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土羅的誣告
「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2保羅被提了來,帖土羅就告他說,3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4惟恐多說,你嫌煩絮,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5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6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我們把他捉住了。〔要按我們的律法審問〕7〔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甚是強橫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這裡來〕8你自己究問他,就可以知道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9眾猶太人也隨著告他說,事情誠然是這樣。」(徒24:1-9)
因著千夫長要求,對保羅審判需要來到巡撫面前訴訟。猶太祭司長亞拿尼亞雇了辯士帖土羅同行,要在巡撫面前控告保羅。辯士是當時法律訴訟中的代理者,可以為原告提出控告,也可以為被告辯護,如同今日的律師。帖土羅就是一個口才便給的辯士,甚至到了用誇大的話語奉承官長的地步。他在提出保羅罪狀之前,按例先要對官長說出些奉承的話語。這在中國幾千年來的官場上經常可見,大家都十分熟悉。他企圖博取腓力斯的好感,對官長說出了一大段恭維的話:「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這句話從一個受僱於猶太人的律師口中說出來,控方的祭司長卻無動於衷,實在有悖良心。事實上,腓力斯曾經殘酷地鎮壓猶太人的起義,讓猶太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最後還因為過於殘暴,在公元59年被皇帝罷免其職務,召回羅馬。辯士說國家「大享太平」只是虛假的表象,實際上是百姓被強力打壓成不敢吭聲。帖土羅又說:「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這完全是違背猶太人普遍認知的謊言,大多數猶太人不但不會對他有感謝之心,反而極為憎惡。以上辯士的奉承之言,就如同大臣對皇帝的恭維:「我主英明、國泰民安、吏治清明、萬民無不景仰歸順」之類拍馬屁的話語。最後以「惟恐多說,你嫌煩絮,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來結束,接著的才是言歸正傳。但從這些話的篇幅就可以看出,控訴保羅的話語只有一句,前面的客套話卻是一大篇。真是典型的巴結權貴的作風。話語中充滿油滑之詞,心術也必然不正。
帖土羅控告保羅的罪狀有三:(1)「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2)「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3)「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為何他們要控訴保羅這三個罪名?這三個罪名是否能成立?值得我們好好來思想。
1. 保羅煽動普天下猶太人生亂:前面帖土羅說國中大享太平,其實就是為控訴保羅鋪路。他誣告保羅是像瘟疫一樣,是用一個貶義詞來類比保羅傳福音的行動。瘟疫傳到哪裡,那裡就生出疾病、痛苦、死亡。他故意抹黑保羅,人到哪里傳福音,那裡就不得安寧。進一步他又說保羅是煽動天下的猶太人生亂的。羅馬統治者最擔憂國家內部發生動亂。帖土羅誣告保羅傳福音,引發動亂,破壞國家的太平現況。當時代確實有些猶太人用宗教為手段,鼓動猶太人反抗羅馬政權,最後被武力鎮壓平定。這些動亂都是帶著顛覆政權的動機。帖土羅的控告影射保羅就是帶著政治目的,想要顛覆國家政權的叛亂分子。其實,保羅在各處傳揚福音從不帶著政治企圖,反而要求信徒順服在上掌權者。他只是單純地傳揚信靠基督而得救恩的好消息,他帶來的是對猶太傳統信仰上的更新。即使傳福音的過程中確實有動亂發生,也不當歸咎於保羅,而是要查明造成動亂的起因。這些動亂不是因為保羅煽動信徒去反抗猶太教權威造成的,而是由於猶太人被一些猶太教極端分子鼓動,想要引發事端,以阻止保羅繼續傳福音才是主要的起因。帖土羅的控告很清楚是誣陷忠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2. 保羅是拿撒勒教黨的頭目:教黨為宗教中的小教派,正如法利賽派、與撒督該派都是猶太教中的教黨。帖土羅稱基督徒為拿撒勒教黨。在猶太人心目中拿撒勒沒有出過什麽先知。成基督徒為拿撒勒教黨帶著藐視的意味,等於是把跟從耶穌的人當成是一個離經叛道的某個異端。而保羅則是這個異端的頭目。頭目這個字通常指幫派老大、或者招聚徒眾跟從的非法集團首腦,也是個貶義詞。在猶太人眼中,基督教就是個叛離正統猶太教的小教派。由於開始時主要在猶太人中傳揚,猶太人對它的打壓僅限於耶路撒冷。待保羅將福音傳到外邦,耶路撒冷會議確定得救唯獨靠因信稱義,被猶太人認為是廢棄律法、拋棄祖先遺留的傳統,從此與猶太教分道揚鑣。他們最恨的就是到處帶頭傳揚福音的保羅,以他為異端的首惡分子。
