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恨是人際間最常有的感情表達。有的人愛恨分明,有的人愛恨糾葛,由愛生恨,再由恨轉愛。都是常見的事。誰是我們愛的對象?誰又是我們會去恨的人呢?愛與我們關係親近的人是人之常情,但是愛仇敵卻是與我們本性不合的作為。今日的世俗的道德觀是要我們「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毛澤東在鬥爭地主的時候曾經說出:「將他打翻在地,再踩上一隻腳!」就是對階級敵人要狠,讓他被打倒後不得翻身。「愛鄰舍,恨仇敵」似乎在人性中是很自然的表現。主耶穌卻要我們「愛仇敵」。我們實在很難想像,對於惡待我們的仇敵,怎麼可能愛得下去?讓我們來思考天國倫理中主的教訓。
基督糾正恨仇敵的想法
本段是主耶穌教導天國倫理六個對比的最後一個。因為當時的宗教領袖對律法的解釋已經偏離了原意。主耶穌則藉著登山寶訓,對律法精義提出正確的解釋。祂先用「你們聽見有話說……」指出法利賽人對如何遵行律法的態度,再用「只是我告訴你們……」來糾正他們的誤解、闡釋真意。世俗慣用的觀念以為:「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這句話的前半句出自利未記,是對於如何對待鄰舍的教導:「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9:18)這句話並沒有錯,是整個誡命兩條總綱之一,是主耶穌教導天國倫理的中心信息。從引用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鄰舍」指的就是本族的子民。
但問題出在後半句「恨你的仇敵」。這句話從未在律法的任何地方出現過。可能是主耶穌時代的猶太人閱讀聖經後,推論出來的對待外族人的態度。他們以為要愛自己的同胞,對於外族人卻要恨惡。怎麼會生出這樣的想法?可能是因為對舊約經文中爭戰命令的偏頗的解讀。申命記中,神命令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後,要滅絕迦南的外邦敵人。「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2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3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4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5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6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7:1-6)許多人對這段經文產生疑惑,為何神會發出將敵人殺盡的如此無情的命令。既然敵人失敗投降了,至少也要留他們活口啊。如果不按照時代背景,直接按字面遵守,確實會得出對敵人要趕淨殺絕,不要心軟的結論。在耶穌那時代的有個稱愛色尼人的猶太宗派,他們的文獻《社群守則》中顯示,他們自認為是神特別揀選的餘民,要求社群中的人對內要互相愛護,但卻要同仇敵愾地排斥外人。這代表了當時確實有人抱著主耶穌所說的「恨惡仇敵」的想法。這正是主耶穌要糾正的態度。
我們怎麼解決舊約律法對敵人滅絕的命令?首先,我們必須明白神對於被造的人類有行為上的要求,凡順從祂命令的,就會祝福,凡悖逆不順從的,就會懲罰。這是從亞當在伊甸園以來神對亞當立下的「行為之約」,這約也普遍對所有亞當後代生效。若人因背離神而受懲罰,應當反躬自省,自己是否犯罪違背神心意,不能質問神為何懲罰他。迦南居民受到懲罰是因為他們罪惡滔天。申命記中,神曾經警告以色列民,不可沾染迦南人的惡俗:「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18:9-12)創世記中,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為業,曾經說出要暫時容忍迦南人四百多年,不滅絕他們,給他們悔改的機會。在四百年後,神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他們被滅是罪有應得。
