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

我們是神的兒女與基督是神的兒子有何不同?

我們相信神的人被稱作神的兒女,而基督也被稱作神的獨生子,這兩者意義相同嗎?有些人以這兩個相似的稱呼來推論,基督與我們既同被稱為神兒子,他身為長兄,與我們的地位應該是差不多的。甚至有人拿這來說明:基督是神的兒子,不過是與我們一樣。事實上,基督與我們雖都被稱為神的兒子,但兩者有相當不同的意義。
先看我們在何情況下被稱作神的兒女:

(約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羅8:14~15)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

這里「神的兒女(Children of God)」、「神的兒子(the sons of God)」是複數,當我們因信基督,進入基督裏面,就承受兒子的心,呼叫天父:「阿爸!父!」。這乃是因着信,被神稱義之後,因為住在基督裏才有這樣的權利。不信基督的人是無法被神稱為兒女的。

(羅8:19~22)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壤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嘆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神的眾子就是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也就是下面提到的「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我們兒子的名分是因信基督而來的。原本我們是不配,只能嘆息、勞苦,因基督的救贖我們才能得到兒子的名分。

(羅8:28~29)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有些人以為,我們能稱為神的兒子,基督也是神的兒子,就認為神把我們与基督放在相同的地位。這是很大的誤解,我們的兒子名分還要靠信基督才得的到。等于是因耶穌的關係才被父神認養為兒子的。

基督不是被神算為兒子的,是神獨生的(God's only begotten son)。除了基督以外,圣經中從來沒有用神的獨生子形容過任何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3:16)

monogenes para patros(the only begotten son of Father) 這個字從不用在人的身上。人生一般都是用gennao。我們被稱為神的後嗣(offsprings)。
例如:「我們既是神所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徒17:29)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一5:1)這裏也是用gennao。

所以我們被稱作神的兒女,與基督被稱作神的獨生子,完全不在一個等次上面。把這些經文搞混,把我們與基督看成可以同等地稱作神的兒子,是個很大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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