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客西馬尼園到十字架,風雲變色,門徒四散奔逃,這是門徒信心面臨考驗的一刻。這也是主耶穌面臨擺在祂面前的十架苦杯,以順服的心接受父神為祂預備的道路,走上十字架,為眾人受死贖罪的時刻。本段經文描述了猶大背叛,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受審、彼得軟弱跌倒,又在主耶穌的挽回下回轉,重新站立。人性經歷的考驗,在患難中真實出現。我們從這些人身上能學到什麽呢?
在客西馬尼園被抓拿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2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聚集。3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5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7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9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11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2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約18:1-12)
在向天父說出了最後大祭司的禱告後,耶穌帶著門徒進入了耶路撒冷東邊不遠的客西馬尼園。他們過去經常在這裡聚集。賣他的猶大也非常清楚這地方,第二節的「清楚」是用過去完成時態,表示猶大賣主時,對耶穌與門徒經常聚集的地方早已知道。第三節說,猶大帶著一隊兵。他是平民有什麽權柄帶領軍人?原來他是被指派一個任務,在兵丁逮捕人時候帶路的。而逮捕的人正是他的老師耶穌。出賣自己的老師,是何等讓人氣憤的行為,猶大卻無恥地做出來了。還怕太黑看不清楚,抓錯人了,用親吻為記號,讓兵丁知道那個是耶穌。這動作表面親熱,背地裡卻帶著陷害的計謀。所以「猶大之吻」被歷世歷代的人記著,是叛徒虛偽的動作,如同成語中的「口蜜腹劍」一樣,心思非常險惡。
第四節說出,猶大帶著一大隊兵,這大隊的人數通常是上兩百人。不止兵丁被帶來,旁邊還夥同了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也就是服事聖殿的警衛,大批人馬出動。可見這是預先計劃好的逮捕行動,聯合了羅馬兵丁、猶太人警衛,連猶太人的行政長官祭司長都出動了。還拿著燈籠、火把、兵器,預計來個大搜捕,還擔心可能出現因拘捕而火拼的情形發生。為何此行動要用如此大的陣仗?他們擔心耶穌的門徒反抗,擔心兵力不足,鎮壓不住。但是,實際發生的事完全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耶穌並沒有躲藏、沒有抵抗、沒有拒捕,反而主動出來面對他們。第五節提到,「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耶穌早已知道那將要臨到祂身上的事,在祂屢次向門徒預言受難的話裡可以看出來,祂已經預備好了。神定意要臨到祂身上的旨意,祂完全順服,於是光明正大地走出去,面對抓拿祂的兵丁。耶穌問他們「你們找誰?」,並不是明知故問,而是要他們自己說出來他們要抓拿的對象,他們到底認為耶穌是誰,一個罪犯,還是神差來的基督?對耶穌身份的認定,就決定人在神面前面對救恩的態度,接受或拒絕。這批人回答:「找拿撒勒人耶穌。」一個猶太人所輕視,沒出過先知的小城。在他們眼裡,耶穌只不過就是偏僻地方出來無足輕重的小人物。
當聽到抓拿祂的人回答後,耶穌說出:「我就是。」我們很好奇,為何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這動作與一般理性想像的結果不同,倒像是戲劇裡誇張的表演。是這句話伴隨著什麼神奇的力量,還是他們對這句話產生的心理反應造成的?這句話「我就是」原文是「我是」,當單獨出現不帶著述語時,是猶太人非常熟悉的神的名字。耶穌說出這句話並不是第一次(8:24、58),在第八章向著猶太人說出這字時,讓他們產生了劇烈的反應。第一次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引起猶太人質問祂「你是誰?」。第二次當耶穌告訴懷疑祂猶太人「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引起猶太人憤怒地想殺耶穌。可見這個字對猶太人的衝擊,可以讓他們產生極大的情緒反應。照猶太人的傳統,他們對神的名字連提都不敢提,深怕一旦說錯話就犯了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耶穌卻以神的名字來自稱,此話如果不是事實,就是對神的褻瀆。我們很清楚耶穌並沒有說謊,前者才是對的。猶太人卻不信耶穌的話,認定耶穌在褻瀆神。有些人以為這情節是約翰為顯示耶穌能力,誇大的杜撰。對比前面猶太人派差役去抓拿耶穌,這批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見到耶穌的權柄與教訓,尚且猶豫不決,不敢動手抓拿,回答差他們的大祭司:「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在黑暗的園子裡,聽到耶穌直接說出他們所禁忌的神的名字,會驚慌而跌倒,也非不可能之事。