神對迦南人施行懲罰,是為了信守向選民立的恩典之約。在人犯罪之後,神立即賜下拯救的應許,向亞當夏娃頒布恩典之約,計劃在萬民中揀選一群順服祂的子民,並藉著他們將救恩能帶給普世萬民。神既然應許救恩,這工作就必然實現,面對著破壞神計劃的阻力,神會藉著以色列人來排除。當然,神不會偏心。當以色列民若違背神心意,神一樣會藉著外邦人的手施行管教。萬事在神的手中運行,為要完成祂的計劃。
這些事記在舊約當中,成為新約時代基督戰勝邪惡的預表。如今,當我們應用這段經文的時候,不是將世上的異教徒當成敵人,想照著舊約時代以色列人作法,將其掃除。而是,當知道基督的敵人就是所有罪惡勢力背後的魔鬼,也是基督徒征戰的對象。我們對於魔鬼破壞神計劃的詭計當除惡務盡。不要為罪留下任何餘地。所以,引用舊約神信實地保護立約子民,懲罰敵對勢力的經文,將其用在個人道德層面,就是不恰當的應用。應該將其屬靈的意義尋找出來,經過時空的轉化,再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上。按照這樣的解經原則,我們就不會推出「排除異己、恨惡仇敵」的作法。
有的人把舊約與新約的教訓對立起來,以為舊約是律法時期,所教導的是「愛鄰舍、恨惡仇敵」新約是恩典時期,主耶穌將舊的作法更改為「不單愛鄰舍,連仇敵也要愛」。這種想法是過於簡單的二分法,並不正確。舊約與新約在道德上的教訓並無分歧,因為神的心意是超越時間,古今一致的。舊約中難道沒有愛仇敵的教導嗎?出埃及記裡教導:「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
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出23:4-5)向仇敵伸出援手的行為就是出於對仇敵的愛。 箴言也有教訓:「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24:17-18)神不喜悅對仇敵幸災樂禍的態度。箴言教導如何對待仇敵:「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喫.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箴25:21-22)這句話被保羅在羅馬書中引用。可見新舊約都有關愛仇敵的教導。不能過於簡單地劃分,舊約不要我們愛仇敵,新約才開始有這教訓。那是把神道德的教訓當成前後不一了。以下我們將一起來觀察後續的經文,我們會發現律法的精義,與主耶穌的教導是相合的。主耶穌闡釋律法的真義,遵行主的命令就能讓律法精義得以成全。
神普及世人的愛
「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太5:44-47)
主耶穌針對當時社會所認為的對待仇敵的態度提出糾正,不是「恨仇敵」而是「愛仇敵」。當我們初聽到主的教訓時,最直接的反應通常是「怎麼可能?」連不可愛的人,甚至是惡待我們的人,也要我們去愛他,這樣豈不是要顛倒人類最自然的愛與恨的感受,變成故意壓抑感情的表達了?其實主耶穌所提出來的愛,不單是出自於本性中直覺的感情,而是出自於意志的行動。感情是對環境變化不由自主的反應,意志的行動則是對於道德的命令決心順服。主命令門徒要「愛你們的仇敵」還要「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這兩個動詞都是現在式命令語氣,也就是主要求他們經常地遵行,不是三分鐘熱度。此句話中的愛(agapao)在聖經中主要的意義是聖潔無私的愛。不是男女的愛情,親人朋友間的喜愛之情。而是超出利害關係,人我的好惡,連不可愛的人,也願意給放下自己的私心去愛他。這樣的愛就是主在這裡所命令的行動。
主要我們愛他們到一個程度,願意為對方著想,在神面前為對方的好處而代求。為人禱告可以說是愛此人最高的表現。如果在神的面前,我們能夠為一個人的好處禱告,大概也不會去記恨於他了。對方會惡待我,正因為他不認識神。我是屬神的人,豈應當與尚未認識神的人計較。我願意放下自己的利害得失,為此人得救禱告,願他能被主的愛感動,看見自己的錯誤,回到神面前悔改。若以此種眼光來看待仇敵,他就不再是我的敵人,而是我在神面前,禱告求神挽回的對象。我不會想再去報復,期待他遭到惡報。而是以神的眼光來看待他。他作惡是因為不認識神。他也是個迷途羔羊,需要神的憐憫。這就是願意為逼迫我們的人代求背後的動力。
