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人的印象,領導是利用職務的權位對部屬發號施令,但是另一種領導方式卻是用僕人的心態來進行領導,用服事部屬方式來達到領導的目標。詹姆士‧杭特(James C. Hunter)的這本書《僕人The Servant》就是一本介紹僕人領導的一本經典之作。
本書以故事的形態介紹僕人領導的概念。主角約翰達利以第一人稱敘述自己參加領導退修會的故事。他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領導著五百人的工廠、有可愛的妻子兒女、令人羨慕的豐富收入。當一切都似乎平穩順利時,卻面臨突如其來的危機。他的妻子感到自己的需要得不到重視,他的兒子正處于叛逆期,親子的關係變得疏遠、公司老板對員工組工會的事不滿,對他的領導能力也產生了懷疑,他與同事的關係變得緊張。似乎每件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都不順,每個人身邊的人對他都有意見。他正面臨著一個人生路程上的危機。聽從妻子的建議,他參加了一個修道院主辦的領導退修會。這次訓練竟然是他人生的轉捩點。
書中提到的領導原則,聽起來都十分熟悉。好像自己早就知道了。事實上許多人生的智慧就是那些流傳千百年耳熟能詳的東西。本書所介紹的領導方法,多源自聖經。作者從聖經中找出與領導有關的原則,將愛的真諦在應用領導上。領導不外乎向他人發揮影響力,引導眾人達到共同的目標。聖經中充滿了與領導相關的教導。雖然它不是一本教導領導的書,但是內容中卻包含神向人所發出的啟示,神在人類中揀選特定的領袖,引導眾人達成神所期待完成的目的。這就是一個領導的過程。作者將聖經的教導,與領導原則巧妙的配合在一起。這不單適用於企業,更可應用與夫妻相處、兒女管教、待人接物。
文中有幾點是我感到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1. 尊重人性:如果你期待別人如何對待你,請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別人。孔子也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中西共同的道德法則,也就是金律。不管在世界各處,人性是共通的。一個領袖如能掌握部屬的心,就能讓他賣力為主管服務。如果只知道管理的技巧,卻不得人心,只能得到表面的服從而已。得到人心,就要設身處地的為人著想。別人為何要服從?不是因為害怕主管的權威,不是只想討一口飯吃。而是老闆、部屬相互之間建立了一種信任的關係。部屬信任老闆有能力帶領公司穩定的發展、肯定他的努力、並會負責照顧他的生活。老闆信任部屬會認真付出,完成交代的任務。彼此互信是維持僱傭的關係的重要因素。所以成功的老闆是能掌握員工的心、叫人打心底服從、才能得到員工的敬重。
2. 威信與權威的差別:同樣在領導,如果只用權威,只能叫人被迫照著領袖的決心去做。而運用威信是不同的,有威信的人是運用影響力,讓人心甘情願的照著去做。這是一門不容易的技術、也是門藝術。書中出現了一位專門唱反調的蓋瑞,他出身軍旅,認為人都是好逸惡勞的。從不相信主管能以僕人的心態來領導。在討論中,他不斷向西面修士發出挑戰。在領導務實上,確實可以看到人心軟弱的一面。人的罪性叫人好逸惡勞,都需要制度的監督。但是人也都是需要成就感、需要得到肯定的。成功的領導人就是能將心比心,知道部屬的期待、與弱點。創造一個大家都能在一起最求共同理想的環境。給予明確的目標、嚴明的制度,用鼓勵的方式來領導部屬。當人的個人理想能在公司發揮、個人的價值被重視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偷懶打混、浪費生命的。
3. 威信在於能犧牲奉獻:領導是建立在威信上,而威信是建立在犧牲奉獻上。部屬為何要為主管買命工作,乃是服從主管的威信。主管對人能有威信,就是因為他為部屬曾經付出,得到他們的信任。在教會之中也一樣,沒有人有任何職位上的權利能約束其他人。牧者的權柄從何而來?是從神而來。群羊是因為對神順服,才順服牧者。如果牧者本身不是個順服神的人,就得不到群羊的順服。主耶穌說:「好牧人為羊捨命。」一個牧者如果能效法主耶穌愛群羊,肯花下心思照顧群羊的需要、聆聽群羊的想法,就能得到神所賜的權柄、也真能得到人的順服。
4. 愛的行動:作者所倡導的「僕人式領導」,強調的是一種犧牲奉獻的精神,這與聖經中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的真諦相互配合:「愛是恆久忍耐(忍耐),又有恩慈(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謙卑),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尊重),不求自己的益處(無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寬恕),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誠實);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委身)。」這正好就與眾人公認的好領導模式相符。唯有具備恩慈、謙卑、尊重、無私、寬恕、誠實、委身等特質的領導人,才能得到部屬的信任,能夠激發部屬的潛能,並成為一位有效率的領導人。
本書中有一些領導的觀念對我特別有幫助,將可以運用在未來的事奉中:
1. 好的領導是一面把任務達成,一面建立與部屬的關係:我們在世界工作多年後,多半會把在公司工作的習慣帶進教會。就是要求權責分明、講求工作效率。有時要求把事情做好,但卻忽略了肢體的關係。公司與教會不同的地方是,公司的權威是建立在勞力與工資互換的制度上。而教會的同工之間,卻是建立在:連於基督、同屬父神的大家庭這基礎上。大家都是志願服事,沒有強制性的命令系統,所以通常服事的品質要求不高。臨時推托的事常會發生。如果遇到做事標準較高,要求較嚴格的人,有時會傷害弟兄姐妹的感情。我們服事神應盡心盡力,但也不能為了把事做好,而忽視彼此關係。如果同工之間只有職務的關係,沒有生命的相連,常會因為做事方法的差異,產生不愉快。在教會之中關係比工作更重要,寧可工作不成功,不要把肢體的合一破壞掉。
應用:在將來教會服事上,同工團隊的建立顯得非常重要。教會不是一人能建立起來,也不是一人的恩賜能撐得下去。團隊之間的關係,就是靠著平時的關心、聆聽、懇談建立起來的。在一起服事的過程中,就是建立同工革命情感的好時機。我會更重視同工之間的互動、用相聚的機會,如一起聚餐、郊遊、親切的交談,建立彼此的關係。
2. 以服務為中心的領導:僕人領導與權威式領導最不同的是:以領導者的意志為中心,還是以被領導者的需要為中心。領導是發揮影響力的一項工作,權威式領導是強制別人照著我的決心做。僕人領導是,發揮服務的角色,建造一個環境,讓眾人的需要能在此得到滿足的。帶領眾人完成共同的願景。這需要不是人好逸惡勞的劣根性,而是讓人安心工作的身心基本需要、辛苦工作的肯定、付出能得到成就感、覺得自己對團體有貢獻。領導者就是要在這些事上發揮領導的作用。
應用:好的僕人領導者把團體的成敗當成自己的責任,成敗不單是維持公司或教會的績效。如人數成長、奉獻增加。而是眾人是否在這個教會中得到滿足,這滿足不是指他個人的欲望,或事業野心。而是帶領會眾能找到神在他一生的中旨意,並讓他能夠在教會中得造就,服侍上得發揮,使得神在他身上的心意能夠得到實現。我會更重視聆聽每個同工在神面前的異象,並樂意鼓勵大家分享異象,建立一個可以實現共同異象的環境,讓每一個願意服事的人都找到一個崗位,能付出個人的心力。
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
走過震災後的路
在四川大地震後,基督徒正在思考,他們應該做些什麽?這是一篇為勉勵大陸基督徒弟兄姐妹,勇敢承擔福音救濟的使命的文章。
山崩地裂
驚天動地的災難,突然臨到了我們,這場災難震驚了全中國,也驚動了舉世的華人同胞。風景秀麗的四川小城,頓時成為一片殘垣斷瓦。原本樂天知命,生活安逸的同胞們經歷了一場生死存亡的搏鬥。劫後餘生的驚魂未定,就急忙著在瓦礫中尋找失蹤的親人。忍著身體的疲倦、與親人安危的擔心,拼著最後的一點力氣,在震垮的房屋廢墟中尋找生死未卜的親人。僥幸活下來的人,驚恐、害怕,不知未來如何活下去。喪失親人的,傷心欲絕,無語問蒼天。賑災現場的畫面傳到我們的眼前,衝擊著我們的心。雖然不是親身受到這場災難,眼見自己的同胞受到極大的痛苦,心中同樣受到很大的煎熬。
人力的渺小、人命的價值
在變幻莫測的自然災害下,人的力量顯的多麽渺小。連下一秒鐘的命運都無發預測。當山崩地裂發生在自己眼前之時,無論是多麽偉大的人物,過去有多麽輝煌的成就,也是難以改變大難臨頭的命運。生命既然這麽脆弱,像螞蟻逃不出漫溢的洪水一樣。那人的生命到底還有什麽價值?這次千萬名軍警冒者生命危險,奮不顧身搶救陷在瓦礫下的同胞,正表現出對人命的重視。人的生命爲何如此貴重?因為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神所賜下的,他們的身上都有神的形象。不管高貴、卑賤,聰明愚笨,在神眼前都是神所看重的。只要他是人,我們就當尊重他身為人的權利。當一個人的生命遭受威脅時,我們當盡一切力量,保護這個人得以生存下去。當我們看到一個一個受災的難民,我們不再有幸災樂禍、隔岸觀火的想法。這災難雖然沒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是他們也是神所愛的人。神要我們彼此相愛,對於受苦的人,我們有責任發揮我們的愛心去幫助他。經過這場災難,我有個深切的體會,神讓我們平安的活著,不是徒然。我們蒙他的憐憫才得以存活,我們活下去的日子就不能自私地只顧著自己的享樂,不顧周圍人的受苦。如果我只顧自己,不管人死活,就沒有資格享受神特別給我的恩典。
神啊!為什麽?