當大難臨頭的時候,通常人的反應就是躲避。認為保護自己生命要緊,趁著夜色分辨不清誰是誰,趁著抓人的時候一陣混亂,趕緊把握機會逃走。但是耶穌卻走出來,承認自己的身份,並且站在最前面,保護他的門徒,說出:「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有誰有這種擔當,在生死存亡的關頭,願意一肩承擔責任,不拖累其他無辜的人。即使在人間的角度來看,主耶穌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承擔的作為,是個真正的男子漢。約翰在事後想起了主耶穌一生的所作所為,全部都是以神的心意為念。神的旨意在耶穌過去的教訓中已經預言,主耶穌必然保護屬祂的門徒,連一個也不失落:「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這裡的失落當然是指被羅馬人捕捉,判罪殺害。然而這句話可以引申到更深的含義,就是主耶穌必然保護屬祂的羊,不受到魔鬼撒旦的欺騙、攻擊,最後喪失信心,以至於失去救恩。為何可以這樣引申?因為前面作者約翰也曾經提到類似經文的應驗:「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17:12)這句應驗舊約聖經預言的話,是指著耶穌保護屬祂的門徒,不至於離開救恩,最後滅亡。這句話加上除了猶大以外,其餘全得保護,可見猶大不在耶穌保護的範圍之內,他是背叛耶穌的叛徒,從起初就不信,最終也是難逃滅亡的命運。這裡的滅亡明顯就是靈魂的失喪,得不到救恩。所以,在十七章大祭司禱告中與此處,耶穌保護的對象應該是一樣的,保護的內容,有相同的引申的含義,應該也能算是合理的應用。
在這面對抓拿的緊要關頭,彼得衝動地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耳朵。從這舉動,我們可以看見彼得護主心切,十一個門徒要面對兩百個帶著刀棒的兵丁,拿出刀來對抗簡直就是拿雞蛋碰石頭,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彼得顧不得後果,敢於拼命,雖然衝動,也能看出他為了保護主,輕看個人生死。至少在此刻,他是有如此大的勇氣。耶穌吩咐彼得:「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命令彼得不要抵抗,原因是耶穌被捕完全是天父定意要完成的事,也就是天父給主耶穌喝的「那杯」。那杯是上十字架代替世人的罪的苦杯,是主耶穌心甘情願承受的,也是祂願意順服去完成,不會逃避的。這與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一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29、42)主耶穌承受這苦杯,上十字架受死,不是理想破滅、走投無路的結果,也不是個人想要完成一件驚世駭俗的偉大壯舉。全然是神定意要完成的工作。祂在十字架上為眾人承受罪惡的刑罰,有罪的人才可能因著信心接受天父的赦罪之恩,免去滅亡的命運。如果我們不從天父拯救的心意來看,絕對無法理解主耶穌說出「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話,心中複雜的心情,背負眾人的罪,與父分離是何等痛苦的事,然而祂為了順服天父的旨意,甘心承受人間最大的痛苦,只為天父拯救的工作得到完成。思念到主耶穌因著對我們的愛,順從對天父的旨意到底。我們心中充滿了感恩,主耶穌對我們的愛何等大。因著祂我們的命運從此改變。感謝讚美祂。
在大祭司面前被審問
「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19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20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21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22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23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24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仍是捆著解去的。」(約18:13-14;18:19-24)
