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5日 星期六

從罪的纏累中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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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所傳講福音信息中,「人需要認罪悔改」是最難對人說出口的。因為人不喜歡聽這個信息,說出來會令人不舒服。甚至擔心會引起眾怒,更加敵對信仰。有的人主張多講恩典,多講無條件的愛。這確實是神的屬性之一,也是福音的中心。然而,福音信息不是斷裂的,沒有赦罪的恩典,沒有悔改的愛,就不是完整的福音了。就好像煮了一桌滿漢大餐,招呼人來品嚐美味。當一個人覺得自己已經很飽的時候,再多的食物,對他來說只是錦上添花。就像過去飲食條件不豐富,邀請留學生來聚餐,總能邀到一些人願意赴席。今天很多留學生聽到教會請吃飯,他多得是在餐館裡吃美味的機會。對於不需要的人,講再多的恩典也只是錦上添花而已。這就是為何福音必須講到人的真實景況的理由,人的本性不是如想像的光明美善、完好無缺的。罪瀰漫在人性中的各層面,也普遍存在所有人中。當處理社會的各種問題時,不明白人性普遍被罪污染的事實,處方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大衛是個位高權重的君王,也是以色列百姓尊敬的偉人。但是聖經將他犯罪的經過鉅細靡遺地記錄下來。甚至他內心黑暗的一面也豪不護短地載於聖經中,成為後代人的警戒。如果他的子孫想要假造歷史,這段必然會從聖經中刪除,毀滅證據。沒人敢這麼作,因為這是神對他嚴厲的管教,他在神面前就是個罪人。我們比大衛好多少?或許我們犯的罪沒有他那麼嚴重,事實上只是五十步於百步的差別而已。我們只是沒被抓到,或是沒嚐到罪的後果。否則一旦曝露出來,一樣讓我們羞愧難擋。我們從大衛身上能學到什麼?讓我們看看他寫的悔罪詩。

為罪逃避神的痛苦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2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3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4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詩321-4

      本篇一開始就說明是大衛的訓誨詩,傳統上被歸類為七篇悔罪詩之一,包括詩篇51篇。雖然沒有明說是在大衛犯下與拔示巴行淫後的懺悔,但是可以與51篇合在一起來看。這段大衛犯罪的故事我們都很熟悉。大衛在這件事上可以說是犯下了極重之罪,貪戀女色,奪人妻子,濫用權力,借刀殺人,事後湮滅證據。像極了一般人犯罪前後會有的反應。他唯一值得稱許的表現,就是當他聽聞先知拿單忠言直諫後,心中極為痛苦,於是在神面前悔改,求神赦免。悔罪的內容被寫下來,留在詩篇當中,成為後代子子孫孫的警戒。古代君王尚且承認自己是天命所召,賦予統管天下的權柄,一旦獲罪於天,還知道下詔罪己。三千年前,貴為君王的大衛,不怕臣民譏笑,未遮掩自己犯罪的記錄被留於史冊,還寫下悔罪詩篇,記述自己心中的掙扎與痛悔。身為平民百姓的我們,更當以此為鑑。人都會犯罪,想要保持在道德上潔白無瑕是作不到的。可貴之處在於知罪而認罪,保持悔改歸正之心,從罪中得神的赦免。讓我們一起來看本篇大衛的悔罪詩。

      詩篇的起頭兩節都是以「是有福的」開始。有福的意思就是「值得歡喜,何其幸運」之意。大衛指出兩種有福的人:「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此兩種人並非白璧無瑕,毫不犯錯,而是在神的面前,過犯被神赦免,罪被神遮蓋的人。本詩篇使用三個字來描述罪,「過(transgression)」、「罪(sin)」、「惡(inequity)」。多次出現在第125節中。它們的意思相近,「罪」是最普遍使用的字,意思是達不到神公義的標準。「過」則偏重犯下神所定的律法,背叛神旨意。「惡」與「罪」意思相近,有多一層的意義,則是罪所帶來的罪疚感。聖經中清楚寫出人有罪,主要是描述人背離神創造時原初的美好形象,偏離神定下的旨意。這與世俗上理解的「犯罪」意義有別。世人一聽到「你是否有罪」,直覺的想法就是,是否犯法,是否被逮捕,被定罪受罰。所以當聽到福音中說:「世人都犯了罪。」會心生反感,極力否認。其實,基督徒所講的「犯罪」的確實意思是,違背了神在人身上的期待,也就是活出神公義的形象。這就是罪的定義。在這個定義下,很少有人會否認自己達不到神的標準。但是,世人為何不願承認自己的罪,主要是因為不知道在基督信仰中,「犯罪」指的是違背神、得罪神的意思,不是指為非作歹,貪贓枉法之意。前者是內在潛藏的肇因,後者是外顯的表現。人之所以會犯出傷害他人的罪過,其實內心早就已經被罪性所控制,這罪性就是導因於對神旨意的背離。