除非我們麻木不仁,就算是信心再強的基督徒也不免要問:“神啊!這事為什麽要發生?這災難爲何臨到我,而不是臨到別人身上?你留我下來活在世上,爲了是要做什麽?”被神成爲完全正直的約伯,在受苦之後也忍不住向神提出許多疑問。 “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約13:24)受苦中的人不免對自己苦難的命運發出哀號。這是心中哀痛的人自然感情的表達。這是“天問”,是個解不開的問題,就算再好的答案都不能安慰陷在苦難中之人哀痛的心。此時他們心中期待的不是一個合理的解釋。這痛苦是從内心深處發出來的,也是要自己去面對的,就算再親近的親友,也無法安慰他們。此刻身邊的親友所能做的安慰,往往不是言語,而是靜靜的陪著他們,走過這一段難走的路。任何對苦難的解釋似乎都是多餘,他們要的是心靈的倚靠,讓把他心中的傷痛發出來,好好的大哭一場。信仰不是用來解釋苦難,而是用來承受苦難。
宣告神的醫治
此時神讓我們在受苦的人中間,成爲一個安慰者。不要學約伯的朋友,再把屬靈的大道理搬出來,或是再去扮演一個為神打抱不平的辯士,糾正受傷的人神學上的錯誤。這些事並非不該作,只是時機不對。就像約伯的朋友,把話題導向受苦的人必定是神對他罪惡的刑罰,然後要求約伯認罪悔改。這些言詞引動約伯心中更大的不平,仿佛在傷口上灑鹽。在聖經中神對人不斷發出兩方面的信息,一種是對罪惡的斥責,與神刑罰的警告。這是在人犯罪墮落,頑固不化的時候發出的。另一種是神拯救、安慰的信息,重新堅定神對世人的愛、與不變的應許,呼喚受傷的人回轉歸向神,接受神的醫治,脫離悲慘的命運。在不同的情境,我們應改選擇適當的信息來傳遞。
在大災難之後,人頑固的心已被打開,人的心渴慕真愛。幾萬個失喪親人的家庭需要人物質、精神的關心。這些事誰能做呢?政府能夠做的只是能提供活下去的基本條件,如發賑災款、補助重建房子。那些家園殘破、已經一無所有的人,心靈重建的需要大得無法估計,也不可能是政府能獨立完成的。受苦的人心中,對失喪親人的哀傷、對房屋財產損失的痛苦、對前途的失望,要多久才能撫平。弟兄姐妹們,這是神考驗我們愛人如己的時候了。愛人如己不是只在口頭上,要真實行動的付出。不是一時的熱情,當事件平靜之後就煙消雲散,應該是長期持續的關顧受苦的同胞。
宣教與愛心
基督徒從基督那裏領受了傳福音的大使命,同時基督也吩咐我們照著他所說的命令去愛鄰舍。我們此刻應該非常清楚,鄰舍是誰。不是可愛的、不是與我有利害關係的、不是能回報我的。就是活在我們身邊,最需要幫助的人。如果在此時仍然對受苦的同胞無動於衷,那愛鄰舍就不知道何時才能真正實行了,我們就把主的命令當成一個空話了。愛靈魂、與關心人身、心、靈的需要是並行的。我們以福音來關心人内心深處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神與人的關係必須重新和好、人心罪的攔阻還是必須解決。否則只是治標不是治本。給了人魚吃,卻忘了教人釣魚的方法,終究肚子還會再餓。傳福音是解決人心基本的問題,讓人恢復與神的關係,得到活下去的希望。
對於陷在痛苦中的人,如果只是光是用話語來傳講福音信息,卻忽略愛心行動的配合,是起不了果效的。人看到的是基督徒活出來的生命,不是聽他說出來的話語。在傳福音的同時,我們要能真心的關心同胞的需要。支持當地教會,建立有愛心關顧配合的宣道事工。以教會集體的力量、有計劃的推動愛心宣道的工作。不只獻出金錢,更要獻出人力。你或許一時離不開工作崗位,但是可以用禱告、奉獻支持願意參與宣教的傳道人。如果神呼召你服侍他,就把握時機,裝備自己,等候神的差遣。神的國需要許多順服神旨意、忠心傳道的基督徒。
從破碎的路繼續往下走
這次的災難,帶給我們的不是毀滅性的打擊。反而是個刺激,我們平時活得太安逸了,以為天下太平本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們就安於現狀,追求自己的事業成功、物質享受。四川地震給我們的是個警鐘,神如果收回了他的恩典,災難隨時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基督徒的弟兄姐妹,神給我們豐富的恩典,不是讓我們獨自享受,是要我們將它分享給需要的人。在安逸的時候不忘記在災難中受苦的人。我們對他們原有一份責任,他們的受苦、與靈魂的失喪,誰來伸出救援的手?這正是主加在我們身上的責任。如果這次震災,喚醒了我們關心同胞靈魂的心,災害還不是最大的悲劇。最可怕的是人心的冷漠,看到別人的需要時,轉身不顧,以爲與我無關,那就是比地震更可悲的事情了。
震壞的道路可以修復,坍塌的房屋可以重建,而人心一但陷入麻木、冷漠的地步,真的就萬劫不復了。弟兄姐妹們,讓我們一起拉著手,走過破碎的道路,付出自己的熱心,繼續完成主呼召我們完成的使命。
山崩地裂
驚天動地的災難,突然臨到了我們,這場災難震驚了全中國,也驚動了舉世的華人同胞。風景秀麗的四川小城,頓時成為一片殘垣斷瓦。原本樂天知命,生活安逸的同胞們經歷了一場生死存亡的搏鬥。劫後餘生的驚魂未定,就急忙著在瓦礫中尋找失蹤的親人。忍著身體的疲倦、與親人安危的擔心,拼著最後的一點力氣,在震垮的房屋廢墟中尋找生死未卜的親人。僥幸活下來的人,驚恐、害怕,不知未來如何活下去。喪失親人的,傷心欲絕,無語問蒼天。賑災現場的畫面傳到我們的眼前,衝擊著我們的心。雖然不是親身受到這場災難,眼見自己的同胞受到極大的痛苦,心中同樣受到很大的煎熬。
人力的渺小、人命的價值
在變幻莫測的自然災害下,人的力量顯的多麽渺小。連下一秒鐘的命運都無發預測。當山崩地裂發生在自己眼前之時,無論是多麽偉大的人物,過去有多麽輝煌的成就,也是難以改變大難臨頭的命運。生命既然這麽脆弱,像螞蟻逃不出漫溢的洪水一樣。那人的生命到底還有什麽價值?這次千萬名軍警冒者生命危險,奮不顧身搶救陷在瓦礫下的同胞,正表現出對人命的重視。人的生命爲何如此貴重?因為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神所賜下的,他們的身上都有神的形象。不管高貴、卑賤,聰明愚笨,在神眼前都是神所看重的。只要他是人,我們就當尊重他身為人的權利。當一個人的生命遭受威脅時,我們當盡一切力量,保護這個人得以生存下去。當我們看到一個一個受災的難民,我們不再有幸災樂禍、隔岸觀火的想法。這災難雖然沒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是他們也是神所愛的人。神要我們彼此相愛,對於受苦的人,我們有責任發揮我們的愛心去幫助他。經過這場災難,我有個深切的體會,神讓我們平安的活著,不是徒然。我們蒙他的憐憫才得以存活,我們活下去的日子就不能自私地只顧著自己的享樂,不顧周圍人的受苦。如果我只顧自己,不管人死活,就沒有資格享受神特別給我的恩典。
神啊!為什麽?
除非我們麻木不仁,就算是信心再強的基督徒也不免要問:“神啊!這事為什麽要發生?這災難爲何臨到我,而不是臨到別人身上?你留我下來活在世上,爲了是要做什麽?”被神成爲完全正直的約伯,在受苦之後也忍不住向神提出許多疑問。 “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約13:24)受苦中的人不免對自己苦難的命運發出哀號。這是心中哀痛的人自然感情的表達。這是“天問”,是個解不開的問題,就算再好的答案都不能安慰陷在苦難中之人哀痛的心。此時他們心中期待的不是一個合理的解釋。這痛苦是從内心深處發出來的,也是要自己去面對的,就算再親近的親友,也無法安慰他們。此刻身邊的親友所能做的安慰,往往不是言語,而是靜靜的陪著他們,走過這一段難走的路。任何對苦難的解釋似乎都是多餘,他們要的是心靈的倚靠,讓把他心中的傷痛發出來,好好的大哭一場。信仰不是用來解釋苦難,而是用來承受苦難。
宣告神的醫治
此時神讓我們在受苦的人中間,成爲一個安慰者。不要學約伯的朋友,再把屬靈的大道理搬出來,或是再去扮演一個為神打抱不平的辯士,糾正受傷的人神學上的錯誤。這些事並非不該作,只是時機不對。就像約伯的朋友,把話題導向受苦的人必定是神對他罪惡的刑罰,然後要求約伯認罪悔改。這些言詞引動約伯心中更大的不平,仿佛在傷口上灑鹽。在聖經中神對人不斷發出兩方面的信息,一種是對罪惡的斥責,與神刑罰的警告。這是在人犯罪墮落,頑固不化的時候發出的。另一種是神拯救、安慰的信息,重新堅定神對世人的愛、與不變的應許,呼喚受傷的人回轉歸向神,接受神的醫治,脫離悲慘的命運。在不同的情境,我們應改選擇適當的信息來傳遞。
在大災難之後,人頑固的心已被打開,人的心渴慕真愛。幾萬個失喪親人的家庭需要人物質、精神的關心。這些事誰能做呢?政府能夠做的只是能提供活下去的基本條件,如發賑災款、補助重建房子。那些家園殘破、已經一無所有的人,心靈重建的需要大得無法估計,也不可能是政府能獨立完成的。受苦的人心中,對失喪親人的哀傷、對房屋財產損失的痛苦、對前途的失望,要多久才能撫平。弟兄姐妹們,這是神考驗我們愛人如己的時候了。愛人如己不是只在口頭上,要真實行動的付出。不是一時的熱情,當事件平靜之後就煙消雲散,應該是長期持續的關顧受苦的同胞。
宣教與愛心
基督徒從基督那裏領受了傳福音的大使命,同時基督也吩咐我們照著他所說的命令去愛鄰舍。我們此刻應該非常清楚,鄰舍是誰。不是可愛的、不是與我有利害關係的、不是能回報我的。就是活在我們身邊,最需要幫助的人。如果在此時仍然對受苦的同胞無動於衷,那愛鄰舍就不知道何時才能真正實行了,我們就把主的命令當成一個空話了。愛靈魂、與關心人身、心、靈的需要是並行的。我們以福音來關心人内心深處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神與人的關係必須重新和好、人心罪的攔阻還是必須解決。否則只是治標不是治本。給了人魚吃,卻忘了教人釣魚的方法,終究肚子還會再餓。傳福音是解決人心基本的問題,讓人恢復與神的關係,得到活下去的希望。
對於陷在痛苦中的人,如果只是光是用話語來傳講福音信息,卻忽略愛心行動的配合,是起不了果效的。人看到的是基督徒活出來的生命,不是聽他說出來的話語。在傳福音的同時,我們要能真心的關心同胞的需要。支持當地教會,建立有愛心關顧配合的宣道事工。以教會集體的力量、有計劃的推動愛心宣道的工作。不只獻出金錢,更要獻出人力。你或許一時離不開工作崗位,但是可以用禱告、奉獻支持願意參與宣教的傳道人。如果神呼召你服侍他,就把握時機,裝備自己,等候神的差遣。神的國需要許多順服神旨意、忠心傳道的基督徒。
從破碎的路繼續往下走
這次的災難,帶給我們的不是毀滅性的打擊。反而是個刺激,我們平時活得太安逸了,以為天下太平本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們就安於現狀,追求自己的事業成功、物質享受。四川地震給我們的是個警鐘,神如果收回了他的恩典,災難隨時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基督徒的弟兄姐妹,神給我們豐富的恩典,不是讓我們獨自享受,是要我們將它分享給需要的人。在安逸的時候不忘記在災難中受苦的人。我們對他們原有一份責任,他們的受苦、與靈魂的失喪,誰來伸出救援的手?這正是主加在我們身上的責任。如果這次震災,喚醒了我們關心同胞靈魂的心,災害還不是最大的悲劇。最可怕的是人心的冷漠,看到別人的需要時,轉身不顧,以爲與我無關,那就是比地震更可悲的事情了。
震壞的道路可以修復,坍塌的房屋可以重建,而人心一但陷入麻木、冷漠的地步,真的就萬劫不復了。弟兄姐妹們,讓我們一起拉著手,走過破碎的道路,付出自己的熱心,繼續完成主呼召我們完成的使命。
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靈修筆記] 你當剛強壯膽
結束了曠野三十八年流浪的日子,終於要進入迦南地了。約旦河對岸就是夢寐以求的流奶與蜜之地,現在已經近在眼前。帶領著將近兩百萬以色列人的約書亞,神所托付的責任何等重大。面對著從未交手過的強敵,勝了就能進去應許之地,承受產業。敗了就全軍覆沒,倒斃曠野,四十年的等待就前功盡棄。他要怎麼打這場戰呢?
