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從寬宏顯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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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章經文中,因著迦南地鬧飢荒,亞伯拉罕帶著親人遷移至埃及。在埃及經歷了信心的考驗。法老見撒拉貌美,想要娶她為妻。亞伯拉罕為保命而不敢阻止,差一點因貪生怕死,而讓妻子被法老奪去。所幸蒙神保護,平安度過危機。本段出現另一個危機,就是親人間因利益衝突生出的爭議。亞伯拉罕如何處理此事?讓我們一起來看十三章的經文。

富裕帶來的衝突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2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3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4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5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6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7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創131-7

      亞伯拉罕在蒙神應許賜福之後,遭遇到許多信心考驗。在埃及的時候,差一點妻子被法老奪去。因著神及時介入,讓他平安度過危機。在這件事上,他因禍得福,獲得法老送給他的牲畜、僕婢。他帶著豐富的牲畜為產業,離開埃及,回到南地。再逐漸回到他原來支搭帳篷的地方,就是伯特利與艾的中間。這地方就是他原先剛進這塊地時,築壇求告神名的地方。

他與妻子,並羅德同行,兩家人的產業都極多。擁有豐富的產業是神的祝福,有錢並不是罪惡。可是財富卻是對人品格的考驗,多少人過不了金錢的誘惑這一關。俗話說:「共患難易,同富貴難」。朋友親人在原本白手起家之時,為了共同目標,可以犧牲奉獻,忍辱負重。當成功之時,原本可以同享榮華富貴,卻在這個時候,為了利益分不平而反目成仇,爭得你死我活。亞伯拉罕也遇上了財富到來的考驗。當兩個人牲畜不多的時候,不覺得有雙方有競爭的關係。一旦家大業大,就會為了爭取資源而生出競爭。就算兩位主要領袖沒有不和,兩邊僕人間也難免會出現互別苗頭、利益衝突的現像。如果雙方不對底下的人自我約束,小小的爭議就可能演變成劇烈的鬥爭。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兒。他的父親哈蘭很早就死在迦勒底的吾珥。他跟從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後來一起進入迦南地。亞伯拉罕一路帶著他在異鄉流浪,無論遇到順境或逆境,都帶著他共同承受。亞伯拉罕對他可算恩重如山。如今兩個人的僕人間,因為利益衝突,出現了爭競。第7節說:「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在人類社會中,自古就有資源競爭。就算最親的人之間,也難免會生出利益糾紛。當這種事情發生,正考驗著雙方的智慧,與度量。兩邊會各讓一部,找出和平解決的方案。還是放任星火燎原,至終演變成兩敗俱傷的惡果?讓我們來看看羅得與亞伯拉罕的對這件事的反應。神在這件事上必然會告訴我們一些屬靈原則。

衝突的化解
「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9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10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11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12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13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8-13)

      唐太宗曾經說過一句名言:「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在平安穩妥的順境,滿朝文武看起來似乎都一樣順從主人。只有在風雨飄搖的困境,才考驗出誰還是忠心耿耿,不離不棄。有的人將個人利益放在整體利益之上,寧可玉石俱焚,也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有句誇張的話:「我什麽都吃,就是不吃虧。」另外有的人,在個人與整體利益不能兩全的時刻,願意放下個人利益,維護整體更大的利益。在亞伯拉罕與羅得的僕人彼此為資源相爭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出他們二人處理的方式,也可以看出神所喜悅的品格。

      爭議發生的時刻,亞伯拉罕並沒有放任不管,讓事態惡化。他以長輩的身份出面處理這事。首先他說出處理的原則:「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親人間的和平關係是最重要的,當盡一切努力去維持。不只身為領袖雙方不參與爭競,就連雙方的僕人間也應當努力約束,阻止爭競的擴大。很多組織內部的爭競就是從裡面兩個小團體的矛盾而來。雙方或者有想法的差異,或者代表著不同階層的利益。原本都在一個整體的包容力量下團結在一起。當某個小團體的成員,對內部另外的團體發出攻擊的時候。就演變成為兩派勢力的鬥爭。如果不善加處理,小小裂痕可能造成整個團體的分裂。這種事情在世俗的政治圈裡,公司組織,可說司空見慣。

亞伯拉罕一開始就先定下處理此事的最高原則,我們是一家人,再怎麼樣也不要演變成相互攻擊、自相殘殺。接著資源不足的問題還是需要處理。亞伯拉罕就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意思就是,在他們眼前的土地這麼大,何必自限於小小空間裡面。可以各自分開,尋找更多草場,水源之地,讓兩邊的牲畜都可以吃得飽。所謂「海闊任魚躍、天空任鳥飛」,何苦將眼光局限一隅之地,讓兩邊僕人為生存而競爭。這真是一個有遠見的想法。亞伯拉罕還放下長者之尊,讓羅得先選他要去的地方。照理講猶太民族先祖應當十分重視尊卑之分。晚輩應當禮讓長輩,這是理所當然之事。晚輩就算有作選擇的機會,也當讓長輩優先。我們都曾讀過孔融讓梨的故事,今天這種傳統作風,或許會被人批評為迂腐不化。實際上,即使在今日社會,晚輩禮讓長輩,還是身為晚輩收斂鋒芒、避免爭端,的較佳做法。

不幸的,羅得似乎並沒有這樣的覺悟,他見到叔叔願意讓他先選,也就大方地選了更好的土地。第1011節描述:「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這種事如果在儒家文化圈子裡,肯定被批評得體無完膚。孔子在五倫中說曾提到:「長幼有序」。傳統飯桌上,先為長輩乘飯,然後再乘晚輩。長輩未動筷子,晚輩不能先動。這風俗到今日還是根深蒂固。羅得在四千年前的傳統社會,竟然敢與叔叔搶好的土地。這種狂妄的晚輩,在今日的中國,可能被批評為,不知輕重、不識好歹。

羅得選地是按照什麽樣的方式呢?經上說他「舉目看見」,就是憑他自己的喜好,當看見討他眼目喜悅的地,他就想要。他放眼望見約旦河平原,水草滋潤,看起來比起另一邊的土地更好。就好像神造人時安置人的伊甸園一樣。也像埃及地,灌溉溝渠遍布,土地肥沃。當他看見這麼美好的土地將會帶給他多大的利益,其它的原則就不在他考量之內了。他沒有考慮到,當他選擇好的土地,叔叔自然就別無選擇,拿到差一點的地。如此對叔叔是否不公平?在利益的吸引之下,寧可被人批評貪心,也不願意自我犧牲。在今日功利至上的社會,這種想法已經成為主流。反倒是像亞伯拉罕一樣,願意放下身段,讓侄兒先選的這種人,可以說是絕無僅有。

羅得這種專顧自己的心態,不是神僕人作選擇的考慮方式。人的眼目很容易被利益蒙蔽。在當時他選擇看起來最好的地。其實,這塊地上的人民,卻是貪圖逸樂,道德敗壞。當羅得作出了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豈知這塊墮落的地,就是將他引致敗亡命運的主要因素。第13-14節說:「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貪圖享受的人都喜歡住在大城市,不只物質豐富,交通方便,更是有許多令人歡愉的娛樂活動。羅得照他偏愛的價值觀,作出這個選擇。結果,卻逐漸遷移帳篷,直到所多瑪。聖經作者對這個城市加上一個評論:「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原文用兩個形容詞「邪惡」「罪惡」,加上一個表示程度的副詞「非常地」,來描述這個城市。壞的程度就像是挪亞洪水前那批人一樣,「整天思想的盡都是惡」。這樣的地方,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羅得竟然放任自己,逐步被吸引去接近它。罪對人的吸引正是如此,起初就是選擇擁有一個「賞心悅目」的事物;然後逐漸被它吸引,不能自拔;最終被它轄制,任它宰割。我們在做人生道路的選擇時,是否按照羅得偏好的方式。以滿足自己的情慾為優先,不管神的旨意。

亞伯拉罕卻是不一樣,他為了解決親人爭競的關係,寬宏大量,讓侄兒羅得先選。當然,他也知道非常可能,好的地被選走,留給他的是不如人的。他不在乎失去他這些眼前的利益,因為他知道神留給他的是最好的。願意以長者之尊,禮讓晚輩。失去的不只是利益,還可能被人嘲笑為愚蠢。被晚輩白白佔便宜,面子上也掛不住。亞伯拉罕選擇走信心的道路,就算自己的利益損失,就算被人嘲笑。只要所做之事,在神眼中討神喜悅,那又有什麽關係?這是要對神有極大信心,才可能作出這種選擇。他的信心,讓他看見更遠之事,超過眼前的利益,看到神的信實。既然神已經應許要將應許之地賜給他,那地一定是最好的。雖然,眼前留下的地,連侄兒的地都比不上。亞伯拉罕是個信從神的人,對神的信心,讓他超越世俗間的爭權奪利,爾虞我詐。他寧可當一個在神眼前,蒙祂悅納的人,不憑自己的小聰明,去求取令人心醉神迷的罪中之樂。兩個人對土地做出了選擇,代表兩種對神的態度,引致兩種極為不同的結局。在人生道路的選擇上,我們會效法羅得,還是亞伯拉罕?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決不落空
「14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15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16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17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18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13:14-18)

      當羅得選擇了討他眼目喜悅的約旦河平原,就離開亞伯拉罕,去追求他所夢想的豐富生活。亞伯拉罕只能選擇剩下的,位於西邊的迦南地。雖然按照世人眼光,這是次等的選擇,在神眼裡並不比別人的差。亞伯拉罕仍滿懷信心,神在此事上仍然掌權。看似落寞的時刻,他並不孤獨。神向他說話,重申對他的應許,一是土地:「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1314b-15)當亞伯拉罕預備往西走,前去較不肥沃的土地之前。耶和華神讓他先站在所在的地方,舉目往東西南北觀看。本句話中有「舉目」與「觀看」這兩個字,同樣也出現在描述羅得觀看約旦河谷美地的句子中,「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兩個人都舉目,都觀看,但是看的心態完全不同。羅得望見土地肥沃豐美,心中被取得這塊土地的慾望所吸引。顧不得親屬之情、尊卑之分,就不客氣地先選了他想要的地。在他的心裡,抓在手裡的才是真的。利益當前沒什麽好客氣的。機會都到了眼前,若不大膽抓住,就被別人搶先了。就如同凱撒大帝當年戰勝小亞細亞的吉拉城,傳給朋友的捷報:「我來了,我看見了,我征服了!」似乎是向人炫耀,只要我看見的東西,我就想要;想要的東西,沒有得不到的。羅得的心態就是如此。

亞伯拉罕卻不同。他也舉目,也觀看,卻是聽從神給他的吩咐而行。即使眼前望見的土地似乎是次一等的;但他並沒有因此失望。反倒是從神對他的話語中得到了安慰。神對他說的話,是重申對他的應許,也就是12章中的後裔的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還有土地的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b)在這個叔侄分開,各往東西的關鍵時刻,神重申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這給亞伯拉罕很大的安慰,他選的土地似乎比不上別人,但是神沒有忘記賜給他土地的應許。既然話出自神的口,就必然會實現。亞伯拉罕此刻需要的,是超越眼前得失的信心。只要是神給他的地,絕對是最好的。雖然現在看不見,但是憑著信心的雙眼,可以有穩固的確據。

