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的主題是禱告,是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向神祈求的態度。對外在世界表達自己的需要是人的本性,我們在幼兒時期就知道發出要求的信號。餓了就哭,尿布濕了就鬧,父母若不順自己的意,還會耍脾氣。向神的禱告卻不是源自本能而有的能力。我們要學會向神求什麽?用什麽態度去求?讓一般基督徒,服事,讀經,參加聚會,都不是太難達到的事,一旦要他們花時間向神禱告,很少人能有持續的恆心去作到。大多數人只能維持短時間的熱度,或者是變成例行公事,草草走過。在神面前我們必須承認,合神心意地禱告是我們最虧欠神的地方。以下讓我們來看主教導我們禱告的態度。
向神祈求尋找和叩門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太7:7-8)
本句經文包括三個祈使語氣的動詞,是主耶穌我們的命令。它們是「祈求、尋找、叩門」,分別對應著三個祈使語氣動詞,緊接的就是三個直述語氣動詞,就是「將會被給予、將會尋見、將得開門」。使用未來式表示行出前面的命令,將會有後面預料的結果。主命令門徒向神祈求,並期待神就會給他們。首先,我們會有問題:「向誰祈求,誰又會給我們?」按照直覺的推論,當然是神。除了神以外,還有誰值得我們去祈求?後面兩個祈使動作針對的對象當然也是神,向神尋找,向神叩門。也期望神會讓我們尋見,神會為我們開門。
「祈求」的意思就是明白自己無助的境況,求神賜恩典幫助。正如前面八福中「虛心的人有福了」所說的,承認自己心裡貧乏,渴慕神的賜予。神應許將把所求的賜給他們。「尋找」比祈求跟進一步,尋找的人知道自己迷失。此動機催逼著他們來到神面前,追求神的旨意向他顯明。神應許他們將會找到。「叩門」則是祈求者更堅毅的行動,作出想進門的要求,期待有門能打開,讓他進入。神應許必為他們開門。這三個行動都與我們向神禱告有關。讓我們知道我們禱告的對象對我們的要求。以命令語氣期待我們向祂祈求,尋找祂,並向著祂叩門。並且讓我們知道祂必然會正面回應我們所求,讓我們尋見,並且為我們開門。
在第8節,主解釋了為什麽如此。似乎是將句子再講一遍,卻是用肯定的直述語氣,把理由講出來。因為所有尋找的人都得到了;凡尋找的人也都找到了;凡叩門的人必定也會得到開門的結果。前兩個句子的時態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經常發生的事實,我們已經看到許多見證了。最後一句還是用未來式,表示對將來必然會得到開門的積極期待。「祈求,尋找,與叩門」就是神在禱告上要我們學的功課。主解釋為何祂會積極回應我們的禱告。因為這正是祂對門徒的心意,祂願意門徒藉著禱告來親近祂,尋找祂,並以叩門的請求,來期待進入神國大門。
要開始禱告先要知道需要禱告什麽?我們禱告會裡,花上最長時間的是分享禱告事項,常見你一言、我一語,針對教會事務,肢體間的需要,討論起來了,禱告會變成開同工會。最後,時間拖太久了,驚覺必須停止討論,於是草草禱告一番。這種禱告品質,在神面前實在有虧欠。這也反映出一種現象,我們習慣於對事務性的題目,提出解決的方案,在這點上很多人都是能手。但是在將需要交託給神,尋求神的心意上,我們還很幼小,還有太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主教導我們怎麼向祂祈求呢?登山寶訓內容中有主耶穌對門徒禱告的教導。其中前三項就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主耶穌也沒有忽略我們切身的需要,祂同樣讓我們向父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太6:11-13)前者是後者的基礎。第6章結尾的教導也與這裡一致。「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這句話裡的「求」與7章8節的「祈求」是同一個字。所以我們明白神要我們向他祈求的內容。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然後,我們一切生活上所需要的,神必然會賜下,不讓我們落在缺乏的境況中。
什麽是「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呢?這句話聽起來十分抽象,似乎與我們現實生活沾不上邊。在主禱文裡,主耶穌教導我們向天父祈求「願你的國降臨」。神的國就是神旨意暢行無阻的範圍,普天之下,只要人願意服在神的旨意之下,那裡就是神權柄統管的所在,也就是神的國臨在之處。神的國與其在乎哪個地方,不如說在哪些人的心中。也就是說,當人心歸向神,順服祂的旨意,此人就是神國的子民,神國的權柄就臨到此人身上。我們所活的環境中,多少人不在乎神的旨意。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對神的權柄不能順服。神國的實現需要藉著福音的廣傳,多麼需要我們祈求。