耶穌被羅馬的兵丁與猶太祭司長的差役抓拿住,捆綁起來,先押解到亞拿面前。約翰在這裡介紹了亞拿與該亞法的關係,「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為何不先押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面前?這裡需要先了解當年大祭司的任免的問題,亞拿是原來的大祭司,任期從公元6年到15年。他的勢力龐大,讓他的四個兒子接續他分別繼任,還包括他的女婿該亞法。雖然他被羅馬政權撤換掉,已經退下大祭司的職位,那些對外來政權反感的人,背後仍然私下尊奉他為大祭司,背後擁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在耶穌被押解到現任大祭司該亞法之前,亞拿先要審問祂。約翰福音11章曾經提到該亞法發出預言:「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11:50)這句話原本是代表猶太領袖當時的想法,除掉耶穌,免得羅馬人看見因耶穌而起的動亂,起來鎮壓,殺害更多猶太人。結果使徒約翰將該亞法的話,更入深的理解為神藉著大祭司的口發出的預言,耶穌的死是代替百姓的罪,免得百姓因著罪滅亡。這正是耶穌代贖受死的意義。一句本來提議處死耶穌的話,卻不經意地指出了神以耶穌為祭成就贖罪救恩的旨意。
在亞拿面前,他「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來盤問祂」。按照猶太的法典規定:「不得向犯人質問會使他陷於罪狀的問題。」定一個人的罪必須要以證人陳述的正反證詞來推定,不能單以被告的自述就定其有罪。詢問正反證人時也必須先問對其有利的證詞,再詢問可據此定其有罪的證詞。中世紀猶太學者邁摩尼得斯曾經寫出:「我們的律法的本意不是從罪人口供中來判他死罪。」亞拿的審問事實上不符合當時法律。主耶穌對亞拿的回覆:「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就是指出他審問耶穌的不合理之處。要問也該問那些聽見耶穌教訓的人,讓他們的證詞來證明耶穌是否有罪,而不是想從耶穌的回答裡抓把柄來定罪。
主耶穌其中的一句回覆可能會讓我們覺得疑惑,就是20節的:「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難道耶穌教訓人全部都是在會堂或殿中公開的場合,在私底下全然都沒有教訓門徒嗎?似乎不太可能。馬太福音中耶穌回答門徒詢問,為何對眾人講話用比喻:「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太13:11)在私下場合,耶穌對門徒會解釋比喻的意思。可見耶穌的言論全然是在公開場合,並不是這裡的意思。那如何解釋耶穌這句話?應該是私下場合耶穌對門徒的教訓,只是對其公開教導的進一步解釋,並沒有什麽隱藏不得公開的秘密言論。公開言論與私下講論,內容是一致的。只要問出公開場合的教訓,就知道耶穌私下教導的內容,沒有一口兩舌的虛偽作風,也沒有隱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沒想到耶穌對亞拿的質問,遭到旁邊站著僕役伸出手掌打祂的耳光。還責問祂:「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似乎指出耶穌不回答大祭司的問題,卻反過來質問大祭司,是無禮的表現。這裡「用手掌打」這個字,在耶穌被希律的兵丁羞辱時,也再度出現:「恭喜猶太人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他。」(約19:3)這個字有帶著羞辱的目的,用手掌搧耳光的意思。保羅在公會面前被大祭司審問時,也被差役打過。當保羅被憤怒的猶太人押到大祭司亞拿前審問時,他回答:「弟兄們,我在 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結果被大祭司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保羅遭到的打是讓犯人受苦的用刑。兩邊用的字不同,巧合的是審問的都是大祭司,打人的都是旁邊的差役。從兩處經文可以看到,猶太權柄對於威脅他們尊嚴的人,施加的惡待是不按照法律來的。耶穌與使徒保羅都受到相同的遭遇。
