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0:4-18) 傳福音是教會核心的價值,從耶穌基督的時代起到今天,教會已經傳了兩千年的福音。最開始時,只有跟隨耶穌的少數門徒;到今日,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福音大大廣傳。為什麼我們有動力傳福音?因為這是主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脫離罪惡與死亡的命運,進入祂的國度。因著這個主交付的使命,許多宣教士離鄉背井,到福音爭戰最激烈的前線,忍受逼迫嘲笑,將福音的信息傳出去。羅馬書的重點正是講到「神的福音」。這正是我們今天所相信、所傳揚的福音。
當我們讀完羅馬書一到八章,明白了救恩完整的概念。救恩包括稱義、成聖、得榮耀三個階段。從因信稱義開始,進入與神關係的和好。當我們得到了這地位,並不是停在這裡。因為稱義只是救恩的起點,接著神要求我們進一步走成聖的道路。我們能夠一直走下去不灰心。因為我們有得榮耀的盼望,最終神所要賜給我們的榮耀必要實現。講到這裡,應該可以直接進入生活的應用。但是羅馬書加進了一段,討論猶太人如何得救恩的內容。
為什麼在這裡要討論這主題?因為羅馬教會的信徒中,包括外邦人與猶太人。猶太人領受了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同時也遵行律法的教導一千四百多年了。保羅在羅馬書中高舉因信稱義,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憑著接受耶穌十字架上的贖罪之恩而得拯救。當保羅提出這個教義的時候,最容易心生抗拒的就是猶太人。難道耶穌一來,過去猶太人所重視的都要拋棄嗎?保羅在此特別解釋,並非如此。羅馬書九到十一章正就是提到神對猶太人救恩的計劃。九章是提猶太人的過去,他們雖然屢次悖逆,神仍然殷切期待他們悔改。十章提猶太人的現在。神仍然愛猶太人,沒有放棄他們,向他們發出福音的呼召,希望他們回頭。十一章提到猶太人的將來。神的計劃是跨越時代的,神的應許是永不廢棄的。神與猶太人的約不會廢棄,有一天都要實現。到那日,以色列民會全家回歸主。從神對以色列民的心意,我們看到了神是信實的神,祂將拯救的對象,從猶太人擴大到普世萬民。福音是為普世萬民預備的。我們今天,準備一起來看羅馬書第十章4-18節。看救恩是如何成就在我們身上。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救恩是神白白賜下的,救恩是憑著信心得到的、人在接受救恩上有責任。
救恩是因信領受神賜給我們的義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本段經文我們看到了了許多觀念的對比:第三節提出神的義、與自己的義。第四節提到律法與基督。第五節提到出於律法的義、與出與信心的義。看起來似乎是很複雜,其實它們的觀念是相通的。保羅主要想指出人得神稱義觀念的改變。
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改變了人類與神的關係。也改變了人類的命運。是什麼改變了?首先讓我們看第四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耶穌帶來一個劃時代的改變,也就是我們對律法的態度,因著耶穌的來臨,發生了改變。猶太人守了律法一千四百多年。直等到基督降生,成就了舊約彌賽亞預言。以守律法來滿足神公義標準的做法,發生了革命性的改變。耶穌自己捨身流血,滿足了神對人公義的要求,成就了神的義。我們今天新約時代的人,已經不需要在靠著守律法得稱義。而是靠著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因信稱義。律法的目的是要引導人明白神的標準,進而因著信歸向神。這個目的被基督成全了。所以基督總結了律法的時代,帶進恩典的時代。這就是「律法的總結是基督」的涵義。
接著我們看下半句:「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包含兩個意義。耶穌總結律法的目的,就是要讓人靠著信靠祂,而得著神所要賜給我們的義。而且凡信祂的人,的能得到神的義。將救恩的範圍從原本的猶太人,擴大到所有人類。這句話是後面整段經文的總綱。