      解決罪的根本之道就是,得到神「赦免(forgive)」、「遮蓋(cover)」、並「不算為有罪(doesn’t count)」。「赦免」是將罪從罪人身上挪去,得到解脫;「遮蓋」是將罪一筆勾銷,不再記念;「不算為有罪」是指神在祂的記錄上已經算為無罪了。保羅在羅馬書曾經引用這句經文:「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6)為何犯罪需要求神赦罪?因為罪的根源就是人對神標準的背叛,因著關係的破壞,人與神之間被罪隔離,不再和好如初。大衛非常清楚自己作惡最大的過失,是背離神的心意。因此他向神禱告:「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4)約瑟在拒絕主母引誘犯罪之時,心中最關切的是:「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他們很清楚自己若犯罪,不單得罪人,更嚴重的禍患是得罪了神。論語中也有一句話「獲罪於天,無所禱矣!」得罪神是很嚴重的事。雖然神看不見,摸不著,但是祂是公義的審判者。罪人能逃得過人的追究,但是逃不出神的手中。要解決此問題,不是在表面上修修補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追究問題的根源,恢復與神正確的關係。

      大衛描述自己犯罪後的痛苦掙扎:「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逃避責任是一般人犯罪的自然反應,因為怕承擔罪的刑罰。因怕人追究,就用虛謊的手段遮蓋。就像大衛知道拔示巴與他行淫而懷孕後,為了掩蓋過失,召其丈夫從戰地回家,期待夫妻同寢後,可以遮蓋懷孕是因他姦淫而來。但是烏利亞因著牽掛戰爭,不願與妻子同寢。大衛詭計不能得逞,遂生出借刀殺人的計謀。遮蓋的醜事沒有不被露出來的。就算人不知道,但是躲不過神的眼睛。大衛描述自己閉口不認罪的情況。犯罪的人有時候心硬,就是不肯承認,以為自己可以躲避神的追究。有的時候用睡覺來逃避,有時候用醉酒,或拼命工作來遮掩心中的不安。所有的手段都沒有用。如果神要追究罪孽,人豈能逃得掉?大衛不認罪時,心中是充滿痛苦的。他描述自己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唉哼是痛苦呻吟的聲音。看起來嘴上很硬,就是死不認錯,但是卻受不了內在的折磨,發出痛苦的呻吟。到一個地步「骨頭枯乾」。他在詩篇31也提到了同樣的詞句:「我的生命為愁苦所消耗,我的年歲為嘆息所曠廢,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敗,我的骨頭也枯乾。」(詩3110)骨頭是支持身體力量的支柱,枯乾就是力量衰竭,無法支撐之意。

下一句話更說出了,即使在他不認罪的情形下,也逃避不了神在他身上的作為。「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他感受到神的手壓在他身上。神在此時沒有放棄他,還伸手施壓,這是管教的壓力。在神的重壓之下,輾轉反側,他感到難以承受。像是經過乾旱曝曬下,人的精力已經枯竭的情況。大衛在這裡,活生生地說出自己,逃避神,不肯認罪的苦況。非但得不到釋放,反而受到沉重壓力,難以解脫。犯罪不認的人,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罪疚感像沉重的擔子壓在罪人身上,幾乎到了要窒息的地步。這壓力是從神而來,為了催逼人悔改。在這時刻,唯有如第一節所說的,讓自己的罪過得到神的赦免,內心才可能得到真的解脫。

人無法憑著肉體勝過罪,多少人想要窮盡所有能力與罪對抗,想要讓自己活出聖潔的生活。其結果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跌倒在失望之中。我們必須承認人的有限,在罪的權勢轄制下,我們沒有能力勝過。唯有誠實地面對自己真實的本相,來到神面前承認自己得罪神的地方,讓神來洗清我們的罪。重新恢復與祂正確的關係。極力否認不會改變事實,遮蓋逃避也沒有用。唯有回到神面前,讓祂來照亮我們心中的污穢,讓基督的血洗清我們的不義。這是唯一從罪中得到解脫的辦法。求主讓我們把握正確的道路,像大衛說的,作個有福的人。