神所重申的另一個應許是後裔:「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創1316)有了土地,不可能沒有人居住。居住在應許之地上的,就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神應許該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像地上塵沙那麼多。地上塵沙是無法計數的,意思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會多到數不清。我們要知道,當神說此話的時刻,亞伯拉罕連一個孩子都沒有。所踏的土地也不屬於他。神答應給亞伯拉罕的兩個應許,聽在他的耳中,彷彿空中樓閣,不知何時才能實現。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是表現在於,他相信神所說的話。即使眼前看不見任何實現的可能,他仍然相信既然應許出自於神的口,絕不會落空,有一天必然會實現。

在世俗爾虞我詐的風俗中,常常會為了贏得別人的信任而輕然諾,但是說出去的話,超過了能夠兌現的能力,最終落得一場空。經歷過太多這種背信毀約之事,人很難再相信他人作出的任何承諾。聽到了信口開河的應許,總是存著懷疑的心。我們在傳福音時,也會遇到他人帶著懷疑的眼光猜想,「你說的福音那麼好,真的天下有這麼好的事嗎?會不會只是騙人的空話。」

對比之下,亞伯拉罕與今日世俗的態度極大不同,他聽到神的話語,就從心底相信。我們不需要將它美化成清心單純、毫無疑惑的超人,他的信心也是與我們相似,經過一步一步的考驗,而逐漸成長的。他也有失敗,也有聽從讒言而走岔路的時刻。然而,每次失敗之後,他總是謹記教訓,再次走回神面前。經一生信心高低起伏的路程,至終沒有放棄對神的信靠。這就是我們當向他學習的地方。不要將他神化成道德上毫無瑕疵,信心上全然完美的聖人。他也是一個人,所要走過的考驗,與我們並無不同。這也讓我們看到一個活生生的信心榜樣,讓我們不能以標準太高為藉口,而推托不去行。

領受神重申的應許之後,神命令亞伯拉罕:「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信心所盼望的目標,需要靠著信心所生出的行動來落實。亞伯拉罕不僅是遙望應許之地,神要他一步一腳印地走過去。神還應許他,凡他腳掌所走過的土地,就是神要賜給他的。「得地為業」開始於起初的「舉目望見」。先是眼睛望見目標,然後心中生出達成目標的盼望,最後憑著信心朝著目標走下去,能堅持到底的人,就能讓神所應許的福分落實在生命中。亞伯拉罕與羅得都望見了各自的目的地,羅得生出的反應是,眼目被利益誘惑,想要將地據為己有,滿足自己的私慾。亞伯拉罕則是,思想神曾經對他的應許,雖然現在吃了眼前虧,卻深信神不會虧待他,神所應許的土地必然會最終會歸到他身上。這信心就是讓他堅持一生,不偏行岔路的支持力量。

亞伯拉罕聽從神的吩咐,拔起帳篷,起身而行。回到了希伯崙幔利橡樹那裡居住。這塊地當時是屬於亞摩利人幔利所有。1412節記載亞伯拉罕曾經與他結盟。這地方與他最初進迦南地時,暫居的示劍地的摩利橡樹是不同的地方。不過,亞伯拉罕在兩處都為耶和華築壇,求告祂的名。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就在一步一步同行下建立。無論他走到哪裡,就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築壇就是與神親近的行動。一個對神有信心的人,不但是將與神的關係當成是內心的感情,同時也表現在他每日的生活中。他願意求告神的名,向他傾心吐意地說話,也聽從神對他的命令。我們這群宣稱效法亞伯拉罕信靠神的人,是否有像亞伯拉罕對神的心,常常思念祂。不管經歷高山低谷,都願意回到祂面前,向祂求問,將一切重擔交託給祂。信心長進的途徑,是不停止追求的過程。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例行公事,但是透過這些例常的與神親近的行動,我們可以提醒自己,不要忘記神對我們的呼召,不要忽略神對我們的命令,不要鬆懈對神的信靠。亞伯拉罕一生對神的信靠的心,就是我們效法的榜樣。

結論
從本章亞伯拉罕如何面對沖突,而願意以寬宏的心對侄兒讓步,我們可以看到他對神的信心。亞伯拉罕信心的對像是神,他相信神給他的產業必是最好的,一點都不會虧缺他。因此,他有一顆超越現實利害得失的心。比起亞伯拉罕,羅得對神的信心就差得遠。他眼見擺在他面前的肥沃土地,不願意放棄這塊大好的產業。即使面對自己的叔叔,也毫不客氣地爭取到手。他重視的是私慾的滿足,靠的是自己的雄心與手段。亞伯拉罕的態度則不同,他決心不與親人爭奪利益,不計較眼前的吃虧,相信神決不會虧待他。放眼神預備賜他的土地,雖然看起來不不上別人的,所有權也不在他的手中。但是他抱著信心,盼望神賜給他的福分,最終必要實現。這福分包括土地,後裔、使萬民蒙福的應許。比起羅得,他眼前是吃虧了。實際上,神對於信靠祂的兒女是絕對不會虧待的。所應許的福,一點都不會落空。我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效法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是否像他一樣,有超越短暫利益的眼光,放眼神所賜下,將來要實現的應許。求主加添我們的信心。

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從心中驚奇到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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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年前的一個事件,影響了後來千百年的世代。這是歷史上發生的事實。就是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這件事。許多人不信有死人復活這種事,因為人類的經驗裡從未發生過。神正是用這件前所未有的事件,來顯明耶穌特殊的身份。祂的復活證明了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被天父差到世間成就拯救世人的工作。並且祂還賜下應許,祂要再來,將世界帶進一個神所計劃的完美結局。我們是否相信耶穌的復活?是否盼望祂對門徒的應許,就是信靠祂的人也要復活,與祂永遠同在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經過,記載在福音書裡。是我們十分熟悉的敘述。祂在逾越節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了他的生命。在安息日之前,被放進名為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的墳墓。彼拉多吩咐羅馬兵丁按照班次嚴緊看守。馬太福音裡記載: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2765-66

婦女發現了空墳墓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2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3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4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6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241-7

耶穌受死之後三日,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婦女帶著香料來看墳墓時,發現擋在外面的大石頭已經滾開,墳墓空了。馬太福音中有相關的敘述。婦女見天使時,表現得相當驚訝:「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太283-6兩邊的敘述確實有些不同,但這是不同作者,以不同觀點,經過取捨之後的重述。即使在資訊如此發達的現代社會,各家記者採訪同一新聞,也不可能寫出全然一致的描述。更何況是兩千年前對事件的記載主要是靠口述歷史,不能以今日歷史的準確度,來要求當年的情形。這是可以理解之事。

我們更有興趣的是,四福音對耶穌復活的共同點,這些共同的部分,證明描述的這些事確實發生。這句話正是主聖墓門口的話語。兩卷福音書作者都描述天使穿著潔白的衣裳。並對婦女說出:「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這是出現在兩卷福音的共同內容。可見兩位作者記述此段歷史,採用共同的資料。聖經是神向作者默示的,同時也不能排除作者參考當年的史料,按照特定觀點來取捨。這是理解聖經啟示過程普遍接受的看法。這句話如今被刻成匾額,掛在耶路撒冷據聞是耶穌墳墓的門口。向著從各地來朝聖的遊客宣告這一事實,耶穌基督不在墳墓裡,祂已經復活了。

耶穌已經復活了,門徒所見到的空墳墓就是證據。當年的猶太人積極想要否定這事實,他們的嘗試從未成功。即使當時事件發生不久,人證物證都齊全。猶太官長,羅馬政權全然掌握調查的權力,他們大可以將門徒抓來拷問。在如此急切想要駁斥耶穌復活的情況下,尚且未能否定此事實。今天的人想要重新調查,唯一能使用的方法就是臆測,可靠度更低。

天使對婦女在墳墓裡找耶穌的行動,發出質問:「為何在死人中找活人呢?」命令她們:「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耶穌早就預言祂將會被交在罪人手裡,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符類福音都記載:「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太1722;可931;路944)可見門徒都聽見過主預言將會受死,並從死裡復活。但是他們並不明白主的預言將會怎麼實現?也根本沒有期待耶穌以前對他們說的話,真的會一一實現。知性上聽見主的話,只是停留在頭腦裡;需要有信心的跳躍,才可能真實對人產生衝擊。

我們信主之人,對於耶穌復活這事,不單承認聖經中有記載。更是憑著信心接受那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從相信歷史上確曾發生,進一步到經歷主賜給我的復活生命。我們並非否定理性。而是以信心超越理性。就算運用理性,也難以否定一個記載在聖經上,流傳兩千年的歷史事件確實發生。耶穌復活不是一群門徒,為了自己宗教熱誠,編造出來的故事。他們在一開始知道空墳墓時,驚訝莫名的反應,就足證在當時,他們對耶穌復活,根本沒有抱著任何期待。讓我們來看下一段敘述。

彼得希奇所成就的事
8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9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10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11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12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希奇所成的事。」(路24:8-12

      接下來我們看看門徒的反應。當婦女見到空墳墓後,急急忙忙跑到門徒中去回報。四福音都記載,這群原本去看墳墓的婦女,就是最初發現主復活的人。其中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還有其他婦女。以她們的知識與膽量,不可能去偷取主的身體,再編造主復活的故事。

      門徒聽見婦女回報的反應也很特別。他們一開始以為她們的話都是胡言亂語,不足相信。此句話的時態是未完成式,表示門徒不信的態度一直不變。確實,若不是見到復活的主,誰能憑一句話,就接受死人復活確實發生呢?