神不撇下,也不丟棄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耶和華曉諭摩西的幫手,嫩的兒子約書亞,說: 2 我的僕人摩西死了。現在你要起來,和眾百姓過這約但河,往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去。 3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 4 從曠野和這利巴嫩,直到伯拉大河,赫人的全地,又到大海日落之處,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5 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書1:1~5)
一個巨變的時代過去了,這一代的人都走了。親眼看見神施行十災,懲治法老。親身經歷紅海分開的神跡,神拯救以色列民逃離埃及的追兵。親自領受神從西乃山頒布律法,雷轟閃電,無比威嚴。親自把會幕建造起來,經歷神的榮光與他們同在。眾民的領袖摩西死了,他這一代的以色列民都離開了。剩下的只有約書亞與迦勒。他們是唯一留存下來,要帶領以色列民進入迦南的新一代領袖。眼前是一個接著一個的征戰,所面對的是固守城池、以逸待勞的敵人。約書亞的心不免戰戰兢兢。
神告訴他:「現在你要起來,和眾百姓過這約但河,往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去。」這是五百年前年,神對亞伯拉罕的吩咐,叫他起來承受迦南地的應許:「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13:17)現在同樣的應許賜給約書亞,他就是實現神所賜給先祖應許的那個人。這個托付在他身上,責任何等重大,他能否實現神給歷代祖先的應許?憑他一個人的能力怎麼做得成?他心中的疑慮、膽怯是必然的。
他征戰的把握不是靠著人的能力,乃是神確定的應許,這塊地是神要賜給他們的。神站在他這一邊,這場戰爭必定得勝。神說:「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小小的人物約書亞,按人的眼光不被看好,神卻告訴他:「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神的同在是最大的保障,摩西所經歷的神的大能,如今也要臨到約書亞身上。不怕我們的身份卑微,不怕我們能力不足。要看神的應許是什麼。他所應許的事必定實現。上一代的偉人雖然過去,但是神的應許不是隨著人的死亡而消失。而是繼續在承受應許的子民中繼續有效。這就是得勝最大的保證。
剛強壯膽、承受應許
「6 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就是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書1:6)
神給以色列民的應許,從亞伯拉罕就開始。主要包括:
國度:「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
萬族蒙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
後嗣:「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
土地:「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15:18)
一代傳一代,歷代先祖以傳承神的應許為最大的祝福,約書亞就是承受應許的亞伯拉罕後裔。神的應許必然要實現,而且就要實現在他的手上。這是爭戰必勝的保障。不是靠著兵馬、不是靠著武器,而是靠著信靠神的應許。萬事必然要按照神的計劃一步一步實現,打一場必勝的戰爭又何必膽怯呢?神告訴他:「你當剛強壯膽。」
剛強壯膽、遵行律法
「7 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裡去,都可以順利。 8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書1:7~8)
神給他們征戰必勝的應許,神也要求他們:「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神的應許也伴隨著對人的要求,他的永遠的應許絕不會廢棄。但人有該盡的責任。神不會讓不信神的人承受應許,就像那些臨陣脫逃,害怕退縮的人,神讓他們一個也沒有進入應許之地。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創17:9)承受約的人必要靠著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守住與神的約。以不信的惡心,離棄神約的人,就不在神應許的約當中了。對於約書亞這時候的以色列民,神對他們的要求是什麼呢?就是謹守律法、不可偏離左右。律法是神向以色列民賜下的要求,目的是讓他們遵行神的旨意,讓他們分別為聖,不沾染外邦人的惡俗。
神與他們立西乃山之約,要他們謹守遵行。「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這是他們的祖先在神面前信誓旦旦的誓言。同樣的要求如今也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如同他們祖先一樣回答:「你所吩咐我們行的,我們都必行;你所差遣我們去的,我們都必去。」(書1:16)
神的律法是行事為人的最高準則。也是生命存留最大的保障。神的話就是基督徒生活的依據。我們要在罪惡的時代站立得穩、戰勝魔鬼的攻擊,唯有靠著神的話。面對這世界敵對基督的勢力,我們不用害怕。作戰的武器是神給我們的話語。不要忘了神給我們的要求,只要剛強壯膽、遵行律法不偏離左右。走在神的道路中,必得到神的保護。
剛強壯膽、神必同在
「 9 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1:9)
面對敵人,心生害怕,是自然的反應。征戰沒有不付上代價的。敵人處心積慮的想消滅我們、用各種詭計來陷害我們、用罪惡來引誘我們跌倒。我們已經知道這個戰爭的結局是必定勝利的,因為神的應許必要實現。我們也願意遵行神的律法,用屬靈的兵器來與惡者作戰。但是在屬靈的戰場,鬥爭激烈,我燜的信心會受到打擊、我們會因受傷而疼痛難忍。在我們擔心害怕的時候,請記住:「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我們不是單打獨鬥,乃是與神同在。耶和華的元帥領導我們一同作戰。這是我們信心的來源,讓我們能經得起挫敗、受得了犧牲。
在我讀書的過程中,曾經過一次很大的考驗,就是博士資格考口試。連續四科,八位老師,連番問問題。我的英語不是很靈光,但口試完全要用英語作答。前一次十位同學只有兩個過,我心裏十分害怕。準備了好多年,失敗了就白費工夫了。在考前收到了一位弟兄寄來的卡片,上面寫者一句話:「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一看到這句話,我的心得到很大的激勵。是啊,怕什麽呢?神如果要用我,在求學的過程上榮耀他的名,就必然會幫助我。我多年來禱告求神,希望自己能為神使用,我也深信神讓我來留學,必有他的美意。神必會保守我安渡難關的。我把這張卡片放在書桌前,沒事就念一遍。這句話大大安慰我,像約書亞出戰前從神得到安慰一樣。
在幾天的考試中,我的心情出奇的平安。回答問題也超出我平時的水準。考試結果公布,我是少數通過的幾個。心中生出對神的感恩與敬畏。神是信實的,我雖軟弱,神賜剛強。我會失敗,神肯恩待憐憫。叫我這軟弱的肢體,臨陣害怕時,得到從天上來的安慰,重新剛強起來。感謝讚美主!
如今行走在世上仍有許多困難險阻,魔鬼仍會用我信心的弱點來打擊我;會用肉體的軟弱,叫我陷在罪中;用驕傲自大,來破壞我與弟兄姐妹之間和諧的關係。這伎倆真是可怕,這鬥爭真是激烈。每當灰心的時候,這句話仍然在我心中響起:「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是的,神與我同在,我怕什麽呢?求神繼續賜下勇氣,給眾弟兄姐妹們,不因害怕退縮、不被困難打倒。勇敢的堅持到底,以今生活著的日子為神征戰。
[詩歌] 離了你我不能作什麼
主帶領我,掙脫那罪惡的捆鎖,
我需要你不住地提醒,拒絕罪惡,並助我勝過,
主帶領我,掙脫那罪惡的捆鎖,
我需要你不住地提醒,拒絕罪惡,並助我勝過,
離了你我不能作什麼,離了你我不能作什麼,
懇求聖靈指教我,遠離自大的網羅,
哦,主啊,求你來塑造我,
哦,主啊,求你來塑造我,
褪去原有的舊我,獻上生命為主活,帶領我。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從天上顯明的忿怒
我們中間有很多弟兄姊妹是已經當父母了。不知道你是個很慈愛的父母、還是個很兇的父母?有的人奉行愛的教育,從不體罰。有的人認為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我小時後很頑皮,常常惹我母親生氣,也就常會被母親處罰。被打的時候心裏很氣,氣我媽媽為什麼要打得這麼痛。等到長大的時候,我再問我媽媽記不記得當時打我的事時,她已經完全忘記了。
我今天身為人父,也成了個會處罰的父親,當小孩無理取鬧、頑梗剛硬,不聽勸告的時候,我會動手處罰。因為我知道這不是恨他們,而是必要的。讓他們知道時麼樣的錯誤是絕對不可以犯的,一但觸犯就會有嚴重的後果。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神的憤怒。
上次講的題目是:福音的大能。那次提到了是羅馬書中的1章17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藉著人對神的信靠,神將義加在人身上,稱他們為義。而這次要講的是與上一次的是相反的,對於不虔不義的人,神的憤怒也要從天上顯明在他們身上。這次所要看的經文是:羅馬書1:18~32。主要分成兩個大段:(1:18~23節)講神為何要顯明忿怒、(1:24~32節)講神如何顯明祂的忿怒。
神為何要顯明忿怒(羅1:18~20)
因人的不虔不義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
神為何會憤怒?我們常會把神想像成一位慈祥的老公公,祂像個好好先生一樣,不管你怎麼得罪祂,祂都不會發怒。這是我們對神錯誤的想像。不信神的人認為,讓他不信神的原因就是:神會發怒。如果神是一位慈愛的神,他們或許還有點好感;一談到神的審判,馬上引起不信的人反感。還有些其他宗教人士認為:基督教的神是個次等的神,如西遊記中的孫悟空一樣,還會脾氣。佛家講到貪、嗔、痴三種罪性,是煩惱的源頭。其中的嗔就是發脾氣,如果神還會發脾氣,代表修行還不到家。這完全是對神憤怒的誤解。
要清楚神的憤怒是何義,先要知道神為何發怒。不是因為祂脾氣大,使性子,把怒氣發在無辜的人身上。祂的怒氣乃是對罪惡的最正當的反應。神是公義、聖潔的神,對世人違反祂聖潔的本性,行出罪惡的行為時,祂不會毫無反應。如果對不義的罪行無動於衷,這本身就是一件罪惡了,神絕對不可能會如此。所以我們知道神不輕易發怒,祂的怒氣一定是針對人的罪惡而發出的義怒。發怒不見得都是壞事,向不義的人伸張正義,所發的義怒是必要的。當我們陷在被惡人欺壓、心中感到不平的時候,就真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仗義直言,在這種情況,也就能夠理解義怒的必要性。這時候不需要一位好好先生,而是要一位能伸張正義、向罪人討罪的神。連人都有嫉惡如仇、見義勇為的想法,何況是公義的神呢?
