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光明與黑暗的交鋒

「耶穌到底是誰?」對於耶穌身分認定的這古老問題,在今天仍然挑戰的我們。人類文明在宗教信仰上第一大的分歧是:「是否有一位創造主掌管著世界?」這分別除了有神論、無神論、神本信仰、與人本信仰。第二大個問題讓有神論生出不同看法就是:「怎麼看待耶穌的身分?」祂如自己宣稱的是神的兒子、是一個先知、或只是一個道德高尚的教師?分別出了基督信仰、與回教、猶太教等其他亞伯拉罕衍生的信仰。這個問題從兩千年前就已經開始在猶太人中爭論,一直到如今仍然是人類社會爭論的中心,成了整個人類造信仰上的分歧的中心點,可見此問題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源頭來審視這個問題的起源,然後再來思想這問題與我們當今世人的關聯。

世界的光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我是世界的光」是耶穌基督對自己的宣告。門徒對耶穌的認知,都是起源於耶穌對自己的宣告。也就是祂身份的宣告挑戰著我們對它作出回應。祂宣告了什麽呢?約翰福音中有許多次耶穌使用「我是」這個字,來展開一段對祂自己屬性的講論。前一次在五餅二魚神蹟之後,耶穌提到「我是生命的糧」。十二節一開始,耶穌就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整卷約翰福音中耶穌一共有七次耶穌使用「我是」來描述他自己的屬性。除了以上提到的兩次。還有「我是羊的門」、「我是好牧人」、「我是復活、生命」、「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是真葡萄樹」。這些活生生的圖象,顯出耶穌品格與工作的特質。本段用光來描述耶穌的特性。

這與當時的節期有關,當時正是猶太人慶祝住棚節的時機,時間約在晚秋之際。在聖殿中女院的旁邊有幾個收奉獻的容器,被和合本翻成庫房,此處就是耶穌講論的地方。在住棚節時,猶太人會在聖殿中點起巨大的火炬,火光照耀耶路撒冷全城,在黑暗中特別顯眼,一直燒到節期結束。猶太人在住棚節時為了記念在曠野沒有固定居所,神賜下保護與供應,讓他們存活。他們會在聖壇前倒水,用這個儀式來記念先祖在曠野沒有水喝,神讓磐石流出活水,讓他們免於乾渴。另一個清楚的象徵就是聖殿中點起火炬,為了記念曠野中,神使用火柱來引導他們。

就在此時刻,耶穌對周圍的猶太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對他們印象深刻,當火炬的光芒漸漸消弱,耶穌說出自己正是那照耀周圍黑暗世界的光。這說法與約翰福音前面的信息呼應,如一章五節的:「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還有三章19節的:「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光與暗是相反的觀念,世界陷在敵對神的勢力管轄之下,不愛光倒愛黑暗。然而耶穌基督就是世界的光。即使世界拒絕光、排斥光,祂仍然來到世界,將光芒照在黑暗中。「世界的光」這個詞意思就是,耶穌正是照亮世界、影響世界的力量來源。雖然在約翰福音中,「世界」這詞多半帶著與神為敵的權勢這含義,然而世界本身也可當人類生存的範圍來理解,是中性的,如「神愛世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6-17)雖然世界陷在罪惡權勢的控制下,耶穌仍然愛世人,願意捨身拯救他們。光與暗的對比在此就顯明出來,黑暗拒絕光,然而光仍不減其熱誠,照向黑暗,呼喚在其中的世人,離開黑暗,走向光明。

耶穌光照世人所發出的信息是什麽?耶穌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祂呼召世人回轉歸向祂。這裡使用的字是「跟從」,意思就是像門徒亦步亦趨地跟隨主,羊跟著牧羊人一樣,以主為他們跟從的對象,在思想與行動上,效法主的樣式。跟從祂是耶穌對我們的呼召,也是我們得以出黑暗,進入光明的關鍵步驟。我們原本活在罪中,被黑暗弄瞎了心眼,看不見自己的罪,習慣於罪中之樂。但是主耶穌光照我們的內心,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罪惡與污穢,使我們的心回轉,願意接受基督的救恩。這就是出黑暗進入光明的過程。耶穌此時正在向世人發出福音的呼召,要他們離開罪惡、跟從耶穌。不在黑暗裡走」是用加強否定的語氣,強調那些跟從耶穌的人,絕不會在黑暗中走,將會得著生命的光。