      彼得的反應也很特別,他起身跑去墳墓那裡,明顯是要驗證婦女所說的話是真是假。從約翰福音20章的敘述,我們知道,除了他以外,約翰也跑去了。他們比起其他門徒強的地方,是還願意急忙跑去看看,想知道婦女的話的真實性。可見他們心中還帶著少許的期待,或許主的語言確實實現了。結果,他們兩個人都看見了放置主屍體的墳墓空了。包裹的細麻布放在一處,裹頭巾也捲著放置在一旁。這不像主的身體被偷走的樣子。哪有人盜墓還有時間,將細麻布,裹頭巾先拆開,再捲起來。那豈不是多此一舉?路加福音中描述彼得的反應:「就回去了,心裡希奇所成的事。」本句話中的「希奇」是分詞,表示他在回去的路上,一路感到不可思議。那讓他希奇的事,就是他所發現,已經發生的事,主耶穌的身體不見了。他是否想到主耶穌如祂所預言的,從死裡復活?我們從此處經文不得而知。

但是,從約翰福音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約翰的反應。經文描述:「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約208-9)有人以為約翰進到墳墓裡,看見墳墓真的空了,才相信婦女講的話。其實,墳墓空了,從外面也看得見,何須進去後才相信。況且,約翰自己就在後面還寫出主耶穌對多馬的責備:「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鼓勵門徒當憑信心,不憑眼見。怎麼可能自己前面的行動卻是眼見為憑,應當不會如此自我矛盾才是。
更何況從約翰福音經文的時態我們可以看出端倪。約翰所信的,不是馬利亞的話,不是信墳墓空了。而是信如主所預言的:祂復活了。怎麽看出來的呢?因為第十節說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為何當時看到就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過去一直不明白聖經中對基督復活的預言,這不明白是用過去完成式(an action has occurred in the past, and its effects are no longer present。一個過去所發生的行動,它的果效現在已經不保留了)。也就是在他們看到空墳墓,信主復活的之前,他們一直都不明白聖經中提到主會復活的預言。可是現在已經不是如此。這句話也讓我們看出來,門徒從來不是為了要證明自己的信念,編造耶穌復活的故事,然後再從舊約中找經文來支持。而是看到空墳墓,才以親身的經歷,信了主所說的,祂將要復活的預言。後來聖靈感動他們明白聖經的話,他們才知道原來舊約先知早已預言,基督將會復活的這件事。主耶穌受死復活整個事件,全都按照神在聖經中的預言應驗。神的話是信實的,祂既然應許差來彌賽亞,施行拯救。就一定會照著所應許的實現。

本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門徒信心轉變的過程,從不信,驚訝,到深信不疑,並最終為他們所信的殉道,這不是糊塗的信心,不是短暫的信心,不是搖擺的小信。而是經得起考驗的信心。這信心的根源,還是主耶穌復活顯出的大能,並主耶穌對門徒的信實的保護。

耶穌在以馬忤斯路上顯現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14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15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16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1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18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麼。19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 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20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21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22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他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23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24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路2413-24

      在耶穌復活的同一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耶穌曾經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這記載在約翰福音。並且也在以馬忤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以馬忤斯是一個位於耶路撒冷西邊25里的村莊。換算成今日常見的距離單位,約有12公里,或是7英哩。依照一般步行的速度,三小時可以到。兩位門徒正走在通往以馬忤斯的路上,邊走邊談論三天前發生的事,也就是耶穌被釘死的事。顯然門徒們受此事的衝擊極大,還在驚魂甫定的狀態。

      耶穌主動靠近他們,與他們搭訕。兩人的雖然眼見耶穌,但是沒有認出來。大概是因為被釘死的耶穌能夠出現在他們面前,是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的事。他們按照常理就把這種想法排除了。耶穌問他們:「你們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後來聽到革流巴回答,「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麼。」耶穌又再問:「是什麽事呢?」耶穌是這件事的主角,怎麼可能不知道。既然耶穌想要與門徒對話,總是要有個開啟的過程。這裡不用做過多推理,以為耶穌佯裝不知,或是明知故問。耶穌要了解他們對此事的態度,再針對他們所疑惑的部分,加以解釋。兩個門徒因著主被殺害的事,都表現得很憂愁。他們回答耶穌,所擔憂就是拿撒勒人耶穌受害之事。從他們對此事的描述,可以知道他們對耶穌的身份的認識是:「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門徒將耶穌看作一位大能的先知。他們此時尚未認識耶穌真正的身份。對於這麼一位眾人所喜愛又尊敬的先知被冤屈殺害,他們感到憤怒不平,卻又畏於權勢而無可奈何。

他們又說:「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這個眾人向來盼望來救贖以色列百姓的人物到底是誰?在當時以色列國滅亡,被羅馬統治之下。當時以色列百姓期待一位救贖者出現。事實上舊約先知也曾經應許彌賽亞將要來到世上,拯救神國子民。當時百姓對這位彌賽亞的屬性尚未有清楚的認識,可能只是期待一位,在政治上帶領他們脫離異國統治的領袖。兩位門徒所提到的百姓的盼望,應該也近乎如此。

然而,這位眾人期盼的領袖,被官長殺害了,就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更讓他們大惑不解的是,一件奇妙的事發生了。幾位女門徒在周日清晨去看耶穌的墳墓。竟然發現墳墓空了。天使對婦女顯現,告訴她們耶穌復活了。有幾位門徒急忙跑去墳墓觀看,真的是找不到耶穌的身體。這件事令門徒感到震驚,認為實在是不可思議。他們之所以面帶愁容,實在是因為心中不解,為何會發生這樣的奇事。

耶穌解答門徒的疑惑
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28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29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罷。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30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31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纔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32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33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34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35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路2425-35

      門徒無法明白耶穌身體消失的原因,正為此事議論紛紛。耶穌帶著責備的口氣告訴門徒:「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本句話起頭是一個感嘆詞「噢!」接下來是兩個形容詞描述耶穌感嘆的原因,就是他們簡直是無知又遲鈍。對何事呢?就是對先知預言所說的話。以下就是他們應該對先知預言有信心的內容:「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這句話清楚指出他們對於耶穌身份的無知。耶穌正是舊約先知預言將要來拯救以色列民的基督。基督必須要先受苦,在進入榮耀當中。這向來神定意必然要成就的事。這句話裡的「必須」是神聖的必須,也就是出於神至高的旨意。聖經中哪裡有這樣的先知預言?以賽亞書53章對於彌賽亞需要為神子民受苦,有最清楚的預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4-5)同時也預言這位受苦的僕人將會被神高舉,進入榮耀裡:「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5310b-11a)這些對彌賽亞的預言,若不是因為主耶穌對門徒的講解。極容易被忽視。不單是當時的以色列民對彌賽亞會出現錯誤的期待,以為祂會是一位大能的政治領袖,會擊敗外邦的敵人,帶領以色列進入復興。就連兩千年後,今日不信耶穌是基督的以色列民,仍然抱著這樣的想法。

      為了解答他們的疑惑,耶穌還「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兩位門徒聽見耶穌的話語,迫切希望知道更多關乎基督預言成就的事。於是就以天色已晚為由,留耶穌在附近的村中住下。吃完飯的時候,「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纔認出他來。」這兩位門徒必然曾經見過耶穌,也曾經與耶穌一同進餐。耶穌擘餅祝謝的動作是他們所熟悉的。加上耶穌剛才向他們解釋基督必須受害,成為以色列民的救贖者。這些事件一一鋪陳在他們面前,才讓他們認出來,在他們眼前的就是耶穌。祂就是以色列民素來盼望,向他們施行拯救的彌賽亞。過去他們眼睛迷茫,認不出是主,如今眼睛明亮,才認出耶穌的身份。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前面兩句話裡的「明亮」與「打開」是源於同一個字。眼睛被打開,能看見主的身份。主的話語被打開,心中因明白真理而火熱起來。兩個事件放在一起講,表示兩者有相關性。我們是否也是因為知道聖經中關乎耶穌預言得到實現,而心裡火熱。是否因眼睛明亮,更加認識主耶穌,而剛到興奮莫名。願我們都能像兩位門徒一樣,因經歷主,而被主復興。

正當他們認出耶穌那一刻,耶穌突然不見了。經歷了這件事,更讓他們驚訝。於是他們立即起身,趕緊回到耶路撒冷去。還好這段路程並不遠,當晚就能夠回到使徒們當中。一回去就見到十一使徒聚集在一起。此處描述的事件就是約翰福音中,耶穌復活當日晚上的聚集。見到使徒與其他同人的時刻,有兩個分詞描述當時門徒的狀況,一是發現他們聚集在一處,另一是他們正在談論關於主復活的內容。以下的分詞片語「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就是使徒們當時說話的內容。此句話裡的主耶穌向著西門顯現,不是這兩位門徒說的,而是其他的使徒與門徒。因為,這兩位剛剛回來,無從得知西門見到復活的主。唯一的可能是,主耶穌在西門從空墳墓回來之後,並在兩位門徒回耶路撒冷之前,耶穌單獨向西門顯現了。這段經歷在福音書的其它地方並未記載,但是卻是在保羅寫的哥林多前書中記載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林前154-5)保羅會有這段描述,可能也是其他使徒告訴他的。哥林多前書是保羅寫於第三次旅行佈道的路上。路加福音寫於哥林多前書之後。可能是路加福音的內容參考保羅書信。兩邊都記載,在耶穌向著十二使徒顯現之前,先向磯法顯現。

當看兩位門徒看見其他門徒談論耶穌復活的事,就急忙向他們作見證。內容就是他們在以馬忤斯路上所經歷的事,和主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兩件事都見證了主耶穌已經復活了,這見證與門徒所討論的內容一致,耶穌向西門顯現,也向兩位門徒顯現,並且因著耶穌向他們講解基督復活的意義,乃是應驗了先知預言,神要差遣救贖主來拯救祂的子民,這拯救者就是主耶穌。神拯救的工作已經來臨了。這是何等激勵人心的好消息。

結論

耶穌已經復活了,正是基督差遣門徒去傳揚福音的主要內容。這也是我們今日所有相信基督的門徒,從主所領受的大使命。不單是自己因信蒙耶穌的救贖,更是要讓所有願意信靠主的人,都得到這寶貴的救恩。這正是天父從起初所定下的拯救計劃,在舊約聖經中早已經清楚預言:「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神的計劃必然要照所預言的實現。耶穌對門徒的大使命就是「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我們今日正活在這大使命進行的進程中,我們也是大使命的領受者,並且也是傳承大使命的使者。在記念主復活的時刻,莫忘主耶穌的吩咐。莫忘初代信徒從猶疑喪膽得到復興的過程。兩位門徒見證:「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我們今日讀主的話語,領受祂當年設立的餅與杯,來記念祂為我們捨身流血的時候,讓我們像當年遇見主的兩位門徒一樣,眼睛被主打開而更認識祂,心中火熱積極為主復活作見證。

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面對仇恨,以愛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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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出現糾紛,最直覺的反應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世間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一報還一報」、「得理不饒人」。遇到被人欺負時,不要忍氣吞聲,反要用武力討回公道。甚至撂下狠話:「有仇不報非君子」用來支持對欺壓者對等報復。登山寶訓中,主耶穌提出天國倫理與傳統看法的六個對比。本段經文主要提到第五個,就是針對如何處理報復的問題。有很多人對於耶穌提出的不報復主義不以為然。如何理解耶穌本段教訓?此原則又當如何適用於今日?

