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四福音中耶穌復活的描述

Jesus' Resurrection: Your Hope for Today and Forever | GARBC ...
四福音中都有相當的篇幅提到主耶穌復活,這是當時使徒親眼所見、並深信不疑的事。他們每到一個地方就傳揚耶穌復活。主的死與復活是我們所傳福音的中心,一個複活的救主是我們信心的根基。

但是四福音中提到耶穌復活的內容,為何會有不同的描述呢?是彼此矛盾嗎?有人就以此不信聖經的話。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有個概念,每一卷福音書的作者,各有描述的重點,看事情有不同的角度。就如同我們今天在街上看到一起車禍,回家來各自描述所看到的內容。有的人說車禍的慘狀、有的人描述人員受傷的情形,有的人重視肇事的責任歸屬。他們所說的都是正確的,只不過分別用不同的重點描述同一件事。所以我們不能看到表面上說的不一樣就說矛盾。很可能是描述整件事件的某一部分,其餘的就沒有提到。另外的作者則提到另一部分。所以我們看聖經是應該是,把各福音書對同一事件的描述,放在一起。找出他們的關係。像在拼圖一樣,將零零碎碎、紛紛雜雜的片段消息,拼出整個畫面。又好像刑事警察辦案,靠著有限的線索,拼湊出事件的全貌。

首先我們來看四福音都一致提到的是什麼?以這些事為重點來提供事情發生時間參考點。

1. 最先看到墳墓空的人是誰
四福音都提到,至少有3名婦女來到耶穌復活的墓前,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約亞拿,她們準備香膏到墳墓要膏主的身體。
(太28:1)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可16:1、9)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路24: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約20: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

2. 擋在墳墓門前的石頭被滾開了
馬太說是一位使者從天上降臨,把石頭滾開的。馬可說在婦女正愁怎麼打開的時候,發現門已經打開了。
(馬太28:2-4)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
(可16:2b-4)她們來到墳墓那裡,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
(路加福音24:10a)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
(約翰福音20:2)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3. 婦女到達墳墓,發現裡面是空的。耶穌的身體不見了。馬利亞離開了那裡,回去告訴彼得、約翰。此時他們都不知道耶穌復活了,只覺得驚訝。
(路24:10b)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約20: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4. 當馬利亞去報告彼得、約翰,此時仍然在墳墓的婦女看到兩個天使誰告訴他們,耶穌復活了,並指示他們告訴門徒到加利利。此時這些婦女知道主復活了。馬可福音說的驚奇,害怕不敢告訴人只是暫時的。後來他們還是告訴使徒了。馬太說她們在回去之時,看到了主向他們顯現。

(馬太28:5-9)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馬可16:5-8)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那少年人對他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他的地方。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路加福音24:11-12)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5. 其他婦女後來也回去告訴門徒。但是這是第一次回報,門徒都不信。
(路加福音24:9-12) 「9 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10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 11 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12 彼得、約翰趕緊跑去墳墓觀看。彼得和約翰跑到墳墓,看到它是空的,並看到細麻布、裹頭巾分別捲著、各放在在一處。」

這裡提到約翰信了,就是信耶穌復活了。但是他當時還不明白這就是舊約預言的應驗,是必然要發生的事。彼得信不信,此時無法判斷。

(路24:12)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里希奇所成的事。
(約20:3-10)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5 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10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6. 隨著彼得、約翰到墳墓觀看,又有些婦女又來到墳墓,這些人應該不是那些見過耶穌復活的。她們都還不知道耶穌復活。其中明顯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她在此首次見到了復活的耶穌。於是她再一次回去,向門徒報告耶見到穌復活的消息。

(約翰20:11-18)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13 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15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 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 (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馬可16:9-10)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他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這段是回顧性的描述,描述馬利亞見到了主,回去向門徒報告。門徒卻是不信主復活。其中只有約翰看過空墳墓,只有他信主是複活了。但是這裡是概括性描述。這群門徒整體上是不信的。這句話並不與約翰信主復活矛盾。事實上他們的信心軟弱,直到住在加利利山上頒布大使命前他們見了耶穌、並且還拜他了,然而他們還有人疑惑。說他們不信,一點也不過分。

7. 後來在同一天,根據兩個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所說的:耶穌也向彼得顯現
(路加福音24:34)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8.然而就在同一天的白天,耶穌向革流巴,以及另一門徒在以馬忤斯的路上顯現。那天晚上,兩個門徒把事件報告給在耶路撒冷的門徒。
(路加福音24:13-32)13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14 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15 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16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1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18 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19 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20 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21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22 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 23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 24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 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30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

9.當天晚上,除了多馬不在以外,當天晚上耶穌向10個門徒顯現。
(路加福音24:32-38)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35 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38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裡起疑念呢? 。
(約翰20:19-23)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結論
從四福音中整理出有關耶穌復活的經文,嘗試解釋看起來衝突的部分。有些是可以化解的。但是也不是能化解得完全。總體看來,四福音不是各說各話、互相抵觸。而是互相補充。能夠整合在一起而推理出原來的事件。

細節的地方,有不同的看法是很有可能的。畢竟還原歷史事件,是件不容易的事。不是我們憑著推理能做到完全的。很多奧秘的部分,就承認是奧秘,將來見主面時再問就是了。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夢想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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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蒙主呼召到獻身服事主,這過程我整整走了十年。其中生活充滿了起伏與不定,但是主卻利用這段時間磨練我,塑造我,讓我確定了自己一生服事主的道路。回顧這段日子,深深感受到主所為我預備的恩典夠我用。
回顧1999年底,我參加大使命辦的營會。會中多位牧者呼召我們,獻上自己、全時間奉獻服事神;雖然我從學生時代就一直在思考全職服事的道路,只是那時覺得自己根本不夠資格。可是眼看多位年老牧者,一生奉獻在福音前線鞠躬盡瘁。當他們爲神國事工的需要呼喚,向我發出獻身挑戰時,我深受感動。於是我回應王永信牧師的呼召,願意獻上自己為主而活,尋求全職服事的道路。記得當時我惶恐地問他:「我想服事主,但不知怎麼做。」他對我說:「我看你像一個傳道人。」這句話一直記在我心中。但是有時仍然有疑慮:我配嗎?我能嗎?主感動我:「不是我配、我能,而是要神的揀選。」我向主禱告:「願有一天,我能站在神州大地上,為我的同胞祝福。」
            
2002年,我遭遇了一連串的生活挫折:父親突然過世、兩度失業、賣房子、帶著兩個年幼的兒女搬家,整個生命被主翻轉一遍。這些事為何要發生在我生命中?我的心中充滿了不解。其實這是神給我信心的考驗,看我真能堅定信靠主嗎?一年後,主賜我一份工作,帶我來到新的教會,重新回到服事的崗位。就在此時,牧師問我願不願意和另外三位弟兄姊妹一起報名到華神接受神學裝備,我感到機會難得,欣然接受。這是我作神學生的開始,雖然抱著滿腔熱誠投入,對於自己將來會如何服事?心中仍然有許多疑問。
           
2005年開始參與宣教服事。接著每一年都到外地,在學生團契、及教會培訓,這對我是一項挑戰。我從未在教會講道,牧師給我機會讓我操練,我的教導恩賜終漸成熟。在短宣培訓的過程中,我學會有系統的傳遞聖經的信息,並以講道的方式教課,配合應用、並鼓勵聽眾回應挑戰。當我看到了坐在下面的聽眾,聚精會神地聽課,問題討論時熱切的回應,我彷彿看到新一代的工人被主興起,就如我當年信主時一樣:渴慕真理、熱心愛主。這群被造就出來的學生,將來回到各自的崗位,都能成為忠心服事主的工人。藉著這項服事,主成全我當初向他的禱告,我真的站在神州的大地上,為自己的同胞祝福!自己的恩賜能夠完全發揮!我希望將我一生的精力投入其中,服事這一代的年輕人,讓他們也與我一樣,接受裝備,領受主的呼召,再去造就更多的人。

            十年過去了,從徬徨、疑惑,到堅定、順服。我雖然仍然在尋求服事的工場,但我深深相信,主讓我在華神的裝備沒有白費,每一門課、每一篇報告都在訓練我成為合主用的人。老師們愛主的心,更是我們學習的榜樣。與老師們的面談,每次都以禱告結束。經過六年的學習,我對自己教導的恩賜更加清楚,也積極投入最能發揮的地方。人生的時間不長、神在我生命關鍵的時刻呼召了我,改變了我人生的方向,也讓我領受了這個選擇所帶來的豐富恩典。從夢想到實現的過程,每一步都經歷了神的帶領。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順從聖靈而活


不知道弟兄姊妹們信主的過程中是否會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信主了還會犯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活在世上經常在與罪掙扎。這是我們都有共同的經驗。在信主之前我們期待當我們信靠主,接受祂赦罪的寶血。我們一切的罪都能被洗清。我們經歷了罪得赦免得喜樂。但是當我們發現自己信主之後,仍然會犯罪,甚至當我們良心更加敏感,原本不認為是麽大不了的事,如今在聖靈的光照下,才知道是罪。我們幾乎每天都在與罪爭戰,知道自己犯罪了,就在主面前認罪悔改,但是不斷認罪,卻會再犯。永遠也無法達到公義的境界。

當我們提出這疑問時,常聽到的解答是:我們因信稱義是在地位上罪得到赦免,然而生活上還要努力的克制罪,活出成聖的生活來。我們理解成聖的過程不是一步到位的,但是如果每日認罪卻又犯罪,似乎像是愚公移山一樣知其不可而為之,追求成聖是否是一件有意義的事?很多基督徒在信主一段時間之後都有這樣的疑問。對僅僅停留在稱義地位上心中感到不滿足,而願意更進一步追求聖潔,真正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有這樣的想法表示我們對救恩有正確的認識,我們心中確實有聖靈在催逼我們,不甘心做個地位上得救,行為上卻遠遠與地位不合的的基督徒。羅馬書的中心就是告訴我們基督徒經歷救恩的歷程。就是:稱義、成聖、得榮耀。

讓我們回顧一下羅馬書的內容,三章20節到第五章提到稱義。主耶穌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我們不在神的憤怒中,而是得到稱義的地位。接著六到八章所提到的就是稱義之後我們不是停在起點,而是更進一步追求,如何一步一步活出成聖的生命來。保羅在第七章提到他與罪掙扎的經歷,他雖信主,但是肉體仍受到罪的影響。他因自己肉體軟弱犯罪而感到痛苦。他發出求救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然而最終他找到了出路:「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第八章就是說出他追求成聖的途徑,他如何靠著主耶穌脫離罪的轄制。活出成聖的生命來。讓我們一起來看這段經文。

