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當時面對的炎熱考驗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1-4)
保羅在寫作腓立比書時,正身陷囹圄。雖然失去各處傳道的自由,他仍然關心過去建立的腓立比的教會。藉著這封信鼓勵他們不要被周圍不順利的環境影響,而生出許多負面的反應。從第一章中我們就可以觀察出教會中出現的問題。1章15節的「嫉妒紛爭」,1章18節的「結黨」,1章19節的出於「假意」傳福音。這些就是當時教會中,因著人心中的罪性,而生出的破壞教會和諧的現象。「虛假」與「爭競」也是今日教會常見的問題。
第二章保羅繼續勉勵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姊妹,在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活出合一見證來。第一節說的「若」,並不代表保羅懷疑他們是否有這些特質,而是激勵他們反省,在以上四個層面上,是否真的活出當有的「新生命」。無論他們「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都是因為與主聯合而享有的屬靈福分。屬靈上我們是已經活在基督裡面,並且確實從祂那裡得到了安慰、勸勉、屬靈交通、慈悲憐憫。然而,我們是用什麽態度來活出信徒群體相交的生活?是在其中嫉妒紛爭,還是願意同心合意,合而為一?保羅勉勵他們唯一能使他喜樂滿足的方法就是,不單單停留在前面所述的,與基督聯合的地位中,更要藉著「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活出與地位相稱的生活。意思就是唯有全教會同心合意,活出基督同在的特性,保羅心中的喜樂才可能得到滿足。否則,基督徒只是停留在地位上得救,卻在生活上活不出與救恩相稱的樣式,保羅對於信徒停留在裡外不一的情況,心中無法滿意。
保羅勉勵門徒合一,不是指外表的統一,思想的一致。而是指靈裡互相接納、承認別人與自己聯合為一體,彼此互相配搭。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說的,肢體雖多,卻合而為一。彼此之間的關係不是敵對的關係,而是合作的關係。
接著保羅警戒他們前面提到的問題。在2章3節警戒他們不要結黨紛爭;不要貪圖個人的虛榮;又警戒他們避免驕傲自大的習性。2章4節警戒他們不要專顧自己、自私自利。這些就是腓立比教會存在的毛病。當時教會中存在一些敵對保羅的人,他們為滿足個人的野心,背地裡推動自私的計謀。他們對待別人的態度是,譏諷嘲笑、批評論斷,對自己則爭功諉過,自高自大。保羅對信徒的勉勵與警戒正好是針對這些弊病,一針見血地指出來,期待他們力求改進。「虛假」與「爭競」的毛病是從內心的敗壞習性生出來的,除非從裡面改變人的心,生活態度不可能有真正的更新。也只有人心被改變,肢體之間的關係才可能真正改變。否則,不可能有長遠的果效。
以基督的心為心
「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腓2:5-11)
保羅提出前面教會問題解決的方法,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是個命令句,動詞是「將之置於心中,成為所思念與關切的內容」。將什麽置於心中呢?就是存在基督心中,耶穌基督所思念關切之事。除非我們的心經歷此種改變,被耶穌基督的心所得著,像祂的心一樣,思念、關切耶穌所看重之事,我們不可能從世俗的敗壞墮落中轉變。
接下來我們來觀察基督所關切的中心是什麽?主要是祂甘願捨己降卑,順服神的旨意。第六節中的「形象」指永遠不變的本質形象,與第八節的「樣子」指隨環境改變的外表樣貌,二者相對。本句話「祂本有神的形像」是個現在式分詞片語,有讓步的意思,指雖然耶穌持續具有神所有的榮耀、本質,意思就是指基督是神,與神的本質相同,這是永遠不變的事實。接著的後半句「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是主要子句,意思是基督不以為自己與神同等這地位,是個緊抓不放的權利。雖然這是不變的事實,但是基督卻不以這地位是理當強行抓住的。
