,在見證上,會給基督徒帶來困擾。結果,當基督徒有識之士談論神的愛,很可能和周遭文化在認知上,有相當差異。更糟的,可能雙方都還沒認清這事實。

在美國,電影業最能塑造並反映文化,讓我們看看幾部最近推出的影片。一般太空科幻片可分成兩類,目前最流行的,大概是打打殺殺的動作片,如July Forth或〈異形〉(Alien)系列,沉溺於邪惡的主題。當然這類影片裡,外星人必須殺氣騰騰,不然就無由產生威脅,也缺乏衝突物件了。這類影片,很少傳達宇宙哲學性的資訊,更遑論屬靈思想。另外一類,就是在娛樂之外,還企圖推銷某種信念的電影。它們幾乎清一色,描繪一種像是有愛心的終極權力。例如在〈星際大戰〉系列,是「一股力量」;在〈外星人〉(ET)裡,套用安可瑞(Roy Anker)的話:「一顆發紅的心,道成肉身、至終復活升天的故事。」在Judie Foster飾演的〈第三類接觸〉(Contact),那位不可思議的智者,充滿慈愛、具有遠見智慧、慈祥而又可畏。安可瑞認為這類「間接指涉」,對領人信主大有幫助;一如托爾金和魯益師的作品,這些影片也能間接說明人認識神的美善和慈愛。

然而托爾金和魯益師,究竟還是處在猶太和基督教信仰的大環境底下,他們作品中的「間接指涉」,很容易被承襲同樣文化遺產的讀者看懂,即使大多數不是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但是《第三類接觸》的世界觀,卻是一元論、自然主義或多元主義並行(此部電影獻給Carl Sagan),特別和新紀元和盲目樂觀的多元主義息息相關。這一來,徹底顛覆聖經的神愛觀。這項教義,於是變得困難。

第二,換個角度看,目前西方文化,普遍拒絕大部份有關神的信仰。基督教信仰一旦抽離掉神的主權、神的聖潔、神的忿怒、神的護理、以及神的位格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聖經所講神的愛,在世人心裡就無法生根。

結果,當然就是將神的愛,不受文化歡迎的部分排擠掉。神的愛被消毒、被大眾化,特別是被歪曲,染上浪漫色彩。這種排擠過程已經持續好一陣了。我這一輩的人,學唱的是:「現在世界需要的是愛,甜美的愛」,我們堅定地告訴全能者,我們不需要另一座高山(已經太多了),我們想要多點愛。那是連狂妄之士,也束手無策的年代。

現在情形卻大不相同。在過去,多數人都相信神公義的世代,有些人可能有困難相信神的愛。因此傳講神的愛,就成為大好資訊。然而今天,你若告訴人神愛他,他一定不會驚訝,只會說「神當然愛我;祂就是愛,不是嗎?祂怎麼會不愛我呢?我不是很可愛嗎──至少和我的鄰居一般可愛。我是好人,你也是好人,神愛你也愛我。」

即使在八○年代中期,根據Andrew Greeley的報告,四分之三受訪者在一項重要民調,表示更喜歡把神當成「朋友」而非「君王」。我在想如果把選擇換成「朋友」或「審判者」,不知結果會如何。今天,現代人毫無困難相信神是愛;卻較難接受神的公義、神的忿怒、以及和神的全知不相矛盾的現實。在「神」的定義逐漸瓦解後,聖經所教導神的愛,是否還能維持原來的樣式?

基督徒也難免受影響。 Marsha Witten在一本很重要的著作,對更正教講台作了番研究。調查對像一端是(自由的)美國長老教會(PCUSA),極少會有福音派認信者的堡壘;另一端,則以(保守的)美南浸信會為主。很明顯的,這兩個教派傳統,對多數重要議題,只有統計上微不足道的差距。另一重大缺陷,就是她調查的講章,全都圍繞浪子的比喻(路十五),講章取向明顯偏差。

然而,幸好書上大量引用這些講章內容,結果相當令人震驚。這些講章都強烈偏向「呈現神內在特性,強調神的情感──和人相近的部分…神似乎傾向『感覺』超過『行動』,傾向『思想』勝過『說話』。」或像是:

「至於人類面對未來的焦慮,卻幾乎完全缺乏推論和建構,以致神令人可畏的審判能力,被突顯成弱點。如前所述,這些講章不論是討論罪、或作其他系統論述,傾向於將人類因遠離神而引起的焦慮戲劇化,超過其他現世層面。但是,即使直接針對未信主的聽眾,也只有兩篇講章,極其模糊的,以探討其他主題為緩衝,借著描述人對救贖的焦慮,間接激起對神審判的畏懼…至於路德和加爾文所認識那位元超越一切、威嚴而又可畏的神──這形象為早期更正教,界定神人關係的異象──如今隨著美國更正教經驗的變遷,漸趨溫和,只有少數例外…許多講章所描述的,是一位行為正常、有規律可循並可預期的神;神的行為,總是前後一致,祂的作為無不遵循「愛」的原則。 」

將神這般浪漫化的趨勢,在更正教會日益增加,我們實在不必再引多少例子,就可以知道要捍衛聖經的神愛觀,有多困難。

第三,後現代主義發展中的一些更大模式,也和這問題有關。因著西方認識論大幅轉向,愈來愈多人相信,唯一的異端只剩那稱別人為異端者。他們主張基本上,一切宗教都相同,因此若強拉人信教,不但粗魯,而且是極端無知又不合時尚的舉動,這樣作,無異宣告別人的觀點是較差的。

這一立場,發端於西方,現在卻影響世界各個角落。例如,最近由Calab Oluremi Oladipo所著的新書,顯示在非洲本土教會,基督教信仰和約魯巴傳統宗教,正相互影響。作者寫到關於「神的本質是普世的愛這項基本主張。這主張預先假定西方宣教士,一面宣稱神的本質就是普世的愛,然而大部分卻否定地球上多數地區的救恩,且多隨己意而行。」他指出「這觀點如此不一致,他本人企圖調和基督教和一般其他宗教,特別是約魯巴傳統宗教。」

簡言之,後現代主義──目前最蓬勃的文化風潮,正以最浪漫、最調和、而且常是多元論地強力推銷神的愛,除了後現代主義的知識論以外,並無任何權威基礎。但是,這使得聖經中的神論和神愛觀,在表達上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前三項困難,均源自文化發展,使神愛觀在理解和表述上,相當具挑戰性。

第四項原因,在某一層面上,是更根本的問題。關於神的愛,當文化急速轉向浪漫、有時甚至非一神的觀點時,就連基督徒都會被襲捲到一個程度,以致忘了在基督教信仰裡,神的愛本來就會引起困難。只要看看兩次世界大戰,在蘇聯、中國、德國的滅種屠殺;非洲大饑荒;希特勒和高棉的波帕;全球貪婪無厭的腐敗,全都發生在本世紀──神的愛真是顯而易明的教義嗎?當然,這是從經驗層面來看問題。我們也同樣可以從系統神學的角度討論。更準確地說,我們該如何將聖經所說神的愛,和聖經所說神的主權調和起來,甚至當問題延伸至罪惡的領域?當一些經文描述「存在者」,似乎冷酷無情時,愛又該如何定義?神的愛和神的公義到底該如何联系?

換言之,這種當代浪漫版的愛,對教會最危險的衝擊,在於使教會普遍無能力深思最根本的問題,而這些卻是維護聖經中神論協合的關鍵。不論這任務有多尊榮並值得稱道,卻一點不簡單;因為,我們處理的是神,任何將問題愚蠢地簡化,注定存有偏見又會帶來危險。

第五,教會圈子,有時也將神的愛,描述成顯而易見的道理,偏離了聖經本意;牧者會犯這樣的錯,是因閱讀聖經所描述神的愛時,忽略了經文新添入的一些特性。

聖經如何闡述神的愛

下面的討論,並非所有引用經文,都含有「愛」字。有些經文並不用這字眼來描述神的愛,例如耶穌所講述的兩則恩典的比喻,就不用這字。

聖經提到神的愛,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個層面。當然,這裡不是完全透徹的分析,不過具有啟發作用。

第一,父對子、子對父特有的愛。約翰福音對於這主題,表達最為詳盡;兩次提到父愛子,在原文一次用「亞迦貝」的動詞(三5),一次用「菲力歐」(五 20)。約翰也特別強調,世人必須認識耶穌愛父(十四31)。三位一體之間的愛,不只將基督教的一神信仰,和其他一神論區隔開來,而且和啟示、救贖有驚人的密切關係。 (這點在本系列之二會進一步闡述。)