聖靈使我們得生命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1-4)

從第八章第一節起,保羅提出了脫離罪轄制的方法。人原來是受到罪的轄制。想要脫離,卻沒有辦法。他在第七章中說:「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這個犯罪的律在保羅心中轄制他,讓他不能按照心中所想的,去順從神的律。但是出路在主耶穌,第八章第一節到第四節。就講到了,當他靠著主耶穌,就能脫離了原本不由自主的困境。這裏的「不定罪」是指,在基督裡脫離了罪的轄制。不單是在地位上免去了罪的刑罰,得到稱義的地位。也在生命中得到脫離罪權勢的力量。這是稱義之後更進一步,在生活上活出成聖的生命來。稱義讓我們脫離了罪的刑罰,稱義之後我們仍要靠著主耶穌,活出與稱義地位相稱的生命。我們雖會受到引誘而跌到,但是我們不是沒有希望。因為我們有主的幫助。成聖的生命是要一步一步活出來的。怎麼活呢?靠著主加給我們的力量。

第二節更進一步解釋了第一節。讓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的,就是在主耶穌裏賜下的「賜生命聖靈的律」。這裏的律是指某種能夠管轄我們的力量。在第七章23節提到的:「肢體中犯罪的律」就是這裏的罪與死的律,它吸引我們去犯罪,最終讓我們死在罪的刑罰中。然而「賜生命聖靈的律」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這一段聖經中多次提到聖靈是「賜生命聖靈」原意就是「生命之靈」。我們怎麼理解聖靈是生命之靈呢?除了這節經文之外,第六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 )這裏是講到聖靈能帶給我們生命與平安。第十節:「心靈卻因義而活。」原文直譯就是:「聖靈就是生命。」所以歸納上面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本段的重點之一就是:「聖靈使我們得生命」。

聖靈如何讓我們得生命?聖靈使我們脫離死亡,得到屬靈的新生命。正如約翰福音中所說的。重生就是從水和聖靈而生。這個生命不是我們肉身的生命,也不是我們被罪轄制、軟弱無能的肉體的生命。而是從聖靈而生,屬靈的新生命。也正是舊約以西結書所應許:「「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這個應許今天應驗在我們這群信靠主耶穌,從聖靈得重生的人身上。我們都有一個從神而來的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也都有一顆新心,願意遵行主的話。這就是舊約先知應許的實現。神要賜給祂的子民一個新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從神而來,也是從聖靈而實現的。所以說聖靈又被稱為生命之靈。我們今天也都領受神所賜下的生命之靈,得了屬靈的新生命。這個生命讓我們與過去那屬肉體的生命有分別。有什麽分別呢?

原本我們沒有屬靈的新生命,本是屬肉體的。肉體就是我們原本貪愛犯罪的本性,行善無能、抗拒罪惡卻又軟弱無力。靠著肉體沒有能力行出神所要求的標準來。就算我們都願意按著神所要求的律法而行,我們的肉體卻讓我們一再跌倒。就如第七章18節所說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律法不是惡,它是神向人類賜下的標準。但是我們因為肉體軟弱,明知道該行律法,卻一點也做不到。甚至要求我們行善的律法,竟然被罪利用來引動我們犯罪。這是因為我們都有肉體的緣故。既然肉體軟弱,靠著這軟弱的肉體,去行神所要求的律法根本無法作到。神知道我們的困境,他沒有讓我們靠著行律法稱義,而是為我們預備了另一條稱義的道路。也就是讓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贖罪祭,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罪的刑罰因著主耶穌的代贖,不再算在我們身上。律法所要求的義因為主耶穌的成全,我們不必再付出任何代價。正如第三節所說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所以說聖經說他成了罪身的形狀,就是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如同一個犯罪的肉身一樣。主耶穌沒有犯罪,但卻在十字架上受到罪的刑罰。祂不是為自己的罪受刑,而是為了我們。從此我們該受的罪債一筆勾銷。神在主耶穌的肉身上,將罪定罪了。罪債不再成為我們的重擔,因為主已經為我們付清。你為了罪的纏繞而苦嗎?在主耶穌裡能得到完全的釋放。

誰才能接受主代贖的功效,讓神赦罪之恩成就在我們身上呢?只有信靠祂的人。第四節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句的最開頭有個「為了」。表示神使主耶穌替我們受刑罰的目的,是為了要讓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成全在我們這群信靠祂的人身上。這是神拯救我們的目的。過去是沒有人可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但是主耶穌替我們擔當了罪的刑罰,律法的要求的義已經得到滿足。我們今天不單停留在信靠主得稱義的這個起點,更要從聖靈領受一個新生命,能以活出神對我們的要求。這在過去我們靠著肉體而行,是不可能達到的要求。但是今日我們順從聖靈,活出基督徒的新生命,成聖的生活就是我們該追求的目標。從前面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出,律法並不是毫無用處,他雖然沒有力量讓我們遵行而得稱義,但是其中卻有神對我們生活的要求。警告我們不要犯罪、鼓勵我們按神的心意而活。只要把律法放在它該有的位置,正確地看待它。它不是可廢棄的。

神頒布律法的目的是期待我們最終能活出,律法中所要求的精義。他當然知道我們的肉身無法行出律法的要求,所以律法的功效在顯出我們肉體的無能,讓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目的是引導我們藉著認罪、歸向基督。為什麼神要讓律法所要求的義,成就在我們這群信靠主的人身上呢?因為律法的精義是永恆的,也就是如主耶穌所說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12:30-31)這就是從舊約到新約,神對我們不變的心意。在過去我們靠著肉體做不到,但是當我們有了聖靈所賜下的新生命,我們卻沒有藉口不去遵行。因為這是主救我們得稱義、讓我們追求成聖的目的。我們不是像舊約時代靠著肉體的能力去守律法,那是走回頭路,也根本行不通。而是靠著順服聖靈而行出來。聖靈所要求的,就是主耶穌所要求的,也就是父神在舊約時代頒布律法所要求的精義。律法的精義一脈相承,不是可廢棄的。所以追求成聖也是每一個基督徒不可推脫的責任。

隨從聖靈是我們追求成聖唯一的方法。我們願意遵行主耶穌的吩咐嗎?我們願意順從聖靈而行嗎?這不是靠行為、這不是守律法,而是領受聖靈的基督徒,有了新生命之後必然要追求的目標。我們是否願意盡心竭力追求成聖、還是我們只願意停留在稱義的地位上,以肉體軟弱為藉口,而停滯不前。順服聖靈的屬靈人啊,我們應該明白怎麼做的。

隨從聖靈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第五節說到,「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我們對肉體的事、與聖靈的事會有不同的反應,原是我們生命不同的緣故。我們是還活在原來屬肉體的生命,還是我們已經有了屬靈的新生命。生命不同所關切的事就不同,走的道路也不同、將來的結局也就不同。屬肉體的人順從肉體而行,體貼肉體的事。屬聖靈的人順從聖靈而行,也就體貼聖靈的事。什麽叫體貼肉體?首先我們要知道肉體的意義,再來看體貼是什麼意思。

肉體是什麼?不是我們生活基本需要的滿足,如餓了想吃、渴了想喝、累了想睡、我們需要家庭的溫暖、需要傳宗接代。這些是我們生存基本需要,我們不會去排斥它。但是任何事情如果成我們全力追求的偶像,甚至為了達到目的,做出傷天害理的事都在所不惜。那這些事就成為讓我們跌倒的罪了。所以當我們理解體貼肉體的意義時,不要走到極端。以為基督徒排斥一切生活的基本需要,想追求禁慾主義的道路。其實這並不是聖經中的教導。聖經中的肉體的意義,主要是我們人性中與神為敵的性情。也就是我們生命中貪愛犯罪的本性,是罪的權勢控制我們的工具。體貼肉體主要是指思想上關切肉體的事、整天以肉體的事為念。如果我體貼我的妻子,就會念念不忘,以她的需要為我關切的重點。當她有需要時,還沒有說出來,我就努力來滿足。當然這是當初追求妻子時才會有的行動。當一個男人在追求女朋友的時候,我們幾乎全心全意、掏心掏肺來討女朋友開心。許多平時想不出來的事都做得出來,例如送九十九朵玫瑰花,在女朋友窗外唱情歌。每天風雨無阻來陪伴女朋友。我們弟兄好像都很有經驗。為什麼會這麼做?因為愛。當我們愛女朋友的時候,我們整個心全部集中在一件事上,就是討她歡心。當我們達到了目標,就會轉移注意力到另一個更具挑戰性的計劃上。就如結婚多年的老夫老妻了,常常就會不再像以前一樣關心妻子需要。體貼在於心思意念、常常以她為中心、事事為她設想。同樣的,如果我們愛神,就會整天想到神,心思意念都集中在討神喜悅上面。

相反的,如果我們體貼肉體的事,我們就是常常把肉體的需要放在我們生命中的首要地位。我們的肉體貪愛世上的名利富貴,我就處心積慮的聚斂財富、貪得無厭。肉體想要享受罪中之樂,我就整天忙著滿足肉體的慾望。人都是有慾望的,慾望驅使人努力工作達成目標,它本來並不是罪。但是人因為有肉體,也就是那容易被罪吸引的本性。我們不會只停留在需要得到滿足的程度。我們肉體的罪性讓我們,得到了基本的需要之後,還要更多,甚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慾望是個永遠無法填滿的無底洞。他讓我們盲目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最終掉落在罪的陷阱中。例如我們工作勞累有時需要輕鬆一下,小孩子最喜歡的就是打電腦遊戲,就娛樂的效果來說它是很有效的休閒途徑。可是我看到自己的小孩,他們在打電腦遊戲時沉迷在其中,放不下來。如果不設下界限,他們可以整夜不睡覺玩下去。在韓國聽說就有青年人玩了三天三夜電腦遊戲,最後心臟病突發而死。活在現實社會的成人更是有琳瑯滿目的娛樂在吸引我們。電腦遊戲其中之一,權力的追逐、酒色財氣的迷戀,常會吸引人掉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這些本來可能是中性的東西,在我們墮落的肉體的污染下,最後都成了敗壞我們的工具。如果我凡事都以肉體的事為念,我就成了肉體的奴隸。陷在罪的深淵,永遠無法自拔。如果我每天心思都被一些污穢敗壞的事所佔據,我就沒有心思再思念聖靈的事,也就不可能跟隨聖靈而活了。我們怎麼想,影響我們怎麼活、最終也決定我們的命運。