糾正對報復法則的誤用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                    
句子一開頭就有個前後對比的慣用語「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帶出兩種倫理觀念的對比。前者是猶太社會習以為常的作法,後者是主耶穌所提出更新的作法。整個天國倫理是主耶穌針對猶太人對律法傳統觀念的更正,也就是正確地理解神設立律法的真正意涵。在前面的經文主耶穌已經明說,祂來不是要廢棄律法,並且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廢棄。所以,我們對主耶穌提出的天國倫理的理解,不是用主耶穌挑剔律法的毛病,要丟棄律法的角度來看。而是主耶穌批評當代人對律法錯誤的應用,並解釋律法的真義,指出如何行才能將律法的宗旨真正實現。這才是正確的角度來看待登山寶訓。

    第五個對比提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個觀念,本成語不單出現於舊約聖經,連漢摩拉比法典都有相應報復的觀念(拉丁文稱為lex talionis),也就是當遭到惡劣對待的時候,應該讓惡待人的罪犯,付出相對應的後果。這是普遍流行於世的法律原則。漢高祖劉邦在攻取關中時也曾與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樣的法律原則主要有兩個目的,一個是警戒作惡的人讓他們知道代價巨大,而收斂惡行。另一個是當罪行既然發生了,讓罪犯得到應得的懲罰,可以維持社會的公正。

猶太人熟悉這段律法,但是在當時應用的時候,將這段限制過度報復的法則,理解成鼓勵人有仇必報的根據。開始時,主要是應用在私人的衝突上,當遭到他人傷害,則使用報復手段,讓仇家嘗到反擊的滋味。後來,逐漸成為以色列民對待仇敵的剛硬作風,如果有人敢欺負他們,就讓他們承受嚴厲的報復。將此段經文解釋成容許報復的根據,是否是神頒布此律法的原意?我們當從以色列民當時領受律法的處境來理解。舊約聖經中,確實有三處出現這句話。分別將其列舉如下:

1.懲罰傷害的界限:「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21:22-25)本句話是給審判官處理按鍵原則,目的是為受害人向施害者尋求相應報復的時候,設下公平處理的界限。當審判官判定加害人有罪,在施行懲罰時,最多不能超過受害者遭到的惡劣待遇。

2.對傷害相應地追討:「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利24:19-20)本段經文是神吩咐摩西處理以色列會眾發生的傷害事件的原則。對於犯下罪行的人,可以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懲罰的程度限於受害者所受相應的程度。

3.懲罰罪惡的相應原則:「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4:16-21)本段經文是對審判官說的,讓他們秉公處置犯罪案件,以警惕眾人,除掉民中的罪惡。懲罰的程度有所限制,是按照受害者損失的大小,相應地報應。

綜合以上三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神立下此類法則,原本是使用在審判民間傷害案件上。讓審判官秉公處理,懲治罪惡,保護社會的公義。如果需要對於罪犯施加刑罰,刑度上不能超過他們所行的惡。此法則不適用於民間私下的報復,也不能延伸到處理種族與種族間、國與國之間的衝突,那有另一套戰爭倫理來處理。主耶穌正是糾正當時法利賽人對於此一法則的誤用。讓它回歸原本維持社會公義的原意。甚至,將處理人際間冤仇的標準,從「相應報復法則」提升到更高的道德標準,就是在受害的時候,願意饒恕仇敵,不去一報還一報。這是律法總綱中「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體現。唯有愛才能化解仇恨。「愛的法則」就是天國倫理的精髓。

放下自我的權利
「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5:39-42)

既然主耶穌認為不能夠拿「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來當作人際間報仇雪恨的法則。那遭遇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心中抱著滿腹委屈,怎麼能吞得下這口怨氣呢?就人的本性來看真的是不能。那麼主耶穌為何還提出比舊約律法更高的天國倫理,讓我們這些連律法都無法守全的人,去追求一個更困難的標準?我們需要澄清一點,主耶穌絕非拿一個沒有人做得到的崇高標準,要大家用守律法的心態去遵行。那是不可能的事。主耶穌的目的在於,向祂的門徒陳明一個天國子民當有的生命品質,是必須超過世俗守住外表規條就以為滿足的想法。世人以為遭遇不平,只要運用「相應報復法則」,在道德上就是符合律法標準。主耶穌告訴門徒,天國子民追求的義,是要超過法利賽人守規條的心態。而是要提升到,滿足天父對祂子民的心意這個層次。

人的心被罪污染的時候,就可能將原本良善的律法扭曲。認為只要表面作到就可以滿足自我感覺高尚的虛榮心。忘記律法的中心是「愛神、與愛人如己」。這個倫理標準是以天父的聖潔屬性為基礎,是我們屬神子民永無止盡的追求目標。在這崇高標準的光照下,我們每一個人都會發現,若沒有天父賜給我們的屬天生命,我們絕無可能達到這要求。就連信主的人,仍然要不斷的追求聖潔,永遠不自高自大,永不停止向天父支取祂所賜下的恩典。

所以,達到主耶穌說出的天國倫理標準,不是靠著法利賽人所採取的方式,他們自認為憑著行出律法之功,就能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保羅在羅馬書明顯地指出他們的錯誤。成全律法的義,絕非靠著守住律法外在的規條,而是成全在耶穌替我們背負罪債,成為贖罪祭,平息了天父的憤怒上。我們原本死在敗壞墮落中的生命,與基督在十字架上同被釘死。我們的罪在神面前全部被赦免。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這就是稱義的過程,我們除了信靠基督以外,對成就此事,無法有任何貢獻。

但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稱義這階段。律法的義成全在基督裡,我們並不是一動也不動。因為羅馬書說了:「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成就在我們身上,就是讓神設立律法要達成的目的,在我們的身上活出來。這需要靠著隨從聖靈,也就是順服聖靈的引導,跟從祂的腳踪行。不單靠信心,也必需要有行動與信心相配合。這就是成聖的過程。每個基督徒都當追求,在行為上活出基督賜下的新生命樣式。因信稱義、與緊接著的走上成聖道路,就是救恩的完整過程。二者緊密相關,不可或缺。這就是活出主耶穌教導天國倫理的正確道路。稱義讓我們除去罪的刑罰,成聖讓我們走出罪對我們的轄制。罪的背後就是高抬自我的心態。對付罪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治死肉體的私慾,讓高漲的自我中心習性,在基督的幫助下,在我們身上失去控制的力量。

主耶穌接下來提出的四點教訓,都是教導門徒如何「放下自我」。主要他們在「自我尊嚴」上、在「維護權利」上、在「追求自由」上、在「財產所有權」上,都放下自我。上面說的都是針對個人倫理而說的,不能擴大到民族或國家的層次。我們分別討論如下。

1.當我們的尊嚴被踐踏時,如何放下自我。39節後半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當乍聽到主的話時,真會覺得不可思議。人怎麼可能自己甘心被挨打。不但打不還手,還容許他繼續打。這不是太懦弱了嗎?耶穌這句話主要是針對前面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報復法則。法利賽人拿這句話支持「報仇有理」;主耶穌卻說:「不要與惡人作對。」這是與前面法利賽人完全相反的態度。惡人來挑釁,我們不需跟著他們的腳步起舞。一般人都使用右手,若是右臉被打,代表對手使用右手背,反手甩人耳光。那是一種侮辱的表示。他來挑動仇恨,我要如何反應。一種態度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豈可輕易示弱,馬上反擊回去。主耶穌要我們不要被自己心中報仇的怒火所控制,在此刻要放下自我尊嚴受損的屈辱,不落在報仇雪恨的心態中。忍耐若能夠平息紛爭,就為順服主的緣故,忍受屈辱。

當然這是面對,故意找碴,羞辱人的情形。不是任何情況都要任憑人毆打,那不是主耶穌這裡的教導。如果遇到挨打會受傷,或致死的情況下,採取自我防衛,或為保護自己而逃脫,是容許的做法。例如:耶穌曾命令門徒:「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22:36b)耶穌是讓門徒在受到攻擊時,自我防衛。在面對大祭司僕役無理的毆打,耶穌並沒有像受氣包一樣,挨打而悶不吭聲,反而向大祭司發出抗議:「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18:23)綜合各種情形,我們知道耶穌絕對不是一味挨打,而主要是讓門徒,不要用報仇的心態,與仇人升高彼此的恨意。

2.當我們的權利被侵犯時,如何放下自我。40節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這句話是指我們受到對手控告,要取走我們的財物。我們當如何面對?出埃及記中曾經規定:「如果你的鄰居向你借東西,拿他的外衣作當頭,你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因為這是他晚上睡覺要用來蓋身體的。」(出22:16-17)一個人的外衣是不能被人奪去的,因為那是他保暖的生活必需品。

有的人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主耶穌教導基督徒,在法律訴訟時,不要為自己辯護,而要自我認輸。這是不正確的解釋。這裡絕對不是教導我們,在面臨訴訟的時候,即使自己有理,也不為自己辯護,甘願敗訴。主耶穌本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與前一句意思類似,也就是當你的基本權利受到傷害的時候,不要心懷苦毒,不要報復。反而是謙卑的去回應對方,寧可自己吃虧而化解仇恨,不要因堅持自己的權利,而升高仇恨。

如果我是無辜,卻遭對方誣告怎麼辦?主耶穌的教導是個人的道德。對於維持法律公正,則要分開看待。面臨誣告,我們當如何應對?影響我們作決定的因素,除了個人層面,還有社會層面。犯法者受法律制裁,法律判決是我們個人無法支配的。在法庭作見證必須屬實,不能為遮掩罪而作偽證。所以,在個人層面,我可以寬恕,不追究對方賠償。但是案件的是非曲直,還是要讓它在法庭上得到公正的裁決。法律的公正判決,是為了維護社會公義。身為社會公民的一份子,維護社會的公義是我們無可逃避的責任。犯罪者當受到法律制裁,我們不能拿主耶穌這句話,為他遮掩罪過。個人寬容,與維持社會公義是需要同時考慮,人情與法理需要兩者兼顧。

3.當我們的自由被權勢限制的時候,如何放下自我。41節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本句話中「強逼」這個字,最常用到的情形是,羅馬軍人可以任意要求外邦受統治者服勞役,為他挑重擔。如果遇到一個有權勢的人物,不公平地強制我們為他服務,讓我們遭到時間、精神、力量的剝奪,卻未得到補償。遇到這情形當怎麼辦?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跟惡待我們的有權勢者計較。如果被強迫走一里路,我們志願為他多走一里路。主耶穌如此教訓的目的,是讓我們不要陷在苦毒,怨恨的深淵中。即使受到無理要求,我們甘願吃虧,不讓報復的心控制我們的情緒。我們的心是自由的,因為主耶穌從苦毒,怨恨中釋放了我們。即使多走一里路也不以為苦。

4.當我們蒙受財產損失的時候,如何放下自我。42節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句話在當今的社會,很難照著作。如果,有人的態度是,凡來借錢的,毫不考慮地,全部都借。那很快的這個人的財產,就消耗光了。這裡主要提到的借貸對像是,自己的親人鄰舍,借貸的目的是幫助貧乏的弟兄,能暫時脫離困苦,重新振作起來,期待他終能自立自強。正如神在申命記中向以色列人命令:「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15:7-8)借貸的對象,是值得信任的人。不會濫用你的憐憫,將借來的錢,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或者又去花天酒地,敗得光光。如果,知道此這人會如此,還借給他,那是害他。這節經文中教導的借貸原則是,不要見死不救,不要眼巴巴看見鄰舍窮乏,卻硬是不願施援手。