第7節「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一開始有個語氣轉換的助詞「反倒」,表示接下來的句子與前一句的期待相反。主要子句是「祂虛己」,後面接著兩個分詞片語表示「虛己」的方法。就是以成了人的樣式、並取了奴僕的形象來虛己。與前面的神的形像對比。耶穌怎麼虛己?祂的作法就是,由神的形像降卑為奴僕的形象,以道成肉身,成了人的樣式而達成的。神的形象本為尊貴、榮耀、威嚴;反過來,奴僕的形象則為卑微、屈辱、順服。這不是指基督的神性消失、倒空、減損。祂是完全的神,在祂道成肉身的時刻,神性沒有任何改變,卻取與人類完全相同的身體,成了完全的人,祂的人性與祂的神性聯合在一位格之上。
第8節「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本句主要動詞為「使自己卑微」,既然基督被顯出有人的樣子,祂就自己卑微,這與「虛己」意思十分類似,都是基督主動降卑他自己。怎麼自己卑微?以分詞片語「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表現出基督卑微自己到何種結果。這是基督降卑成為人的樣式要達到的目標,就是定意要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罪人贖罪。這也就是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因此,虛己的意思就清楚了,就是道成肉身,以奴僕順服的心、以人的卑微身份,為要達成神救恩的目的。
虛己所倒空的是什麽呢?是神的形象,與奴僕形象成為對比。基督原本擁有與神同等的至尊、榮耀、權柄地位,在道成肉身時暫時不表現出來。因為祂要成就一目的,就是成為卑微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為我們死,來替我們贖罪。人性原本都是看重自己、甚至喜歡別人尊重自己。如果見到自己的利益受損害,必然大聲疾呼、爭取到底。日常生活中常見到這樣的成語:「不平則鳴」、「得理不饒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似乎認為人的尊嚴是不可侵犯的,要誓死保護到底的。因此,人類社會充滿勾心鬥角之事,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被侵犯的利益。沒有人願意低聲下氣,活在別人的踐踏之下。基督在十字架上活出的樣式,卻與眾人極為不同。祂為了完成神交付的拯救工作,忍受敵對者的迫害,將莫須有的罪名加在祂身上,如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默默無聲。如果是換了我們,豈不是大聲呼喊申冤,對於逼迫者鳴金攻之。基督為何要如此作?祂的眼光超越了人間的你爭我奪,利害爭逐。祂看到的是天父要藉著祂而顯出的榮耀。如果十字架的屈辱能夠讓罪人因此得到救贖,祂願意承受著原本不當受的屈辱,背負著他人的罪責,代替人接受刑罰。這樣寬廣崇高的心思我們真的難以想像。卻擺在我們面前,成為一個活生生的圖像。要求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我們既然在身份上與基督聯合,為何心還是隨著自己原本的意思呢?
第9節開頭有個因此,表示接下來整句是描述基督降卑的結果。基督雖然降卑成為罪人的樣式,甚至代替我們受死亡的刑罰,最後神卻將祂升為至高。這升高的行動藉著讓祂從死裡復活,並升上高天坐在天父右邊顯明出來。祂從神得到的名,超過萬名之上。名是代表一個人的實際,既然神賜下給基督的名,高過萬名,就是承認基督的地位,實際上就是高過世間萬物。10節描述神賜下這名,最終要達到的結果,就是天上、地下、以及地底下的萬膝都要向基督的名下拜,臣服於祂,順從他的旨意。並且萬口都要承認耶穌是主,為了讓父神得到榮耀。神這一切使基督升為至高的行動,都是為了父神自己的榮耀而成就的。
當我們讀到這整段詩歌體的頌讚,看到在初代教會中,關於基督道成肉身,降卑為人,甚至受死的經歷,都是父神永恆心意中拯救工作的重要過程。先降卑致死,再被升為至高,讓父的救恩得以成就,臨到信靠的人,並讓天父的名因著耶穌得到至高的榮耀。我們從這些描述,怎麼能學會以耶穌的心為心呢?耶穌雖本與神同等,卻願意放下他的崇高地位,相反地取了奴僕的樣式,這是一般人不可能想像的行動。人的本性常告訴我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私是人類得以存活在地上的基本生存要求。然而,聖經的教導帶給我們另一種價值觀,不是以自利為活在地上必然要有的態度,而是想到為了順服神更高的旨意,願意謙卑虛己,完成神交付的使命,成就神的心意。