體貼聖靈的事是什麼呢?也就是聖靈所關切的事,聖靈降臨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認識基督、結出果子,榮耀基督。約翰福音說:聖靈又稱為啟示的靈,又稱為真理的聖靈。他要讓我們明白、並進入一切的真理。我們越明白基督拯救的工作,就會更愛他。也越願意按照祂的旨意而行。加拉太書第五章22-23節指出:「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種事就是體貼聖靈的人,念念不忘想活出的生命。好行為的目的不是為自己積功德,不是為了在主面前能交換什麽利益。聖靈來世上的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要榮耀基督的名,我們體貼聖靈的人也當事事以榮耀主的名為念。這也是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最大的目的。這是不是你活在世上的目的呢?你的心思意念,常常在牽掛著世上的榮華富貴,或者被情慾享受所纏繞,還是常常想到要好好按著神的心意而活,榮耀主的名? 方向錯誤導致達到不同的結局。我們千萬不要搞錯了方向。

我們頭腦裡所想的,怎麼會影響我們人生最終結局呢?體貼肉體、與體貼聖靈不單是今生的價值觀不同,也影響了我們所走的道路。因為人生的方向不同,將來所達到的結局也不同。第六節告訴我們:「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正如前面的經文所說的,聖靈是賜我們生命的靈。我們原本活在墮落與敗壞中,是與神為敵的,結局是與神永遠隔絕體。這就是屬靈的死。以弗所書第二章1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當我們不認識神時,我們的靈性是死亡的。不但不能順服神,反而常常順從今世的邪風惡俗,行出罪惡的事得罪神。靈性死亡的人的特徵就是體貼肉體,也就是以肉體犯罪的本性追求世俗敗壞的事。第七、八兩節講到體貼肉體的人為什麽會走向死亡。因為他不愛神、不順服神,他與神的關係是彼此為仇。外在的表現是他不願順服神的律法,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屬靈眼睛瞎了,心也剛硬了,根本服不了神的律法。回想我們自己過去的境況,就是如此。我們不止自己不信福音,遇到傳福音給我們的基督徒,還會嘲笑他們。看到他們出醜還會心中竊笑。這就是我們被罪所轄制的境況,我們在屬靈上是死的,看不見自己的罪,也不能順服神。只有當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看清自己的罪,看到主耶穌對我們的大愛。我們才能順服在主的面前,接受耶穌為我們流出的贖罪寶血。我們的生命才從此刻起死回生,這是聖靈的作為。所以說聖靈被稱為賜生命的靈。若非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悔改歸向神。第八節說:「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當我們屬靈生命是死亡的時候,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彼此為敵的。我們的本性不服神的律法,陷在犯罪當中。因此而落在神的震怒中。我們所作所為都是惹神憤怒的,不可能做出討神喜歡的事。這就是我們原來不信神時的境況。

但是聖靈來了改變了我們的命運,我們得到了一條離開滅亡的道路,就是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贖之恩,當我們生命被聖靈所改變,得到了屬靈的新生命時。我們死亡的靈性就活過來了。我們所思所想、所作所為,不再是體貼肉體,而是體貼聖靈。我們開始願意承認自己的罪,願意聽從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帶領。這些都是我們這些信主的人,經歷過的生命改變。因著這些改變,我們這群順從聖靈的人,最終的命運就是生命、平安。這就是我們得救的過程,聖靈一直在幫助我們。讓我們歸信、稱義、到最終成聖。開始的差別好像很小,只不過就是心中的所看重的不同,有的人以肉體為念,有的人願意順從聖靈。但是這小小的差別,確是導致人生方向的不同選擇。接著一步一步走下去,最終導致生與死的不同結局。我們在做人生方向的決定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們頭腦裡的所思所想,讓我們最終成為不同的人,最後也導致完全相反的命運。

順服聖靈而行不是件抽象的事,而是實實在在我們每一天生活都能遭遇的事。讓我們現在思考一下,在我們過去的生命中,是否曾經經歷聖靈的帶領,我們能悔改信主,聖靈在你心中感動我們嗎?如今信主之後,我們每一天的生活是否經歷聖靈的帶領呢?我們禱告時是例行公事,還是有話願意向聖靈說?我們是否感受到聖靈向我們說話。在聖靈感動我們做一些事的時候,我們願意順從祂嗎?我們每一天所思所想,最關切的是什麽事呢?

忙碌的工作佔據了我們的生活,讓我們似乎是找不到安靜的時間來向神禱告。但是我們應該有個持續的信念來主導我們的生活。就是無論我做什麽,是在主前為祂而做的。我雖忙碌,沒有忘記自己是為誰而忙。我靜下心來,沒有忘記我是活在神面前。我常常會有機會在午休的時候出去散步,走在公園的小路上,就一路思想神的話,與神在我身上的帶領。在此刻就是聖靈與我說話的時間。我講道的內容,很多就是散步、與靈修時所領受的。神如何帶領我們,祂是藉著他聖經上的話語,與聖靈保惠師的感動,時時與我們交談。我們實際上不能脫離神的面,就好像我們小時候,時時刻刻活在父母親的關懷中。即使我不察覺,他們仍在不停看顧著我們。神對我們也是一樣。聖靈保惠師常常會向我們說話,將讀到的經文讓我們反覆思想其中的意義,讓主日聽到的信息再一次提醒我們。我們是活在聖靈的同在中。你是否曾經靜下心來聽聖靈對你說的話。祂願意一路帶領你,作你的導師。所以說順從聖靈不是一件玄乎其玄的事,而是就發生在你身邊、每一天可以經歷的事。我們是否願意讓聖靈向我們說話呢?我們是否願意打開心來傾聽呢?

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這一段經文提到了一個觀念,聖靈保惠師住在我們心中。這是我們信主的人必然會領受的得救的憑據。而且如果沒有聖靈內住,我們就不是屬基督的了。當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知道自己是屬基督的。這裏第九節說有聖靈內住的人是屬聖靈,同時又說他們是屬基督的。可見屬聖靈與屬基督是同一回事。屬聖靈的人就不屬肉體,兩者不能相容。這裡提到的屬聖靈,原文的意思就是在聖靈裡面。我們不可能既住在聖靈裡,同時又住在肉體裡。住在肉體裡是什麼意思?就是繼續保持著始祖亞當所傳下來的犯罪本性。我們雖然還有肉身,還在與罪爭戰,但是我們卻不屬肉體。這裏保羅用的是現在式,表明屬聖靈、不屬肉體,是我們這些信主的人現在持續的狀態。這點保羅說得很明確,我們也必須很清楚,我們的身份乃是脫離了從亞當而來,墮落敗壞的罪惡權勢對我們的轄制,我們不住在裡面,而是遷移到基督的國度,這就是我們不屬肉體的意義。既然不屬肉體,我們就不該再體貼肉體,隨從肉體的私慾行罪惡的事。追求成聖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合的行為。

保羅在這裏用一連串詞彙來形容聖靈,第九節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神的靈」、「聖靈」、「基督的靈」所指的不是三個靈,而是同一個靈,就是聖靈。這裡隱含著有三位一體的真理。三位一體的神在靈裏是完全合一的。祂們在創造、維持、救贖、引導的工作上也是完全合一的。再看第九節說:「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第十節又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基督是如何住在我們心中?祂不是正在天父的右邊為我們代求嗎?是的。祂同時也住在我們心中。是如何住的,是藉著基督的靈,也就是聖靈住在我們心中。當基督升天之後,差下聖靈保惠師,就是在地上要成全祂要完成的事工。聖靈所作的事完全是按著基督的心意而行,也就是神的心意。所以說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就相當於基督住在我們心中。

第十節提到:「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這裏和合本將靈翻譯成心靈似乎是要與身體作對比。但是因為看到本章講到聖靈18次,前後文都是講到聖靈,最可能的理解就是聖靈。重新的翻譯是:「基督若在你們心裡,雖然我們的身體會因罪而死,但聖靈卻因義的緣故成為生命。」我們的身體雖然因為犯罪的後果最終會死亡,但是聖靈已經住在我們心中,見證基督所為我們成就的義。因此我們屬靈的生命不致死亡,因為聖靈在我們心中賜下新生命。

第十一節繼續解釋在聖靈裡的新生命是什麼意思。「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神以大能讓基督從死裡復活,他的能力也同時能讓我們這些有聖靈內住的人,與基督一樣,得到復活。我們的肉身因為犯罪的後果,都免不了一死。但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見證了主已經賜給了我們新的生命,這個屬靈的生命不至滅亡。同時我們必死的身體也將會復活。這裏的神使我們復活是未來式,應是指將來身體的復活。這節經文與第六章所說的非常類似:「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第六節所說的也是未來式。那這節經文對我們今日的生活有什麽意義呢?我們今日在地上是心存盼望,等待將來得榮耀的復活成就在我們身上。這盼望讓我們今生喜樂的活下去,對患難不存擔憂。我們的人生的意義不在於幾十年肉身的存活,更在於將來在永世裡與主永遠同在。

保羅接著勉勵基督徒以順從聖靈為我們人生的態度。第十二節說:「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我們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這改變了我們對今生的態度。我從聖靈領受了屬靈的新生命,我生命的歸屬權已經不同於往日不信主的時候。我的主權已經屬祂,不再屬肉體了。既然如此我就不再欠肉體的債,順從肉體而活。過去肉體是我們的債主,追著我們討債。要我們作它的奴隸。而今主為我們還清了一切的債。我們不再欠肉體什麽,我們也不必再為肉體效忠了。就如同我們過去加入了幫派,幫派的老大在我的身上擁有權柄,他能對我發號施令、操縱著我們,要我們為他賣命。然而如今我已經脫離了幫派,雖然老大還想用他過去的權威來威脅我們。但是我們要大聲地對他說,你不是我的主人,我已經與你沒有關係了,不會再聽你的命令了。我們對肉體的態度也是如此。

第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肉體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不再順從它。但如今,誰是我們的主人呢?就是聖靈,我們有聖靈內住的人,時時領受聖靈的帶領。我們人生的態度是順從聖靈的引導,他是我們的保惠師,將我們引導到神的面前,明白神的真理、順服神的旨意。聖靈就是我們生命的導師。你的生命需要引導嗎?你是否有時會感受到失落,好像找不到人生的方向。聖靈保惠師願意向你說話,祂要帶領你過豐盛的生命。有了聖靈與我們同在,我們不再擔心害怕,乃是以聖靈為我們最大的依靠。我們靠著祂能怎麼活呢?不能再像過去過著順從肉體的敗壞日子,我們要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肉體在我們生命中還有殘存的影響力,撒旦魔鬼常利用我們肉體的軟弱,引誘我們跌到。但是我們不能再順從它,順從他的結局將會導致身體與靈性永遠的死亡。