我們必須承認出自於罪人的本性,我們絕無可能做到。天國倫理是主耶穌要求重生之人依靠聖靈,盡心追求的成聖道路。主耶穌說的,祂來是要「成全律法」,也就是按照主賜下的新生命,經歷聖靈轉化的作為,我們能夠逐步將主所要求的天國倫理標準活出來。因此,我們對於主的命令無可推托,只能盡力遵行。有的人以為主耶穌的命令不合常理,不可能做到。然而,主耶穌自己親身活出此一天國倫理的標準。在十字架上,當祂受盡痛苦折磨,忍受嘲笑辱罵,祂沒有以仇恨的心去咒罵那些敵對祂的人,反倒是為他們求赦免:「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多少為主受苦的聖徒,在遭受逼迫的時候也靠著主賜給他們的勇氣,饒恕逼迫他們的人,為他們悔改禱告。如為主殉道的司提反也說過:「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7:60b)
二次大戰偷襲珍珠港指揮官淵田美津雄信主,是因他的一位舊識戰友獲釋歸來。他港口迎候久別老友。因為戰爭期間日本對美軍俘虜的虐待迫害,料想老友多年被俘,必然病弱消瘦。沒想到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老友臉色紅潤、身體健康,並且告訴他在戰俘營中,有一位義工瑪格麗特,經常充滿耐心、愛心,盡力照顧日本戰俘。本以為此人必然與日本人有關係,才會如此。一問之下,原來她的父母都是去日本傳福音的宣教士,戰爭期間被日本政府誣指為間諜,被捕下監,判處死刑。刑前夫妻二人無怨無悔,跪地祈禱,求上帝的愛早日臨到日本。她在父母愛的感召下,願代替父母,到戰俘營中照顧日本俘虜。淵田美津雄聽到這個故事大為震撼,他說:「這個故事折服了我,使我羞愧。」他很想知道這種赦免饒恕之愛是怎麼回事。因為在他所成長的日本文化中,似乎只有仇恨與報復。怎麼也想不通,人竟可能做到對仇敵的愛。
另一個發生在淵田身上的事,在他信主的決定上,給了臨門一腳。他在東京車站收到一本福音小冊子《我曾是日本俘虜》,內容寫的是戰後一位美國宣教士雅各的見證。雅各在二戰時,為了報復日軍偷襲珍珠港,投身空軍,曾參與轟炸名古屋的戰役。但因轟炸機燃料不足,迫降中國日本佔領區。在被俘三年四個月,受盡凌虐威脅,有三位隊友遭到槍決,另一位病死,自己也差一點喪命。雅各在被俘過程中,心中念念不忘等獲釋之後,一定要向日本人復仇。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得到一本聖經,讀到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第一個禱告,竟然是向父祈求,赦免凌辱殺害祂的人。他一讀之下,滿心感動,心中的仇恨逐漸消失。神還將一股對日本人的愛賜給他,從此心中充滿了平安喜樂。他在獲釋之後,不但不仇視日本人,還特別來到日本,向過去虐待他的敵人傳道。這兩個活生生的愛仇敵的故事,在淵田心中迴盪。最終結出福音的果子。淵田成為了一位有名的傳道人,向戰後日本人傳揚福音的真道。
神命令我們愛仇敵,並且應許:「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這句話的兒子是多數,泛指所有男女信徒。誰能被視為天父的兒女呢?就是遵從天父旨意的人。如主耶穌說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50)中國古代稱子不像父為「不肖子」。身為天父兒女,就當活出天父所擁有的品格。為何天父要我們行出這種困難的事?經文給出的原因是:「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就是天父對世人普遍的恩典。並不分他們是信徒,或非信徒,祂一視同仁地賜下恩典給他們。正如陽光普照大地,雨露滋潤大地,天父也把寬廣的愛無私地分賜給世人。為何會廣施恩典?是因為讓人活在恩典中,以感念天父所施予的恩惠,能有機會從罪中悔改,領受天父預備的救恩。這普遍的恩典是神賜人尋求拯救的機會,並不能使人得救。也不能推論出,「既然普天之下,雨露均霑,最後每一個人都得到拯救就,即使不信之人也不會遭到審判。」那是過分的推論,超出此段經文的原意。