神的憤怒的對象是誰?不虔不義的人。「不虔」指對神不敬虔,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神將真理向他顯明,他卻故意壓制真理。「不義」指行為上做出不正當的事,違反神聖潔和公義的性情。對神不虔,自然就會對人不義。聖經中形容這些人:「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這裡的「阻擋」原來的意思是「壓制」。所謂壓制真理就是,明知道真理,却硬是去反對它,故意不順從。明知道神要人行出真理,卻不把真理行出來,反而去行不義的行為。對於這等人,神就從天上將忿怒,顯明在他們身上。神不會隱藏祂的忿怒,神乃是向世人顯明祂的心意。「顯明」的意思就是把原來隱藏的事物揭露出來,讓人知道。神很多的事都願意明白讓我們知道。祂主動向我們顯明祂自己。例如這裏連講兩個顯明:十七節說: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十八節說: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出來。從這我們可以看到神會主動地向我們顯明祂的心意,神要我們知道祂對於不虔不義的人,心中懷著怒氣,要我們小心避開這些行為。
我的父親是個脾氣很好的人,就像我一樣。人常說嚴父慈母,我的家是慈父嚴母。父親平時不發脾氣,但是一旦小孩犯錯太過分,超過了他的底線。他一發起脾氣來可是比媽媽還兇。這對小孩來說,有時會給我們一種投機的想法,不必怕爸爸,反正他不會處罰。但另一方面也不太清楚他的底線,往往太過輕忽,過了爸爸的底線,就會被處罰。我們的神不是個好好先生,祂是個慈愛而又威嚴的神。出埃記14章18節說:「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這裏提到神的慈愛。同一節經文接著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不單是慈愛,同時也是公義的。從這我們可以看到:神對罪是會發怒的,神對我們在地上的所作所為,祂不是視而不見,而是非常注意地在看。如俗話所說的:「人在作、天在看。」我們如果故意違背真理,行出不虔不義的事,神在天上就會顯出祂的忿怒。我們千萬不可輕忽。
這一節經文是整個段落的主題,以下的經文都是根據這主題而發展。這節經文明白的指出,神會對不虔不義的人顯明祂的怒氣。我們心中可能會有個疑惑:難道神的怒氣是隨便發作、不可捉摸的嗎?就像中國的古話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我們的神絕不是天威難測的暴君,祂為何會發怒一定有充分的理由。祂的心意早就顯明給我們了。接下來一段經文就提到神著宇宙萬物向人顯明祂自己。
神向人啟示祂自己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神樂意向我們啟示祂自己,藉著天地萬物向我們顯明出祂的永能和神性,這是普遍的啟示。另外一種是特殊啟示,就是神在歷史上藉著特別的方式,將祂的話語傳達給人。普遍啟示是賜給所有的人,為了要讓人認識祂的存在。特殊啟示是透過祂所揀選的人傳達出來,為了要讓人知道祂是一位怎麼樣的神。
除了神向人啟示祂自己,人不能知道神的奧秘。這節經文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祂們顯明。」可見神已經向人顯明部分的奧秘,有的奧秘不是人能知道的,我們也不必去追求。但是神已經將人能知道的部分,向人顯明出來了。在人的心靈裏,有認識神的本能,這本能是神造我們時就放在我們心裏的,為了使我們能靠近神,對神發出回應。人的頭腦對宇宙萬物有感知的本能。這本能不需要後天的教導,就存在人心中。例如一個還未學習語言的嬰孩,你若向他播放有意義的語言,或者無意義的噪音,他會有相當不同的反應。如果聲音是有意義的,他會仔細聽,並開始學習這語言。如果聲音是沒有意義的,他會煩燥不安,甚至抗拒。人的頭腦天生就會嘗試去理解外界的信息。當你聽到一段聲音,你會問自己:這有意義嗎?如果信息是有意義的,你就會抱著興趣繼續聽下去。如果信息是雜亂無章,毫無意義,不管你有再大的耐心,連一分鐘也聽不下去。這就是神放在我們頭腦裏的本能:讓我們能夠理解萬物的意義(make sense of our world)。我們的頭腦對於未知的事物,自然而然會問一些問題,我到底是誰?我是怎麼來的?我為什麼要活下去?許多人窮其一生都在尋求這些問題的解答。如果宇宙萬物的存在是沒有道理的,你就不可能去探究宇宙的真理。如果人活著是沒有意義的,你就不可能會花下一生的精力,來尋找人生的意義。同樣的如果神的存在根本是沒有意義的,那就不會古今中外,不管原始或落後的民族,都有一個共同的本能,尋求一位高過我們的神,去敬拜祂。
從生物對某種物質需要的本能,我們可以推論出這物質的存在。例如:每個人都會口渴,都需要水才能生存,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出水的存在。如果世上根本沒有水,需要水的這本能是從哪來的?一個活著的生物,不會憑空需要一個不存在的東西。舉例來說,假如我們在一個星球發現了生物,我們知道生物的生存是需要水的。因此可以推論出,這星球有水存在。如果在這星球發現了植物,植物光合作用需要空氣,所以一定也有空氣存在。同樣的,人的心中都有一種對神的渴慕,都在尋求活下去的意義,都在尋求心靈的滿足。人心中的空虛感,不是世上任何物質的享受所能填滿的,只有神才能真正的滿足我們心靈的需要。這種對神的渴慕,是從何而生呢?如果神不存在,我們一切對永恆的追求全是沒有義意的。如果神不存在,那世上可以說沒有任何一件事有永恆的價值,沒有一個理想值得我們一生為它奮鬥。一個空洞又沒有意義的東西,卻又存在人的心中,怎麼可能呢?我們求善,而卻說善不存在;我們需要愛,而卻說愛不存在。我們有敬拜神的本能,卻說神不存在,這是不合理的。
有的人會說:「我不覺得神的存在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我也不需要神賜給我心靈的滿足。」所以要知道一件事物是否有意義,不是憑一個人主觀的感受,而是要靠客觀的標準判斷。不能說這事情我無法理解,就一定是錯誤的,很可能是根本沒抓到要領。例如:有一天晚上我聽到窗外一隻鳥不停對我叫,我起初覺得好吵啊,吵得我睡不著覺。我認爲鳥叫對我來說是噪音。我心中突然出現了一個問題:鳥的叫聲是否有意義?不是因為我聽不懂,他本身就不存在意義。鳥的叫聲與噪音不同,它是有規律性的。研究鳥類的專家就有辦法找到鳥叫聲的規律性。不是因為我聽不懂,就判斷這聲音就沒意義。我不懂、鳥懂啊。對牠來説,這可能是最美妙的情歌。要判斷信息是否有意義,不是在乎不懂的人,而是在乎懂的人。軍事通信的密碼,對於不會解碼的人,完全是亂碼,但懂得解碼的人,卻可以解出有用的信息。同樣神的存在也是一樣,神已經把祂存在的證據向人顯明出來。就看人要不要接受神所顯明的證據。
接下來第20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被造的奇妙,就可看出神的永能來。神性是指神的本性和特徵,從萬物本有的良知、與理性,例如人有良心和道德倫常觀念等,就可推知神的屬性。人若仔細觀察天地萬物,就可以揣摩而曉得有神存在。神賜下「普遍啟示」存在每個人心中,讓我們能知道祂的存在。有的無神論者會說:「聖經說神存在是明明可知的,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哲學家羅素是個有名的不可知論者,他雖然無法證明神不存在,但也不能證明神存在。因為二者都找不到證據。既然神存在無法證明,他就不信。有人問他:「如果有一天你死了,到了天上發現了神是真,你一生所信的都錯了,你怎麼辦?」他回答:「我要問神,為什麼不給我足夠的證據,讓我知道祂的存在。」事實上神給了人許多證據。經上說:「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宇宙萬物的奇妙就是,神創造的證據。我們看到一幅美麗的圖畫,就會推論出背後有個深具創意的畫家。我們看到宇航員能被火箭送上了天空再平安下來,就知道背後有許多科學家精密地設計這任務。大自然的美景超過人的圖畫。宇宙運行的規律超過航天計畫。為什麼我們卻不願接受,背後有位創造者呢?詩篇十九篇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天地萬物都在向人傳達神奇妙的作為。只不過不信的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如果我們的心決定對神關閉,壓制神顯明的真理,那無論再多的證據也不能使我們信服。
人不把神當神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1~22)
人是世上唯一能夠對神的啓示產生反應的活物,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神也將祂的永能和神性向人顯明出來。但人卻因自己的犯罪行為,不愛光倒愛黑暗。不是神向人顯明的證據不夠,所以信不來;而是不願面對神公義的標準,故意拒絕接受神的存在。就好像在考試的時候,對一位好學生來說,監考老師的存在對他一點影響也沒有,老師盡心監考,維持考試的公平是好事。對於想作弊的壞學生來說,老師的監考對他如坐針氈,巴不得老師走開,他好為所欲為。人對神的存在也有兩種態度,順服神旨意、存心行善的人,樂意親近神,一點不怕神的存在。但貪愛罪惡,偏行己路的人,巴不得神從這世界消失。不但不要神管,他連想都不要想到神。人故意不要神的結果,心思就變為虛妄和昏暗,自以為聰明,但聰明反被聰明誤。選擇了錯誤的人生方向,其實是最愚拙的。人的良知雖然知道有神,卻故意忽視神,對神的旨意一點也不敬重,對祂的所作不表感謝。離棄了神,一步一步走向偶像。好像脫離了神的管制,但最後卻以偶像來代替神。
忽視神的結果
「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1:23)
人為何會拜偶像?因為人心中都有無法滿足的空虛感。當人不願意尋求神的滿足時,最後就會以自己的方法來滿足。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為自己塑造了各種偶像。開當鋪拜財神爺、黑白兩道的人就拜武聖關公、妓女戶的人拜豬八戒、賭六合彩求土地公、為解厄運的拜四面佛。表面上廣拜諸天神佛,骨子裡則是為了滿足自已的私慾。人所敬拜的是甚麼,自己就會愈來愈像什麼。貪的人越拜越貪,狠的人越拜越狠。因為人所崇拜的偶像,正是人私慾的反映。當人將神聖潔公義的觀念,轉移到可隨私意來賄賂時,行為就會愈過愈卑下,道德也就愈來愈腐敗。
今天,大多數人們都把:個人自由、領袖人物、金錢名利、物質享樂,當成偶像來追求崇拜。人在屬靈上自甘墮落,不把神當作神而榮耀祂、不把感謝歸給祂、忽視了神所向我們啟示的真理,墮落到把偶像拿來當神拜的地步。人說沒有神,卻將敬拜的對象轉成偶像。人說沒有絕對的真理,卻隨心所欲地追求短視近利的目標。人不把神當作神的後果,就是心思昏暗,看不見真理。自作聰明,反而陷入罪惡誘惑的陷阱,各種罪行就無可避免的產生了。
神要如何顯明忿怒
從以上經文我們已經談到了,神爲何要顯明祂的怒氣。因為人不虔不義,不把神當神,神的審判必要臨到他們。這審判是何時會臨到呢?是將來還是現在?雖然神對罪人的怒氣積蓄在祂心中,將來有一天祂必會施行公義的審判。但這段經文中所說的神要顯明祂的憤怒,不是等到末日才會臨到,而是從現在就已經開始。在這個世代,神就要顯明祂的憤怒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不義的人在今生就會受到神的審判。我們知道了神為何憤怒,現在要來看神的憤怒要如何顯明出來呢?