第二,神對一切受造愛的護理。聖經似乎避開用「愛」一字,不過這主題不難發現。神創造萬有,在人類犯下一點罪之前,神宣告祂所造都是「好的」(創一4、10、12、18、25、31)。這正是愛的造物主之作為。

主耶穌也描述神為田園裝扮榮美的野花──可能只在無人居住之地,單被神看見。獅子咆哮、攫獲擄物,其實都是神在養活。空中的飛鳥,不種也不收,都是神愛的護理;若非神許可,一隻麻雀也不會掉落在地(太十29)。這些若非慈善又慈愛的護理,那耶穌所闡明的道德教訓,亦即神的百姓應信靠神的護理,就不合邏輯了。

第三,神對墮落世界的救贖之心。神愛世人,甚至賜下祂的兒子(約三16)。有學者嘗試將世人(kosmos)解釋成選民,實在不通,因為根據約翰福音的用法,證據不利此一提議。事實上,「世人」或「世界」在約翰福音,與其說指涉其大,不如說指涉其壞的程度。約翰用這字主要指道德秩序上,因故意犯罪而背叛神。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賜下主耶穌,令人讚歎其愛心,並非因為救恩及於全世界,而是因為祂拯救的對像這般壞;重點不在祂要救許多人,而是祂願意救如此邪惡的罪人。然而,約翰曾在別處使用「全世界」(約壹二2)一詞,結合這字大而壞的含意。更重要的,約翰說到門徒曾經屬這「世界」,卻被「世界」恨惡(參約十五19)。從這點來看,神對世人的愛,不可能解成神對選民的愛。

同樣的教導,出現在許多經文和聖經主題。不管神有多嚴厲將審判世人,祂同時也是那位向世人發出悔改邀請的神。神更命令祂的子民,要將這福音傳至地極、到處宣告。祂向叛逆者呼喊道:「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第四,神對選民特別的、有效力的、揀選的愛。選民可以指以色列全國、教會整體、或個別基督徒。不論哪一類物件,神對選民的愛,在某種程度上,祂不這樣愛其他人。摩西曾告訴以色列百姓:「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法老的手」(申七7~8;參四37)。又說:「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十14~15

很突出的,當這些經文,將以色列和全宇宙或其他國家對照時,絲毫未提個別或國家的優點;最顯著的特點只是神的愛。神對以色列的愛,肯定在某一程度上,不是這樣對待其他國家。因此,很顯然這一種愛,和上面三種方式不同。神的愛這樣有所區隔的特性,在聖經中並不少見。比方說,神宣稱:「我喜愛雅各,恨惡以掃」(瑪一2~3)。當然,在猶太人心裡,很可能視這種絕對聲明,為純粹偏愛的表達方式;然而,這類經文事實上,是講到神對選民特別的愛。

新約裡也有相似的宣告:「基督愛教會」(弗五25)。新約一再陳述神的愛,是向著那一群組成教會的子民。

第五,神對祂子民暫時性或有條件的愛──基於順服的條件。這是認識神之關聯式結構的一部分;不一定和個人如何成為永生神的真實跟隨者有關,但是和一個人在認識神之後,與神的關係有關。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大書這樣勸勉信徒(21節),可見有人無法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很明顯,這裡不是指離開神護理之愛,那是很困難逃離的;也不是指神渴望墮落族類迴轉的救贖之愛;更不是祂永恆的揀選之愛,如果永恆這字有意義,人沒有可能離開這愛。

猶大並非唯一這樣講的。主耶穌也吩咐門徒,要常住在祂的愛里面(約十五9),然後主接著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里」(十五10)。讓我舉個小類比:雖然,在某種意義上,我對自己子女的愛永遠不變,不在乎他們行為如何,但在另一層意義上,孩子很清楚他們必須保守自己在我的愛中。假如缺乏任何正當理由,我那幾個十幾歲的孩子,逾時不歸,我至少會把他們痛罵一頓,他們也可能受到更嚴厲的製裁。這時提醒他們,我這樣做是因為愛他們,實在無益。那當然是真的,但是我對孩子的愛,彰顯在──我處罰他們的時候,和我帶他們上館子、或帶兒子釣魚、或帶女兒聽場演奏會什麼的──是兩種相當不同的情況,感覺也自然不同。