我們當如何活出愛仇敵的命令?神要我們讓自己的愛心廣大地施給世人,不要因為此人與我親近,或是與我疏遠,就給予分歧的待遇。主耶穌承認世人對與己關係親疏之人,存在著差別對待的情形。他命令我們不要效法這種對人方式:「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羅馬帝國統治下,人們對於稅吏,總是帶著排斥的心態。因為他們為羅馬人向自己同胞收稅,常會善待那些繳稅多的人,而仗勢欺負繳不起稅的人。主耶穌要我們不要效法他們這種勢利眼。如果我們的行為也是與稅吏一樣,我們正活出自己瞧不起的生活樣式。同理,猶太人排擠外邦人,以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他們只對自己同胞問安,對外族人就擺出冷面孔。我們若是與他們一樣,所作所為豈不是正是自己討厭的樣子嗎。所以,身為一個有天父賜下新生命的基督徒,本身不能僅僅以達到稅吏,外邦人的標準就滿足了。當思想的是,比起他們,我們從神會多得到什麽賞賜?那些事能被算為更高的長處?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主耶穌要我們以天父的性情為我們效法的榜樣,對世人活出博愛的精神。這並不是要我們如同墨家所提倡的「兼愛非攻」,排除人際間遠近親疏的關係,一視同仁地愛。我們愛人的程度與內容或許因關係遠近而有差異。但是為了對方接受福音的緣故,我們願意排除各種人際間的障礙,就向天父如何愛他們一樣,我也照樣去愛他們。這是從神而來的無私之愛。基督徒當順從主的命令,將這愛活出來。
當像天父完全
「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父完全一樣。」(太5:48)
綜合前面提到的,基督徒的標準,不是僅僅達到與世人一樣就滿足。主耶穌給我們的期許是,要我們活出完全,向天父完全一樣。這句話動詞是未來式,表達命令我們去行出來的意思。「完全」是達到聖潔無暇、完美的目標。論到「完美」,是以什麽為標準?下半句說,就如同天父是完全的一樣。聽到主這樣的期待,心中難免會生出一個疑問,有可能嗎?我們信主的人都深知道自己的軟弱所在,即使走在成聖道路上多年,也難免會犯罪,離完全的要求,我們實在差得很遠。悲觀主義的人認為,既然主的標準太高,不可能達成。就乾脆放棄,承認這不是我們今生所要追求的目標,而是將來在天上才適用的倫理標準。或者是掩耳盜鈴,聲稱自己在稱義的地位上已經完全了,不需要追求行為上的完全。以上這兩種想法都是將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架空,成為虛幻不實的空中樓閣,將適用時機推到來世,不是今生所該去遵行的。這種論調等於是否定了主教導的適用性,十分不可取。
以神屬性的公義聖潔要求,來期待神子民活出來。這是聖經中無論舊約、新約都有的教訓。神用完全的標準來要求摩西:「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申18:13)神也要摩西用神的標準期待以色列民:「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19:2)這些經文仍然被彼得引用來勉勵新約時代的信徒:「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5-16)雖然「完全teleios」與「聖潔hagios」兩個形容詞意義並不完全相同。但是主耶穌的命令,完全反應出舊約神對子民的要求,也正是使徒對新約信徒的要求。這完全的要求跨越時代,是一直不變的。想要讓達不到標準的人不覺愧疚,而降低主的標準,是錯誤的方向。寧可直接承認主教導的正確,將其當成我們走成聖道路一生追求的目標。
今日的教會太多人想走簡單的道路,面對這樣的經文,常會假裝看不見規避而過。他們認為,基督徒一信主,罪就得赦免,就得稱義,多麼簡單啊。問題出在這些人將地位上稱義當成全部,忽視生活上聖潔的追求。還偏頗地批評追求成聖的信徒為靠行為稱義,那是不看全面的聖經教訓,不分黑白地抹黑堅持真理的人。偏差的根基導致歪斜的建築,錯誤的教導最後也會導致出行為敗壞的果實。教會在真理上不可不慎。
結論
主耶穌的教導非常明確,他要求我們愛鄰舍,也要愛仇敵。祂知道我們在實踐主教導上會有軟弱。然而,天國的標準是不打折扣的。因為,我們是天父的兒女,有祂賜給我們新生命,品格上、性情上就當與天父一樣。在追求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決不當自誇,自以為完全滿足。當做不到的時候,就回到主面前承認軟弱,接受祂的赦罪恩典,向祂支取力量。基督徒當追求完全,正如天父是完全的一樣。我們一生當以主的話自我期許,竭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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