對於這種無理的惡待,耶穌提出質問:「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要求審判者,按照公平正義的法律來審判,不能逾越法律規定,任意用刑。有人會以為耶穌以前在登山寶訓教訓眾人:「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此處耶穌沒有按照祂自己的教訓做,因為他質問打祂的人,沒有轉過臉來讓他繼續打。其實兩邊的經文前後語境不同,登山寶訓中要求「不要與惡人作對」,是要神子民以愛來化解仇恨,不要與人爭競鬥爭。並沒有說要人一味忍辱屈服,像個毫無是非標準的懦夫,連公義的要求也不能提出。那不是耶穌原來的意思。主耶穌質問打祂的人,並不是帶著報復的仇恨之心,而是要求審判者要按照公義的標準去行,不能任意虐待被告。這兩者完全沒有衝突。新約學者唐納卡森說的一段話非常好:「祂也沒有拒絕『將左臉也轉過來』,從十字架本身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但是若沒有為真理作見證,只是把另一邊的臉轉過來,並不是道德決心的結果,而是軟弱無能的懦夫受到脅迫的反應。」祂願意走上十字架,本身就是志願忍受更大的屈辱,沒有還手。然而在此行動的同時,嚴正地指出不按公義審判這罪惡的行徑,乃是合乎神公義屬性的表現。基督擁有神完全的公義慈愛屬性,斷不能違背自己。公義與慈愛結合在一身,展現出神獨生子的榮光,從本段的描述中我們都看見了。
彼得的跌倒與悔改
「15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16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17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他說,我不是。18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裡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25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26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麼。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18:15-18;25-27)
這裡提到了耶穌的門徒西門彼得在耶穌被捕後的經歷。他沒有像其他門徒一樣為了保命而逃跑掉,卻一路跟著耶穌走進大祭司的院子,這裡應該是大祭司審判案件的所在,一般民眾不許進入的地方。所以才會需要透過另一個認識大祭司的門徒帶路,向看門的使女說一聲,通融一下放彼得進去。傳統上認為這個門徒,就是約翰福音中未提姓名的,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也就是使徒約翰。對於彼得在大祭司宅邸,被挑戰後心中生出恐懼,以及因怕死而否認主的經過。若非親自看見這些事發生,也很難描述的如此詳細。所以此門徒是本書作者約翰,故意不顯露其名,是很有可能的。
彼得進入大祭司宅院後,因天氣寒冷,眾人生火取暖,彼得與其他人站在火堆旁。為何他冒險進入這麼危險的地方?因為他想要知道耶穌會遭受什麽處置。為了避免引起他人生疑,認出他的身份,就與他人站在一起烤火。彼得遇到三次別人對他是耶穌門徒的懷疑,約翰福音中記述其中兩次。其中第一次,那看門的使女問彼得:「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這句話隱含的意思表示問話者期待回答是否定的。相當於問:「你該不會也是這個人的門徒吧?」這問題中有個「也」,表示她知道這裡有一個耶穌的門徒,現在她問彼得「該不會又是另一個吧?」彼得矢口否認。他從在客西馬尼園裡,拔刀砍掉猶太差役的耳朵,那不懼生死、勇於拼命的血性,轉為不敢承認他是耶穌門徒的身份。為何會有這種轉變?人對於危險的感知是逐步加深的,開始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什麽樣的逼迫。當見到主被棍子、鞭子擊打虐待,渾身傷痕,他開始擔憂可能面臨死亡的威脅。
其他三卷符類福音都有記載第二次彼得不認主,但沒有記在約翰福音中。馬太福音記著:「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第一次被問時,他已經為了保命而否認了。第二次再被指認,他更是驚慌,怕真的被人出來,生命被難保。為取得他人信任,發咒起誓否認。