「得著生命的光」又是何義?也就是得生命之意。約翰福音第一章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主耶穌賜下的屬靈新生命,在人心中照亮人屬靈的盲目,讓人得以看見自己的罪,歸向真神。得生命的重要步驟在於跟從主耶穌。凡跟從他的,必不走在黑暗中。

接受耶穌真實的見證

13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15你們是以外貌(原文是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19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約813-20

聽到耶穌自稱世界的光,讓猶太人感到不安,按他們在舊約中習慣的用法。只有神和彌賽亞才可以稱為「光」,如「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詩271)、「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 神要為你的榮耀。」(賽6019)當耶穌稱自己為光,就是把自己與神當作同等。這是猶太人不能容忍的。他們就提出律法的觀點來挑戰耶穌,律法中要求,任何法庭的控訴,不能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需要兩三個見證人,才可以定案,這是舊約律法的要求(申176)。猶太人也可能是拿耶穌第五章自己的話來提出質疑:「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但是他們明顯誤解耶穌當時說話的意思。耶穌不可能說自己單獨作的見證就必然是謊言。而是要按照前後文情境來理解耶穌的話。第五章31節的前文是:「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後文是:「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約532)按照原來說話的情境,耶穌的意思是:「如果耶穌脫離了天父交付祂的旨意而說話,單憑自己的意思,祂的話語就不真。」然而我們知道耶穌絕不可能違反天父的心意說話,祂的話完全是天父讓他說的。所以我們可以知道,耶穌在第五章、與第八章的話語是一致的,毫無衝突。

耶穌提出兩點理由支持自己的見證是真實可靠的:

第一,祂的權柄來自真理的源頭。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祂是神所差來,對神的旨意有第一手的認識;也將要往神那裡去,耶穌知道神的計劃最終會如何成就。耶穌的權柄來自於祂與神緊密的關係,父神乃是真理的源頭,完全真實,不可能有任何虛假。完全依靠神旨意而行的耶穌,也必然能完全掌握事實真相,所以祂有膽量宣稱祂的見證是真實的。人世間常見學識淵博的權威人士單憑自己豐富經驗作出可信賴的判斷,如醫術精良的外科醫生憑老練的經驗作出正確的診斷,他的醫術就是最好的見證人。或是斷案多年的法官可用自由心證來判斷案情。耶穌正如具有權威的判斷者,相對於與祂辯論的猶太人,他們之間天差地別,源頭不同、本質不同、作見證所依靠的方法也不同。耶穌說:「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猶太人不知耶穌是父所差來的,也不知道父神計劃會如何成就,他們作判斷所依靠的標準就是外貌,也就是憑著表面、用屬肉體的方法來作判斷。以外貌來判斷耶穌,常會得到完全錯誤的結論。猶太人憑著外貌,以為耶穌就是一個加利利的木匠的兒子,不信祂是父神的獨生子。保羅過去身為法利賽人的時候就曾以外貌判斷,而拒絕耶穌。當他信主之後態度完全改變,說:「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是肉體)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

第二,父神自己也為耶穌作見證。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耶穌在於猶太人的辯論中先讓一步,就算按照猶太人律法的標準來判斷,需要兩個人的見證才能算為真。耶穌的宣稱還是站得住腳。因為除了耶穌自稱祂是神所差來的神的兒子之外,天父也為祂做見證。這見證第五章中有詳細的說明。神差施洗約翰見證耶穌是以聖靈與火施洗的基督(約533)、基督以神賜的能力行神蹟奇事證明祂有來自於神的權柄(約536)、父神自己也在耶穌受洗時從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約537)、整本舊約聖經充滿了神所賜下對彌賽亞的啟示,正應驗在耶穌身上(約539)。我們可以說對耶穌是神的兒子最有力的見證都是來自於父神。除非我們不信父神,我們難以拒絕來自於祂的如此充分的見證。

猶太人為何看不見這些見證呢?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父神。當耶穌說出天父為祂作見證時,他們竟然問出:「你的父在哪裡?」這個反應很諷刺,代表他們的心中所認識的神,與耶穌基督的父不是同一位。哪一個才是對神最正確的認識呢?耶穌提出他們不信的關鍵:「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他們不信子最主要是因為他們不信父的見證。從他們對子的反應,就可以看出他們對父的信心。對天父的認識最直接、最清楚的途徑是透過聖子基督。約翰福音第一章就清楚說明:「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唯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猶太人宣稱自己認識神,然而神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他們對神認識的考驗。如果連神差來的基督,他們都拒絕,表示他們並不真正認識神。他們只拘泥在自己對律法的理解,死守外加的傳統規條,沒有真正認識天父的旨意。從他們對基督的態度,就能反映出他們對神的認識。