以上四點,如果不管任何情況,都照著字面去遵行,很可能造成的惡果,比行出的善更多。偏離了主耶穌教導天國倫理的本意。天國倫理是針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作出的要求,是要他們因著主賜下的新生命,順從主耶穌的標準而行。這標準反映出主耶穌聖潔的屬性。祂對於世上有求於祂的窮乏人,不會束手不救。對於惡待祂的敵人,不會心生怨恨,而謀求報復手段。祂對於登山寶訓的教訓,是親自身體力行活出來。就連在十字架上面對殺害祂的仇敵也是如此。這就是我們從主耶穌身上可以學的榜樣。

結論                          
登山寶訓中主耶穌教導的天國倫理,可以說是極高的道德標準。主耶穌要我們放下自我。自我的利益、自我的尊嚴、自我緊抓在手不可放棄的權利,為了主的緣故。我們願意聽從主的教導,靠著主賜下的力量,去認真活出來。當然,不是不分情況,就愚蠢地照著字面去作。而是綜合聖經各處的教訓,按照遭遇到的不同處境,憑著神給我們分辨的能力,作出最好的倫理抉擇。主要的精神就是為了主的緣故,放下自己的利益。順從主的命令,活出與稱義相稱的聖潔生命。

2019年2月15日 星期五

信心路程上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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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經文提到,神向亞伯拉罕提出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的呼召。並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土地,和使萬民蒙福的福分。這對當時尚沒有兒子的他而言,只是遙遠的夢想。

搭棚與築壇的信心旅程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5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6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7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8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12:4-8)

亞伯拉罕一聽到神的呼召,就順從神的吩咐,收拾財產,離開了哈蘭,往應許之地出發。如果他當時準備暫時出外旅遊,還期待將來再回到故鄉,那不會把財產,親友都帶著同行。但他離開家鄉是連根拔起,再也沒有回來的打算。跟隨神的呼召是需要像他這樣義無反顧,決心出去了,就不打算回頭。開弓沒有回頭箭,對神的呼召三心二意的人,不可能完成神在他身上的計劃。

他們全家一步一步走進了迦南地,就是神所應許賜給他的地方。第一站來到了示劍的摩利橡樹,是一個位於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中間的城市,主前1900就已經有居民的村落存在。當時,這塊地上住著迦南人,地的擁有權屬於他們。並且迦南人當時的社會風氣相當敗壞,神也不願意亞伯拉罕與他們混雜居住。神並未讓他們定居下來,反而因著放牧羊群,逐水草而居。亞伯拉罕就成了四處漂泊的異鄉人,迦南地就是他暫時借住的地方。
就在此時,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明確地向他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拉罕腳下踏的這塊土地,就是當初神呼召他出哈蘭時,答應要賜給他的。當他聽到這句話,不知心中是如何感受?明明現今這塊地的主人是迦南人,怎麼可能有一天成了自己擁有的土地?神要賜給他的應許之地,將來會怎麼實現?當人聽到了太過遙遠的承諾,一般都會當作笑話來看,不會當真。亞伯拉罕心中怎麼想,我們難以猜測。我們教會現在正在建堂,弟兄姊妹非常熱心尋覓可以建堂的地點。有時候站在一塊極佳的土地上,心中夢想如果這塊地願意賣給我們就好了。然而,很快也會回到現實,怎麼可能呢?這是別人的土地,別人怎麼可能割愛。就算要賣,我們負擔得起嗎?現實會把我們從夢想中拉回來,但是理想最終得以實現的因素,也是因為一開始有夢想。我們對建堂心存盼望,或許也能感受到亞伯拉罕當時的心境。神向他應許的三件樣福分都還未實現,後裔還未得到,土地是被迦南人佔有,「成為萬民的祝福」更是遙遙無期。他還能帶著全家人繼續往前走,乃是因為仍然抱著對神話語的信心。神既然應許,必會實現。

亞伯拉罕在暫住的地方,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壇是敬拜神,向神發出求告的地方。是以色列先祖時代最簡單的的敬拜場所。人類在該隱亞伯的時代就已經會築壇,在壇上獻給神祭物。壇的存在證明了,先祖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有了最簡單的敬拜神方式。這壇經歷長久時間的演變,成為後來的會幕,進一步成為聖殿,當主耶穌降臨後,外在的形式不再重要,對神的敬拜內化成為按照聖靈與真理的指引而進行。在一切複雜的敬拜禮儀尚未形成之前,築壇就是先民最原始的敬拜形式,單純發自於內心對神的崇敬,也是蒙神喜悅的。

亞伯拉罕飄流在外,沒有自己的土地,需要隨時拔起營帳,往前遷徙。第8節記載亞伯拉罕前往下一暫居的地點:「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隨到一處,當帳篷一立起來,就記得先築起敬拜神的壇。可見他對神的尊敬之心。有人稱亞伯拉罕四處漂流的生活方式,就是搭棚與築壇的生活。雖然住在簡陋的帳篷裡,敬拜神的壇還是要建的。亞伯拉罕對親近神的重視,值得我們今日基督徒學習。我們是否隨到一處,先尋找敬拜神的地方?無論是尋找可以禮拜的教會,或是安靜自己的心單獨親近神,都是向神發出敬拜的方式,在我們的生活中應當放在最優先的位置。

信心考驗上的失敗
「9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10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11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12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13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14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15法老的臣宰看見了他,就在法老面前誇獎他。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創12:9-15)

在暫時居住示劍,並經過伯特利與艾的中間後,亞伯拉罕逐漸往南地遷移。那裡是迦南地的南邊,通往埃及的路上。當時迦南地遇上了飢荒。在聖經中的記載,迦南地出現飢荒多次,亞伯拉罕、雅各,都曾經因飢荒逃到埃及過。相對於迦南地,埃及有尼羅河的水源,及完善的灌溉系統。即使在他國出現災害的時刻,埃及還能生產足夠的糧食。

在這個時刻,亞伯拉罕面臨一個潛在的危機,也就是他的妻子撒拉生長的很美麗。他擔憂埃及的法老可能會想要奪取他的妻子,納她入後宮。古代的君王權力很大,想要娶誰為妾,只要一聲令下,誰也不敢違背其命令。此時亞伯拉罕身為撒拉的丈夫,他的存在就是法老逞其慾望的攔阻。面對難以抵擋的強權,他自認為法老一定會為娶撒拉,而奪其性命。在還沒有到埃及之前,就先與撒拉講好,不要稱自己是她的丈夫,而要稱他是哥哥。這句話並不全然是真話,雖然撒拉確實是亞伯拉罕同父異母的妹妹,但是更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在當時的社會,並沒有限制近親結婚的倫理規定,他們的婚姻是合法正當的。反而是亞伯拉罕說出的這個謊言,會讓自己的妻子,被送進法老的懷抱,變成法老的妃子。不但陷妻子於不義的危險,自己更是犯了欺騙的罪。

為何亞伯拉罕會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難道他不知道這個決定會產生的嚴重後果?毫無疑問,他一定知道。然而,在生命受到威脅之下,他不得已只能犧牲個人與妻子的名節。人在生死存亡的關頭,所做出的選擇,往往很難用一般時期的倫理標準來評判是非。只要反問一個問題,許多義正詞嚴的衛道之士,大概也會啞口無言。這問題就是:「如果輪到你,你會做出勝過恐懼,超越生死的選擇嗎?」要別人犧牲生命保全名節容易,輪到自己的命保不住的時候,才能考驗出自己所堅持的倫理原則是否當真。

我們可能心中會有個疑惑。在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刻,說謊算是犯罪嗎?這個問題可能出現在許多不同的情形,也就需要按照當時的情境來判斷。亞伯拉罕的這事件,不單是說出個無關痛癢的謊言而已,事關他妻子的貞潔,還有他的名節,不可謂小事。但是在面對生死存亡的關頭,他選擇先保住生命,似乎也情有可原。畢竟保全生命,是倫理判斷中非常重要的判斷原則之一。生命存留下來,還可能有機會為自己的冤屈平反。喪失了生命,只能冤沉大海,含冤莫白了。

這裡並非指亞伯拉罕說謊有理。謊言是罪,因著說出的謊言導致,妻子貞潔被污辱,自己的被名聲毀掉,再怎麼也不能光明正大地聲稱自己無辜。罪就是罪,無需狡辯。只是在作出一個抉擇時,可能面臨多樣的倫理原則影響著人的判斷。例如,在納粹威逼人說出藏匿的猶太人,想要對他們做出種族滅絕的暴行時。藏匿猶太人的人選擇不說出他們的行踪。這件事面臨兩種原則來影響他的判斷,一是不可說謊,一是不可陷害人的性命。當兩者無法兼顧時,選擇影響較小的罪去作。這是倫理學上常遇見的問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盡一切力量讓善果最大化,而讓罪的衝擊減到最低。

亞伯拉罕遇到的威脅,很像初代教會時面臨信仰與保全生命的兩難抉擇。初代教會時期,作羅馬皇帝戴克理先曾經極力逼迫教會。他命令基督徒,若要存活則需交出聖經,讓他銷毀,並宣示效忠羅馬皇帝。當時有些牧者為保護會眾,而屈服於暴君的威脅,選擇交出聖經,以免信徒遭到處死。後來,當君士坦丁即位,發布米蘭敕令,停止對基督徒逼迫。信徒們重新回到教會中聚會,那些曾經為了保命而背叛信仰的也回來了。但是當時有一群在逼迫中積極鼓吹寧死不屈的信徒,稱為多納徒派,拒絕接納曾經軟弱背叛主的信徒,再進入教會,視其為叛徒。甚至革除那些為了保護信徒生存,而交出聖經的牧者的職務。並主張這些牧者所施的洗禮,及按牧的傳道人都不算數。到底該不該重新接納,在生命遭威脅時軟弱跌倒的信徒,成為教會爭執上百年的問題。雖然後來大公會議定多納徒派為異端,他們在教會中的勢力逐漸消失,但是對教會造成的傷害極大。亞伯拉罕軟弱說謊,差點造成嚴重的後果。值得我們今日信徒警惕。但是我們也當承認,自己遇到和他同樣情況的時候,難免也會與他一樣跌倒。當考驗還沒有面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無法自以為剛強而自誇。

彼得面臨的也是同樣的問題。當他被大祭司的僕人的指認,與耶穌是同一夥的,生命受到威脅的那一刻,他發咒起誓不認耶穌。這件事主耶穌早就料到,也早就警告過他。只是彼得在事情沒有來臨之前,還自以為絕不會因為害怕而背叛主。事實上人只有在切身利益,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才可能考驗出他的品格。我們都不是如自己所想像的剛強。當我們批評彼得不認主時,當自我反思,我遇到彼得的情況,會比彼得強嗎?同樣的情形應用在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也實在不比亞伯拉罕好多少。我們都需要承認自己面對危險的時候,會感受到膽怯,並可能出現軟弱。我們都需要主的赦免。感謝主的是,主的恩典能夠勝過我們的軟弱,將我們從軟弱中挽回來。我們不是讓自己留在軟弱的境地,而自我感覺良好。而是願意讓神施恩的手臨到我們身上,讓我們經歷神轉化的作為。下一段經文我們將會看到神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

神以恩典扶持軟弱
「16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17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18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19為甚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他走罷。20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創12:16-20)

因著法老喜歡撒拉,接她進宮中,亞伯拉罕被法老認為是妃子的哥哥,就是古代的國舅。於是賞賜他許多牛、羊、駱駝、驢、僕婢。能夠跟法老攀上親戚關係,一般人的感受都是喜出望外。但是亞伯拉罕歡喜不起來,因為他的妻子被人奪走,被迫受盡侮辱,這醜惡的結果就是他的一句謊話造成的。再追究說謊的原因,就是他自己貪生怕死。對一個身為一家之主的男人而言,保護家人的安全,是無可推卸的責任。在這事上,亞伯拉罕顯然虧負了丈夫的職責。他為了保全生命,出賣妻子的貞潔,竟然還得到了奪妻之人賞賜的財富。這丟臉的事就算不被人說閒話,連他自己想起來,都會成為一生的羞辱。更有甚者,他出哈蘭的時候,從神那裡領受的應許是,神將賜他後裔,且將要繁衍昌盛,成為大國。如今後裔還沒出生,妻子就被人搶走,神的應許變成無法實現的泡沫。原本堅心信靠神的呼召,如今卻遭到應許落空的危險。此時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的是個信心危機,成就應許的關鍵因素遭到致命的打擊。他還能繼續按照神呼召的道路走下去嗎?