三重任憑
接下來的這段經文將要提到,神在墮落的人身上的報應。神對於不虔不義的人所顯出的憤怒,不是從天上直接降下責罰、如天打雷劈、或天火焚燒。不是降下特別的天災人禍來擊打惡人,而是對惡人的放棄,不管他了、任憑他了、隨他去了。這聽起來似乎是很輕鬆,怎麼神憤怒的結果就只是不管他而已。事實上神的任憑是很嚴重的事,神本來從天上賜下恩典,現在收回恩典;本來看顧保護,現在收回保護;人要墮落就任憑他繼續墮落,自取滅亡,這實在是比刑罰還要可怕的事。這裡提到三處任憑,分別是24、26、28三節,這三段經文一再重覆的信息,就是神對罪人的任憑。讓我們一個一個來看:
1. 任憑縱慾行污穢的事:首先我們來看神第一個任憑的原因是什麽?從21節我們就看到了,人因為神所賜的普遍啟示,原是知道神的。但是因為人拒絕了神的啟示,不信神、反去拜偶像,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羅1:24)
2. 任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再來看第二個任憑的原因是什麽?從25節看到他們原知道神的真實,也就是神所啟示的真理。但是他們卻「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也就是把神的真理當謊言,以受造之物當偶像來代替創造的神。「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5~27)
3. 任憑存邪僻的心行惡事:最後看第三個任憑的原因是什麽?從28節看到他們原本有對神的知識,但是他們卻「故意不認識神」,也就是不把對神向他們顯明的知識當作值得相信的。故意選擇背棄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1:28)就是世間一切污穢、敗壞的行為。
在這三處經文中,我們看到一個相同的模式:就是神起先賜給人普遍啟示,人卻偏行己路,最後神任憑人自取滅亡。從人的角度看,人原本知道神;卻不信神反去拜偶像;最後被神放棄,落入罪惡的深淵。「任憑」這字的意思原文是「交付給另外的權柄」的意思。歌林多前書5章5節,保羅要教會要把與繼母亂倫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這裡的「交給」就是任憑同一個字。原來人在神的管轄之下,但人選擇不要神管,神就將他交付別人管。交付誰呢?就是罪惡的權勢。神對罪人的心意,由起初的擔憂、變為傷心,而最後完全放棄,這就是任憑。人既然棄絕神、不要神,神只好把人放棄。
有人對神的「任憑」有所誤解,以爲神既然任憑我犯罪,那我今後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反正神已經任憑我了,所以我的所作所爲祂會負責。就算我再犯罪墮落,也是神讓我作的。這是個錯誤的觀念。所謂神對人的「任憑」,並不是指神授權讓人去犯罪,乃是說神對執意不肯悔改的罪人徹底放棄,任由他自己去選擇不義的道路,不加阻止,讓墮落的人接受自己當得的報應。這不是神積極的安排,而是對於人任意妄為心中失望。人既然要用神所賜的自由意志選擇犯罪,神就讓人為自己錯誤的決定負責。這是消極的放棄、不是積極的促成。神的旨意是要人遵行祂的誡命,不可能預定人作惡,似乎是:人不作惡,神還要設計個陷阱要人作惡,這不可能是神的本意。神巴不得罪人回頭,但是對於頑固不悔改的惡人,神是被動的任憑他接受犯罪墮落的苦果。
就好像一個不肖的浪子、不把父親當父親,反而勾結狐群狗黨,認賊作父、爲非作歹。父親多次勸阻不聽,失望到了極點,不得不放棄、只好忍痛由他去、任憑他去接受犯罪的報應。神對罪人的心就向那位父親一樣。
放縱情慾的罪
我們再來看第24節:「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6節:「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兩個任憑都是指著情慾。「情慾」指脫離神所定下的道德規範,去追求那些滿足自己肉體歡樂的事情。人的身體原來是神所賜下最美麗的創造。在神所設計的婚姻中,夫妻性的結合,是人間最美的享受。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既然是神所賜的,就不是骯髒污穢的,而是神聖的。我們不應該禁止它、或故意看低它。就如天主教所相信的:聖職人員是不能有夫妻生活。禁制的結果,違反人的本性,反而生出很多暗中犯罪的敗壞行為。基督徒不會禁止嫁娶,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是美好的、是神所賜的。但是任何美好的事物一經濫用,就變質了。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只容許在夫妻之間,一但超出了神所定下的範圍,同樣的事馬上就成為犯罪的行為。神所賜給人最美的享受,被人的邪情私慾扭曲,神所造的高貴的身體,卻成了人發洩情慾的工具。你如果看到報紙的社會新聞,淫亂敗壞的事層出不窮,人陷在放縱情慾的罪惡之中,只貪戀自己肉體的享受,不把人當人看。在婚姻之外尋找外遇的目標,性伴侶一個換一個、利用完了就始亂終棄。神聖的夫妻關係被藐視,追求的只是自我的滿足,不負責任。人的情慾一旦不受神的管制,就像脫韁的野馬,決堤的洪水,散漫放蕩無法扼止。放縱情慾的結果,乃是作出種種骯髒污穢的事,敗壞自己的身體。
原本在伊甸園中,人赤身露體不以為差恥,但是犯罪之後,喪失了純潔的良知,就拿樹葉遮遮掩掩,彼此不敢正視。淫亂的罪對人心的影響很大,其他的罪都在身體以外,為有行淫是直接污穢自己的身體。而性又是人生命中最隱秘、最深的情感。一但被玷污了就直接影響人内心的平安、並破壞了和諧的人際關係、與自我的形象。犯下姦淫的人,不敢面對配偶、沒有臉面對神。罪咎感不斷在心中控告,會把人整個毀滅掉。尤其在今天這個道德敗壞的世界,色情、放縱的思想處處可聞,整個社會對這墮落的風氣習以爲常、不以為怪。魔鬼隨時在引誘我們跌倒。我們信主的人一定要在這上面小心,不要在性的罪上給撒旦留地步。因為我們所追求的,不只是今生的享樂,更是在神面前保有一顆清潔的心。有一天我們還要面對神,求神保護我們不受魔鬼攪擾,願意在今生持守一顆警醒的心,立志過聖潔的生活。
同性戀的罪
接下來要談到同性戀的議題,這是個很具爭議性的議題。我們不打算在這裡深入探討這問題,只會專注在聖經的討論,看聖經是怎麼說的,從聖經的教導,找到我們該有的立場。25~27節經文:「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這是指什麽事?就是指同性之間的性行爲。我們在這裡要先把同性戀的範圍定義清楚。這裡不是談到同性戀的性傾向,而是同性之間的性行爲。以下所有談到同性戀的時候,就是以同性發生性關係這個定義為限。25節稱這種行爲是「放縱可羞恥的情欲」。聖經對同性間性行爲的立場是很清楚的,就是反對。不是因為同性戀姦淫才反對,異性戀也一樣,聖經反對所有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這在前面已經說過了。有的人認爲基督徒歧視同性戀,有「恐同症」。甚至連一些基督徒都在聖經的解釋上採取妥協的立場,提倡同志神學,聲明聖經不反對同性戀。這種立場是從「自由派神學」發展出來的思想。今天竟然是大部份學術界的立場,可説是整個西方社會「政治上正確」(politically correct)的主流想法。反對的人可能會被貼上,頑固不化,甚至歧視弱者的標簽。
同志神學怎麽看這段經文呢?他們說:「這段經文譴責的不是同性戀,而是異性戀者,違反異性戀的性傾向,和同性發生關係。真的同性戀者不在聖經譴責的範圍内。因為對同性戀者來説,順性的用處就是與同性發生性關係。他們如果與異性交往那就是逆性,是聖經所指責的。」這完全把聖經明白的教訓顛倒過來了。聖經反對的事,他們認爲聖經贊成。這是自由派神學常見的手法,當聖經的教導不符合他們的意思時,就把它窄化、切割,把這段經文限制成只對某時、某地、某人才適用,對今天的人已經不適用了。聖經如果都讓他們這樣解釋,那所有的經文都可以變成過時了,不必在乎了。
那要怎麽看這段經文呢?在保羅那時代的人,根本就沒有把性別與性傾向分開看待的想法。「女人順性的用處」,根本就不是什麽同性戀或異性戀的性傾向,而是指神造男造女時所給他們自然的性別。生為男人就有男人的性情、生為女人就有女人的性情。如果他生理上是男性,他的心理就該是男人的本性,他就該順乎本性去發展與女人的婚姻關係。女人也一樣,該與男人結婚,在婚姻中享受性生活。這也是神在伊甸園中所定下的婚姻規律:「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二人就是一男一女。主耶穌也肯定這個教導。違背了神設立婚姻的本意,與自然的本性,與同性的人發生性關係,這是神所指責的。這裏所說的「逆性的用處」就是指違反自然不正常的情慾關係。
人如此淫亂的結果,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這不只應用在同性戀的淫亂上,對異性戀也一概適用。道德敗壞,放縱私欲,最後一定會嚐到犯罪的後果,如身體得病,人際、家庭、社會關係的破壞瓦解。我們在這裡要把報應的範圍限制在,故意違反神的旨意,任意放蕩的人身上。至於無辜受害的人如,丈夫外遇,妻子無辜被感染性病,或母親得艾滋病,傳染給小孩。或是因為輸血時消毒不夠,意外感染,的這些無辜染病的人,不要把譴責錯誤的加在他們身上。人受苦有因自己作孽,該嚐犯罪的苦果,但是也有被人連累,無辜的受害人。
知道了聖經的教導,我們對同性戀者應該抱著什麽態度呢?罵他、笑他、歧視他?都不是。主耶穌會怎麽對他,我們也應該如此。主耶穌在世上時,與罪人、妓女、稅吏等不受歡迎的人物在一起吃飯,是真心的接納他們。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這不是與罪妥協,乃是要向罪人伸出援手,從罪中挽回他們。我們恨惡的對象是罪,不是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罪人。身為基督徒該有的立場是:「恨罪、愛罪人」。對於公開提倡同性戀婚姻、推廣同性戀教育。我們應該本這信仰公開反對。對於明顯犯罪的事,應憑愛心指出來。但是不要自以爲義,而歧視同性戀。應伸出援手,幫助他們脫離罪的纏繞。我們都是罪人,我們在説謊、恨人、情欲上可能都犯過罪,這些罪不比同性戀的罪更可原諒。但主耶穌為我死了,祂赦免了我,祂的血能洗清我們所有的罪。也能洗清一切同性戀者的罪。只要我們回到耶穌面前接受衪的救恩,承認自己過去的罪,衪都能赦免。
今天我們對罪的譴責說得多,但實際去愛人、救人的行動作的少。當我們面對同性戀者的時候,不要只有排斥與譴責,應在行動上更積極的付出。我們是否曾經去關心他們為什麽會墮落?如果有一天他向你求助時,你能真心的接納他嗎?我們要期待他們走進教會是件不容易的事。如果他真的進來了,你真的願意與他交朋友嗎?還是遠遠的躲開他。在現實生活要做到真的不容易,就算做到很難,但是首先在觀念上要有願意的心,願意按聖經的教導來做:一面不與罪妥協、一面愛陷在罪中的罪人。
結論
今日的世界陷在罪的轄制中。世人在罪中浮沉,不認識神、遠離神。抗拒神向他們顯明的真理。為自己塑造偶像。沒有一個人能靠著自己行出義來。沒有一人不需要神的拯救。神對失落的罪人,心中傷痛,希望他們回轉。不管是犯下在再嚴重的滔天大罪,淫亂敗壞、作姦犯科的行為,只要他們肯回轉,神就必定赦免他們的罪,拯救他們脫離審判。但是如果人繼續心硬,不願悔改。神的審判也是嚴厲的。背逆的人在今生就會經歷到神顯明的憤怒。最大的憤怒就是神的任憑,隨你去吧,要作惡的繼續做惡,要敗壞的繼續敗壞,這等人在神的面前已經徹徹底地的被放棄了。弟兄姐妹們,趕快趁著還有機會,及時悔改;不要等到神任憑我們、放棄我們的時候才後悔無門。