約翰福音提到了第三次彼得不認主。這次是那位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戚,對彼得印象深刻。對著彼得指證歷歷:「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麼?」這句話的「我」是特別強調,就是我在園子裡看見你。僕人針對著他,要他承認:「那在園子裡與祂在一起的,豈不就是你嗎?」約翰這裡較輕描淡寫:「彼得又不承認。」馬太福音對此事的描述:「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馬可的描述與馬太差不多,路加的描述則是:「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彼得對三番兩次的指認他是耶穌的門徒,極力否認,幾乎要發怒。路加進一步描述彼得接下來的心情變化。「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馬太、馬可都提到彼得痛哭。這是後悔的眼淚,雞的叫聲,讓他想到了主曾經預言他雞叫以先,要三次不認主。當時主是針對他信誓旦旦說:「主啊!我為什麽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13:37)彼得太高估自己的分量,不知道自己在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也難逃貪生怕死的軟弱。在死亡的威脅下,他不比別人更強。然而,他的勇氣確實勝過其他的門徒,其他的人早在客西馬尼園就作鳥獸散、逃之夭夭。他還冒險潛入大祭司的院內,代表他還是關心主的安危。然而,在周圍肅殺之氣的氛圍下,他也會因軟弱而跌倒。我們對彼得的跌倒,不必過於譴責,因為就算我們在同一環境,可能表現得還不如彼得,可能躲得不見踪影,連跟著主耶穌進入大祭司的院內也不敢。我們沒有地位譴責彼得。
還好主耶穌深知道我們的軟弱,也願意給我們機會回頭,祂轉過身來望著彼得,就是在提醒他:「你現在知道,自己也會軟弱跌倒了吧?快回頭吧!」當我們像彼得一樣,願為自己的罪過後悔,主耶穌願意重新建造我們。主耶穌願意挽回罪人,並重建悔改者的信心。若不是如此,我們早就注定萬劫不覆,毀滅多次了。感謝主給我們回頭的機會,我們永遠不能忘記主的恩典。跌倒雖然會發生,但不是我們放膽繼續犯罪的藉口。我們必須先承認我的跌倒是錯的,是惹神憤怒、讓主傷心的。不能因為在有生之年難以脫離罪的纏繞,就把它當成理所當然,犯罪也無所謂。那是賴恩犯罪的想法,簡直就是落到故意犯罪的地步。主給我們悔改的機會,是要我們順從主的勸誡與引領,治死肉體的私慾,不要再故意犯罪,並且竭力追求聖潔。如果有人以為既然信主,犯罪也不是罪,不追求聖潔,不願意認罪悔改。那真是跌入了希伯來書所警告的,可怕的罪惡深淵中。賴恩犯罪是可悲的錯誤理論。
有的人則太過敏感,認為信主後一旦再犯罪就失去救恩,那彼得否認主,是否一度失去救恩,悔改後又再度得救。當然不是。這種對得救反反覆覆的想法,是對救恩不可思議的輕率態度。一人一生都可能會信心軟弱發生,若都要再度失去救恩,再度得救,那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救贖豈不成了兒戲了?彼得雖然有軟弱,基督挽回他,重建了他,他一直是基督的羊,不曾失去救恩。也正因為他是基督的羊,主對屬祂的人的應許永不落空:「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29)若不是主的羊,不能得到主的保護。彼得顯然是主的羊,即使在軟弱那一刻也是。是主的羊或不是主的羊,不是變來變去、隨心所欲、瞬息萬變的。「是」這個字使用的時態是現在式,是持續性的。我們是否是主的羊是一個持續性的身份。從重生得救的那刻起就一直是,直到縱觀一生結局才能確定,當初信主那刻我們就是主的羊。所以主的應許既帶著得救的確據,也帶著持守的期望,不偏不倚。
然而,猶大就不一樣了,從他背叛主看來,是他變節了。但主耶穌怎麼說他:「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買祂。」(約6:64)前後兩句話所指的人,都包含了猶大。他與彼得在跌倒這方面很相似,然而,唯一不同的是,彼得是對主有信心的人,他從沒有失去對基督是主的信念,跌倒是因他肉體的軟弱,並沒有否認耶穌是主的身份。猶大則不同,他的跌倒是持續性的,從開始就不信,也從來沒真實信靠過主,他的跟從主是帶著錯誤的動機。他最後畏罪自殺的行動,把他信心真實的狀況反映出來了,心中後悔卻沒有回頭。當我們看到這兩個門徒的一生,值得我們當作警惕。我們千萬不要作猶大,即使失足也要像彼得一樣及時悔改。
結論
約翰福音最後一段進入了主耶穌被捕、被審判、與受難的經過。從客西馬尼園主被補開始,主被押往大祭司宅邸審判,轉眼之間風雲變色、眾叛親離。原本擁簇在主身旁跟從主、聽主教導的門徒四散奔逃。這是人性經歷考驗的一刻。門徒正在經歷著逼迫的考驗。彼得原本以為自己永遠不會背棄主,信誓旦旦要為主捨命。但是,當他在大祭司院內,遭到他人指認,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刻,他也軟弱了,在眾人面前否認主名。主轉過身來看他,給他回頭的機會,彼得為自己的罪痛哭悔改,最終為主挽回,信心被主重建。回轉了之後,回頭堅固自己的弟兄。我們一生也可能有軟弱的時刻,失敗不見得羞恥,重點在能否像彼得一樣及時回頭。重拾對主的信心,繼續跟隨祂,還是一錯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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