保羅在此比較舊約與新約時期,神對人的要求。我們對稱義的看法在新舊約時代有何不同呢?舊約時代的看法是:「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那是靠著人的行為,遵守律法的規定,而得到神稱我們們為義。經過一千四百年律法的施行,表面上以色列民非常遵守律法,定下了條條框框,就怕在細節上違反了神的律法,但事實上他們卻忘記了神所要求他活出的是:律法中愛神愛人的總原則。律法成了約束人行為的規條,實際上卻沒有人能完全行出律法的標準。這就是律法的弱點,它指出了人的罪,卻沒有給人勝過罪的力量。其實律法的功用本身就是讓人知罪,引人回到神面前,接受神的赦罪恩典。然而猶太人將律法的精義,變成了死板的規條,用外在的條文來約束行為,卻忘記了屬靈的實際。以色列人過去想靠守律法被神稱義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保羅今天提出的是一個新的原則,不是出於律法的義,而是出於信心的義。也就是不是靠著行出律法規條,得到與神和好的關係,而是因著信接受神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得到神得赦免,回復與祂和好的關係。
這因信心而來的義在耶穌之前,只是個盼望,贖罪的救恩尚未實現。當基督來了之後,我們對稱義看法被更新了。並不是神有兩套標準,舊約靠律法、新約靠恩典得救。神的心意是一致的,律法的本意是良善的。律法頒布的目的不是讓我們,靠著行出來而得救。而是讓我們知道神的心意,知道自己是罪人,進而靠著信心歸向神。因信稱義是新舊約一致的思想。然而,人常常會偏離神原本的美意,猶太人得到律法後,卻將律法教條化,成了律法主義,失去了神頒布律法所要達到的目的。律法的目的本是讓人承認自己的無能,進而呼求神的拯救。猶太人卻將律法變成,約束人行為的條文,看到別人做不到就輕視,自己做到了就驕傲。這已經偏離了律法引人尋求神的目的。反而高抬人行為的功勞,想要建立自己的義。
靠著行律法稱義,是想成就自己的義,這種建立在行為上的義,讓人自高,不把榮耀歸給神。與它對比的是從信心來的義,按著信心來的義是什麽?就是承認我們無法靠行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只有謙卑的接受神的拯救。因此基督來就是要改正這種靠行為稱義的觀念。他親自道成肉身,成就救恩,讓我們因著信白白得到神的義。救恩不是我們做成的,完全是神。正如以下經文所說的:「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這句話原來是在申命記30章11~14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摩西的原意是指律法是神賜給以色列民,讓他們可以遵行的。保羅按意義引用,將律法改為基督。保羅把律法改為基督是否違背摩西的原意呢?並沒有。因為律法是神的命令,是神對以色列民的心意,要以色列人遵行的。律法與基督並不是對立的。他們有相關性:(1)律法是神的話,基督也是道成肉身神的話。(2)兩者都不是憑著我們的能力得到的,而是神為了我們的福分而賜下的。律法不是我們上天下地去努力搜尋而來的,三千多年前神將律法賜下,教導以色列民明白律法。今日基督道成肉身來尋找我們(3)兩者都是神放在我們的口裏與心裏,讓我們容易取得,可以遵行或信靠。這讓以色列民沒有藉口不守律法,因為神已經賜給他們,就放在他們的口中、心中。因為舊約中摩西論到律法時,有與基督福音有以上三點類似的地方,保羅就將這段經文應用在我們今日所傳的福音上。這在我們口裡心裡的道,正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本段主要是在談出與律法、與出於信心的義的對比。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律法是要求我們遵行,基督則是要我們信靠。如今律法的總結基督已經來了,律法的目的已經在基督裡得到了成全,我們今天不再是靠著行律法得稱義,而是憑信接受基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這救恩不是靠我們的力量成就的,基督不是我們到處尋找而來的,誰上到天上去把基督帶下來呢?沒有人能做到。誰又下到陰間領基督從死裡復活呢?沒有人有這個能力。基督道成肉身,與從死裡復活,全是神所成就的救贖大工,這個拯救的恩典是憑著信心接受的。信心的道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的口裏與心裏。這讓人沒有藉口推脫接受福音太難了,以致他不能得到。神已經做成了放在我們的身邊,等待我們接受。我們如果拒絕福音,是沒有任何藉口的。因為救恩是出於信心而得的,讓我們無功可誇。因為我們並沒有幫神做什麽,我們所做的就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接受耶穌的血洗清我們身上的罪。白白的恩典,因信接受,就是這麼簡單。我們是不是有單純的信心,接受神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呢?