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靈修筆記] 生死禍福的抉擇
申命記 29:25~30:19
在摩西帶領以色列民40年之後,漫長的曠野流浪已經步入了尾聲。這時摩西已經是垂暮之年,隨時等待被主接去。在他離開世界之前,仍不忘記殷殷交代以色列民最重要的事,就是神的律法。
聽命而回轉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10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申29:25~30:10)
摩西吩咐六個支派的人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六個支派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福必追隨、臨到身上。若不聽從耶和華─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必要受禍。每一句警戒說出來之後,百姓同聲回應阿們。這在他們心中留下的映像是何等深刻。與亞伯拉罕之約不同的是:亞伯拉罕之約是神主動立下的無條件之約,摩西之卻是有條件的。他們必須順服神,此約的應許才能生效,否則所招致的就是咒詛。
從29章25節到第30章第1節,整個是在講咒詛。若以色列民如果離棄了耶和華,去敬拜偶像,他們必被神抛棄,被趕逐出留奶與蜜之地。從接下來的30章3到8節,所講的卻是祝福:若以色列民回轉歸向神。他們必被招聚回應許之地,領受神的福分。這兩段交叉對應,在文學的形態上稱爲Inclusio。兩兩相對,意思相反。以下將他們逐條列出來:
A 29:25~26 …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
B 29:27 …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C 29:28 ~29 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
D 30:1…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
E 30: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D’ 30:3~4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C’ 30: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
B’ 30:6~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A’ 30:8 …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
這種形態的體裁,將應許與咒詛交叉對應,給人鮮明的對比。
第一個對應是離棄神對聽從神、
第二個對應是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對降在敵人身上、
第三個對應是將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對領他們進入列祖所得的地。
第四個對應是咒詛都臨到身上、追趕他們到萬國中,對憐恤他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他們招聚回來。
最後交叉的中心是重點,也就是30章2節:「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何時他們想起神的話,從罪中回轉,整個命運就從咒詛中扭轉回來。這是神何等大的憐憫,給他們回轉的機會,代表雖然人會背逆,但神的恩典從不斷絕。他仍期待人能從罪中回頭,回到神所賜的應許之中。他的信實何等廣大,遠大過我們對他的忠信。當我們在陷在罪中,無法自拔時,可曾想到神的話,而幡然悔悟呢?
神的話就在口裏、心裏
「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30:11~14)
我們對神的話常會覺得離我遙遠,或覺得與我無關。生活在一個與神的話隔離的環境中。當我們離開神的話時,就沒有力量能勝過生活上的誘惑與試探了。不親近神的人,覺得神的話遙遠,常會說:「誰能到天上把神的誡命取下來?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他們認爲自己不能遵守神的誡命的原因就是,沒有人能把神的誡命,從遙遠的地方取來告訴他。這跟今天不愛聽神話語的人多像啊。他們不聽神的話的理由就是,沒人告訴他。沒人把神的話,變成好聽的言辭,來讓他能夠吸收。其實神的話離我們不遠,也不需要別人料理、調味了之後再來餵大家吃。它就在我們的口裏、與心裏。
羅馬書引用這段經文:「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10:6~8)説明當時不信的以色列民,以爲因信稱義不可理解,看不到、摸不著,對這種救恩的方法沒有把握。認為還是守律法稱義比較實在,守了一條一條律法就稱義了,多清楚啊。
但保羅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 ~10)原來信主的道不是遙遠不可及的,而就是在我們的口裏、心裏。只要我們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能得到這救恩。承認什麽?信什麼呢?就是保羅所傳:「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他為我們捨命,能赦免一切信靠的人的罪。」的這個道。
這與申命記所說的相合嗎?是的。申命記中說,將神的誡命時時談論、背誦。從心裏順服神的誡命,謹守遵行。這正是對神信心的表現。舊約、新約得救的方法是一致的,就是信靠神,遵行他的旨意。沒有兩套救恩、沒有兩種方法。差別只在舊約時代的神的道還沒有成肉身,彌賽亞與神同在,人是靠著對神的信靠來得到救恩。新約時代,基督已成爲肉身,唯有信靠他才是真正的信靠神,才能得到救恩。除此以外別無拯救。
陳明生死與禍福
「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申30:15~19)
摩西呼天喚地的向以色列民陳明神的應許與警戒。生死與禍福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可以揀選順命,而得存活,也可以選擇背逆,而遭災禍。生死存亡就在他們一念之間。
向著今天的世界,這段話仍然適用。摩西的警告仍然清楚的向著我們發出來。我們是願意聽從神的福音的真道,而得拯救,還是我行我素,沉溺於罪中之樂,不願回頭。神的慈愛已經臨到了我們,他不因我們的罪毀滅我們,他應許只要我們回轉,他就赦免我們。這是何等大的救恩,這恩典已經賜給了我們。問題是我們怎麽選擇?相信他、順服他、得救。還是不信他、背棄他、而毀滅。這兩條路,還是要我們自己來選擇的。
在摩西帶領以色列民40年之後,漫長的曠野流浪已經步入了尾聲。這時摩西已經是垂暮之年,隨時等待被主接去。在他離開世界之前,仍不忘記殷殷交代以色列民最重要的事,就是神的律法。
聽命而回轉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10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申29:25~30:10)
摩西吩咐六個支派的人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六個支派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福必追隨、臨到身上。若不聽從耶和華─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必要受禍。每一句警戒說出來之後,百姓同聲回應阿們。這在他們心中留下的映像是何等深刻。與亞伯拉罕之約不同的是:亞伯拉罕之約是神主動立下的無條件之約,摩西之卻是有條件的。他們必須順服神,此約的應許才能生效,否則所招致的就是咒詛。
從29章25節到第30章第1節,整個是在講咒詛。若以色列民如果離棄了耶和華,去敬拜偶像,他們必被神抛棄,被趕逐出留奶與蜜之地。從接下來的30章3到8節,所講的卻是祝福:若以色列民回轉歸向神。他們必被招聚回應許之地,領受神的福分。這兩段交叉對應,在文學的形態上稱爲Inclusio。兩兩相對,意思相反。以下將他們逐條列出來:
A 29:25~26 …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
B 29:27 …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C 29:28 ~29 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
D 30:1…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
E 30: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D’ 30:3~4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C’ 30: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
B’ 30:6~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A’ 30:8 …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
這種形態的體裁,將應許與咒詛交叉對應,給人鮮明的對比。
第一個對應是離棄神對聽從神、
第二個對應是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對降在敵人身上、
第三個對應是將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對領他們進入列祖所得的地。
第四個對應是咒詛都臨到身上、追趕他們到萬國中,對憐恤他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他們招聚回來。
最後交叉的中心是重點,也就是30章2節:「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何時他們想起神的話,從罪中回轉,整個命運就從咒詛中扭轉回來。這是神何等大的憐憫,給他們回轉的機會,代表雖然人會背逆,但神的恩典從不斷絕。他仍期待人能從罪中回頭,回到神所賜的應許之中。他的信實何等廣大,遠大過我們對他的忠信。當我們在陷在罪中,無法自拔時,可曾想到神的話,而幡然悔悟呢?