人會因為環境變化而信心動搖,意志消沉。然而,神計劃要完成的事豈會輕言變卦。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無條件的,無論如何都要實現的。就算人走不下去了,神也要插手介入。此時就是神要干預的時刻。第17節記著:「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神用降災來阻止法老奪取他人的妻子,特別亞伯拉罕與撒拉是承受神應許的對象。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是不容外力阻擋的。亞伯拉罕差一點因個人的軟弱,讓神的計劃落了空。但是,神永恆的旨意一旦定下,絕不會退縮。從整本聖經看來,這旨意就是揀選一位對神有信心的人,保護他,引領他,將神的應許在他的後裔身上世世代代傳下去,直到神拯救世人的旨意完全實現,也就是神要讓萬民因著亞伯拉罕的後裔蒙福這應許。

當法老受到懲罰後,他縮了手。連忙把亞伯拉罕找來,責備他差一點讓陷法老於罪,遭神懲罰:「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顯然法老做此事是出於不知,他沒有因此懲罰亞伯拉罕,必定是因為畏懼神的威嚴。他命令亞伯拉罕帶著妻子離開,原本賞賜給他的牛羊牲畜,也不再追回,讓他們帶走。最令人擔憂的事並沒有發生,反而是得到了出人意外的好結局。亞伯拉罕對此結果沒有一點貢獻,反而差一點因他壞了大事,其中掌管一切的是神。

以色列民對這件事的解釋是,神對他的選民以色列特別的關愛,挽救他們於危難之中。因為他們種族的起源就在於亞伯拉罕。若是神當時沒有介入,如今的以色列民族不可能出現。基督徒對此有更深的領悟,神在此事上顯出的作為,不但是為了保護一個民族,更是為了他在永恆中定下的拯救世人的旨意。神應許萬民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蒙福,這是神永不改變,必然實現的心意。從亞伯拉罕的第一位後裔以撒誕生開始,直到後來降臨的彌賽亞耶穌基督,祂也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因著神對萬民永恆不變的拯救計劃,他揀選亞伯拉罕,保護他的家族生存繁衍,領受啟示的聖言,並將最初所蒙的福分,世世代代繼續傳遞下去,直到最終實現。我們今日蒙神拯救的外邦基督徒,也是在此拯救計劃中,亞伯拉罕之約實現在救贖歷史當中,在我們身上也有份。這是值得我們慶幸,而對神發出讚美的事。

結論
亞伯拉罕憑信走上神召他去行的旅程,路上搭棚築壇,不滿足於安穩的生活,卻不忘時時尋求神的面。歷經信心危機,所幸神介入化險為夷。神是信實的,勝過了人的軟弱。祂永恆的心意必然實現。

2019年2月12日 星期二

主耶穌對起誓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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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古今中外,以發誓來爭取他人對自己的信任,似乎存在各種民族之間。運動員要宣誓遵守規則,軍人要宣誓效忠國家,官員就職典禮要宣誓盡忠職守,婚禮要交換誓約互相扶持,法庭作證要宣誓不說假話。甚至在一些迷信的地方,地方選舉民意代表,或是領導的時候,一旦競爭激烈,還會相約斬雞頭,發毒誓,如有違背對百姓的承諾,就不得好死。發誓出現在民間各種場合。但是主耶穌在這裡的教導是不可起誓。似乎是清楚地禁止基督徒起誓。有的教派如,耶和華見證人,和貴格會,都是按照字面嚴格遵守,就算在法庭作證也不起誓。這樣的做法合乎聖經嗎?我們當怎麼看待主耶穌的這段教訓?經文的解釋與應用,需要按照整本聖經的原則,加上前後文的語境來理解。才不會偏離原本主耶穌說出此命令的原意。讓我們一起來探討這段話。

律法中對起誓的教導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34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太5:33-34a)
這是登山寶訓中主耶穌闡釋天國倫理的第四個對比。每個對比都以慣用語「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只是我告訴你們」為起首。表示前者原本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慣例;主耶穌提出了後者,將原來的看法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對過去猶太人只注重守外在規條的作風,主耶穌帶來了倫理的更新。新的天國倫理不是一套更嚴厲,更難以做到的律法。而是直接追溯倫理的根源在於內心對神順服,就是從裡到外順從神的管治,願意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主耶穌來,不是要頒布另一套更加嚴格的法規,來約束人。而是要應驗舊約律法書、先知書應許的彌賽亞預言,完成彌賽亞在末世要成就的救贖工作。登山寶訓呈現出比摩西律法更高的標準,若是按照舊約那套作法去守,對我們來說更是力有未逮。所以律法成全在基督裡,並實現在我們身上,需要放在基督成就的救贖之功這思路下來理解。當我們經歷「稱義」的接納,並靠聖靈走過「成聖」道路。我們就能憑著對基督的信靠與順服,讓天國倫理成全在我們身上。這正解釋了主耶穌在前段經文中說的:「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主耶穌將律法的真意呈現出來,超越了原本僅守住外表規條的傳統。並給我們更新的生命去活出來,這就是成全律法,達到了神設立律法要達到的目標。

猶太人傳統的想法「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是從何而來?毋庸諱言,這句話確實是舊約律法書中幾處經文的綜合。申命記6:13-15說:「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利未記 19:12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民數記30:2 神要摩西對百姓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舊約中並未禁止起誓,而是要求謹守所發出的誓言。

律法是對敗壞的人心作出的約束。它的功用之一就是要控制人本性中罪的蔓延,使得神子民的生活不受到罪的破壞。前段提到的幾處規範起誓的律法,就是要求人對自己在神面前發出的誓言,嚴格遵守。既然舉出神的名來為所說的話作證,就必須謹記自己公開的承諾,不能出爾反爾,或是故意躲避,不去承擔。人必須對自己說出的話認真,對許下的諾言信實。這是神對以色列民頒布律法時,對他們道德上的要求。律法反應出神的公義聖潔屬性,本是好的。但是為何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卻提出另一個與此不同的倫理要求?並且兩者看起來似乎是南轅北轍,相互衝突。

原因正是律法只能讓人知罪,卻無法改變人心。人的心被罪惡轄制,連要求人聖潔的律法,也經常被人濫用,找出法條中的漏洞來違背。甚至於不把在神面前起的誓言當回事,輕率地起誓又背誓,這是對神不敬的心態。出埃及記20:7十誡中的第四誡命令百姓:「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這種用不認真的態度奉神的名起誓,讓神的名受羞辱。這種行徑就是妄稱神的名,也就是第四誡中嚴格禁止的。為了要糾正這種對神不敬,輕率假借神的名起誓的普遍現象,主耶穌要求他們什麽誓都不要起。既然整個社會對起誓的態度,出現嚴重偏差。這種妄稱神的名的起誓,已經成了惹動神憤怒的罪行了。在這種錯誤的風氣之下,主耶穌乾脆要他們,什麽誓都不要起。最重要的是,先除去人對神輕慢的態度,重新找回對神敬畏之心。

主耶穌禁止人起誓的原因
「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太5:34b-36)

首先我們來思考一下,人為何會想要起誓。主要目的就是要藉起誓來爭取別人的信任。說謊是一個人不用學習,自然就會的本性。在為了自身的利益受到危害的時候,或是為了逃避對自己犯錯的指責,往往會用謊言來趨利避害,推諉塞責。就連幼兒被父母親責罵的時候都會用謊言來逃避懲罰。經歷人間爾虞我詐的大人,用謊言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是經常發生的事。但是將心比心,我會騙人、人也會騙我,當面臨重大利害衝突的時候,自然會對方話語的真實性心生懷疑。為了取得他人的信任,有時會用起誓來增強自己話語的可信度,了結各樣的爭論。起誓,就是人在宣稱一件事的時候,以神見證其話語的真實性,若所宣稱的不是真實的,就會招致神的咒詛。中國民間的誓詞常是:「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所說的句句屬實,若有半句虛假,天打雷劈、絕子絕孫。」英美法律規定,當證人受法庭傳喚作證的時候,必須手放在聖經上,宣告「我發誓要講真話,全部的真話,並且任何一點都是真實的,求神幫助我。」如果在宣誓之下作偽證,就會被認為是在神的面前公然說謊,是讓人極為反感的行為。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曾經在聯邦調查庭聽證時,在誓言下說謊,落得名聲掃地,灰頭土臉。

主耶穌在35節解釋為何什麽誓言都不可說。因為當時猶太人為了需要取信於人而起誓。然而,因為人的軟弱,常常會起了誓,卻又無法兌現。為了避免因違背誓言遭到懲罰的後果。就發展出許多詭詐的方便之門,他們聲稱唯獨指著神起誓,才需要嚴格遵守。若只是指著天,或指著地、或指著耶路撒冷、或指著自己的頭起誓。就算違背了誓言,也沒這麼嚴重。其實這是個鑽律法漏洞的詭計。當人守律法時,忘記了律法出自於神公義聖潔的屬性,順服神的人必然要順服神所定下的公義聖潔要求;反而去尋找許多投機取巧之道。就算表面上自我圓解,脫離律法的制裁,事實上他根本偏離了律法設立的宗旨。

主耶穌正是指出他們假冒為善之處:「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指著天,指著地起誓,其實就是指著神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神的腳凳。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就是指著大君的京城,這裡的大君就是天上的大君王父神。指著自己的頭起誓,也不行。我們的生命氣息原在神的掌管之中,我們尚且沒有能力使自己的頭髮變黑又變白,豈能掌控自己的生命呢?又有什麽權柄以自己的生命當作賭注,來取信於人。無論是天或地、耶路撒冷、人的生命,這些全部服在神的掌管之下。指著天地起誓,指著神的京城起誓,指著神所造,具有神形象的人生命起誓,都等於是把神當成自己信譽的支持者,來為自己作保。是利用神的不敬虔做為。