然而我們的命運不是走向死亡,而是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治死是現在式動詞表示持續經常的動作。表示肉體在我們的生命中還是活躍著,我們尚且要不斷治死它,讓它不在我們身上起作用。這句經文與第六章6節的:「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 」有同樣的意思。我們在第六章中不是講了嗎,舊人已經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不是已經死了嗎。怎麼現在還要治死肉體。沒有錯,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是指我們屬靈的地位。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死,在神的審判中已經不再被定罪。但是活在世界的我們,還要將這個屬靈地位活出來,成為我們生活的實際。所該做的就是我們能靠著聖靈治死肉體。治死肉體這個行動,我們是要付上努力的,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當了基督徒這麼久了,沒有一個人能說,自己已經不再受肉體任何的影響了。甚至保羅在生命臨終的時候,仍然看自己未得完全。「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3:12)連保羅都還要竭力追求成聖。他也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所以治死肉體是我們追求成聖一生要努力的方向,是個需要我們下定決心的行動。這件事說來容易,做起來確實要花下很大的功夫。但是既然是主的命令,我們就沒有選擇的餘地。

所以有的人就勉為其難的追求聖潔的生活,心中仍然放不下花花世界的罪中之樂。治死肉體並不是要我們過一個自苦自虐,像苦行僧一樣的生活。而是追求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活出祂對我們的聖潔期待來。也就是脫離罪在我們心中的權勢,不讓罪再利用我們肉體的軟弱來引誘我們犯罪。這種事如果憑著自己的力量注定要失敗。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著自己的力量作到。保羅在第七章的呼求,就是想靠自己好行為,而發出的失望。只有靠著聖靈的力量,我們才能可能勝過肉體的引誘。當我們面臨爭戰的時候我們是否經歷聖靈的提醒,當聖靈亮了紅燈的時候,我們是否願意及時剎車。當我們懶散不願順服主耶穌命令的時候,是不是曾聽到聖靈的提醒。是否有聖靈在心中催逼,讓我們快去做。我常常經歷聖靈的禁止,當我有的時候心中的驕傲跑出來,快要說出不合宜的話,聖靈讓我懸崖勒馬,把我從犯罪的邊緣拉回來。事後想起來驚險萬分。差一點就說出得罪人,卻又收不回來的話了。又有好幾次因為疲倦,不想服侍神,卻又被聖靈感動出門服侍。事後才看到主給我的回報何等大,能被主用是何等喜樂的事。

順服聖靈不是抽象的事,不是基督徒一廂情願的幻想。他是主對我們的要求,也是主讓我們經歷祂所賜下能力的過程。每日的生活我們都要順從聖靈的帶領。聖靈沒有一刻離開我們,時時在激勵、警告、引導我們。我們不要輕忽聖靈在内心微小的聲音,這常是聖靈向我們説話。就如同打網球時的雙打,經驗豐富的隊友負大的責任,他常是站在後面。經驗不足的要盡量配合經驗豐富者而行,他則是站前面。我們今天就好像與神配搭打網球,不要忘了身後有一位經驗豐富的高手,擅自靠著自己的能力,就渾然忘我打了起來。我們乃是與神同隊,他是高手,我是配角。他能夠帶領我、幫助我,比我自己一人打得還好。凡事看他的旨意,順著他的吩咐行事總沒錯。順著聖靈而活就是如此,甘願當一位網球雙打中的配角,讓主角發揮他的能力。如果我強要出頭,要搶著當主角,聖靈就退居幕後,讓我自己嚐嚐苦頭了。

結論
回到開頭的問題,追求聖潔是否是可能的事?如果我們把它當成是遙不可及的空中樓閣,我們就會變成一個停在因信稱義,卻永遠不成長的基督徒。只追求信主的福分,卻忘記了主要我們付上的代價,就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走成聖的道路。這條路是甘心順從主的命令、一生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私慾的道路。這條路會走得很辛苦,但是最終卻能得到真正從主來的生命、與平安。

主所要求我們的不是我們是否達到了完美無瑕的程度。他所要求我們的是遵從祂命令的心,也就是我們順服的態度。當我們願意從信主的時候起,就立志順服主的命令,背起十字架跟從主。我們就會甘願走上追求成聖的道路。因為這是主對我們的要求,也是滿足主心意的事。我們是否體貼主的心意,以基督的心為心呢?我們是否願意隨從聖靈的引導,順服他的感動。每日活出討祂喜悅的生活呢?這不是空中樓閣、不是不可能的任務、而是主的心意。我們願意聽從嗎?

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良心與罪的掙扎

(羅馬書7:14-25)
前言
你曾經歷過內心的掙扎嗎?那滋味不是好受的。我們信主之前,就讀過羅馬書這段經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當我讀到保羅自我的描述時,心中發出感嘆:「這就是我」。

信主之後我期待這種身不由己的問題能得到解決。沒想到掙扎仍然在,而且比以前還厲害。以前犯罪不當一回事,信主之後每次要犯罪時,心中的爭戰就非常厲害。這是怎麼回事?信主不就是要解決罪的問題嗎?怎麼我會對罪這麼敏感呢?這是正常的嗎?還是主放棄了我,我到底有沒有得救?這是我在剛信主的一段時間,常會有的問題。後來我也知道這是很多基督徒共同面對的問題。尤其是過去曾經沉溺在一個頑強的惡習當中,信主後仍然受到世界對我們的百般的引誘。因此就常常會有掉進犯罪的陷阱當中。

基督徒活在這樣的掙扎中,我們怎麼看待這樣的現象,是拒絕承認,還是面對解決?是願意悔改,還是習以為常?在不信主的時候,我們常聽到其他信仰的人說:「不要自我要求太高,失敗後就不會太失望了。」這是不是一個可以接收的標準呢?仔細想想我們是不能接受這種觀點的。罪惡的標準是在神的手中,不是在我們。不能為了消除罪咎感了,就自己把標準放低了,這種做法是掩耳盜鈴。那要怎麼辦呢?我們已經信主了,在地位上已經被稱為聖潔了,可是又無法抗拒罪的影響,我們不願意當一個表面聖潔,實際又做不到的兩面人。可是神為什麼會讓這種掙扎存在我的生命當中呢?我是要繼續這樣掙扎下去,還是主會幫助我脫離這種痛苦的情況?如果主能救我脫離,那我要如何才能成就呢?這就是我們每個基督徒在追求成聖的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問題。今天的信息也就是要討論這種存在我們生命中常見的掙扎。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第七章14-25節。

在討論這段經文之前,我們必須以宏觀的眼光來看,保羅對於成聖有什麼教導?要解釋這段經文,首先要明白它與前後文的關係。羅馬書六、七、以及八章前半,是講到基督徒的成聖。第六章提到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要向罪死,他的舊人已經與主同死了,所以要實際上活出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來。第七章提到向律法死,律法不能讓人成聖,所有重生的基督徒不能再走靠行律法得救的路。第八章則提到如何活出成聖的生命,就要順服聖靈的管制,治死肉體的惡行。第七章夾在第六與第八章中間,到底有何作用呢?它似乎是對著想靠著律法成聖的人說的,因為羅馬教會中仍有許多明白律法的猶太人,他們信了主仍然放不下過去活在律法下的習慣。當他們犯罪了首先想到的就是糟糕了,我不是重生得救了嗎,是不是救恩沒有果效,我們還要靠著行出律法來自我約束。保羅在第七章告誡他們:不是的,我們已經靠恩典得救,就不要仍然活在律法的約束下,想靠行律法成聖,這是走回頭路。保羅在第七章就是要處理,到底成聖的攔阻是什麼?

1.在心態上離開對律法的依賴:第一到六節就提出:當我們信主,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身份已經轉變。我們在律法上已死,而歸於基督。律法不能再控制我們了。
2.律法在克制罪上的軟弱無力:七到十三節則提出,靠律法不能使我們成聖,因為我們心中最大的問題是罪,就連聖潔律法也會被罪利用,吸引我們犯罪。
3.直接面對心中仍然受罪影響的問題:我們信主之後都有與罪爭扎的經歷,應該如何看待我們還會犯罪這個事實呢?不該怪律法,而是要認清我們裏面還有肉體的存在。十四到二十五節就是以保羅親身的經歷,提出問題的所在,並在第八章提出解決之道。讓我們先一起來看羅馬書第七章14-17節。

爭戰的源頭:肉體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7:14-17)

基督徒在兩種極端的思想中拉鋸。其中一種是:律法既然無法讓我們稱義、也在使我們成聖上毫無功效,它甚至引動我們犯罪,讓我們陷入死亡。因此有人就將律法看成是無用的。其實律法真實的功用,原是讓我們明白,靠行律法稱義的無效,轉而來到基督的救恩當中。一旦否定了律法中神所定下的標準,等於是放棄了神對我們聖潔的要求。這種矯枉過正的想法是保羅想要澄清的。另一種想法是屬靈完美主義,也就是認為基督徒一旦信靠主了就全然脫離罪的影響力,他們鼓吹基督徒能以在今生達到完全的聖潔。這兩種看法都無法帶給我們正確的態度,面對今生的生命。前一種放棄了聖潔的追求,等於是不戰而敗。另一種是自認為已經勝利,不承認可能會發生的失敗。一旦看到在實際生活上完全做不到,在基督徒飽受挫折之後,反而會對成聖的追求轉為失望。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說什麼呢?他既沒有全盤否定律法,也沒有應許基督徒「已經全然成聖」的完美主義,這等於是脫離現實。他所說的是基督徒是活在激烈的爭戰中,要繼續在肉體中與罪爭戰。

在第六章時,保羅已經說了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羅6:6),罪不能再做我們的主了(羅6:14)。為何我們內心還會爭戰?我們心中還會爭戰,因為我們內心還有肉體。肉體讓我們不斷的陷入軟弱與失敗中。保羅不希望人將犯罪矛頭指向律法,因而否定律法。他要找出失敗的根源,就是肉體。他說:「律法是屬靈的」,意思是由聖靈所賜的。表示律法的源頭來自神。律法與聖靈互相不衝突。更重要的是與下一句「我是屬肉體」的對比。「屬肉體」與「屬靈」互為對比,表示我的裏面還有一個部分,是非屬靈的、由肉體所造成的、或是被肉體的本性所限制的。這是否說我們還沒有重生呢?並不是。這裏的屬肉體與另外兩處「屬肉體」意義不同。那裏的屬肉體是「在肉體中」的意思。七章五節:「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這裏明顯是不信主的時候,這裏的屬肉體是過去式,表示信主以前。八章九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裏的不屬肉體,是用現在式。表示現在他們已經不在與過去一樣了。如果這個時候還屬肉體、不屬基督,就是沒得救的。