尋求神得拯救
5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7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詩325-7
      當我們了解將自己犯的罪隱藏起來,不願承認,神的手不會放過我們。在重壓之下,只能增加內心的痛苦。我們就明白了真正的解脫之道就是勇於承認。該向誰承認呢?既然我們知道,犯罪所得罪的最主要對象是神,認罪悔改的對象也應該是祂。第5節裡同樣出現了罪的三個常用的詞彙:「罪、惡、過犯」。大衛從自己經驗中得出了行動方案:「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他採取的行動是:向神「陳明罪」、「不隱瞞惡」、「承認過犯」。這與一般人被抓到毛病後的反應截然不同。按照人的本性,通常犯罪之後常有的反應是,掩蓋證據,偽裝無辜。一旦遮掩不住,就極力否認、找藉口推脫。大衛卻選擇讓自己曝露在神的眼光中,不避諱自己的軟弱,向祂坦白交代所犯的錯誤。為何他能這麼做?根本的原因就是他非常信任神。就像一個兒童信任自己的父母一樣,大衛深知道神不會害他。如果他心中還存著對神屬性的懷疑,不可能坦然將自己交託給神。我們也當與大衛一樣。除非我們像大衛一樣,信任神是公義慈愛的神,任何處置都是為著我們好,我們才敢毫無掩飾地面對神,承認自己得罪祂的地方。
         
大衛知道自己認罪後,神將有的反應,就是「赦免我的罪惡」。這與使徒約翰寫給以弗所教會的,神赦罪的應許相合:「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求神赦免是我們從罪中得釋放最坦蕩的道路。否認犯罪,或隱藏罪跡,都不是解決之道,就像鴕鳥逃避追捕的獵人,將頭埋在沙裡一樣,反而讓自己離神越來越遠,在罪的深淵中越陷越深。一旦欠了神的債,不管我們躲藏多久,終究要面對。與其到審判的時候,被神攤開來追究責任,那時候將會羞愧難擋;不如在有生之年,將自己愧對神的事向神坦然陳明,至少此生活得光明坦蕩。

6節一開始有個「為此」,表示大衛已經將原因在前面說明,如今他在神面前向眾人提出當行之路。他向神說:「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向神禱告是信靠神的人當有的行動,表示對神的信賴與倚靠。不認識神的外邦人,當聽聞大衛詩篇的應許,也是個勸他向神認罪的呼召。一旦藉著禱告對神做出信靠的回應,他就成為虔誠人。神呼喚人認罪悔改,不是永無窮盡的。只有在人活著的時刻有機會對神的救恩做出回應。對於歸信的呼召,人常常會拖延,以為只要等死之前再信就好了。今生的快樂也享受過了,永生的命運也有了。其實,我們對自己是否有明天一點也沒有把握。即使能再活幾十年,難保還有機會聽到福音的呼喚;或是到那個時刻,心變得更加剛硬,即使聽見也無動於衷了。此刻就是神可尋求的時候,是祂給所有尚未信主的人歸信的機會,我們當善加把握。

一個投靠神的人對自己的命運有把握,大衛說出:「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大水泛溢我們很明白,就是指世上災難滔滔,如同洪流一樣衝擊著人們。下半句需要進一步解釋。是誰不能到他那裡?此句的主詞是希伯來文陰性複數,只能是大水。不可能是虔誠人,因為虔誠人是陽性單數,指每一個別的虔誠人。大水「不能到他那裡」的他是指誰?按性別,單複數來看,可能指虔誠人,也可能指神。前一句稱神為「你」,後半句轉成「他」,似乎不一致。但是,詩篇是大衛對神的禱告,有時候舉目仰望神,稱神為「你」,有時候思念詩篇所勉勵的對象,將神稱為「祂」,這是有可能的。無論如何,兩種解釋的結果無太大差別。大水不能漲溢到達神所在之處,自然也不能臨到投靠神的虔誠人之處。此句話給所有投靠神的人一個保障,洪流洶湧,舉世滔滔,信靠神的人,卻能在神面前得到保護,不遭毀滅。

接著前面的勉勵,大衛又仰望神:「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神是我們躲藏患難的「藏身處」。這個字在詩篇91篇也出現:「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詩911)這句話中的「隱秘處」與本篇的「藏身之處」是同一個字,就是在神身邊,得神保護的所在。在洪水氾濫的時刻,在世上一切堅固的建築物都要被沖毀。在神那裡我們卻有一個洪水無法臨到的地方,就是神所預備的藏身之處。在災難中,所有向祂呼求的人,就能進入這個安全的避難所。對比於被洪水淹沒,神應許將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這是個強烈的對比,洪水帶來毀滅,得救的樂歌充滿喜樂。在災難的恐懼中,這喜樂怎麼可能出現?唯有投身在神堅固的避難所之下。我們才可能發出喜樂的歌聲。那是蒙神拯救,脫離災難之後,心中自然發出的喜樂。

