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4日 星期二

「斷背山的另一邊」對胡平的回應

親愛的胡平:

看到了你對Grace的回應,可見到你是一個願意認真與不同意見者溝通的人。今天的社會吵雜的聲音已經夠多了,不需要我們再來火上加油。畢竟我們要爭取的是人的心。激化的言語只會把人逼到極端。而大部分的沈默的大眾對極端都是極其厭惡的。不要把意見的表達當成定罪,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大家各自表述。可能相同的部分還比相異的多。

基督徒與你一樣都不是極端的人。但卻是對信仰認真的人。我們也非常清楚信仰無法強迫,只能靠著每個人抱著基督愛靈魂的心來傳揚,並以生活的見證來活出所傳的道。大部分基督徒表達對同性戀的意見並沒有定罪的意思,能定罪的只有神。人能做的只有規勸,既然是規勸,聽不聽完全在乎個人。朋友也會相互規勸,雖然有時忠言逆耳,但請相信我,出發點是愛。
既然你提到聖經,我希望能就你提出的幾個觀點,談得更深一點。
1. 你的文中提到:「祂對於同性戀者也是愛的,因為所有的人在上帝眼中,都是罪人。祂乃是召罪人。」你講的一點沒錯,我們在神的眼裏,都得罪了衪。人以自我為中心,不把神當神,這就是罪的源頭。所以你看到真理是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在那裏的。如果沒有神,我們就不要談真理了,也不需要談什麼道德標準了,對我有利就是好的,對我不利就是罪惡。每個人憑自已的好惡各行其是。你願意活在這樣的世界嗎?當我們在談神的愛的時候,千萬也不要忘了神是公義的。若不是痛心人所犯的罪,祂不必讓愛子耶穌為人釘在十字架上。耶穌死,全是為了贖我們的罪,包括同性戀、異性戀所有的人。基督徒出來規勸不代表我們已經完全了。只不過像一個吃了好藥的病人,忍不住要對大家推薦,這有一帖好藥,能讓你痊癒。
2. 歷史上教會所犯逼迫異教徒的錯誤,我坦白承認那違背了神的旨意。在今天的社會,教會也非常小心,不與政治勢力結合,避免再度發生中世紀教會腐敗的罪行。非常感激你這方面的提醒。
3. 有關舊約誡律,現在是否還適用的問題。耶穌曾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神是從亙古到永遠不改變的神,神所頒佈的律法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必然有個延續性。今天有些舊約律法如獻祭、潔淨的條例、民事的罰責,我們已經不守了,乃是因為基督已經來了,親自更新了舊約的律法。我們在基督裏,律法所要求的義已經得到成全。如今我們不會用石頭打姦淫的人。但律法對道德的要求並沒有廢棄。如十誡,我們今天仍然重視。有關同性戀的律法應是道德的誡律,不能棄之不顧。況且新約的保羅在羅馬書中清清楚楚指出,同性戀是違反神創造的本意。耶穌雖沒有說到同性戀,但衪肯定神設立婚姻的本意:「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看起來好像聖經常常明顯的指出人的罪。但是不用擔心,基督的血能洗清我們所有的罪。回到耶穌面前接受衪的救恩,承認自己過去的罪,衪都能赦免。何苦自己背著呢?
4. 你的文中提到:「同性戀者不管成因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都已無法再扭轉。」我承認要改變不容易。我所認識的同志都是在一個不健全的家中長大的。他們在感情的掙扎中經歷了相當大的痛苦,很多的苦不是外人加給他的,而是同志間的複雜的感情糾葛。看他們陷在當中無法自拔,我真想拉他一把。請相信我沒有歧視同志的想法。大部份的基督徒也應該是如此。

真因為愛同志,我才會想傳福音給同志。只有神真正能暸解同志的心,也只有衪才能救同志。我不是個會辯論的人,但我會盡一切的能力與你誠懇交談。
很高興能看到你理性的對談。 耶穌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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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5 12:05 by 胡平
親愛的grace

請原諒小弟的無禮,但是我覺得你的回應寫得很好,尤其是耶穌為世人代罪被釘上上十字架的大愛,我一直相信,祂對於同性戀者也是愛的,因為所有的人在上帝眼中,都是罪人。祂乃是召罪人。然而,狂妄,借神之名定他人的罪,本身難道就不是罪嗎?在西方宗教史上,不知有多少人被具有狹隘心的教會定下莫須有的罪,記得宗教法庭的審判嗎?記得獵女巫的年代嗎?記得聖女貞德上火刑柱的罪名嗎?(答案是:穿男裝。)難道這種錯誤還要在二十一世紀的教會裡繼續下去嗎?經文是死的,而且舊約是在耶穌降生之前盲目死守誡律的猶太祭司流傳下來的,記得耶穌如何在聖殿裡與猶太祭司辯論嗎?祂不是為了替一位婦女治病,而公然破壞了安息日的誡律嗎?祂不是說過祂與外邦人,羅馬官員以及無緣進入聖殿的人共進過晚餐嗎?如果不是猶太祭司在耶路撒冷的鼓動,希律與比拉多不會相互推諉,而最終把耶穌送上十字架。耶穌從未說過祂痛恨同性性交者,祂要求,懇請人們愛自己的鄰人,停止互相爭吵。祂為周遭的殘酷現實與荒謬不公而痛心疾首。經文是死的,舊約裡的誡律不是只有同性不可性交而已。女人不能干涉男人,不可穿用不同布料綴成的衣服,安息日不可工作,在現代人生活中已經無法適用。相同地,在現代文明反歧視,反壓迫,自由平權的普世價值下,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貧富貴賤的人都應享有同樣的權利,況且同性戀者不管成因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都已無法再扭轉(研究指出,過去試圖以心理學或宗教神學強制同性戀者改變不是造成性無能就是自殺),現代教會又何必為了舊約的片段經文而違背耶穌的教誨?

再度請您原諒小弟的無禮,小弟將您的回應稍加修改,不知您看了之後是否也會有同感?

如果上帝喜悅戰爭,耶穌就不用被釘死在十字架。
連風和海都聽祂的話,他又何須自己不發一語的受辱被釘死!?
祂卻選擇以犧牲自己的方式結束人類因為自大而加諸他人痛苦的戰爭,
只有靜下心去愛人,體會他人需要的人才能真正明白在十字架上所突顯的罪惡是什麼!
爭戰常常是人為了捍衛自己信奉的教條而巧立名目後的結果,如果把它當成神的作為,那又是何等的扭曲!
如果罪的極致叫自私,那麼我想電影中被批判的主題應該是壓迫他人感受的自私吧!
人間爭戰何其多!何不用心去體會在這種壓迫異己者的教條中,每個人是否真的快樂?
還是因為一些錯誤的方式造成自己及身邊的人失去神原本豐富賞賜的生命的喜樂!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認同聖經教導的人,也可以問問自己的心!
平安嗎?
真的快樂嗎?
面對他人因為自己的歧視與壓迫而痛苦時,心中還有感覺嗎?
還是因為為了捍衛自己的’教條’而寧可不願多想他人的感受與需求。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是無權釋放嗎?還是為了自己而放棄承擔責任,任憑傷害形成!
用心想想!被僵化的教條壓迫的人能有快樂的人生嗎?還是痛苦多了些?那真是你想要的教條嗎?多去體會!用你的智慧去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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