那我們怎麼解釋聖經中許多起誓的例子?亞伯拉罕拒絕所多瑪王賜給他禮物時說:「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創14:22)他差遣老僕人為以撒尋找媳婦時,對老僕人說:「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連神自己也曾起誓賜給亞伯拉罕應許:「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24:7)希伯來書作者論到神向著立約的子民立下堅定的應許:「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6:17)使徒保羅也曾經在神面前向信徒真誠說話:「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加1:20)主耶穌在彼拉多要祂起誓回答是否是神的兒子時,祂並未拒絕,反而正面回答。經文描述:「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太26:63-64a)以上的誓言多半是表述堅定的應許,承諾必然實現,而用誓言說出永不改變的盟約。這裡面的起誓不涉及借用神至高的權柄,來增加自己的話語的可信度。所以,主耶穌說的什麽誓言都不可起。指的不是堅定承諾必然實現的盟約。而是那些想要得到他人信任,卻又用投機的方式指著天地發誓,來增強自己信賴度的這種情況。這兩種起誓在動機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此處的主耶穌禁止的起誓,並不關乎堅定承諾自己答應做的事。例如:公務員就職時的誓詞、軍人的宣示對國家效忠、婚禮的交換誓約、或是法庭作證的宣誓不作偽證。以上都不在主耶穌禁止的起誓範圍內,不需要過度按照字面拘守,結果反而讓自己綁手綁腳,努力去堅守規條,卻與主耶穌糾正的錯誤無關。對於主清楚的命令,我們當然要遵行。然而,卻不要脫離經文語境下表達的本意,到了行義過分的地步。

誠實是基督徒處世的原則
「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太5::37)
既然主耶穌前一段教訓,不是在禁止人在神面前,堅定宣告自己的意圖,或是與人定下穩固盟約時的誓言,為何用如此絕對的話警戒門徒:「什麼誓都不可起。」?答案應該就在接下來的句子:「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一個人的話語應當盡一切可能接近所認知的事實。在必須說「是」的時候就清楚說出來,不說欺騙的話。同樣地,當事實是否定的時候,也清楚地說出「不是」。這是一種光明磊落,誠實無欺的生活形態。主耶穌期望信徒以這種態度在世上為人處世。一個人在公眾面前的信譽是累計長時間建立起來的。主耶穌要他們用自己長久活出出的品格,來得到別人的信任。而不是在得不到他人信任時,假借至高的神的名來保證自己的可靠,取信於人。

一個人需要用發誓來取得別人信任,常常就是在一個互相不信任的環境才會發生。為何人際間彼此不信任,因為人的心容易被惡者欺騙,被罪引誘,用謊言遮蓋錯誤,贏取利益。一旦在社會中形成爾虞我詐的風氣,大家就不會再信任別人說出的話。連他人清楚的回答都要懷疑三分。使得人們需要用誓言來爭取他人信任,這是人心敗壞之後的結果。

主耶穌心中天國的情形是,不再需要用誓言加強自己的可信度,而是自己生命被聖靈更新後,活出誠實無偽的品格,以事實來衡量該說什麽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如果得不到別人信任,還需要指著天,指著地,把神拉到自己的背後,為自己背書,那是種話語得不到他人相信的羞恥。「若再多說」指的就是在「是」與「不是」再多加一些修飾的話,遮掩的話、誤導的話,讓人搞不清真相,避免真相被揭發後,難以擺脫責任。或者是指天指地,拉神撐腰來增添自己的信譽。這作為就是出於惡者,而非出於神。如此行也就是被惡所牽引去犯罪,神不會願意我們這麼做的。

結論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天國倫理的第四個對比,要求門徒不要起誓,而要誠實無偽地待人處事。這教導主要是我們,不要用發誓的方法,將神拉來支持自己,謀取他人信任,遮掩自己的錯誤,得到不當得的利益。這就是破壞十誡裡的第四誡「妄稱神的名」的罪。今天的社會就是個已經被罪滲透的地方,人的心已經受到污染,誠實的話語何其難遇。基督徒身處此世代,我們是與他人一樣,用謊話來掩飾內心的虛假,還是仍然願意遵照主耶穌的教訓,即使受虧損,也是心口如一、光明磊落。即使可能會吃虧,可能會受到排斥,甚至遭到惡劣的對待。我們寧可尊行主耶穌的教訓,而得到主的稱許,不要用犯罪手段來獲得屬世的利益,最後讓主譴責。俗話說:「誠實是最好的政策」基督徒立志走在主的道路中,心中光明磊落,仰不愧于天,俯不怍於人,這是穩妥無比的。

2019年2月5日 星期二

新春吉祥健康:2018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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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家人,
2019的春節,特別跟您全家拜年,恭祝健康平安快樂下面以中文跟您報告2018年家中一些較大的事。(中間部分是翻譯肇恩,肇宣寫的)

佩蓉身體還行(現在開始吃奶薊草籽),就是希望下決心多曬太陽仍然在教會的兒童部門學習教導小朋友們

女兒肇恩在經過將近兩年(4個學期)的學習之後,終於在2018年年4月時申請從工程科系轉到生態和自然資源系。雖然轉學的過程有點麻煩,並且還要補修一些學分;然而自從她轉系之後,看見她每天上課的心情更活潑高興時,我們都覺得很興奮,並跟她一同感恩!

2018年暑假期間肇恩找到在學校附近三明治店打工的機會,雖然工作內容難度不大,但對她來說的確是個嶄新的生活經驗我們全家都特別為她高興

此外在2018暑假期間,漢生的二弟妹帶著三個孩子在2014年之後很難得的再度從台灣來訪,肇恩至今仍津津樂道與堂弟堂妹的寶貴相聚

暑假期間,兒子肇宣再度回台灣參加為期兩週的短期宣教—以聖經真理為基礎的英文教學夏令營。只是這次與兩年前的短宣有一個最大的不同處--就是沒有英文堂的牧師或輔導員帶領同去(仍然有家長在生活細節上從旁大力協助。可是在屬靈的領導層面上,確實有一個空缺。)因此在籌備和操作上,今年比往年更具挑戰!肇宣甚至有一天半夜非常氣餒的從台灣寫電子郵件(email)回家,要我們緊急為他們的團隊禱告,因為學弟不太能服氣學長的帶領。我們看了他的電郵請求,心中也十分擔心,難過………只有深深禱告求天父上帝在這些年輕的孩子們心中做教導人心謙虛,並彼此真心相愛相敬的工作奇妙的是,到了兩週英文教學短期宣教結束,開會檢討時,每一個英文小老師(包括高中生,大學生及一位研究生),都懷著感恩的心分享自己這兩週學到的許許多多功課!每一位都更同心,更相愛真是台灣,美國兩地一同經歷上帝改變人心的奇妙恩典

從台灣回美之後,肇宣也把握機會利用還未到大學報到的幾週時間,在教會幫忙暑期聖經學校(負責教小朋友從做簡單的科學實驗來體驗信仰的真實面)也回到他以前學寫電腦程式(robotics and programming)的地方教48年級的小朋友編寫程式。

2018年的八月下旬,我們全家送肇宣到大學報到..這是他年輕的18年生命當中----到目前為止所經歷最大的變動回想申請大學過程中的所有認真,辛苦,盼望,等待雖然不是每一件事都照著他所期待的發生但他深深覺得自己靠著主耶穌寶貴恩典學了好多……也感謝並相信主耶穌必定帶領他走向前面的大學生涯繼續經歷祂的恩典!!

肇宣上大學的第一個月一直都在感冒,他也承認是一個讓他學習更謙卑的大功課他深深感恩……感冒在第一次期中考之前完全好了,所以沒有影響他的學業成績。

他深深同意電腦網路節目“Worth It”的主持人Stevenm Lim說的一段話:願天父上帝差派我吧在新的2019年裡,發掘活祂計畫中的喜樂,並祂掌管下生活的能力,和從祂恩典流出的愛

漢生回顧2018一年來服事的經過,繁忙中卻充滿神賜的力量。外出三次宣教,也為華神開了三次神學課程,再加上新城分堂服事的擔子也加重。這些服事將日程排得滿滿的。最重的時候一個禮拜需要講三場道,外加兩堂主日學,真的是需要神的憐憫,賜下額外的能力。
三次到海外宣教旅程中有兩次進了山上少數民族的地區,看到了當地同工聖經培訓的需要。幾乎所有同工都未受神學訓練,會眾一般也出現鬆散、軟弱的情形。因為地處偏遠,很少人願意長途跋涉去協助。漢生帶給他們基本的聖經課程,期待裝備他們來服事弟兄姐妹。他們學習都十分投入。也繼續參與聾啞事工,因已熟悉他們特殊的學習方式,漢生也逐漸調整做法,準備了更多淺顯易懂的聖經內容,加上圖片。發現他們不但能夠理解聖經故事,也逐漸能夠領受更深的神學信息。這兩類型的服事,都是需要細水長流,持續投入,才可能生出果效。

2018年服事地點的情勢普遍都緊張。原本集合在一起的大型聚會,都採取分散在家庭中舉行。漢生也是分别在各個小組中分享。人數雖然不多,但是參與的總人數比原本大型聚會更多。漢生看到了他們不畏懼情勢變化,仍然勇敢的固定聚會,肢體間的關係也更加密切。漢生帶給他們鼓勵的信息。教會在壓力下不致喪膽,反倒能夠考驗大家的信心。漢生也不擔心風險,宣教旅程都照原定計劃進行。感謝主的是,至今未出現緊張的情形。

另一個感恩的事,就是新城分堂,雖然成立三年半。這一年大家的熱情仍然未見減低,每一季神都把信主受洗的人加給分堂。主要是同工對福音工作充滿火熱,藉著中文學校,特別聚會,積極接觸慕道友。福音班總是有福音朋友願意來。新受洗班也有三位持續一年參加,成為教會的生力軍。

回顧這一年,為上面提到的事情感恩。漢生覺得自己的領導能力有限,但是神賜給他足夠的同工,大家同心合作。讓植堂的事工,不斷帶出激勵人心的結果。漢生會珍惜所得到的一切,盡力在92019年,達到更好的服事成果。

最後恭敬祝您---2019年更多經歷天父上帝的愛!
晚,

漢生,佩蓉,肇恩,肇宣敬

2019年1月19日 星期六

以信心回應神的呼召

創世記的前11章描述了人類被造以來經歷罪的污染而墮落的經過。整個內容可以用八個字概括:「創造、墮落、洪水、巴別」。神創造人類的原本心意受到了魔鬼的破壞。具有神形象的人類,受罪的引誘,而墮落背離神。然而,神並沒有放棄祂的計劃,祂一面對犯罪的人施行懲罰,同時也積極進行拯救的工作。神一而再、再而三的拯救行動,向罪人發出施恩憐憫的呼召,這正顯出了神對人堅定的愛。故事進行到亞伯拉罕,整個敘述的速度慢了下來,前面的段落可以看作神救贖歷史的序曲,直到亞伯拉罕出現,神的拯救工作進入了主旋律,聚光燈集中在這個人的家族。神的拯救是藉著揀選一個人,並他的後代,進而擴及普世萬民。這個人就是亞伯拉罕。本文將要敘述亞伯拉罕蒙神揀選,順服神的呼召,而跟隨神的經過。因著這個人,神對人類的拯救跨進一個新頁。