既然兩處說到「屬肉體」都是指沒有得救,保羅在這裏第七章十四節,為什麼說自己是屬肉體的呢?因為這裏的屬肉體的意思,就是指在我們是肉體所造成的,內心都有肉體的軟弱,也就是容易墮落的本性。所謂食色性也,我們會貪吃、貪睡、好逸惡勞、有性欲。這些原本人性中天生的軟弱,就是罪的力量引誘我們墮落的地方。我們就算信主了,這個軟弱的肉體仍然存在,罪仍然不斷的引誘我們墮落。這就是為什麼保羅用整段經文描述他心中的爭戰是何等強烈。

十四節下半部,保羅再說是已經賣給罪了,這是指他裏面屬肉體的這部分。如果此時他已經得救了,怎麼會說自己又賣給罪了呢?這個說法是不是和第六章所宣稱的:「罪不能再做我們的主了」不合呢?怎麼可能罪不作保羅的主,然後他又說自己被賣給罪了呢?其實「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是用未來式,地位上我們雖已轉變,但實際上活出來還需要我們一生的努力的。已經賣給罪,是過去不信主時賣的,現在影響力還在。表示只要有肉體,罪在我們心中還是有吸引力。這是我們今生不能逃避的考驗。

保羅的告白是描述他信主前或信主後?
有的人會據十四節推論,這段經文是在指保羅回顧自己信主前的經歷。但是我們仔細分析前後文。發現有許多理由支持這段經文應該是指保羅信主後的自述。為什麼呢?簡單的說,主要的理由是本段經文完全使用第一人稱、現在式,然而在第七章七到十三節前半部,卻是用過去式。時態的改變表示保羅自我描述情境的改變。如果還是同樣的情境應該仍然用過去式。另外,如果保羅當時還沒有信主,應該是十分驕傲的,他曾為自己法利賽人的身份自誇。以為自己「就律法的義說,是無可指責的」(腓3:6)。不可能有如此敏感的自覺,說出:「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他當時以自己的嚴守律法自高自傲,也發不出這種絕望的呼聲:「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有人以為這種描述太絕望了,不像一個信主後的基督徒。其實這正是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信主前作惡事還心安理得,信主後聖靈進入心中,才發現內在的自我分裂了,新生命喜愛神的律,我的肉體卻仍貪愛罪惡。良心與情欲爭戰越來越激烈。這正是基督徒一生要走成聖道路時必經的過程。

爭戰的過程:內心的分裂
第十五、十六兩節正描述了保羅所面臨的,內心中兩個自我、各自分裂。「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這句話開頭用因為,表示保羅認為自己為何屬肉體的原因。他發現自己內心中仍然存在,他不明白、無法掌控的那部分,也就是肉體。肉體與真我作對,也就是與已經被更新的新生命背道而馳。真我所願意行的善,肉體卻偏偏不行。真我所不願行的惡,肉體偏要去行。他觀察了這種自我分裂的現象,他得出了結論,既然真我也是願意行律法,表示不是律法害他行惡,律法是善的,不會是行惡的原因。讓他行惡的原因就是「住在他裏頭的罪」,也就是肉體。他說:「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這幾句經文就解釋了,到底什麼是肉體。肉體就是人心中未被聖靈更新的部分,容易被罪引誘去行惡。它與舊人的意義非常接近,舊人就是從亞當所以傳下來犯罪的本性。當我們信主之後舊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不能再成為我們的主。然而這是地位上的稱義,我們在名分上已經不再屬於罪了。但是在我們生命的實際中,仍然要每一天活出這個屬靈的地位來。也就是說我們的內心仍然有軟弱的部分,容易受到罪惡牽引誘惑去犯罪,這就是肉體,也就是住在我們裏面的罪。如果我們不明白這一點,很容易就掉到屬靈的樂觀主義。以為我已經得勝了,罪不能再侵害我了,對罪惡的勢力掉以輕心,如此就無法平穩的走上成聖的道路。有這種心態的人,在經歷犯罪的過程中,沒有時時警覺,以神所賜的力量來克制罪的引誘。反而容易一再地掉進罪惡的陷阱。甚至因為實際活出來的生命,與所期待的不同,而完全失望、放棄信心。

第十八到二十節是前面一段的平行經文,等於是重講一次。「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7:18-20)只不過頭一句的重點不同。第14節強調不是律法使他犯罪,而是他裏面的肉體讓他如此。第18節講的是同樣的事情,也就是他的肉體裡沒有良善。從這節經文我們就能更清楚的認識肉體是什麼?保羅說:他的裏頭沒有良善,也就是說他裏面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他既然已經信主了,有聖靈內住了,不能說自己裏面沒有一點,順服主聖靈的這種新生命。是有的,他既然願意為善,就不能說自己毫無良善。只不過他也非常明白,內心中同時也存在著,不服聖靈管制的另一部分,這部分的他是毫無良善。正如未得重生的生命一樣,全然敗壞,不愛神的話、不服神的命令。這部分的自我同時存在他的生命中。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怎麼可能一個得救的人竟然內心還有不服神的部分,這就是保羅所說的肉體。保羅的經歷也正是我們信主的人共有的經歷。我們常常能夠感受到,這種住在我們裏面的罪,也就是肉體,對我們的影響。這也是我們走成聖的道路時,要認真對付的。我們如果不承認它的存在,就不知道如何對付他。所以我們並不會樂觀的認為,一旦信主之後,就百毒不侵了。這是過於樂觀的想法。我們就算重生得救,肉體還在,罪就還能利用我們的肉體影響我們。所以我們對罪的警戒是絲毫不能放鬆。我們靠著聖靈的力量克制肉體的私欲,是一生要行的功夫。這樣是否又走入靠行為成聖的想法呢?不會的,第八章就清楚地告訴了我們,我們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足與罪對抗,因為我們的肉體是軟弱的。克制罪的引誘,若不靠聖靈的大能注定要失敗。

在我剛信主時,有種錯誤的想法,以為自己必能勝過罪的引誘。還天真的以為若不經過試練,怎麼能知道自己能夠勝過罪的考驗呢?所以遇到引誘是不知道逃避,讓自己流連於罪惡的引誘之前。現在想起來真是笨,這種天真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根本對罪毫無招架的餘地。每次都在罪的面前失敗、跌倒、後悔,沒有一次例外。我太不自量力了,我自以為可以對罪百毒不侵了,事實上跟本沒有這個能耐。對罪的引誘最好的做法就是逃避,遠遠地躲開,離開可能發生的環境。自以為能靠自己勝過的人,幾乎都慘敗在罪的腳下,沒有例外。

我們一生都在與罪爭戰,其中我們也很可能會失敗。如果我們偶爾在與罪的爭戰中失敗了,怎麽辦?我們千萬不要失望。以為主放棄了我們,以為自己又沒得救、再度墮入地獄的深淵。要知道主從沒有放棄我們,當我們與罪爭戰的時候,聖靈也正在以他的大能與我們並肩作戰,我們的敵人是心中的罪,是魔鬼利用我們肉體對我們的引誘。不要經歷失敗,就對主失去了信心。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個電郵,有位基督徒學生告訴我,他陷在情慾的試探中。他知道應該要求主赦免,但是心中魔鬼的控告,讓他對自己完全失去了信心。他覺得自己已經完了,主不會再聽他的禱告了。收到時我的心裡很沉重,我雖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知道這是一個對主認真的基督徒,才會這麼明白的把自己的軟弱告訴我,向我求救。我知道他的痛苦,因為我自己也曾面對這種引誘。只不過我蒙主的保護,沒有掉入罪惡的深淵。因此我對他的求救,有深刻的感觸。撒旦想要篩我們,讓我們這些願意服事主的人,敗在他的腳底下,永遠抬不起頭來。我勉勵他:「不要放棄對主的信心,回到主面前真切的悔改。找一個信得過的長輩,與他一起禱告,請他為你守望。逃避罪惡任何可能再掉入的環境。」我們連續通信兩次,之後就不再有消息了。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但是一位掉在罪的網羅中,憂傷後悔的臉孔,常出現在我的心中。這是一位願意求救的基督徒,但願主最終救了他。

每個基督徒都在打這場戰,你與我都是如此,只不過我們所經歷的引誘不一樣。有的是情慾、有的是苦毒惱恨、有的是爭競嫉妒、有的是貪心、懶惰。這就是撒旦要篩我們,想要讓我們離開神。我們從信主起,直到離世,都在面臨這場戰爭。連使徒保羅也不例外。我們沒有棄甲投降的權利,直到一天我們見主的面,身體完全得贖為止,這是在羅馬書第八章會講到的。也是我們一生走成聖道路的盼望,我們的目的地不是墳墓,而是天家。我們將要領受的賞賜是榮耀的無比的,你有這樣的盼望嗎?你願意繼續爭戰下去嗎?