得救的方法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這句經文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我們也常使用這句經文來邀請人接受基督。這正是得到救恩的條件。也就是我們傳講福音的內容。福音的重心是什麼呢?就是耶穌基督。保羅說:「你若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這是我們接受福音得到救恩第一步要作到的。口裡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信祂從死裡復活為何這麼重要?因為耶穌基督是神所為我們預備的救主,我們必須承認自己需要拯救,接受祂為我們作成的救恩,我們才可能得救。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是表明自己願意順服在神面前,接受基督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首先我們來看「口裡承認耶穌為主」。這是初代教會最基本的信仰。基督徒是一群信服基督的人。我們得救在於承認基督在我們身上的主權,當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接受基督赦罪之恩的時候。就是表示自己願意順服在基督的主權底下。祂是我們生命的主,我們是屬祂的人。藉著這認信,我們與祂產生了生命相連的關係。我們信靠順服祂,才可能建立這個生命的關係。
其次我們來看「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口裡承認是公開的見證,這與心裡相信是分不開的。有口無心,不是真實信靠。心口合一才是讓我們得救的真信心。心裡相信什麽呢?神已經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了。基督的復活證明他是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的基督。祂從死裡復活,以大能表明祂是神的兒子。我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贖罪的救恩,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救恩已經得到成全。祂的復活正顯明父神已經接受祂為我們獻上的贖罪祭,如今祂在父的右邊為我們祈求。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就是相信耶穌是神,祂為我們成就的救恩是有功效的。
這句話是文法中的第三條件句,意思是說一旦條件滿足,結果就成立。條件就是「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結果是「就必得救」。條件非常清楚明白。這裡所說的得救的條件,與前面說的信心之道,也就是福音是一致的。它不是困難的,不是我們難以得到的,而是離我們近的。就在我們的口裡、在我們的心裡。我們只要願意承認耶穌是主,心裡信靠他從死裡復活。救恩就在我們身上生效。這裡說的得救的意思是什麼?請看第十節:「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裡把得救與稱義放在同一個地位,是可以互相交換的定義。所以說本就經文說的得救,就是稱義,也就是在神面前罪得赦免、不再被神紀念,我們在神的眼中被視為義。第十節等於是把第九節重複,只不過把條件句改成直述句,就是在講述一個普遍適用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是第九節得救條件的原因。而且第十節所說的,心裡相信、與口裡承認都是希臘文中現在式,表示持續的行動。我們的信心、與見證都不是短暫的,而是持續的。
有人認為這種得救的條件太簡單了,隨意嘴裡說說,理性上同意耶穌復活了就得救了,似乎在傳廉價的福音。不是的。救恩的獲得本身是簡單的,因為救恩是神所施的恩典,這是神拯救我們的工作。不在乎我們達到什麽艱難的考驗才能得救,而是有一顆單純接受的心。救恩關乎生命的改變,得救是得到神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不是滿足某種嚴苛的條件。如果要滿足嚴苛的條件才得救,那就像猶太人守律法一樣,行出來了才得救。按照這標準,我們今天沒有人能說自己得救。因為神的標準是完全的聖潔,人不可能憑著自己的力量達到神要求的標準。