3. 保羅污穢聖殿:從亞西亞回來的猶太人宣稱,曾見到保羅與以弗所人特羅非羅同在耶路撒冷城裡,誤會保羅帶他進入聖殿。這是猶太律法嚴格禁止的事。這個指控相當嚴重,羅馬人授予猶太的公會處死觸犯聖殿規矩的人。當保羅被控污穢聖殿,就等於公會有權柄抓拿保羅,並按猶太的律法審判。帖土羅稱「我們把他抓住了」與事實有出入。當保羅在聖殿中時,猶太人聚眾騷動,想要把保羅當場打死。但是千夫長呂西亞把保羅從他們中間把保羅拘捕起來,保護他免得被憤怒的猶太人打死。有西方教會的古卷包含第七節「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甚是強橫,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這裡來。」這些描述似乎想要將保羅被羅馬兵丁保護之事,歸咎與千夫長。想要讓巡撫腓力斯降罪於呂西亞,因為他保護了保羅,沒有讓他被猶太人公會來審判處死。
當說完對保羅的罪狀之後,帖土羅讓腓力斯自己去審問保羅,看看他對保羅的控訴是否屬實。其他的猶太群眾也應聲附和,稱事實確實是如此。這群控告保羅的群眾,以煽動政治叛亂、鼓吹宗教異端兩種罪名來控訴保羅。事實是否真的如他們所控告的說法,還是他們羅織罪名的誣告?讓我們來聽聽保羅是怎麼回答的。
保羅的辯護
「10巡撫點頭叫保羅說話,他就說,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11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12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裡,或是在會堂裡,或是在城裡,和人辯論,聳動眾人。13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15並且靠著 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16我因此自己勉勵,對 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17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18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殿裡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惟有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19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20即或不然,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21縱然有,也不過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徒24:10-21)
首先保羅照例,在開始辯護的內容之前,還是要說出訴訟起首的恭維言詞。但是比起帖土羅長篇阿諛奉承的話語,保羅的話顯得中肯很多。簡單的就是一句:「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腓力斯在以色列國中斷事多年是個事實,沒有誇張。說出此話是肯定他有能力秉公處理,且期待他能勿忘勿縱地公正斷案。保羅對帖土羅提出的三個控訴罪名提出了辯護。
1. 他並沒有鼓動普天下猶太人生亂:首先,他從外邦回到耶路撒冷,是為了進聖殿禮拜,沒有其它鼓動事端的意圖。況且他在外邦旅行佈道多年,來到耶路撒冷只不過十二天,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策動群眾叛亂。再者,控告他的祭司長並沒有提出足夠的證據,來證實保羅鼓動猶太人生亂。保羅描述自己自從進入耶路撒冷,無論是在聖殿裡、在會堂、或在城裡,並沒有與人發生辯論,也沒有聚眾吵嚷,破壞公共秩序。他的所作所為,全展現在眾目睽睽之下。如果有任何煽動暴亂的舉動,必然會有人看見。然而,祭司長卻提不出明確的見證人。那些與祭司長一起來,在背後附和助勢的猶太人。沒人出來作證保羅到底與誰爭吵,在何時何地煽動暴亂。完全是隨著眾人瞎起哄,沒有任何證據的功用。
2. 保羅傳揚符合律法先知的福音卻被視為異端:對於他是異端頭目的指控,保羅一方面承認他是積極傳揚被猶太人排斥的「這道」,按照「這道」來服事祖宗所敬奉的神。另一方面他也聲明被誣陷為拿撒勒教黨的「這道」,不但不是異端,反而是與猶太人從神領受的文字啟示相合的正統信仰。保羅聲明自己所信的不是異端的理由如下:
(1)保羅所事奉的就是猶太人先祖所事奉的神。保羅沒有改變信仰,去事奉別神。他所敬奉的仍然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猶太人先祖,及歷代祖先所事奉的神。
(2)保羅所信的這道,符合律法書、與先知一切的教導,表示與舊約聖經中神的啟示相合。福音並沒有廢棄掉舊約聖經中神所啟示的真理,反倒是舊約預言的成就。福音的信息與舊約中神拯救的心意一脈相承。在舊約是預表,在新約裡預表的內容得到了實現。
基督就是連接兩約的中心。保羅所傳的,就是基督成全了神在舊約應許的拯救計劃,耶穌道成肉身,捨身流血就是代替了我們犯罪當受的刑罰。凡是憑信心接受基督贖最代價的人,就免去犯罪的刑罰,得永恆生命。上面提到的基督福音不是廢棄先祖的信仰,創立新的宗教。神早在舊約時代就已經應許救恩了,只不過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後,應許才得到實現。神的救恩計劃是貫穿舊約與新約,延續不斷的。所以,解釋舊約與新約關係的時候,不能將兩者當成互相對立,而是當找到貫穿兩約的延續性,將新約當成舊約的成全。保羅並沒有偏離歷代所傳承下來、神啟示先祖的信仰。他所信的不絕對是異端。