心中二律交戰
「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在前一段經文中,保羅將自己軟弱的源頭歸到住在他裏面的罪,就是肉體。這容易敗壞的肉體,與他的真我分別。有人會認為他是推卸責任,明明自己犯罪,卻推給心中的罪。其實保羅只是特別以自己深受其害的經歷指出,讓他跌倒的力量就是心中的罪。即使是因肉體軟弱而跌到,罪既然是我犯的,我們仍然脫不了責任。找出犯罪的源頭,只不過讓我們知道如何來對付它。我們也都有與他類似的經驗,每個基督徒在經歷誘惑時,內心都會有這種善惡的交戰。我們知道該怎麼做才是討神喜悅,但是軟弱的肉體卻受到罪的吸引,讓我們走向離開神的道路。這個力量是何等強,我們多次在這鬥爭面前失敗。而且這失敗的打擊讓我們抬不起頭,甚至懷疑神是否拋棄了我們。我們不可忽略了罪的權勢在我們心中還有影響力,藉著引誘我們的肉體,在我們裏面建立營壘,準備與聖靈做頑強的對抗。就如我們養成一個壞習慣十分容易,只要一放鬆意志,馬上掉下去。如抽煙、喝酒、賭博。但要改掉它,簡直要痛下決心、花掉很大的功夫、並長期堅持,才可能擺脫他的轄制。我們不能輕忽這個頑強的敵人。我們也不能忘記自己是有肉體的,是容易軟弱跌倒的。才不至毫無警覺,而一再落入失敗。

二十一節說明了,保羅發現自己的心中有個律,就是支配他行為的法則。「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這兩種力量在他心中進行拉鋸。保羅說明這種鬥爭的原因是什麼:「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兩個力量同時存在他心中,其中一個是順服神的。按照他裏面的人,就是真我,也就是他被主更新過的新生命,他原是喜愛神的律法的。這不是一個未得重生的人能夠有的反應。不信主的人也可能明白善惡的區別,也可能承認律法的良善。但是按照人信主前被罪污染的本性,他不會從心中喜愛神的律法。但他也知道自己的限制,他雖然喜愛遵從律法,但是另有一個力量,與順服神的力量對抗,是引誘人犯罪的力量。這個力量被稱為「肢體中另有個律」,它和「我心中的律」,也就是順服神的律交戰。罪控制著肉體,要我們附從罪的權勢,悖逆神、離開神。要把我們擄走,服在罪的權勢底下,成為它的奴僕。就如同我們不信主時的光景。這裏的把我擄去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目的。也就是「犯罪的律」與「愛神的律」鬥爭,為要把保羅擄去隨從它去犯罪。這裏的罪要把我擄去,並不表示我已經失敗、已經被擄去。保羅在這種鬥爭中,整個人經歷極大的掙扎。他不要隨波逐流、他不要被罪擄去。因此他才會發出痛苦的呼喊。這種呼喊,也只有經歷過激烈掙扎的人,才可能發出的。

爭戰的希望:基督的拯救
「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拯救的呼喊
保羅喊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裏的「我真是苦啊!」原文就是:「我真是一個可憐的人啊!」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意識到靠自身無法脫離罪惡引誘,這敗壞的身體所作所為,都導引我們進入死亡,讓他對這個必死的身體徹底絕望。所以他會發出絕望的呼喊,這是對他自己無力抗拒罪惡的覺悟。同時也表示他渴望拯救。「誰能救我」這句話,表示他已經意識到自己所處情況的危急,對於靠自己得救不抱希望,因此向外發出呼求,願意得到他人的拯救。我們陷在罪中的時候也是應該如此,我們沒有能力自力救濟。因為我們身陷罪中,無法自拔。然而,神卻隨時願意拯救我們。只要我們向祂呼求。我們的主是信實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主給我們的寶貴應許。

你曾經向主呼求嗎?特別是在受到罪的引誘的時候,面臨失敗、感到無助的時候。失敗並不可恥,只要自己還在主的手中,我們就還有希望。只要我們願意向主求救,主必然會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深淵。大衛的例子就是如此。在歷代誌21章7-14節,大衛數點民數,神不喜悅他所作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大衛向神禱告,承認自己的錯:「我行這事大有罪了。現在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神讓他選擇三種懲罰:三年的饑荒、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國中有三日的瘟疫。雖然三樣都是慘痛的懲罰,大衛選擇了瘟疫,他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他的罪雖深重,但是還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為什麼呢?因為他知道神的心意後,願意隨時轉向神。即使犯罪被責備後,仍然願意立即悔改,求神赦免。他願意悔改的心,讓他沒有被神拋棄。我們也該從大衛身上學習,雖然失敗,不要硬心,馬上回頭。即使是落入主的管教、也總比讓撒旦嘲笑好。

第二十四到二十五節,有三種情緒的轉變。保羅從起初對自己的絕望,轉而向主發出了求救的呼喊,最終卻以感恩的歡呼結束。「感謝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保羅靠著主耶穌的拯救,脫離了罪的控告。從罪的掙扎中走出來。向主呼求是保羅得救的唯一希望。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得拯救的希望。唯有主耶穌能救我們脫離死亡的命運,也唯有祂能救我們脫離肉身的敗壞,走完成聖的道路。我們一生都需要主耶穌的拯救。在我們信主時祂救我們脫離地獄的刑罰,給我們稱義的地位。在信主之後,我們仍然靠著主的拯救,勝過罪惡的試煉,走成聖的道路。最終他要接我們回到天家。我們最終身體得贖,不再犯罪,這是救恩的成全。這也是我們每個基督徒一生要走的路。

稱義唯有靠耶穌,成聖也是一樣。耶穌是我們救恩創始成終的主宰,祂必然會保守我們跟隨祂到底。然而我們的責任是,全心全意信靠祂、仰望他、順從他的引導。這是每位基督徒勝過罪惡權勢的唯一途徑,也是我們最終得救的盼望。

結論
基督徒的一生,不是一帆風順。成聖的道路總會不停經過試探,與內心的罪惡鬥爭。這是一場持久的戰爭,也是無法逃避的戰爭。我們既然已經信了主,就必然要走完這條成聖的道路。所幸的是我們不是一個人單打獨鬥,主耶穌應許與我們同在,他會在我們需要時,給我們足夠力量。要記得在困難時,向主呼求、求主拯救。回顧我自己過去的經驗,不能說順利,甚至可說失敗連連。但是主多次救了我,沒有墮入罪惡的深淵。是我自己的意志強嗎?一點也不是。是我的定力夠嗎?要靠自己,我早完了。只能說主的憐憫,沒有丟棄我。在我向祂發出呼求時,主及時救了我。他是信實的主,總不丟棄我。你是不是也曾向主呼求呢?人生在世,與罪惡的戰爭是不會停息的。讓我們記住主的話,不靠自己,只靠耶穌。在無助時,向他呼求,他必救你脫離罪的引誘。願我們每一位在主再來時,都能歡喜快樂的進入他的國度。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值得花時間讀神學嗎?

首先我們應該問讀神學的目的是什麼?是解經?是傳道?是解決聖經疑問?這些都是功能性的目的。應該綜合起來看,是神國人才的造就。最終的目的是訓練基督徒,成為一個更愛主、更真確的認識主的話語、更有效傳道的僕人。

學神學不是知識的累積,否則網上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整天上網也不能造就出一個神學人才。

學習是要有一套方法,還要有紀律。有系統的把聖經經文全面理解。每一個人都有聖經,但是理解有深有淺。花上去研經的時間是重要的。我是真的理解聖經整體的意思了嗎?還是囫圇吞棗。我是尊重聖經的原意,還是支離破碎的,東引一句西引一句。這是讀經方法的問題。掌握對方法,才可能讀出神透過經文要啟示下來的心意。

解經最重要的是看上下文,整捲書的中心思想是什麼?作者面對的讀者是誰?作者想要解決當時什麼問題?本書與其他的經文是否相合,這些都必須整合起來。從一卷一卷書開始整合一貫的思想,再嘗試整合新約不同作者之間相同的思想。最後要整合新舊約連貫的想法?這個工程沒有五到十年做不出來的。有的人辛苦了一輩子就在做這種事。

解經要解得對,非要有系統的讀經,整理聖經的內容,將前後貫通,將原則傳遞出來。這就是讀神學的用處。有人指導,比自己摸索省得許多冤枉路。還有語文的訓練也是相當重要的,我們讀和合本聖經,有時會遇到難以理解的經文,如果能再讀另一個版本,能夠相互對照,更接近原意。英文是最容易學的,可以學會在讀一本英文聖經。這個版本ESV非常好,還會念出來給你聽:
https://www.esv.org/

如果有心認真解經,就要讀希臘文、希伯來文。這個門檻現在也降低了。想學的人都可以學。
http://www.chioulaoshi.org/flyer.html
語文學好了,解起經來就能更準確、而且更深入,不會誤解聖經的意思。然後學釋經學,掌握解經的方法。

下了幾年工夫把聖經反复讀了幾遍之後,就該學單卷書的聖經神學,然後再學舊約神學、新約神學。最後再學系統神學,整合全本聖經的原則,歸納出總原則。這些總原則還要經過反复考驗,能解通絕大部分經文的原則才能接受。

應用神學是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之上,如聖經倫理學、教牧學、護教學等。應該等到學好聖經之後再學較好。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這麼研讀聖經,如果已經在牧會的人,應該利用時間進修。除了每日靈修之外,應該一段時間專注研讀,一門功課。這樣幾年下來,靠著自修也能達到讀神學的目的。

人都是有惰性的,能自修讀完神學的人,如鳳毛麟角。所以紀律就是每個人都需要的。誰能提供讀神學的紀律。要求你一步一步讀完該讀的科目,神學院的功用就在這裡。他有老師、有功課、有考試、有修課時限,逼得你非完成學業不可。所以大部分自製力不夠強的人還是需要神學院的訓練。

在我國神學院大部分是三自辦的,比較擔心的是他們走新派神學路線。除非自己信仰很堅定、不怕被教授拉走。否則還是上家庭的較好。家庭的神學院參差不齊,溫州有較好神學院,老師都是有博士學位的、深圳、西安也有。教學水平、與海外的接近。有心就讀的人可以打聽一下。

有的人會有疑問,值得去海外念嗎?我的意見是,除非你的語文基礎夠好、並且決心以教導神學、培訓工人為將來一生的服事方向。也就是說你將來想回來成為培訓老師。否則沒必要每年花下近十萬人民幣,去海外學。國內的部分神學院、也有相當好的師資,就是要打聽一下在哪裡。

期望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在神話語上下功夫,成為主重用的僕人。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對主復活的信心


復活節是個特別的日子,每一年到了這個時候,我們總能感受到一些宗教的氣氛,雖然在這個世俗化的社會,人們不喜歡講太嚴肅的話題,總是用小孩子喜歡的的兔子、糖果、巧克力、百合花來代替背後真正的意義。但是基督徒都知道,我們們當如何過復活節。應該來到教會紀念主復活。讓復活節的主角耶穌基督的故事被傳揚,讓我們再一次經歷主耶穌復活的大能,顯在我們生命中。