那本段經文與馬太福音24章中說的「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是否相衝突了?不是的,一個是救恩的得到,一個是救恩的持守。能持守信心到底,得到救恩成全的人,證明我們我們起初有得救的信心,當初是真實得到了主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不是等到主再來時才得救。假若如此,那每一個信主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得不得救。羅馬書的應許就成了空話了。我們因著信得到了救恩,就在地位上成為屬神的人,就有了屬靈的新生命,不要等到將來死的時候。如果一個人沒有屬靈的新生命,接下來關乎救恩的:與主相連、住在主裡面、得聖靈內住、走成聖的道路,都是不可能的。這是羅馬書告訴我們清楚的道理。
羅馬書所說的應許,絕對不是要我們傳廉價的福音。聖潔的生活源於生命的改變,生命的改變源於得救地位的改變,得救的地位就是從信心的接受開始。接受主之後,我們屬靈生命得到改變,我們才有能力順從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引導,活出聖潔生活的要求。能持守信心到底,也要是在有真信心的條件下才有意義。所以持守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最終救恩成全的驗證,當我們堅守到底,我們就確定自己得到救恩在我們身上最終成全。如果我們不持守,我們就沒有把握自己當初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持守信心是最終得救的驗證,絕不是到死之前才開始得救。聖經中講的救恩的條件是不會自相矛盾的,而是相合的。這也是我們要明白的。
神給我們的應許絕不會反悔,本段經文中從第10節到第13節,一連四個句子都是以「因為」這個連接詞開頭的。表示後面的句子解釋前面的句子,環環相扣。第11節說:「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是引自以賽亞書28:16節。這節經文在第九章最後一節已經引用過了。「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保羅再說一遍。為什麼信靠耶穌的人就能得救,因為經上已經應許了,耶穌就是神放在以色列中的那塊磐石,對於不信的人是絆腳石,對於信靠祂的人是保護的磐石。神的應許不會反悔,信靠祂的人,將沒有一個會羞愧,這裡的羞愧就是在末日審判的時候被定罪。信主的人沒有一個會如此。這裏的信靠也是現在式,就是持續的信靠基督。再一次肯定得救信心就是持守的信心。
下一節經文是解釋前一節。既然舊約所說應許的救恩是因信靠神而得到。那得救的範圍就不在乎人的種族背景、貧窮富貴、聰明愚拙了。因為在神的面前「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本節經文明確說出救恩是為普世預備的。傳統上,猶太人以為只有他們是神的選民,但是保羅引用舊約經文證明神拯救的對象,是所有信靠祂的人。外邦人只要信主同樣得到神的拯救,同樣是神的選民。以色列民在救恩上沒有差別待遇,他們要得救還是要靠著信耶穌。這是神所預備得救唯一的道路,除此以外別無拯救。
舊約約珥書也說了,在末日大而可畏的日子來到的時候,耶和華神要刑罰祂的仇敵。要將祂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誰是的神的靈澆灌的呢?那時「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就是所有求告主名的人,也就是知道自己無力自救,願意向耶穌基督發出呼求,求主赦免自己的罪孽,求主救拔脫離審判的命運。這些人就是能得拯救的人。這些人也就是如前面所說的,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的人。聖經中所提到得救的條件是一致的。信靠主進入救恩當中,這是救恩中的稱義。並且稱義的人要繼續靠著主所賜的力量,保持信心到底。這就是羅馬書中所說的,主為我們預備完整的救恩。我們信靠祂的人都在主的救恩計劃中,祂必保護我們直到最終救恩成全。
神對罪人的愛是極深的,祂為救我們付上的代價是,犧牲祂自己的愛子。為挽回一個悖逆墮落的人,付上這麽大的代價,這在我們看來是浪費精力。我們看到了監獄中多少作姦犯科的犯人,即使宣稱以愛心感化犯人的法院,對他們都不抱希望。然而神卻願意挽回這麼一群沒有希望的人。救恩是因信領受的,得到神的救贖,就是這麼簡單。接受身為我們預備的白白的恩典,領受一個神所賜的新生命。
聽從福音接受救恩是人的責任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既然神已經應許了,無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會有個問題,不信的人怎能求告主名呢?他們如果從來沒有聽到福音,又怎麼能求告主名?14到15節接著前面的信息,提出了四個問題:「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答案都是明顯的,不能。可見福音的傳揚在人能得救上有重要的地位。福音的信息是神所預備的救恩,福音的使者是神所差遣的傳道人,所傳的道是神對人發出的呼召。神在拯救的事工上扮演了主動施恩的角色,福音正是神拯救的行動。然而人在得救的過程中,要作什麽呢呢?人所要做到的就在聽到福音的呼召時,對呼召作出回應,也就是接受福音,向神發出救恩的呼求,這是人的責任。雖然神施恩在前,人回應在後。然而人既然聽到了福音,神也給我們作出決定的機會。我們就當為自己的回應完全責任。如果我們拒絕福音,不能怪神不將福音傳給我們,要怪我們自己為何心中剛硬、拒絕神的呼召。