今天的我們對耶穌的態度是如何呢?是信靠祂是神的兒子,接受祂為我們預備的救恩,還是像猶太人一樣,以外貌來判斷,而拒絕祂?這判斷關乎我們人生最終的結局。我們需要謹慎作出決定。在本段結束寫著:「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猶太人已經圖謀抓拿耶穌,只是還沒有動手。只是時候還沒有到,耶穌在世上傳道,按照神所指示祂的時間。當上十字架的時刻來臨,就再也聽不到祂的話。作者意指耶穌與猶太人的衝突不斷升高,最終必然是耶穌被捉、被釘十字架,這時刻已經臨近了。耶穌隨後對猶太人的警告語重心長,聽來雖然刺耳,卻是不拐彎抹角、直接刺入他們的心,認識基督就是認識天父。對耶穌所作的見證,每個人都當作出接受與否的決定。我們當把握住活在世上,尚能作判斷的時機,作出正確的選擇。

信基督與否關乎生死的結局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約821-29

當耶穌向他們說出了祂的見證是來自於神,必然是真實的,接著就告訴他們必須對耶穌所傳的信息作出回應,這回應的結局是關乎生與死。祂首先說出:「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句話與第七章的一段話非常相似:「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734)兩段耶穌所說的要去的地方,都是預指祂要回到天父那裡。然而猶太人不理解祂的話,第七章中猶太人以為耶穌要到外邦人中去傳道,這是他們這些不與外邦人接觸的猶太人所不願去的。雖然他們誤解耶穌的話,諷刺的是,如他們所說的,耶穌命令門徒向外邦傳道,門徒最終也真的將福音傳向外邦。第八章他們又誤解耶穌要去死,這種自我結束生命的作為讓他們感到厭惡。諷刺的是耶穌最終確實如他們所想的,自己捨棄了生命,然而不是自盡,而是捨命為救贖人的罪。

耶穌進一步解釋「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的意思為何。耶穌與他們的人生目的地不同,主要的原因是生命的根源不同。猶太人是從下頭來的,耶穌是從上頭來的,猶太人是屬這世界的,耶穌是屬天的。這兩句話指的是同一件事,下頭與上頭就是指屬地與屬天,屬地就是屬於這不信靠神的世界,生命沒有與神所賜的屬天生命相連,最後的結局就是死在自己的罪中。我們若不是靠著基督的救贖,得到屬天的生命,最後的命運就是按照自己所行的罪接受夠審判。

耶穌再一次嚴重發出警告:「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不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最終沒有其它的結局,只有為自己的罪接受刑罰,結局就是與神永遠隔離,也就是滅亡。這是極為嚴重的警告,也是每一位世人所面對的選擇。對耶穌身份的認定,就是一個選擇,祂真如祂宣稱的,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能救我推理罪的刑罰?福音傳到了世界,是提供了拯救的機會,同時世人對福音接受與否,也成了一個審判的根據。

「我是基督」原本只有「我是」。希臘文的「是」這個字已經包含了主詞,如果又重複加上「我」,是強調性的用法。不僅如此,如果「我是」後面不加任何述語,更是讓猶太人想起舊約中神向摩西現顯現時,自稱的名字「我是我所是」,和合本翻成「我是自有永有的」。所以當耶穌說了這個字,引起猶太人的疑惑。一句「我是」,後面沒有敘述我是誰,這引起他們不客氣地發問:「你是誰?」猶太人在上一段發出了「你的父在哪裡?」質問到底耶穌的父是指誰?此處又對耶穌的身份發出疑問,這兩個都是最關鍵的問題。我們都當思考我們對天父的認識、與對主耶穌的認識,「主耶穌的父在哪裡?主耶穌是誰?」正確的認識聖父、聖子,並對他們的呼召發出回應,讓我們得以進入救恩當中。

「我是」後面不接述語這特別的用法,第八章出現三次,有人以為是省略上文所題的,「我是從上頭來的」、「我是不屬世界的」。然而連續出現同一個用法,表示耶穌正要使用這個祂特別用法來強調祂的身分。從八章58節我們就看到了,當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原文就是「我是」。這句話沒有任何省略述語的可能性,就是沒有述語的特殊用法。況且此話一出,猶太人拿起石頭要打耶穌。可見這句「我是」在猶太人心中的分量,他們以為耶穌是人,怎麼敢用神的名字稱自己,這是極大的褻瀆,甚至可以當場用石頭打死。然而他們之所以會作出如此憤怒的反應,主要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耶穌,也因為他們與屬天的生命根源沒有連接,仍然是以肉體來判斷耶穌的身分。即使耶穌苦口婆心地傳達神賜給他的話語,他們的心是剛硬的,無法接受。