(3)他與猶太人都相信一個盼望,就是死人在末日都要復活。這是但以理書中對末世的預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2)當然,撒督該人不信死人會復活,才是真正的偏離神啟示的聖經。才是真正的異端。不包括在保羅講的「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所指的範圍之內。保羅所傳的道,符合舊約的教導,不是異端。
(4)保羅在神面前自我勉勵,無論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他相信自己傳揚福音,在良心上對得起神、也對得起人。沒有做出虧負神與人的事情。這良心不是隨著自己心裡意念轉變,自認為無虧,當然就無虧。乃是將良心放在神眼光中,讓祂鑑察。若有任何虧欠神之處,神自然會光照,而催逼他悔改。這是將自己的良心擺在光天化日下,神人共鑑。有這樣光明坦蕩的胸懷,所信的應該不會是異端。
3. 對猶太人控告他污穢聖殿的辯護:保羅千里迢迢進入耶路撒冷,主要帶著賙濟同胞的捐款,這表明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在主內血濃於水的感情。也反映出主內一家,不分種族,有難同當,互相幫補的精神。保羅不但帶著捐項回到耶路撒冷。同時他也帶著「供獻的物上去」,這是指保羅帶著幾個有願在身的猶太人進殿,保羅為他們獻上還拿細耳人願的獻金。這些都表明保羅尊重猶太律法,沒有干犯。即使他知道守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身為猶太人,他還是按照猶太人的作法行。控告他污穢聖殿是無中生有的誣陷。他指出自己獻祭的過程,完全符合律法潔淨的禮儀,沒有聚眾、沒有生亂。這些都是在場的猶太人親眼看見的。保羅把話語轉向「惟有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後半句似乎沒有講完。但是按照前後文的意思,可以推敲出與這次的控告意思相關。這些從亞西亞過來,追著保羅不放的猶太人,竟然對殿中的其他猶太人起哄,指控保羅帶外邦人進入聖殿,鼓動他們的憤怒,要攻擊保羅,除滅他所傳的道。保羅指出,這群猶太人不按照法律進行訴訟。如果他們認為保羅犯法,就應當按照羅馬法律制度,到巡撫面前來控告。就算他們想按照猶太的法律來審問,當保羅被千夫長押到公會的時候,那些指控保羅鼓吹動亂、污穢聖殿妄的人,也應該出來作證,定保羅為有罪。結果他們卻不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訴訟,反而想要運用暗殺的手段,私底下殺害保羅。違法者正是這群控告保羅羅的猶太人。
保羅明白講出他們想要殺害保羅的原因。根本不是因為他們所指控的罪名。那些都是誣告,查無實證,罪名無法成立。他們如此恨惡保羅的主要原因,就是如保羅所說的:「也不過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這是他們之間最大的衝突點。保羅信靠那位從死裡復活的基督,他信所有信靠基督的人在末日必然要復身體活,得生命,永遠與主同在。不信基督救贖的人,他們也會復活,最終會落在神的審判之下,被定罪受刑罰。是否相信福音描述的救恩,義人復活得生、與惡人復活受審,義人與惡人的分別在於對基督的信靠與否。保羅與控告他的猶太人最大的衝突點,就是對先祖傳下來信仰,到底怎麼實現看法的差異。保羅的辯詞直指出信仰的核心,不拐彎抹角,不牽扯其它無莫須有的罪狀,來羅織罪名。兩邊的爭議就是對基督福音信仰接受與否的差異。因此,所有祭司長控告的罪狀都不能成立。
腓力斯的處置
「22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23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徒24:22-23)
當聽到保羅對帖土羅控訴的辯護以後,輪到腓力斯當作出裁決了。他對於保羅說的信息並不陌生,他因著妻子西土拉是猶太人的緣故,他對於保羅所傳福音的內容有相當的了解。他知道保羅被控告的罪名不能成立,猶太人與保羅爭議的緣由是猶太人教義解釋的差異,完全沒有牽涉政治的陰謀。羅馬人不想介入猶太人信仰爭議,只關心政治的穩定。保羅本來應該被判決無罪釋放。但為何腓力斯會對判決支支吾吾、猶豫不決?因為他畏懼群眾的壓力,怕因為釋放保羅,引發猶太人抗議,生出動亂。因此他就將責任在推給千夫長呂西亞,稱等呂西亞下來時,再次開庭審判,以後再定案。呂西亞本來就知道保羅是無辜的,他上書巡撫時就說的很清楚:「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徒23:28)這兩個羅馬官員都是怯於得罪群眾,不敢秉公斷案。
腓力斯不敢釋放保羅,下令將保羅繼續關押下去。他卻又寬待保羅,容許親友來探望他,等於是暗中承認他是無辜的。這處置為保羅接下來的,在新任巡撫非斯都、以及亞基帕王面前受審埋下了伏筆,並且後來保羅決定上訴該撒,接著坐船被帶到羅馬審判,監禁了兩年。引導了使徒行傳的最後信息,「放膽傳講 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28:31)保羅雖然被關在羅馬,神的道卻不被攔阻。這應驗了主耶穌再以被關押的時候向保羅應許的安慰:「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保羅為基督的見證繼續在帝國的首都傳開,監獄不能阻擋福音的擴張,因為那是耶穌吩咐福音的大使命,有聖靈與使徒同在,賜他們能力,實現神的拯救計劃。如今這位聖靈也與今日所有傳福音的門徒同在。福音無法被反對的勢力攔阻,我們可有保羅相同的信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