神的話就在口裏、心裏
「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30:11~14)
我們對神的話常會覺得離我遙遠,或覺得與我無關。生活在一個與神的話隔離的環境中。當我們離開神的話時,就沒有力量能勝過生活上的誘惑與試探了。不親近神的人,覺得神的話遙遠,常會說:「誰能到天上把神的誡命取下來?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他們認爲自己不能遵守神的誡命的原因就是,沒有人能把神的誡命,從遙遠的地方取來告訴他。這跟今天不愛聽神話語的人多像啊。他們不聽神的話的理由就是,沒人告訴他。沒人把神的話,變成好聽的言辭,來讓他能夠吸收。其實神的話離我們不遠,也不需要別人料理、調味了之後再來餵大家吃。它就在我們的口裏、與心裏。
羅馬書引用這段經文:「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10:6~8)説明當時不信的以色列民,以爲因信稱義不可理解,看不到、摸不著,對這種救恩的方法沒有把握。認為還是守律法稱義比較實在,守了一條一條律法就稱義了,多清楚啊。
但保羅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 ~10)原來信主的道不是遙遠不可及的,而就是在我們的口裏、心裏。只要我們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能得到這救恩。承認什麽?信什麼呢?就是保羅所傳:「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他為我們捨命,能赦免一切信靠的人的罪。」的這個道。
這與申命記所說的相合嗎?是的。申命記中說,將神的誡命時時談論、背誦。從心裏順服神的誡命,謹守遵行。這正是對神信心的表現。舊約、新約得救的方法是一致的,就是信靠神,遵行他的旨意。沒有兩套救恩、沒有兩種方法。差別只在舊約時代的神的道還沒有成肉身,彌賽亞與神同在,人是靠著對神的信靠來得到救恩。新約時代,基督已成爲肉身,唯有信靠他才是真正的信靠神,才能得到救恩。除此以外別無拯救。
陳明生死與禍福
「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申30:15~19)
摩西呼天喚地的向以色列民陳明神的應許與警戒。生死與禍福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可以揀選順命,而得存活,也可以選擇背逆,而遭災禍。生死存亡就在他們一念之間。
向著今天的世界,這段話仍然適用。摩西的警告仍然清楚的向著我們發出來。我們是願意聽從神的福音的真道,而得拯救,還是我行我素,沉溺於罪中之樂,不願回頭。神的慈愛已經臨到了我們,他不因我們的罪毀滅我們,他應許只要我們回轉,他就赦免我們。這是何等大的救恩,這恩典已經賜給了我們。問題是我們怎麽選擇?相信他、順服他、得救。還是不信他、背棄他、而毀滅。這兩條路,還是要我們自己來選擇的。
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靈修筆記] 遵行主命
申命記是摩西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之前對他們最後的吩咐。這批將要進入迦南地的人,是三十八年前因懼怕退縮,而流浪曠野之人的下一代。他們的父母親那一輩的人,因缺乏信心,被神責罰,無法進入迦南美地,無法承受神所要賜下的應許。三十八年過去了,如今又是進軍迦南,征戰的日子。站在摩押平原,隔著約旦河,對面將要進入的迦南地。他們能記取教訓,克敵制勝嗎?
得應許在乎遵行主命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申6:1~3)
申命記中充滿了摩西對以色列民的耳提面命,將四十年來他從神那裏領受的律法一再對他們重申。好像慈愛的母親,在遊子將要遠行以前,對他不停的叮嚀。摩西自己不能進入迦南地,他甚擔心這群他從埃及帶出來的百姓,效法他父兄的惡行。摩西深怕他們得罪神,以致無一人能進入迦南地。所以他不斷三令五申,叫這群以色列民,千萬不要忘記神的誡命。
「遵行」這字在申命記出現了148次。我們對神的誡命應該抱著謹守遵行的心,這是在神面前應有的敬畏的態度。神的命令頒佈給我們,我們是認真把它當一回事呢?還是當作耳邊風?以色列民就是我們最好的警戒,他們因順服神的命令而興盛,因背叛神的命令而滅亡。這就是他們民族的血淚教訓,也是他們如今不敢輕忽神的誡命,把聖經的話代代相傳的原因。
如果我們遵守神的誡命,神所給的應許是美好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使我們民族的生命能夠長久存留在地上,安享神所賜下的福份、包括肥美的土地、興旺的後代。這不正是我們在地上終日勞苦,所切切盼望的嗎?可見遵守神的誡命,是得到神應許的福份最重要的一件事。
盡心愛主
「 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
摩西對他們大聲呼籲:「 以色列啊,你要聽啊!」這裡的四到九節,是以色列民從小要背誦的句子。爲何他們對這句話如此重視?因為他點出了律法中最重要的綱領。「我們神是獨一的主。」這是十誡的頭一句話。神是獨一的,除他以外再無別神。他們所面對的迦南地的百姓是崇拜多神,敬拜偶像的民族。當地的風俗邪惡、道德敗壞。敬拜與淫亂結合,甚至將兒女獻給偶像為祭。這些邪風惡俗,與他們拜偶像有直接的關係。以色列民將要進入這樣風氣敗壞的地方,他們如何不被拜偶像的惡俗所勾引?唯有謹記:「神是獨一的神」。其他的偶像都是假神。這也是我們今日應當謹記在心的。
另外一點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這是主耶穌所說的,誡命最大的一條,所有的誡命的根源就是,盡心、盡性、盡力愛神。離開了對神的愛,守誡命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動力。我們不是爲了害怕而守誡命,不是爲了人的誇獎、不是爲了積功德。而是因為我們愛神。我們愛他,所以我們願意聽他的話。以討神心意滿足,為我們自己的滿足;以榮耀神的名為我們人生最大的目的。
當我們願意以愛神為出發點,一切的言行舉止自然會以討神的喜悅為歸依。自然就能活出聖潔的生命來。所以說愛神是我們人生在世,能積極活下去最大的動力。忽略了這個,我們就不知爲何而活了。
謹記教導神的話
「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6~9)
第六節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以色列民對神話語的重視,表現在他們背誦聖經,與傳講聖經上面。他們從小就學希伯來文,父親帶著孩子背誦神的話。這傳統歷三千多年仍然不變。這種背誦神話語的傳統,把神的話烙印在歷世歷代以色列民的心上。使這個民族變成一個,離不開神的民族。雖然當今越來越多人走世俗化的路線,那些保守的以色列民仍將這傳統代代相傳。我們基督徒同樣領受神的話,甚至領受神救贖的恩典比他們更多。我們是否對神的話愛慕到一個程度,願意花時間去讀它、甚至背誦它。
第七節說:「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我們一向重視兒女的教育,寧可節衣縮食,也要積錢為兒女讀書。我們對神話語的傳遞,是否比對世俗學問的傳遞,抱著更大的熱心。兒女學語文、學才藝,家長們花錢一點也不心疼的。總希望兒女爭氣,有一天成龍成鳳。我們是否花上同樣的努力來教導兒女,從小重視神的話,以至於他們長大之後,能夠做個敬畏神的人。甚至能將這屬靈的傳統傳承到下一代去。屬靈傳承這責任,應該是一家之長的父親挑起來的。但是在今天的社會,有誰重視兒女的屬靈教育?有誰願停下腳步,向著兒女講一篇聖經的故事?我要自我檢討,我也沒做到。服事太忙了,忙到忘了自己家的小羊。
在這與大家共勉。為我們的下一代做個榜樣,讓我們自己先重視神的話,常常讀它、談論它、默想它。把他背起來、用神的話禱告。向人傳講、向人見證、活出神的命令來。讓你的生命充滿了神的話語,也行在神的心意中。神所應許的福份,必然要澆灌在你的家中。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靈修筆記] 罪人的避難所-逃城
民數記35:9~34
你曾因犯罪而被罪咎所困,感到無地自容嗎?你曾被魔鬼控告,說你沒救了,信了耶穌也沒用嗎?為什麼不逃跑?跑進耶穌基督裏面,他是你的逃城。
設立逃城
「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 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35:9~15)
「殺人償命」是古今中外最普遍的律法標準。漢高祖劉邦在打入關中時和人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在創世記中,神對在洪水之後留下來的挪亞及他的後代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神重視人的生命,厭惡殺害人生命的惡行,因為人有神的形象。所以殺人者要對他所作的行爲負責。
但是殺人在動機上卻有謀殺、與誤殺的差別。前者是有預謀的、是蓄意的。因為恨人到一個程度,故意放任自己心中的仇恨擴大,動手進行殺人的行爲。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罪惡。另一種情形則是出於無心,因為意氣衝突,一時的氣憤,無意間失手將人殺害。對於這兩種罪,律法的處置是不同的。
在律法頒佈之前,「殺人償命」似乎是當時人處理殺人事件的通則。一但殺人,不管是故意或無心,都將會遭到仇家追討血債。常見到仇家「一命還一命的報仇行爲」,在這種報復的心態下,兩個仇家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摩西律法改變了當時報仇的慣例。逃城設立的目的就是給一時衝動、失誤犯下殺人罪行的人,有個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特別為了他們提供一個安全的地方,合法地保護那些過失殺人者的生命,不要在未受審判之前就被報血仇的人打死。這是一種制度上很大的進步。人總有失誤的時候,失誤犯罪與蓄意犯罪,在動機上有很大的差別。無心之過情有可原,但明知故犯,是對律法的輕視、對神誡命的藐視。這是不可原諒的,必要受到法律的制栽。因此神特別設立逃城,讓失手殺人的人能逃離仇家的追殺。這制度化解了家族之間累世宿仇的人,心中冤冤相報的想法,應讓犯法者在律法之下接受公正的處置。
謀殺與誤殺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民35:16~25)
逃城並不是個法律的漏洞,讓所有殺人者逃避法律的追究。只是保障每個罪嫌都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在未被判定為故意殺人罪之前,仇家不得私下報仇。所以逃城不為故意殺人者提供保護。凡是出於怨恨的動機,私下預謀,用致人於死地的凶器打死了人,這就是故意的。故意殺人者要按律法,根據一個以上的證人的口供判定有罪,並按殺人罪接受刑罰。
但是逃城卻要成為誤殺人者的庇護所,救他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使他歸入逃城。任何人無惡意的、或無預謀的殺了另外一個人,可以尋求逃城為避難所,去逃避報血仇的,直等到律法給予客觀公正的審判。24節提到:「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這審判要確定罪嫌有沒有故意殺害的成分。如果他被裁定無惡意,那麼他可以安全地住在那座城裏,報仇者不能繼續追殺。罪責的審判人應是逃城中的長老,而不是報仇者。如此就能保證無辜者接受公正審判的機會。並且將殺人者的自由限制在逃城中,藉此讓他嚴肅地面對自己殺人的事實,直到大祭司死亡。