主耶穌的復活是個劃時代的事件,改變了人類的歷史。也改變了你和我的命運。這個信息已經傳揚了兩千年,我們習以為常,有時甚至不再重視復活的真理。耶穌的復活如此重要,與基督在十字架的犧牲一樣,成為我們信仰的核心。保羅說福音的內容就是:「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復活在我們信仰中的重要性在於:  
1.基督曾經預言自己必要受死,死後三天復活。他的預言一旦應驗,也等於向我們保證他所有的應許,包括賜下保惠師、祂要保護我們、勝過魔鬼的勢力、祂要再來、也都將應驗。
2.耶穌肉身的復活,顯示祂正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死亡不能把祂拘禁,祂是永活的主,必要勝過罪惡權勢,統領全地。 
3.耶穌復活給我們所有信他的人復活的盼望,死亡不是一切的結束,祂是復活的主、是生命的主,在主再來的日子,我們也要如祂一樣,肉身復活,與祂永遠同在。 
4.神的大能既然能讓基督從死里復活,祂也必能拯救我們,脫離取死的身體,脫離死亡的權勢。我們能靠著神復活的大能,效法基督、與基督同復活,靠著祂活出屬靈的新生命。 
5.初代教會到處見證基督復活,主復活是福音的重點,我們今日也是傳揚一位復活的主。 這就是耶穌復活在我們信仰中的重要性。以下我們針對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來看主復活的經過。

從不解到相信:空墳墓的記號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2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5 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10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主耶穌受死之後,門徒沉浸在哀傷的氣氛中。外面的時局風聲鶴唳。猶太人處決了耶穌,很可能繼續肅清耶穌門徒的行動。在這樣的低沉的氣氛中,門徒仍然聚在一處,躲避猶太人的追捕。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一位愛主的門徒。她與幾個婦女在一大清早就來到耶穌的墓穴,準備用香膏膏耶穌。當時的墓穴是用一塊圓形的大石頭封住,關起來容易,但打開卻要需要很大的力氣。當她準備要開耶穌的墓門時,卻發現墓門早就已經打開了,墳墓空了。馬可福音記載一位天使告訴馬利亞:「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可16:6)這是個超乎她意料之外的事,也是人類歷史中從未發生過的事。舊約與新約中所記載死人復活的神跡,都是在人死後不久,只有拉撒路復活是死後四天。但是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最後都又死了。只有耶穌復活之後升天,永遠不朽壞、永不再死亡。耶穌復活是人類歷史上出現過的最大的神跡。 

 馬利亞急忙地跑去告訴彼得與約翰,可見彼得雖然曾經當眾否認耶穌,但是當他悔改之後,仍然是門徒中的領袖。馬利亞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耶穌不見了,這是讓他們震驚的大事。當他們聽到這消息之後,迫不及待直奔耶穌的墳墓穴。甚至約翰形容因為心中急切,他跑得比彼得更快。為什麼他們這麼急切地想知道這件事的真相,因為他們都是非常愛主的門徒。主的身體不見了是何等大的事,他們心中一定充滿了疑惑與驚訝。真的墳墓是空的嗎?到底是誰偷了主的身體?這些問題當他們一進到墳墓,看見主的裹尸布還留在原位,裹頭巾整齊的捲在一邊。他們心中就明白了。主不是被偷走,而是如主生前所說的:「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20:18-19)他們記起來主的預言:他死後三天要從死裏復活。 從墳墓裏裹尸布、與裹頭巾的擺放方式,就知道主的身體不可能被偷走了。如果是被偷走,偷的人要躲過看守的兵丁,一定是匆匆忙忙,不可能將裹尸布、與裹頭巾留下,還整齊的卷著。

第八節中說彼得先進了墳墓,看到了空墳墓的景象。然後先到的那門徒,也就是約翰也進去、看見、就信了。信了什麼?不是信馬利亞的話、不是信墳墓空了。而是信如主所預言的:祂復活了。怎麼看出來的呢?因為第十節說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為何當時看到就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過去一直不明白圣經中對基督復活的預言,這不明白是用過去完成式。也就是在他們看到空墳墓、信主復活之前,他們一直都不明白聖經中提到主會復活的預言。這句話也讓我們看出來,門徒從來不是為了要證明自己的信念,編造耶穌復活的故事,然後再從舊約中找經文來支持。而是看到空墳墓,才以親身的經歷,信了主所說的,將要復活的預言,後來聖靈感動他們明白聖經的話,他們才知道原來舊約的先知早已預言,基督將會復活的這件事。在詩篇中說:「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就是對基督受死的預言。這預言今日應驗在耶穌的身上。 

基督復活的信念是建立在歷史事實的上面,不是建立在門徒為了支持他們的信念,而私下編造的故事上面。當他們看到空墳墓之前,不但不理解舊約對主復活的預言,連主說自己要復活的預言同樣也是不理解。在看到空墳墓之前,門徒連主復活的期待都沒有,更不要說為了支持自己的信念,而偽造復活的故事了。 我們的信心也是建立在歷史的事實上,主復活了,這是初代門徒親身見證的歷史事件,記在聖經中,經過歷世歷代的考驗。當代見過耶穌復活的門徒,願意在最惡劣的環境、在猶太人的逼迫之下,仍願意為自己所見的事實作見證。甚至願意為這信念,捨棄生命。我們後代的基督徒當跟隨先賢的腳蹤,相信初代信徒以生命所作的見證。繼續傳承福音的真理,也就是傳揚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為我們復活。祂是神的兒子,是復活的主。基督復活就是歷代基督徒的見證,也是我們全心順服的信念。 

 從哀傷到看見 
「11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13 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15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 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一位愛主的門徒,主曾經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她的生命因耶穌而完全改變。 她對主的忠心從多處可以看出來。當基督受死之時,她就一直守在十字架的旁邊,主的受死讓她心中極為痛苦。然而她並沒有因害怕而躲起來。反而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來到了主的墓前。她是第一個看到空墳墓的人,她也是第一個看到從死里復活的主的人。她忠心的跑去通知使徒這一個大好消息。主復活這件劃時代的大事,竟然是從她開始,進而傳向世界。復活的基督向人顯現,竟然是從一個女子開始,這也表示主也同樣的愛她,因為她對主的忠心、與對主的愛。使她成為第一位見證主復活的人。 在彼得約翰見到空墳墓後,就回去了。然而馬利亞還守在墳墓,繼續哭泣。她似乎並不知道主已經復活了。彼得約翰并沒有告訴她,空墳墓代表的意義。當使徒離去之後,她也低身朝墓中觀望。他看到了兩位天使,就在擺放主身體的地方,一個在頭、一個在腳。但是中間主的身體已經不在了。天使問她哭泣的原因。她回答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她一直以為主的身體被人拿走了,因此而憂傷哭泣。請注意她對主的稱呼,她稱主為我主,是個極為親近的稱呼。主已經離她而去,然而在她心中,耶穌仍然是她的主。她心中哀傷,想要找回主的身體。我們是否稱主為我們的主,不管祂在何處,就算他離我而去,不在世上了。祂總是我的主,永不改變。 

 馬利亞轉身,耶穌在她身後問她:「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她沒有認出是耶穌,還以為是看園的人。就對耶穌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她還是在牽掛耶穌的身體,她一直以為有人將耶穌的身體挪走了,想要將它取回來。哪個門徒在這時候還這麼牽掛著主?還在主的墓前憂傷哭泣。可見得馬利亞對主的愛是何等的深。主對她的呼喚讓她清醒了過來:「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這一問一答的稱呼勝過千言萬語。這是主對馬利亞的呼喚,只有主會這樣叫她。這一聲呼喚就將馬利亞點醒了,是主。你聽過你母親的呼喚嗎?你不會認錯的,就算幾十年過後,相隔千萬里。當母親呼叫你的名字,你就知道是母親。馬利亞對主的聲音如此熟悉,是她過去聽過千百遍的。主還在,沒有死、沒有離我們而去!她心中的興奮難以言喻。她用過去最常用的稱呼呼喚:「拉波尼!」他們似乎又回到了過去。是經過生死相隔之後,再度聽到主的呼喚。是極度悲傷之後,喜樂的呼喚。主還在!主活著! 馬利亞難以抑制心中的興奮,上前抓住了耶穌。耶穌叫她:「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耶穌並不是害怕她摸。主在向門徒顯現的時候,還曾經邀請多馬摸他的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槍傷。這裏主不讓馬利亞摸祂,是因為馬利亞想抓住祂,因為馬利亞太興奮了,她日夜期盼的主出現在她眼前,她緊緊地抓住主,不讓主離去。然而主告訴她,主不能被人間難捨的情感限制,祂要繼續完成的工作是回到天父那裏,完成天父的使命。祂吩咐馬利亞: 「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馬利亞順服主的吩咐,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馬利亞迫不及待地告訴門徒,他見到主的事,並傳達主復活了,並要升到父神那裏去的信息。她的心情從哀傷轉為喜樂,他的行動從在墳墓前哭泣,轉為回到門徒中間,傳達主交托的信息。 主的復活轉變了我們嗎?我們原來是個怎樣的人?以自我為中心,追求自我的滿足。自從主進入到我們生命中,我們人生的方向就不再一樣了。我們看到的是主在我們身上的使命。祂是宇宙萬有的主宰,我們是他的門徒。他命令我們去宣揚祂從死裏復活的好消息,也就是拯救世人的福音。我們是否順服他的命令,就像當初馬利亞見到主復活後,就順服去作的呢?聽到主的命令,我們心中是為難,還是甘心順從,就如馬利亞一樣忠心愛主呢? 