這樣人生態度在今世或許會被視為愚蠢,然而主耶穌就是這樣走過來的。祂為我們成為了美好的見證,讓我們效法祂的榜樣。為了神的榮耀的緣故,願意謙卑虛己,視別人比自己強,甚至願意接受神的差遣,去服事有需要的人。這就是這段經文讓我們學習的地方,如果要產生行為改變的果效,我們的心需要被改變。改變的方向就是學習主耶穌的樣式。祂所關注的,就是我們當關注的。也就是本段開始的第一句話「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心的改變帶出行為的果實
「12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1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腓2:12-14a)
本段一開始有個連接詞「這樣看來」,意為既然知道前面的教訓,應當能夠活出後面的生活態度。後面整句話是個命令句,正如他們過去順服一樣,保羅要求他們現今繼續作成得救的功夫。首先,保羅肯定他們過去一向是順服的,但期待他們不要只在保羅與他們在一起時順服,就算如今保羅被關,不能與他們同在,他們應當更加順服。順服不是屈服於外在壓力,表面不得不遵行,而是從心底作的。如果,因為保羅不在,他們就從過去順服的態度,轉變為陽奉陰違,那就完全顯出他們的順服是表面功夫,不是出自於內心。保羅命令他們,帶著戰競恐懼的心,作成得救的功夫,這是什麼意思?救恩難道是信徒繼續努力去作成的。「做成功夫」這詞主要是以繼續不斷的毅力,堅持到底,讓所做之事得以最終完成。保羅在此命令他們繼續完成此工作,意義上就是指救恩需要最終能達到期待的果效,不是只停留在地位的改變,卻在實質上活不出與救恩相稱的生命。這是要得救者與神配合,順服神的引導,讓神的手繼續在他的心中動工,才可能最終有所成就的。這很類似羅馬書中說的成聖的道路,持續一生不斷追求,期待一步一步更符合神心意。在這路途上,需要心存戰競恐懼,以免掉以輕心,不能完成神拯救我們,期待我們達到的目標。
這不意味著救恩是我們努力做成的,整個拯救的工作還是神的手在動工。正如13節說的:「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這句話原來是,神就是持續在你裡面動工的那位,並且不管我們所立志去行,或努力去作,都是依照神的美意。我們雖然立志去行、並積極去作成救恩,但是實際上是神在我們心中動工,催逼我們按照祂的旨意去行。按照這樣的想法,我們在神的面前,一點也不敢自誇,聲稱救恩是我們努力去完成的。只能夠說我們能夠有心追求,是神在我心中激勵;我們能有力堅持,是神在我們心中支持。救恩的成全,我們還是歸功於神。
最後,保羅勉勵他們在教會生活中,表現出不發怨言、不起爭論的樣式來。這與前面保羅警惕他們當前存在的問題相關。此刻教會肢體中,正有「虛假」與「爭競」的現象。不發怨言,杜絕了心中的怨恨。不起爭論,遠離爭競嫉妒。生活的聖潔以何為目標?期待他們達到「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這怎麼能達到?唯有讓基督改變我們的心,讓基督的心思成為我們的心思,基督所關切的,成為我們的關切。先效法基督的降卑,為成全神的工作,犧牲自己本有的利益。再讓神的心意得到滿足、神的名因我們的順服得到榮耀。
結論
在一個強調爭競的社會氛圍下,教會難免也充滿了爭名奪利的風氣,因此出現了,自我高舉,看不起別人的現象。甚至出現分門結黨,勾心鬥角之事。這一切都是出自敗壞本性中的罪根所引起,人心壞了,行為自然跟著敗壞。保羅要求基督徒不要只停留在表面上與基督聯合,既然已經得到與主聯合的身份,就要真實活出相稱的生活,在教會中就是要彼此合而為一。這目標怎麼達成?保羅要我們效法基督的樣式,以基督的心為心。效法祂謙卑捨己的精神,為了順服神的旨意,甚至捨棄最寶貴的生命。我們在基督的十字架前反思,我們從基督身上得到的恩典極大,所能回報的甚為有限。莫忘保羅的期待,以基督的心為心,期待心的改變,帶動生活的改變,進而改善我們與整個教會的關係,不再是爭競,而是謙卑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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