當初設立逃城的意義,不僅類似於今日的法律上的補救措施,讓無心犯罪的人有申訴的餘地,使法律更能做到勿枉勿縱的標準。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同樣含有深刻的屬靈意義:
1. 提供無心犯罪的人悔改之路:我們雖然並沒有殺人,但是在本性上都是墮落,背逆神的的。沒有人達到神公義的標準,在律法之下都犯了罪。本來都要都要接受罪的刑罰。但神體諒我們肉體的軟弱,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凡是願意認罪悔改,離開罪惡的人,可以逃到主耶穌的面前,得到庇護。通過這一條道路,我們才得以脫離神的震怒、逃避那等候我們的刑罰。
2. 在基督裏得到完全的保護:凡犯罪的人就在罪的權勢底下,魔鬼拿我們的罪狀控告我們,要以我們的罪債及罪咎轄制我們。當我們魔鬼的追殺當中,一旦進入基督裏便得安全,因祂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惟有隱藏在祂裏面、被祂的血所潔淨,我們的罪才得赦免,罪債及罪咎都得解脫,才不怕被撒但的控告、有真正安全的保障。
基督是我們的逃城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民35:26~34)
進入逃城的罪犯,只有在逃城的保護之下才的以保全生命。如果他擅自離開逃城,馬上就失去了生命的保護。如果報仇者在城外抓著了他,施行復仇,那離開逃城的人是咎由自取,後果要自行負責。那他何時才能出去呢?只有等到大祭司死亡後,他才有自由離開逃城。
大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引導百姓獻祭,為百姓贖罪。它活著的時候保護了犯罪的人,藉著獻祭免去神的憤怒,恢復神人和好的關係。連大祭司的死亡也具有為民贖罪的含義。他的死亡代替了那些犯下誤殺之罪的人的罪責,讓他們的罪不再被追究,而得到赦免。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如果誤殺者回來住在本地。他誤殺人所流的血就污穢這地,那地就不得潔淨。但是大祭司的死亡,為人所犯下的罪付上了代價,誤殺者的罪不再被追究,他可以自由離開逃城,不至於污穢神所賜他們的地。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是我們的逃城。當我們犯了律法,得罪了神。只要存著悔改的心,逃入基督裏面。藉著他的保護,就不再受到罪的轄制與攻擊。基督同樣的是慈悲良善的大祭司,他是神與人間的中保。「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他以無罪之身代替我們成爲罪,流出了保血為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因他的血,我們的罪債已經完全償還了。
我們這些住在逃城裏面的人,真的無一點善行可誇,因為我們自己也是個罪人。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免了一死;難道還有資格論斷別人、追討別人的罪嗎?對於其他犯罪還未逃進來的人,只有積極的向他們傳福音,呼喚他們趕緊逃進基督裏面,接受基督的保護。自己也要小心不要離開逃城,再度犯罪。
基督是我們永遠的保障,是我們得救不可動搖的堅固堡壘。我們信主的人,決不會離開他。
你曾因犯罪而被罪咎所困,感到無地自容嗎?你曾被魔鬼控告,說你沒救了,信了耶穌也沒用嗎?為什麼不逃跑?跑進耶穌基督裏面,他是你的逃城。
設立逃城
「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 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35:9~15)
「殺人償命」是古今中外最普遍的律法標準。漢高祖劉邦在打入關中時和人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在創世記中,神對在洪水之後留下來的挪亞及他的後代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神重視人的生命,厭惡殺害人生命的惡行,因為人有神的形象。所以殺人者要對他所作的行爲負責。
但是殺人在動機上卻有謀殺、與誤殺的差別。前者是有預謀的、是蓄意的。因為恨人到一個程度,故意放任自己心中的仇恨擴大,動手進行殺人的行爲。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罪惡。另一種情形則是出於無心,因為意氣衝突,一時的氣憤,無意間失手將人殺害。對於這兩種罪,律法的處置是不同的。
在律法頒佈之前,「殺人償命」似乎是當時人處理殺人事件的通則。一但殺人,不管是故意或無心,都將會遭到仇家追討血債。常見到仇家「一命還一命的報仇行爲」,在這種報復的心態下,兩個仇家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摩西律法改變了當時報仇的慣例。逃城設立的目的就是給一時衝動、失誤犯下殺人罪行的人,有個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特別為了他們提供一個安全的地方,合法地保護那些過失殺人者的生命,不要在未受審判之前就被報血仇的人打死。這是一種制度上很大的進步。人總有失誤的時候,失誤犯罪與蓄意犯罪,在動機上有很大的差別。無心之過情有可原,但明知故犯,是對律法的輕視、對神誡命的藐視。這是不可原諒的,必要受到法律的制栽。因此神特別設立逃城,讓失手殺人的人能逃離仇家的追殺。這制度化解了家族之間累世宿仇的人,心中冤冤相報的想法,應讓犯法者在律法之下接受公正的處置。
謀殺與誤殺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民35:16~25)
逃城並不是個法律的漏洞,讓所有殺人者逃避法律的追究。只是保障每個罪嫌都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在未被判定為故意殺人罪之前,仇家不得私下報仇。所以逃城不為故意殺人者提供保護。凡是出於怨恨的動機,私下預謀,用致人於死地的凶器打死了人,這就是故意的。故意殺人者要按律法,根據一個以上的證人的口供判定有罪,並按殺人罪接受刑罰。
但是逃城卻要成為誤殺人者的庇護所,救他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使他歸入逃城。任何人無惡意的、或無預謀的殺了另外一個人,可以尋求逃城為避難所,去逃避報血仇的,直等到律法給予客觀公正的審判。24節提到:「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這審判要確定罪嫌有沒有故意殺害的成分。如果他被裁定無惡意,那麼他可以安全地住在那座城裏,報仇者不能繼續追殺。罪責的審判人應是逃城中的長老,而不是報仇者。如此就能保證無辜者接受公正審判的機會。並且將殺人者的自由限制在逃城中,藉此讓他嚴肅地面對自己殺人的事實,直到大祭司死亡。
當初設立逃城的意義,不僅類似於今日的法律上的補救措施,讓無心犯罪的人有申訴的餘地,使法律更能做到勿枉勿縱的標準。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同樣含有深刻的屬靈意義:
1. 提供無心犯罪的人悔改之路:我們雖然並沒有殺人,但是在本性上都是墮落,背逆神的的。沒有人達到神公義的標準,在律法之下都犯了罪。本來都要都要接受罪的刑罰。但神體諒我們肉體的軟弱,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凡是願意認罪悔改,離開罪惡的人,可以逃到主耶穌的面前,得到庇護。通過這一條道路,我們才得以脫離神的震怒、逃避那等候我們的刑罰。
2. 在基督裏得到完全的保護:凡犯罪的人就在罪的權勢底下,魔鬼拿我們的罪狀控告我們,要以我們的罪債及罪咎轄制我們。當我們魔鬼的追殺當中,一旦進入基督裏便得安全,因祂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惟有隱藏在祂裏面、被祂的血所潔淨,我們的罪才得赦免,罪債及罪咎都得解脫,才不怕被撒但的控告、有真正安全的保障。
基督是我們的逃城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民35:26~34)
進入逃城的罪犯,只有在逃城的保護之下才的以保全生命。如果他擅自離開逃城,馬上就失去了生命的保護。如果報仇者在城外抓著了他,施行復仇,那離開逃城的人是咎由自取,後果要自行負責。那他何時才能出去呢?只有等到大祭司死亡後,他才有自由離開逃城。
大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引導百姓獻祭,為百姓贖罪。它活著的時候保護了犯罪的人,藉著獻祭免去神的憤怒,恢復神人和好的關係。連大祭司的死亡也具有為民贖罪的含義。他的死亡代替了那些犯下誤殺之罪的人的罪責,讓他們的罪不再被追究,而得到赦免。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如果誤殺者回來住在本地。他誤殺人所流的血就污穢這地,那地就不得潔淨。但是大祭司的死亡,為人所犯下的罪付上了代價,誤殺者的罪不再被追究,他可以自由離開逃城,不至於污穢神所賜他們的地。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是我們的逃城。當我們犯了律法,得罪了神。只要存著悔改的心,逃入基督裏面。藉著他的保護,就不再受到罪的轄制與攻擊。基督同樣的是慈悲良善的大祭司,他是神與人間的中保。「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他以無罪之身代替我們成爲罪,流出了保血為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因他的血,我們的罪債已經完全償還了。
我們這些住在逃城裏面的人,真的無一點善行可誇,因為我們自己也是個罪人。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免了一死;難道還有資格論斷別人、追討別人的罪嗎?對於其他犯罪還未逃進來的人,只有積極的向他們傳福音,呼喚他們趕緊逃進基督裏面,接受基督的保護。自己也要小心不要離開逃城,再度犯罪。
基督是我們永遠的保障,是我們得救不可動搖的堅固堡壘。我們信主的人,決不會離開他。
訂閱:
文章 (Atom)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
-
有的肢體對於《和合本》翻譯的原文有疑惑,以為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那是個誤解。歷史的記載十分清楚。舊約是從希伯來文,亞蘭文。新約是從希臘文翻過來的。 證據在這裡: 《和合本》新約希臘文底本爭論 由於在華傳教士當中,《公認經文》及《英國修訂譯本》希臘文基礎文本各有支持者,...
-
兒子的與趣與我對他的期待有段差異,我期待他多讀點書,他卻非常喜歡玩Lego。我叫他過來聽我講故事,他卻叫我陪他玩Lego。我對Lego本來沒有任何成見。但兒子常常把細細小小的積木散得一地,收的時候卻要我幫他收。有時不小心一腳踩在尖尖的積木上,忍不往要罵上兩句。看著玩具箱內積滿了幾...
-
引言 自從馬丁路德開始宗教改革運動之後,整個歐洲教會風起雲湧地響應。被禁錮多年的聖經真道,終於得以從僵化的政教合一體制、及層層封閉的人為傳統中脫繭而出。若說路德是改教運動的先鋒,加爾文可說是繼承路德改教精神,並奠定穩固神學根基的的第二代領袖。他的影響力至今仍留存在改革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