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上的話:「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當時神差遣先知向被擄的百姓報告神拯救的好消息,神要他們從巴比倫出來,回歸耶路撒冷。今天神也差遣福音的使者,傳遞罪得赦免,蒙恩得救的好消息。保羅就是這位蒙神差遣傳福音的使者。但是他心中感嘆:「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這正是我們傳福音的人最常發出的感嘆,人的心剛硬不願聽福音。世人對福音會有這樣的反應,原是因為被世界的王弄瞎了心眼。他們不把福音當作一回事,反而排斥拒絕。你會為傳福音被拒絕而感到羞恥嗎?你覺得我們傳的福音不夠吸引人,讓我這個傳的人臉上無光,還是你深信所傳福音的是最好的,為人心不明白真道而傷痛。連一個推銷員都知道自己所推銷的是好貨,才有信心繼續推銷下去。我們是否有信心,深知福音就是神拯救世人的好消息。但願我們對福音的真理都能有這樣的把握。能夠勇敢地為主作見證。
因為我們知道神的福音要我們去傳揚。保羅說了:「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人能信道是得救的要件,但沒有人奉差遣傳道,就算想信,還不知信什麼。若主沒有賜下話語,傳道人也無道可傳。可見人能得救,最終是神在背後的計劃與推動。如今神已經差遣了我們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的信息。大使命已經展開兩千年了。主耶穌拯救世人的真道已經傳開了,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正如詩篇所說的,神的普遍啟示充滿滿全地。福音的信息也是如此:「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讓普世的人聽到福音而歸信基督,是神拯救的心意。我們每個得救的基督徒,正在神拯救的計劃中,也都是奉主差遣,向著未信的朋友傳道的福音使者。主福音的工作已經大大的擴張。祂預備了救恩、差遣了使者傳福音給我們了,如今世上已有許多人有機會聽聞福音的信息。如今救恩環節中最後的一環,在聽福音的人的身上。我們信不信?神差聖靈光照我們的罪、感動我們順服,然而如果我們的心決定剛硬到底,神就任憑我們。救恩的最後一環如果失敗了,不是神失敗了,而是人自己把自己排除在神國之外,責任在人自己身上。
當時的以色列人也都知道這福音的信息,他們的失落是沒有藉口的,不是他們不明白真道,而是拒絕接受。今天的不信的世界是否也是如此?他們如果沒有聽到福音,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我們沒有順服主的差遣,把福音傳到他們耳中。如果我們盡到了該盡的責任,而是聽福音的人自己拒絕,那就是他們自己該為自己的反應負責了。
救恩是神施恩的作為,神主動來到人中間,將福音的信息帶給我們。然而我們必須為自己對福音的反應負完全的責任。我們願意信靠主,還是我們拒絕接受?這是我們能做的決定,也是不可推脫的責任。
結論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我們今天從這段經文看到了。神親自預備了救恩,要藉著福音拯救失喪的世人。神差遣愛子成全了救恩,白白賜給我們。這是出於神的憐憫,不是我們的功勞。神將救恩擺在我們身邊,讓我們容易得到。我們不用付上千辛萬苦的代價,才能得到救恩。主耶穌所付上的代價,已經完全償還了我們的罪債。主所要求我們的就是信靠祂,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這就是我們得稱義的條件。然而我們所要作的是信靠順服,這是我們不可推托的責任。神為我們預備了救恩,差遣了宣教士來到了我們當中,讓我們聽到了福音之道。我們的反應是什麽?信靠還是拒絕。神的靈會引導我們、感動我們,但是祂不會強迫我們接受。祂要我們出於志願地,接受神的拯救之恩。這是人得到救恩所該盡上的本分,我們是否能以信心正面的回應神的呼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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