看到當今的局勢,瘟疫橫行如大水滔滔,我們的保障在那裡?神的應許永遠是我們最大的安慰。不管我們是為了生計冒險上工,或是被隔離在家中,或是在醫院裡與病魔爭鬥,不要忘記,神的同在是我們最大的保障。祂願意向我們伸出拯救的手,將我們拉到祂穩固的藏身之處。仰望祂的人,永不失望。

倚靠神得喜樂
8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9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10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11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詩328-11

前段大衛已經向同胞發出神拯救的應許,凡是投靠神的虔誠人,必在神的保護下逃離滅亡的命運。於是大衛進一步勉勵他們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這句話中的我是指誰?很明顯,前半句「我要教導你」的我是指大衛。後半句可能轉變嗎?我們在前面段落曾經提過,詩篇是大衛向神的禱告,在大衛心中,同時有一個勉勵的對象。他有時候會從向神禱告,一轉而向人勉勵。在前半句對著勉勵對象說出:「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接著他想到了神的話,於是引用來勉勵那人:「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這裡的「我」不是指大衛,而是神。只有神可以用祂的眼目來勸誡人。身為人只能站在朋友的立場,藉著勉勵的話語,發出勸告。神的眼目是指神無所不知的鑑察力,祂關注著屬祂的子民。神怎麼能用眼目來勸誡呢?我們知道父母對於兒女的指引,有的時候不需要多說話,一個眼神,一個表情,都帶著警告或者鼓勵的作用。在經過多年的親子相處後,兒女可以藉著觀察父母的眼神,明白他們的意思。我們身為神兒女,是否經常查覺神關切的眼光落在我們身上,讓我們從神的眼光得到勸誡。

大衛警告那些不順服引導的人:「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騾馬在未馴服之前有野性,不聽從主人的命令。直到被主人用嚼環轡頭勒住牠們的口之後,受迫於韁繩拉扯的力量,勉強順從指揮。人對於神是否也像騾馬一樣,充滿了叛逆的性情?大衛期待他們不要如此,人有理性的思想,能揣摩主人的意思,聽從主人的指揮。神就是我們的主,我們順從神的旨意,不是出於強迫,而是內在的心悅誠服。我們教養小孩也是相同的道理,絕不希望他們像牲畜一樣,打一鞭子,就動一下。因著懼怕懲罰而勉強聽從,這樣的順服沒有意義。我們期待自己的小孩是出於對父母的愛,而自動作出討父母喜悅的行為。神對我們的期待也是如此。

最後,大衛對比惡人與義人對神的態度差異,影響了他們一生的命運。惡人就是詩篇第1篇所警惕我們遠避的對象:「不從惡人的計謀。」他們輕忽神的旨意,謀求詭詐來算計他人,爭權奪利。這種人的命運就是一生在勾心鬥角中得不到平安。我們有時候會錯以為,惡人佔盡人的便宜,活得很瀟灑自在。其實他們內心被罪捆綁,充滿愁苦。義人則是信靠神的人,遵行神的旨意之人,神會以祂的慈愛四面環繞他。這是從神而來的平安喜樂,超過我們在世界上拼命賺得的快樂。

尼希米記中記載,省長尼希米在帶領歸回的百姓,重建聖城後,一同宣讀神的律法,帶著歡喜的心守神的聖日。百姓因許久未曾遵行律法,被神話語責備後,心中愧疚而哭泣。他勉勵百姓:「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810b)百姓從原本的哀哭轉為喜樂。我們的喜樂從何而來?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因為我們把握住世界最珍貴的寶貝,就是因信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得神釋放,投靠在神的懷中,安全穩妥無比。這是你所期待的生命嗎?請謹慎思考,做出正確的選擇。

結論

大衛在本篇詩篇中描述了兩種對罪的態度,一個是心中剛硬,不願認罪,結果是內心在罪的折磨下,痛苦焦慮,心神枯竭。神希望我們不要選擇這種錯誤的道路。祂呼召我們回到他的面前,藉著認罪悔改,坦然面對祂的管教。因著神慈愛信實的屬性,祂應許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就是大衛所鼓勵罪人選擇的另一條道路。投靠神翅膀的蔭下,蒙祂救贖,罪得赦免,不再被記念。在舉世禍患如洪水漲溢之時,神應許凡投靠祂的,必蒙保護。這是我們活在今天這彎曲背謬的世代最大的保障。讓我們順從神的教導,選擇一條對付罪的正確道路。不要逃避,不要隱藏,而是誠實面對神,求得祂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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