那神的義又是指什麽呢?羅馬書裡正好談到這個主題。第一章的鑰節16節就說出:「神的義正在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6b)羅馬書第3章又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同一段又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4a)人本陷在過犯罪惡中,無人能的在神面前滿足神公義的標準,但是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讓我們得到一個屬天的新生命,藉著我們對基督的信靠,罪得赦免,被神稱為義。並且靠著基督將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讓我們活出與義相稱的生活來。這就是登山寶訓所要求的天國倫理。是成聖生命的目標,是基督徒今世就當追求的標準。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與聖靈同在,離棄罪惡的誘惑,走成聖的道路。這點是需要下工夫,並付上代價的,也十分需要我們不斷向神祈求。
縱觀以上所討論的內容,我們會覺得「神的國與神的義」是空洞的話語嗎?在神面前閉上眼睛,就覺得沒有事值得我們禱告嗎?讓我們深思主要我們禱告的方向。祈求神的國在地上實現;祈求神給我們力量走成聖道路;尋找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向神殷切扣門,求他為我們開門,讓我們與他面對面相遇。求主幫助我們,讓禱告不再是例行公事報告,也不總是專注在自己生活需要的滿足上。
神將好東西賜給我們
「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10求魚,反給他蛇呢。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太7:9-10)
接下來的段落,主藉著兩個問題,讓我們思想,神以怎麼樣的心意來回應我們的祈求。祂讓我們想想,當兒女向我們祈求時,自己是怎麼回應他們?主所問的是:「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答案是直接了當的,絕對不會。天下父母心,總是盡一切力量為兒女的好處著想。怎麼可能有父母帶著傷害兒女的意圖,來回應兒女所求?明明兒子求的是餅,卻給他長得很像餅的石頭。當地的石頭,形狀是圓圓的,與麵包十分相似。但是兒子是要餅來吃,石頭卻不能滿足他的需要。拿到形狀與麵包相似的石頭,反而讓他空歡喜一場。同樣的,蛇長得很像鱔魚,如果兒子想要魚來吃,父母卻給他形狀相似的蛇,那非常可能讓兒子被蛇咬傷,害了兒子的生命的安全。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天下沒有帶著惡意,想傷害自己兒女的父母。以此來推想神對我們的心意,祂是我們天上的父,我們是祂所愛的兒女。祂絕不可能把會傷害我們的東西給我們。這是主耶穌讓我們,從自己對兒女的愛,來推想天父對我們的愛也是一樣的。
在我們禱告的時候,最先需要明白的是,我們禱告的對象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就失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第一句話。也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讓我們思想一件事,我們是怎麼進入與神之間父子的關係。約翰福音的序言中,就清楚說明:「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1:12)凡信靠耶穌基督,接受祂救恩的人,就得到神賜予的神兒女的身份。羅馬書中保羅也告訴門徒:「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我們因信耶穌,被收納成為神兒女,是由聖靈在我們心中印證的確定事實。在我們禱告的時候,因著聖靈感動,坦然無懼地呼叫神為阿爸父。這是肯定我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這種如父親與兒女間的密切關係,讓我們禱告的時候,知道憑著什麽心態來到神面前。神是我天上的父,祂必然是愛我,不可能害我。我在祂面前,盡可以不需害怕,以真誠無偽的心面對祂。同時我們深知,祂對我的心意,是求我在地上的好處,祂所賜給我的東西,絕對不會傷害我。我當帶著平安穩妥的心,將自己所需要的事物向祂祈求。
有的人祈求的時候,帶著一種神是有求必應的心態。他們抓住這句經文,認為既然神願意將好東西賜給我們,凡是我所求的好東西,神必然會讓我們得著。甚至將這句話擴大解釋成「只要我想要什麽,放膽向神求,神不可能不給。」韓國靈恩派牧師趙鏞基就曾經在「第四度空間」這書上,提出憑著信心祈求就能得應驗這觀念。他的方法就是叫你非常具體描繪出你的所想所求的,如在幾年之內教會要有多少人;買車要甚麼顏色、型號等;然後就按照這些內容,天天禱告、宣告、將其形象化如同眼見一樣,這樣有一天就必會成就。這種想法表面上是抓住神所應許的話語禱告。其實他並沒有搞清楚,禱告得成就的主體是誰?是神對我們祈求的內容,有求必應;還是我們當順著神的心意禱告,讓神所認為對我們最好的安排得以成就。換句話說,經文中神必定賜給我們的「好東西」,到底是我所認為的好東西,還是神認為對我好的?很明顯的靈恩派所追求的禱告的應驗,常常集中注意在,神答應我的禱告,賜給我想要的東西。而不是我在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讓我明白什麽才是祂要賜給我的,真正對我好的東西。其實,後者才是本段經文神應允我們祈求的原則。祂讓我在禱告的過程中,更加順服信靠祂;而不是利用祂來成就自己的自私的心意。