交付門徒使命  
「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基督受難之後門徒之間的情緒是悲傷而低沉的,主走了,一切的希望全部破滅了。今後要怎麼辦?他們本來四散逃命。但是三日後又聚在一處。是什麼原因將他們召聚回來?可能是彼得、約翰見到了空墳墓,就信主已經復活了,回來告訴了大家。又聽到馬利亞回來報告,她見到主了,並領受主的命令,告訴門徒:祂將要升到天父那裏去。這些信息讓他們重新燃起了希望。他們並不是一群沒有牧人的羊,羊的牧人並沒有離去,只是他們不知道耶穌在哪里?他們也沒有看到復活的穌服。而且猶太人對他們的壓迫,並沒有停止,到處要抓拿他們。在這種肅殺的恐懼氛圍之中,他們仍然聚在一起禱告。因為怕猶太人,他們把門窗緊閉。 就在此時,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當中。耶穌是如何在大家意料之外進來的?聖經中沒有說,只能說是一件神跡。

耶穌站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把手上的釘痕、肋旁的槍傷指給他們看。是主沒有錯,是從死裏復活的主。不是幻想、不是假造的。是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而死的主,如今卻活生生地站在他們當中。他們心中興奮之情難以言表,低沉的氣氛化成了喜樂。主用一句最普通的問候語來問候他們:「願你們平安!」多麼熟悉啊!平安正是此時他們最需要的。他們如驚弓之鳥,驚魂未定。主的出現把平安帶給了他們。主曾在受難之前給他們應許:「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我們今天在世上的人多需要平安,我們最缺乏的就是平安的心。正如當時四散逃命的門徒一樣,不知明天是否會大禍臨頭,生命難保。主在這時候的祝福給他們一顆定心丸。主是賜平安的主,祂是萬有的主宰,祂已經勝過死亡的威脅。我們屬祂的人還要怕什麼呢?主再度說一次:「願你們平安!」這對一群急需平安的人是何等的安慰啊!對我們來說也一樣,生活在今天的我們,也正需要平安。主的祝福一樣臨到我們。 主在賜下平安的祝福後,交付了他們傳揚福音的使命:「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救贖世人的大使命是從神而來的,基督領受父神的差遣,在地上為人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死在十字架上。當他復活之後,首先就是將這使命傳達給他的門徒。門徒所領受的使命,是繼承耶穌基督在世上未完成的工作。我們領受基督的差遣,繼續基督的工作。也就是傳揚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耶穌在交付使命了之後,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是應驗主再受死前給他們的應許,他們將要領受聖靈保惠師的同在。聖靈將要成為他們服侍力量的來源。這與使徒行傳所說的,耶穌讓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待,準備領受所賜的聖靈相合。人原本不信主的時候靈裏是死亡的,就如同受造的亞當,在神吹一口氣在他鼻孔中前,他並不是有靈的活人。但是神在他鼻孔中吹氣,他的生命就活起來了。基督在這裏也是如同神造人時一樣,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讓他們領受聖靈。我們每一位信主的人也都當領受神賜下的聖靈。 同時基督也賜給教會權柄:「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教會是神拯救的群體,我們雖然是因著個人的信心得救,但是得救之後,是進入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一切的成長、學習、服侍、彼此相愛都是在教會當中實現的。所以神賜給教會權柄,能夠向世人傳揚基督救贖的福音,也向世人宣告神審判的信息。這是教會從神所領受的權柄。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服在這權柄之下,共同扶持、一起成長、彼此服侍。這是主所喜悅的。 

主復活後第一件事就是向門徒顯現,交付他們傳福音的使命、賜給他們聖靈的同在、並給他們教會的權柄。建立教會是復活的主看重的事。我們也當順服主,領受主在復活後交托給我們的使命,盡心服侍主。 

 從疑惑到信服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4-29)  

這裏提到的是基督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祂是一個多疑的人,被稱為(Doubting Thomas) 他雖然多疑,但是他的懷疑是有目的的,他想清楚地知道真相,不隨便道聽途說。當知道拉撒路死了,耶穌還要進伯大尼的時候。其他門徒心中都存著疑慮,只有多馬坦白地講出心中的想法:「我們也去與他同死吧!」他的話不討人喜歡,甚至有時太直而會傷害人。但是他對真相的追求確實很堅持。除非找到明確的證據,不輕易聽從別人的話。我們當中也有很多人的個性像多馬。 但是多馬的懷疑是他實事求是的態度,他並不是把懷疑當成一種生活形態。也就是他如果得到讓他信服的答案,他就甘心順服下來,而且堅持信不變。這是多馬的優點。當他聽到了門徒中傳說耶穌復活了,而且來到他們當中。他當時不在場,因此他不願意接受。他表明自己的立場,並不是自己故意與其他人唱反調,他說明:「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也就是他信自己親身的經歷,眼見還不能為憑,有可能眼花了,或被外表的假象騙了。他說:一定要親手摸到耶穌的釘痕,又探入他的槍傷,才肯相信。我們常會把這類人歸為難纏的家伙。信就信吧,不要再糾纏不清,惹人討厭。但是他就是這種人。多馬是不是死活就是不信,不管多少證據,就是不信。不是,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一有證據他就信。 主耶穌沒有放棄他,為了讓他信主復活,主特別來到了他們當中,站在多馬面前說: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看到了主對他的顯現,多馬降服,他沒有動手去摸主的釘痕,探入主的槍傷。活生生的主站在他面前,讓他一點也沒有話說,只能嘆服:「我的主!我的神!」 多馬雖然多疑,他的心是誠實的。當他明白真相之後,他的信心是堅定的。懷疑不是他人生的主調,而是解決問題的態度。當問題一解決,他就將懷疑轉為信心,並且堅信不疑。教會歷史相傳,基督升天後,多馬奉差遣去到印度宣道,最後在那裏為主殉道。如今印度南方還有聖多馬大教堂,紀念多馬將福音傳入。 

對不清楚的事情心生疑惑,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多疑並不是支配我們人生的主要生活態度。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都在懷疑,那他什麼事也做不了。懷疑只是讓我們辯明真相,尋求解答的動力。當我們找到可以信服的答案了之後,就該把態度從懷疑轉為信服。畢竟人生太多的是要靠信心,我們靠著信心留學、靠著信心創業、靠著信心結婚。不是我們都找到了答案,而是我們憑信心,已經有足夠的把握了,就義無反顧地去做了。耶穌說了:「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眼見為憑常是牧道友不願跨出信心一步的原因,其實人的眼睛也不見得就能看到事實的真相,如果心中打定主意不信,就算看見,人還可以用各種理由解釋為幻想。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就是未見到主卻信主的人。耶穌說我們比多馬還有福。我們雖然肉眼見不到主,卻可以因著信,的到主得救恩,得到主應許的聖靈保惠師住在我們心中,主聽我們禱告、保護我們安全、賜我們福分,這種關係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能經歷到的。也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你是否經歷主的真實?他是否與你同行?我們雖然會懷疑,但是至終我們不會永遠活在懷疑中,而是在經歷到主的真實後,全心歸信,不再懷疑。你是不是也有這樣的信心呢?  

結論
主耶穌在約兩千年前從死裏復活,這復活節已經被慶祝了將近兩千年。教會每年唱復活節的歌曲。許多人在人生的低谷遇見了主,經歷主的能力,帶領他從失望中走出來。 相信有許多人都聽過「因祂活著」這首詩歌。這首歌的作者是Bill Gaither和他的妻子Gloria 。這首歌作於一個美國社會最消沉的時期,六零年代末期,美國大舉參與越戰,許多百姓因著反戰、厭戰,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就在這個時後,Gloria懷了身孕,他的另外兩個小孩正小,分別為四歲,以及三個月,這個老三好像來的時機並不太對。 而剛好在這個時候,比爾才剛從嚴重的疾病中恢復。此時家中同時出現了許多的不幸。比爾的姊姊瑪莉安離家出走,也讓全家人驚惶不已!再接著!有一位他們親近的朋友指控他們夫妻倆藉機歛財,這一切的打擊,將比爾推向了谷底!生活中充滿失望和悲傷,教育系統充斥著「上帝已死」的謬論,濫用毒品的問題、黑白種族之間的緊張,讓Gloria對生養老三,感到無力和失望。 他們在禱告後,憑著聖靈所賜的力量和勇氣,因著信靠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將自己的未來交在神的手中。1970 年,Gloria產下一健康可愛的兒子。在嬰孩誕生後,因著懷這個兒子過程的起伏的心緒,並因堅信主復活而帶來的屬靈經歷,他們夫婦心中湧出《因祂活著》這首詩歌: 「因祂活者,我能面對明天,因祂活著,不再懼怕;我深知道祂掌管明天,生命充滿了希望,只因祂活著!」  

基督徒對將來的盼望在於復活的主,因主活著,我們能面對明天,因為所有一切都在這位復活主的手中!祂是我們命運的掌管者。 我們一生的道路不見得平順。總是遇見崎嶇不平的山路、有時更是遇到危險患難,幾乎叫我們喪膽。主從不曾離開我們,祂向我們祝福「願你們平安!」,祂應許:「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你對明天擔憂嗎?你對前途感到茫然嗎?主沒有離開你,祂是活在你身旁的主,他是住在你心中的主。相信他的話、依靠他到底。你必要見到他向你施的恩典,你必要見證祂真是一位永活的主。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約翰福音中耶穌對救恩的應許

基督徒能不能有得救的確據,不是靠自己的感覺,不是靠自己有多少把握。甚至不是靠邏輯的推論。而是靠主的話。主的話明白而堅定。我們仔細看一看,出自耶穌口中的話不會反悔的。

聖經中有一個語法是整個希臘文中最強的否定語氣。
就是用兩個否定詞(οὐ μὴ),加上不定式假設語氣。兩個否定詞加在一起,強調否定的確切,再加上不定式假設語氣,也就是連一次也不可能。中文一般翻成斷不、必不、或絕不。

我將約翰福音中耶穌說的這些句子列出來,他們都是用同樣的加重否定句,可見耶穌說話語氣的強烈。

(約6: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這些到我這裡來,與信主的都是現在式,就是持續的信心。這樣的人必然永遠不餓、與不渴,也就是永遠不會靈裡缺乏的意思。

(約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凡是到主這裡來的人,到是現在式,就是一直來到主面前的人,絕不會被主丟棄。 (約6:39)y也說了:「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這是父神的旨意,神所賜給耶穌的人,不會失落。那些半途而廢、不信主的人。不是父神所賜給耶穌的。

(約8:51)「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凡是遵守主的道的人,也就是信而順服的人,就絕不會滅亡。這裡不是身體不死,而是靈不死。

(約10:5)「羊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這裡的羊不跟著生人,也是用絕不的加強語氣。代表如果最後跟人跑掉的不是主的羊。更加確定了主的羊必能持守信心的說法。

(約10:28-29)「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我們只要是主的羊,就不怕魔鬼把我們奪去,因為耶穌應許了,父比萬有都大,魔鬼的勢力也不能把我們奪去。我們只要好好跟從主作他的羊,必蒙主保護。有人認為「堅持到底的人才能成為主的羊。」這句話不對,應該是:「堅持到底的人才知道自己原來就是主的羊。」活著的時候就是,不是等到死了才成為主的羊,等到死了才成為主的羊,主的應許就成了空話了。主保護羊是保護活羊還是死羊呢?當然是活著的時候才能蒙保護啊!

(約11: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只句話也是清楚的應許,活著信主的人,不必遭靈魂的死亡。不信主的人,死了就不能再信主了。也不可能永遠不死了。這句話很明顯,就是今生持守信心,必不滅亡。

從上面六句主耶穌應許的話,可以看到主用最堅定的語氣,告訴我們這群屬祂的人,祂必保護我們到底。我們只要專心信靠他,不要三心二意、不要走回頭路、更不要擔心主會拋棄我們、離我們而去。主的應許就是我們得救最堅定的確據。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