這一現象並非新約獨有。十誡宣告神發慈愛「向愛祂守祂誡命的,直到千代」(出廿6)。是的,「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詩一○三8)。在這段經文前後,神的慈愛與神的怒氣相對應。這和待會要看的經文有所不同,神的百姓活在祂的慈愛或祂的怒氣底下,照著他們對盟約的信實程度:「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就是那遵守祂的約,紀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一○三9~11,13,17~18)。這種語言,是用來描述神和與祂立約子民之間的關係。

兩點初步觀察

第一,針對聖經裡這五種闡揚神愛觀的論點,如果將其中任何一項絕對化、並排除其他點,後果是顯而易見的。

假如我們從三位一體之間的愛開始,以它作為模式,來說明神和一切受造的關係,我們將無法認識這愛的特性。父愛子和子愛父,是表達在一種完美的關係中,沒有被罪玷污過。不論三位一體之間的愛,有多少成份,可以作為耶穌和其跟隨者間愛的模式(這點稍後討論),它絕對不含有父的愛能救贖子、或子的愛表達在祂所承受的赦免上。三位一體之間的愛,誠然極其寶貴並奇妙,但若將焦點完全放在這一方向,就會疏於考慮,神如何向帶有祂形象的叛徒──在怒中、在愛中、在十架彰顯祂自己。

假如神的愛,不過就是祂對萬有的護理,這實在和一股和藹可親、帶點神秘的「力量」相差無幾。這樣的立場,很容易和泛神論、或其他形式的一元論結合。綠色環保主義,也可能因此大受重視,但卻不是基於──創造要更新、天地要變成新天新地,藉著我們的主釘十架和復活來成就──這樣的大前提。
假如神的愛,單單描繪成祂呼天喚地、渴望尋回罪人的一腔熱情,反會增強亞米紐主義、半伯拉糾主義、伯拉糾主義,和那些只對神內在情感有興趣,卻不談祂的公義和榮耀者的立場──不過,代價將極為慘重。這幅神愛的圖畫,當然也有根據;不過一旦被絕對化,不止對那些互補性經文,視而不見,更偷竊了神的主權以及我們的把握和安全感。它所支持的恩典學說,不同於保羅的恩典神學;最糟的是,讓神變成索然無味,既不能介入拯救事工,也不能動用刑杖管教我們:因祂的愛絕對「無條件」。這斷非經文所描述的世界。

假如神的愛,專指向祂對選民的愛,則很容易陷入絕對簡化的分歧:神愛選民卻恨惡祂所棄絕的。將這項主張,正確地擺在適當位置,也是有根據的;但若剝去聖經互補部分的真理,同樣的主張,卻會造成過度的加爾文主義。所謂「過度的加爾文主義」,是我特意使用的術語,稱呼那些屬於改革宗傳統,但卻不許福音白白賜予人的團體。司布真在他的時代與他們對抗。今天,在美國這樣的團體,人數並不多;不過在改革宗裡,那些明白福音是白白恩典,但不知該如何作,才不會和他們改革宗的神學觀、相抵觸的年輕傳道中,卻可以發現類似的聲音。

假如將神的愛,和論到人的順服與神的愛之經文(例如,「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完全連在一起分析,那對信徒的威脅,又是不同的危險。的確,在一個偏向廢棄道德律、講求個人偏好的教會,這樣的經文很需要。但是,若偏離聖經其他互補性的神愛觀,這些經文只會帶我們走回功德神學的老路,讓我們陷入永無止境的焦躁不安,永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足以討神的喜悅;並陷入只有十字架本身,才能將我們釋放出來的罪惡感。

總之,我們需要聖經在這個課題上,一切的教導;否則在教義和教派上,所產生的分歧,將是大災難。

第二項初步觀察,是信徒絕對不要將這些神愛觀的表達方式,看成是獨立的,是神的愛之分割。如果常常將神護理的愛、揀選的愛、三位一體的愛等,拆開成像是各自密封絕緣的部分傳講,是沒有幫助的。任何一點,都不應該因其他點,而變小;也不該有任何一點,將其他點蓋過。神就是神,祂是一。我們應該歡喜領受,祂按著完美的智慧,以不同的方式說明祂的愛。這些真理,應該按照聖經著重的比例,平衡地結成一體;具體而微地應用在日常生活,以及我們所牧養的物件之中。

結論:為忠於信仰,基督徒得在宣告神就是愛的同時,要求自己對其含意,有愈來愈深的體會。


註解:卡森的小冊子,共用四個部分
1. On Distorting the Love of God
2. GOD is Love
3. God's Love and God's Soveignty
4. God's Love and God's Wrath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