路加福音的平行經文與本段的內容非常接近。只有在最後一句稍微有差異:「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馬太福音說的神賜下的「好東西」,路加福音更加清楚地說出是「聖靈」。神將聖靈賜給祂的兒女,也就是讓聖靈內住在所有天父子民的心中。讓我們可以順從聖靈的引導,在地上行事為人,追求成聖的生活。這就是主在前段所說的,我們當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當神將祂的國彰顯在我們身上,將祂的義實現在我們生命中,我們所經歷生命的改變,就是對我們最好的事。遠勝過我們去祈求更豐富的生活,更體面的享受,更令人羨慕的成就。正如父母親對小孩子苦苦哀求賞賜的東西,不見得會「有求必應」地買給他。他們整天要買新的遊戲;買與人攀比的名牌衣服,新球鞋;買吃了對身體有害的垃圾食物。真愛兒女的父母,絕對不會順著兒女的意思去作,如此不是愛他們,反而是害了他們。
所以,我們很清楚知道,本段經文絕對不是教導我們,將神當成是有求必應的神。因為我們求的內容常常是以我們的私心為出發,不見得真正對我們有利。神知道一切,什麽是真正對我們有益的好東西,祂應許必定會賜給我們。兩種祈求的心態差異極大,我們想要的「好東西」是誰認為好才算數呢?明白這個道理,就知道怎麼向天父祈求了。也知道祂對我們回應的賞賜,必然能夠造就我們,讓我們得到豐盛的生命。
與人相處的原則
「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太7:12)
前段談到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本段則論及我們與周圍他人對待的關係。句子一開始有個連接詞「因此」,表示前段是本句話的原因。本句話為綜合前面段落的結論。有可能是因為神願意將「好東西」賜給凡向祂祈求的人,我們也當推己及人,神對待我們如何,我們也當以同樣原則對待周圍的人。也有可能追溯到本章最前面,不要論斷人,我們期待自己被人善待,也當以同樣標準來對待人。
這句話被稱為是倫理學上的金律。曾經在歷史上許多民族,許多經典中出現。例如我們熟知的論語中就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教訓。這句話被稱為是銀律,是從反面的角度,當自己不願別人以某種方式對待時,就自我約束不用同樣方式待人。兩者相比,原則雖然相似,但是正面對待原則,比反面約束原則更加積極。在我讀高中時,曾經讀到論語。國文老師曾經對此兩律的對比作出評論。他認為金律太過於將自己所愛強加於人,可能會強人所難。銀律要求我們消極地不將自己所恨,施加在他人身上。如此各自追求自己所好,不互相干預。金律不如銀律來的更加自由。事實上,這種想法正反映出東西方社會對與人相處倫理的基本態度差異。東方傾向於不作為,你不管我,我也不管你,大家各管各的,相互尊重。這種想法容易流於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當我們發現他人有需要的時候,大可以束手不管。除非我們反轉消極的處世態度為正面的作為,我看到他人有需要,我期待自己被善待,因此我也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去給與他人所需要的幫助。銀律的背後思想是不相侵害,金律則是願意主動愛人。主耶穌的教導比起論語中孔子的教導,更加積極,應用範圍也更加廣闊。也可以說,金律把銀律包括進去了。當我知道某種被對待的方式,會傷害自己。以己度人,就不用此種方式對他人。不作為也是在選擇是否作為的時候的一種決定。
本句話與主耶穌綜合律法中兩條最大的誡命相合。誡命中第二重要的就是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人都有愛自己的本能,正常情況下,不會作出自我損害的事。愛人如己就是將自己所期望的對待,施加在他人身上。所以主耶穌說:「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原文並沒有「道理」這個字。律法和先知代表了整本舊約聖經。愛人如己的金律就是將舊約聖經中對我們倫理的要求,最精要地綜合成一個原則。
這句話不能脫離聖經中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申6:5),只當成世俗倫理道德來使用。否則就會演變成為讓人無法無天的漏洞。例如,你不希望自己考試作弊被抓到,所以當你作老師監考的時候就不要抓人作弊。你不希望闖紅燈被警察開罰單,當你作警察的時候就絕對不開罰單。這是難以接受的荒謬推論。主要錯誤的原因就是,當人順著自己的罪性來發展相互對待的方式,就成了互相掩護罪惡,大家沆瀣一氣的惡行了。一旦偏離了神公義聖潔的原則,倫理再也不是神規範人行為的準則。所以,我們知道整個律法都不能脫離總原則來單獨使用,愛神與愛人兩者都必須遵行。
結論
主耶穌在此教導我們祈求的原則,祂要我們把握我們與天父親近的關係,信任天父必將符合祂心意的好東西賜給我們。不是按照我們的喜好,而是按祂的心意成就。我們也當學習神對我們的方式,去對待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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