呼召離開不信的環境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

本句經文並不是新段落的開始,新的一段應該開始在1127節:「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創世記每一段的區隔都有個慣用語:「某人的後代toledot)記在下面」。當作一段新敘述的記號。段落一開始就描述了: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1131-32)可見一開始的時候,他拉就已經帶著亞伯拉罕以及相關家族成員,一起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住在哈蘭。直等到他拉死在哈蘭以後,亞伯拉罕才進一步順服神的呼召,離開哈蘭,向進迦南地前進。我們有個疑問,到底是亞伯拉罕蒙神呼召,還是他的父親他拉蒙神呼召,決定離開家鄉。此處似乎說是他拉帶著整個家族離開吾珥。但是使徒行傳中,司提反回顧以色列歷史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徒72-3)可見一開始,當他還在迦勒底吾珥的時候,神的呼召就臨到了亞伯拉罕,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他的父親他拉可能也同時受到神的呼召,或是接受亞伯拉罕的勸告,決定帶著全家離開吾珥。

吾珥是一個崇尚月神敬拜的大城。在猶太人傳說中,他拉就是從事偶像製造的工作。約書亞記中記載:「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書242)這句話將他拉描述成一個原本事奉異教神祗的人。一個向來敬拜假神的家族,決定離開異教的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從司提反的辯護中,我們看到,猶太歷史將整個家族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呼召,明顯是以臨到亞伯拉罕為開始。可見他才是遵從神呼召,帶領整個後代跟從神的關鍵性人物。

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家鄉是一個人最熟悉、有最多資源、最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生長於何處,是一個人自我認同的重要成分。就像自我介紹的時候,會說我是哪里人。但是神要亞伯拉罕放棄這個令他感到舒適的環境,從家鄉離開。這行動是背離了自己過去賴以為生的依靠,投身進入一個冒險的旅程。更令人擔心的是,神並未告訴他去哪裡。希伯來書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如果我們有開車迷路的經驗就知道,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對路不熟,穿梭在迷宮一樣的都市叢林中,不知道下一步會面對什麼意外的情況。亞伯拉罕在聽到神呼召後,並沒有退縮不前,反而是毅然決然聽從神的命令,收拾行囊,向著未知的路程出發。一般人我們對於需要冒險的事物,都會怯於嘗試。但是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前途交託神的手中,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我們從小就成長在不信神的大環境,受到的教育或是無神論,或是受到家族民間信仰的影響。要離開過去習慣的安身立命信念,確實不容易。但若是要領受神的福分,就當捨得放下原本令我們自以為傲的事物。如果我們的手中還緊緊握著自認為的寶貝,不忍心放下,根本沒有餘力伸手領受神賜的福。我們信神的過程,就是一個邁向新旅程的經過。當我們聽到神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我們能否放得下過去熟悉的人生道路,朝神指示的方向邁開腳步?亞伯拉罕信心的順從是我們的榜樣。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

神呼喚亞伯拉罕離開自己原本熟悉的環境,並應許賜給他屬天的福分。綜合起來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部分,大國、土地、福分。(1)首先,神應許令他建立大國,當然這是要他的後代子孫來實現的。此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兒子,這應許只是神對他的後裔將會成為大國的預言。(2)其次,眾多的人民必須要在一塊土地上繁衍興旺。神應許他的後裔要承受一塊應許之地為業。經文出自於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的時候,神向他說的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a)(3)最後,神又應許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b)神願意賜下的福分,將會透過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臨到普世萬民。這三個應許當中,最後一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它關乎神拯救普世萬民的計劃。這影響久遠的宏大計劃,竟然是從一個人身上開始,逐步邁向實現。這三個方面的應許,被稱為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約的意義就是以文字明確定下立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自從人類墮落以來,神就與人立約,定規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對於這段經文,我們來思想一個神學的問題。亞伯拉罕之約到底是工作之約,還是恩典之約?工作之約的定義就是,神將對人行為的要求定在約中,當人按照這要求去行,就得到應許的獎賞,否則就要受到違約的懲罰。例如伊甸園中,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之樹的果子,當他吃的那一日必定死。這就是工作之約。相對於工作之約,我們看恩典之約有何不同。因著亞當夏娃在工作之約上失敗,被神趕出伊甸園。神宣告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蛇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句話實際上是應許亞當夏娃,將要在他們的後裔中賜下拯救,最終要擊敗魔鬼撒旦得作為,讓救贖藉著應許降世的救贖主臨到人類。人能夠領受神賜下的拯救,全憑著信靠神差來的救贖主,這完全不關乎人做出什麽功德,達到什麽條件。全然出自於神施恩拯救,人只能憑著信心領受,這就是恩典之約。從這個定義來看,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與亞伯拉罕個人的優秀條件無關,也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本身對神的敬虔,與良好的人格特質,讓神願意揀選他。完全是神主動揀選亞伯拉罕,藉著他來實現神定意要完成的計劃。

23節的經文看來,連續四句話都是以「我必」開頭,表示這是神定意要作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其中並沒有出現一句話,要求亞伯拉罕先滿足某種條件,若達到了,應許才能成就。所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就是出自神恩典的盟約。也就是說,神願意白白賜恩給不配領受的人。當然,我們不能測透神揀選的原因,也不能用人的想法去猜測。神對人的揀選是源自祂屬性衍生的最高旨意,當人被揀選之前,神早就已經定意完成拯救的工作。神對人的呼召的決定因素不在乎人。因此,人蒙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神的約,就完全無功德可言。

3節中神應許屬天福分是透過亞伯拉罕流到他人身上:「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本句話的「為你祝福」的意思,不是單純的善待,而是承認神要藉著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屬天的福分帶給他們。「咒詛你的」則是相反,不承認神會透過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福分帶給他人。對亞伯拉罕的態度,正反映出對神應許透過亞伯拉罕賜下福分的心態。憑信心接受的人,將分享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沒有信心的人則將自己排斥在神賜的福分之外。信心就是人能留在神所立的恩典之約的唯一途徑。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在伊甸園應許,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拯救工作實現的第一步。這救恩的應許經過以色列民在歷史中傳遞下去,最終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上完全應驗。一步接著一步,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完全。整個神對人類拯救的計劃,雖然經過長遠進展,逐步邁向終點。縱觀神子民蒙救贖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見神作工的軌跡。亞伯拉罕之約初步讓神拯救的應許開展,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了救恩,以祂的血立下新約,將神救贖工作帶到了高峰。亞伯拉罕之約應許的後裔是以色列民;應許的土地是迦南地;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舊約時代尚未實現。但是,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再看主耶穌與門徒立的新約,應許的後裔,是所有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應許承受的土地成為神子民承受的屬天基業;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新約裡已經實現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救恩的福分帶給了萬民。兩個約的內容雖有不同,卻一脈相承。我們讀本段經文,讓我們明白神拯救人類的計劃,從四千年前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開始進行。實行的方式就是,揀選一個人,從這人身上發展出一個分別為聖的民族,讓救恩能從這個民族傳揚出來,進而臨到普世萬民。神的拯救計劃早在祂的永恆旨意中,經歷長遠的歷史進程,延綿不斷。我們也因著信靠基督,進入了蒙神拯救的行列中。神的救贖的工作最終也必然完全實現。這就是本段經文傳遞的重要信息。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
「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4

亞伯拉罕身為神所揀選,讓神的拯救工作付諸實現的開創性人物。他在聽聞神呼召時,有什麽反應呢?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作個觀察。第4節說:「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他以單純的信心,順從神的吩咐。相信神的應許必然會實現。試想,同樣的呼召臨到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受寵若驚,開始向神推脫:「神啊!這個責任太重大了,我怕自己不堪承受,把你的計劃搞砸了。還是找別人吧!」亞伯拉罕並沒有畏懼不前,而是抱著信心,正面回應了神向他的呼召。他的信心正是領受神所立之約必經的途徑。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蒙召進入神的約中,不能以自己本身的優點自誇,連超越群倫的信心都不是蒙神拯救的決定性因素。救恩是按照神的旨意主導的。但是,人對神不信的剛硬心態,卻是將自己排除在神聖約之外的關鍵原因。人的信心不能成為神必然要揀選的理由,對神的不信卻是人自己承受滅亡命運的關鍵原因。神要救人的行動不是毫無決斷,讓人來決定的事,而是神對人主動的施恩憐憫,這就是神主權的彰顯。人用信心領受神的恩典卻是人當行的義務。不信就自嘗惡果,一點不能怪神。這種信心與救恩不對稱的關係,是人類邏輯很難理解的事,卻是聖經中描述的神拯救的方式。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正是七十五歲。事實上離神應許的實現還有長遠的時間。當時他連一個子孫都沒有,更不要說後裔成為大國,承受土地為業,甚至神要透過亞伯拉罕和其後裔賜福萬民。亞伯拉罕不把神的應許當作虛幻渺茫的空話,何時應驗,遙遙無期。他單純地憑著信心,就帶著僕人牲畜,走上神所呼召的道路。從亞伯拉罕的行動,可以看出信心的外在見證就是順從神。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有信心,這不成為神的呼召臨到他的條件;信心所帶出的行動卻是蒙神呼召的人,當盡的義務。所有對神抱著真實信心的人,必然會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

今天所有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門徒,在重生的那一刻,就是憑著信心領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他當思想亞伯拉罕得以蒙神拯救的開始,就是憑著信心跨出第一步。我們今日也是如此,接受基督救恩,因信稱義之後,緊接著仍然要追求活出順從基督命令的生活。信靠與順服密不可分。亞伯拉罕是如此,我們今日的基督徒,不止在信心上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踪,順服的行動上也當效法他。

結論

在神拯救罪人的歷史中,亞伯拉罕是位當重要的人物。神對罪人的拯救是透過呼召一個蒙恩的人,磨練他一生順從神。再透過他的後裔,一代傳一代將應許傳遞下去,成為一個蒙神揀選的族類。最終再通過這個族類,把救恩帶給普世萬民。耶穌基督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實現。世人通過接受基督完成的救贖,罪得赦免,免去神的憤怒。這就是萬民因著亞伯拉罕得福的實現。福音透過耶穌基督臨到了萬民,信福音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神的應許絕不落空。在今日的世界,我們不要忘了萬民中仍然有尚未歸信的人,亞伯拉哈之約要透過廣傳福音進一步實現。每一位基督徒都在這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之中。切莫妄自菲薄,當接下福音的棒子,急起直追。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