耶穌感慨地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828a)他們不信耶穌所說的話,不信耶穌宣稱的是神的兒子,是神所差來的基督。然而最終神會以大能證明耶穌的身分,也就是耶穌被舉起來的時候。這「舉起」有兩重意思:(1)一是在十字架上被舉起,如第三章說的:「摩西在曠野舉蛇,認字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315)這是指如舊約時神設立銅蛇成為被火蛇懲罰的罪人得拯救的憑藉,當人憑信心一望銅蛇,就得拯救、免去死亡。如今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也是神設立拯救罪的人方法。只要憑信心接受基督的贖罪救恩,就能罪得赦免、免去滅亡的命運。(2)另一意思是被神高舉得榮耀之意,至於基督的復活、升天相關。耶穌雖然屈辱被釘死在十架上,但是祂不能被死拘禁,神以大能讓祂從死裡復活,證明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的神拯救的計劃,祂就是神差來替人贖罪,拯救人脫離死亡的基督。基督被高舉就是最大的證據,證明耶穌所說的「我是」,也就是那一位與神同樣稱號的特別的身分。和合本加上「基督」是合理的翻譯。

耶穌被高舉不但向猶太人證明祂是神差來拯救世人的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828-29)後面這段重複了第五章耶穌所宣稱的:(1)他所做的事,沒有一樣是憑著自己的意思,完全按照天父對祂的指示。(2)祂所說的話完全是按照天父對祂的教導。(3)天父與祂一直同在,天父從不離開祂,讓他落單。這是指天父與基督緊密連結,時刻保持合一的關係。這是因為耶穌常以父的事為念,總是做出討神喜悅的事。我們雖然沒有如基督一樣與父神如此緊密相連關係,但是我們是住在基督裏,有與基督相連的屬靈生命,是否效法耶穌,按照父神的心意行事、按照合乎神旨意的方式說話、常常思念做出討神喜悅的事?這是我們當努力追求的方向。



耶穌向猶太人做出了見證,其中充滿了對他身份的宣告,祂是神的兒子、是神差來的基督、行神指示的事,說神教導的話語。這見證是真實的,然而對不信的猶太人卻是冒犯他們固陋的思想。他們不信耶穌,不接受耶穌的宣稱。耶穌對他們發出極為嚴厲的警告,不惜與他們針鋒相對,此舉激怒了猶太人,雖然當中有人願意相信,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怒火中燒,生出了殺害耶穌的惡念。我們聽聞福音的過程何嘗不是如此,心中天人交戰,按照我們原本肉體的喜好,我們不會接受耶穌是基督,不會認罪悔改。然而神的靈光照我們,引導我們看到了自己的罪,也看到了陷在罪中的可怕結局,就是落入滅亡的命運。我們願意謙卑下來領受耶穌救恩的人,當思念神救恩臨到我們是何等奇妙。耶穌是世界的光,當祂光照我們的時候,我們願意打開心門領受救恩,這是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一刻。我們當對自己的悔改歸正心存感恩。我們也知道世人因著被世界弄瞎了心眼,會生出剛硬拒絕的心,我們當藉著禱告、與謙卑的心,誠懇地將福音的好消息與他們分享。我們只是福音的管道,只求忠心傳揚;向人心動工的是神,結果是在神的手中。

結論

當耶穌來到世界,向世人宣稱祂是神兒子的身分,這宣告造成了當時猶太社會極大的紛爭,因為這對當時猶太人固陋的信仰體系而言,是個突破性的想法。對耶穌所傳的福音,有人嚴厲拒絕,有人願意接受。能否接受在於一個人是基於按照肉體的標準來看待耶穌的宣告,還是按照屬靈的標準,也就是對神的認識與順服。人之所以作出不同的判斷,顯出生命連接的根源不同。主耶穌向世人發出福音呼召,宣告祂是基督、是通往父神那裡唯一的道路。這呼召如今仍然在這世上傳揚,當年猶太的反應是我們的警惕。我們是願意謙卑,接受基督向我們提供的拯救,還是以世界的眼光來判斷祂,拒祂於千里之外。這判斷導引到完全不同的結局,我們當慎重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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