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

以十一為信徒奉獻追求的目標

基督時代論壇上與一網友討論十一奉獻。以下是雙方的對談:
反對十一者: 我反對基督徒十一捐,因為作為給猶太人的律法,在我們基督徒的恩典時代已經過時了,很多基督徒的教會卻大力提倡猶太教律法的“十一捐”,這會阻礙一些初信的人成為主耶穌的門徒。「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很多初信人聽說十一捐就開始動搖了,這違背神的意願,阻礙神的計劃,這樣的十一捐你還願意做嗎?

我不反對捐獻,我提倡樂捐,但不一定是給教會的,我們教會有個牧師常這麼說:“教會裡面屬靈征戰是最激烈的。”基督徒也是人,金錢的誘惑有時也會讓基督徒軟弱,教會是不應該跟金錢多打交道的。

我貼這個文章,是讓弟兄姊妹們理解新約,知道自己是個基督徒,而不是個猶太教徒,不要貪圖那屬世的福分,否則去做猶太人好了,十一奉獻的回報是神給猶太人的應許,是有條件的應許,做不到是要受到詛咒的,猶太人的確有錢,可是他們快樂嗎?他們顛沛流離的歷史不就是神對他們的詛咒嗎?我們生活在恩典時代是我們的幸運,主耶穌的唯一誡命就是“愛”,樂捐也是“愛”,真正有一顆愛神愛人的心,樂捐就是一種自然的結果了,何必強調要捐多少呢。

阿斗:我認為贊成與反對雙方並沒有沖突,贊成者是以十一奉獻為信徒努力的目標,反對者反對以守律法的心態行十一奉獻。

我也反對以守律法的心態行十一奉獻,上面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以十一奉獻為信徒努力的目標,甚至超過十一,我想也不會有什麼異議吧?

就像心靈和誠實的敬拜是神所喜悅的,神不喜悅外表形式的敬拜。但是每個人成長到心靈和誠實的敬拜都有個學習的過程,是把這當成目標來努力追求。是按信心的程度,一步一步成長上去的。不會說:如果你不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就不要來敬拜。沒有目標,信徒永遠長不上去。

十一奉獻也是一樣,是信徒努力的目標。

反對十一者:我們信徒的目標應該是象使徒那樣遍傳主的道,讓中國人都成為主耶穌的門徒。『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使徒行傳第一章8節,『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

我們天天都念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父......原你的國降臨......』,我們得有實際的行動,這行動不是我們往教會捐多少錢,修多麼漂亮的教堂,而是遍傳福音,使萬民成為主的門徒。

十一奉獻會阻礙不信的人,也會讓初信的基督徒迷惑,我們為什麼還要維護呢?阻礙了使萬民成為主門徒的計劃,是我們真正基督徒願意看到的嗎?每增加一個基督徒,天國降臨的日子就近一點,弟兄姊妹們努力吧。

阿斗:我講的信徒的目標是指金錢奉獻上的目標。遍傳主的道是傳福音上的目標,我百分之百同意。這兩個目標是對立的嗎?誰說基督徒隻能有一個目標?不能在奉獻上及福音上同時並進?追求達到十一奉獻就不能傳福音了嗎?

我請問一下,如果十一奉獻這起碼的標准都不能成為信徒奉獻的目標,那什麼該是信徒奉獻的目標?隨心所欲,想奉獻多少就多少,一輩子都不願在奉獻上追求,以至於信心永遠不能成長到能十一奉獻。這是你的奉獻目標嗎?

如果十一奉獻都不能成為信徒奉獻成長的目標,那談全人奉獻是在講空話。我門在唱“一切全奉獻”的歌時是心口不一。連金錢上十一這基本的奉獻目標都不願追求,那談什麼把福音傳遍全世界呢?

信心軟弱的,我也不認為該勉強他奉獻。但要教導他繼續追求信心增長,有一天就能夠達到目標。如果奉獻的目標講都不講,甚至不鼓勵,那大部份的信徒都不會往這方向追求。教會的聖工就會虧損。

我必須聲明,我絕沒有提倡把十一奉獻當律法來守,也不提倡用強迫的方式收十一奉獻。這不是主喜悅的。一個奉獻給主的人,在金錢的奉獻上絕不能瞻前顧后,連十分之一都不願追求。

不追求,永遠達不到。

另一位反十一者:全能的神應該不需要任何物質奉獻,所有奉獻規定都是人強加給上帝的,是人介入神話的痕跡.都是人的貪心的表現,私欲的表現,借上帝發財,給上帝抹黑罷了.應該抵制。據說目前一些窮混混找到了發財機會,以傳道職業由茅草房發家蓋起了樓房。

阿斗:弟兄,奉獻是人對神恩典的回應,神也喜悅人對衪的奉獻。不是人想出來的斂財方法。

羅馬書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一個獻上自己成為活祭的人,唯獨金錢奉獻上卻仍然有許多保留,這能稱做獻自己為活祭嗎?是不是應該加緊腳步去追求呢?

奉獻是我們與神的關系,是獻給神。不是牧師缺錢用,捐點錢給牧師買東西。教會中有腐敗的傳道人,那就要監督他,規勸他,必要的時候揭發他的罪行。不能成為我們不奉獻的理由。某教會有人貪污腐敗,就換教會。我不信有多少神的僕人敢貪污。

當然如果你還沒信主,不必奉獻。如果信心仍不足,就按你信心程度努力奉獻。叫人不要奉獻,或不追求最基本的十一奉獻為目標,那就太誤導人了。

另外「新約沒有題十一奉獻」這講法是不對的。

主耶穌自己就說過:『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中文和合本中:『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前面的“這”就是指:公義、憐憫、信實;后面的“那”就是指:有關十一奉獻的事。主耶穌肯定公義、憐憫、信實,並且也同時說十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的。

我查了希臘文聖經,就是這個意思。
και το κυμινον και αφηκατε τα βαρυτερα του νομου την κρισιν και το τον ελεος ελεον και την πιστιν ταυτα δε εδει ποιησαι κακεινα μη αφιεναι

最后一句話:ταυτα (這些事)δε (但是)εδει (必須)ποιησαι (去做)κακεινα (那些事)μη (不要)αφιεναι (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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