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基督彼此相愛
「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17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15:12-17)
在12節主命令門徒要彼此相愛。這是重複前面十三章,主為門徒洗腳之後對他們的命令。我們常會有個疑惑,愛怎麽可以成為命令的內容?愛不是一個人內心的感受嗎?愛與不愛是發自內心,強迫不來的。這種愛是世俗講的感情之愛。有好處我就愛、對方可愛我就愛。如果對象不可能有所回報,又不可愛。這種感情之愛就無法持續了。主耶穌命令門徒彼此相愛,是聖潔無私的愛。祂告訴我們相愛要到什麼程度?律法的總綱中要求人當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在此主耶穌要門徒超越愛自己這標準,朝向更高的目標行。就是像基督愛我們一樣來彼此相愛。人間的愛都是有目的的愛,按照自己的喜好而愛。主耶穌對門徒的愛是捨己的愛,即使門徒並不可愛,也不可能得到門徒的回報,主耶穌仍然主動地愛他們。
在13節主耶穌說出了祂對門徒愛的程度:「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沒有任何和人間的愛能大過於為朋友捨命。主耶穌卻親自活出了這種捨命的愛,祂在十字架上忍受最大的痛苦,為的就是代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這種愛已經超過世界上任何愛情。保羅在羅馬書中論到基督為罪人捨命的愛:「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這種愛不是隨興之所至的感情,今天熱情如火,明日煙消雲散。人間的感情都是如此。常常名為追求真愛,如火如荼,轉眼之間就說彼此的愛已經不存在。這不是主耶穌說的愛。主耶穌命令門徒之間彼此相愛,就是要他們超越人間的喜好厭惡、利害關係。像祂為門徒捨命一樣的愛。可惜在當今之世,常常愛的調子喊得很高,只要把愛這個招牌抬出來,任何事物都要為它讓路。這是主耶穌說的無私捨己之愛嗎?主耶穌對罪人的捨己之愛,同時也伴隨著從罪惡中挽回罪人的呼召,今天的世界把它變成了,既然是無條件的愛,就不能對接受者有任何要求。一旦有要求就不是真愛。這種想法不是主耶穌對罪人的愛,幾乎已經到達溺愛的程度。這種沒有是非標準的愛,不是主對我們的命令。
我們可以接著看下一節經文,主耶穌說他把門徒當作朋友,並為朋友捨命。主的朋友這個字是怎麼理解?就是在14節中描述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這句話是第一條件句,表示主認為遵行主吩咐的這種人是存在的。吩咐這個字原文就是命令、誡命的動詞,意思就是遵行主的教訓。為何主要求門徒遵行祂的吩咐,並以期待這樣的人成為承受主愛的對象?這並不是為主的朋友定下一個條件,不遵守主命的就被排除在外,而是描述主的朋友應當具備這種品格。很明顯的,一個人若是接受主捨命的愛、活在主的愛里,與主之間就有一種彼此內住的關係。在這種枝子與葡萄樹生命相連的關係下,必然要對主的命令有順從的態度。這不是一種像世人之間出自感情的愛,隨興所致、投人所好。而是個堅韌的愛,即使遭到困難的環境,仍然不改其心。主要門徒效法祂對門徒的愛,將此愛施在身邊的弟兄身上。
為何要在主離去前向他們說這種話?因為當主不在門徒身邊,門徒將會面臨世的人逼迫,這種堅韌的愛在面對困境時更為需要,可以讓門徒凝聚在一起,向世人見證主的同在。主在此時向他們宣告一個新的關係,過去主與他們之間是主與僕人的關係。如今主稱他們為朋友。這個關係是更進一層。僕人對主人是聽命行事,然而卻因地位的隔閡,不能分享主心中的想法。如今,因著主對門徒的愛,主將隔閡挪去,主動地向門徒揭示主人心中的計劃、並把主從天父那裡領受的事,都告訴門徒。我們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僕人。而是領受主交付的使命,在地上繼續執行主要完成的工作。我們與主之間已經超過了主僕的關係,進到了朋友之間的關係。那是何等親近的關係。父神曾經稱亞伯拉罕、摩西為朋友,如今我們也被主耶穌稱為朋友。千萬不要忽略了,朋友之間是建立在互相信賴、與親密交往的根基上。主對門徒的要求是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能與主建立如此親近的關係,不是因為我們主動尋找主,我們因被罪所困,沒有尋找主的能力。是主耶穌來尋找我們,將我們從迷失的境況中尋找回來。16節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揀選就是從眾人中,因著某種目的被分別出來。這裡經文強調的不是揀選的條件,而是揀選的目的。主耶穌揀選我們,並且把我們放在一個使命中,就是讓我們去結果子,並期待所結的果子能夠長久保持住。主耶穌揀選門徒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好條件,而是出自於主的至高的權柄與旨意。不是因為門徒夠格才被主揀選,而是主揀選他們,讓後將他們磨練成一批夠格的人。他們蒙揀選的目的是什麽呢?就是為主結出常存的果子來。我們在前面的經文中知道,結果子的意思就是因為枝子連於葡萄樹,而彰顯出從葡萄樹而來的生命。門徒結出果子也就是在他們在生命中,彰顯出主活在他們裡面的見證。這就是枝子連於葡萄樹而存活的價值,顯出主在我們裡面所發出的光芒。不只是發出稍縱即逝的短暫光輝,並且要持續下去,不斷地發出光芒,照亮黑暗的世代。結果子是新生命的彰顯,與福音的見證密不可分。主分派我們去結果子,也就是向世人作見證,讓他們看到成為主門徒生命的改變,進而也接受基督的救恩,成為主的門徒。
為了要達成主揀選我們、差派我們去結果子的使命,主賜給我們權柄,可以奉主的名向天父祈求。主向門徒應許:「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這應許與門徒被分派去結果子的使命連在一起,正是門徒到這使命力量的來源。艱難的使命如何能達成?唯有奉主的名,向天父祈求賜下能力。天父的大能讓我們能夠完成主所託付的結果子任務。若是靠著自己有限的能力,必然會在遭遇挫折後灰心喪志。這段經文與前面7-8節,相互呼應。都提到結果子、也都提到奉主的名向父祈求,必蒙應允而得成就。
最後,主耶穌再把這段的主旨重述,以上主對門徒耳提面命的目的,就是要讓他們彼此相愛。這是門徒在地上能夠顯出見證的力量來源。他們若是彼此合一,彼此以捨己的愛心相互接納包容,才能以愛凝聚在一起,才能在逼迫之下存活,不被消滅,並且向世人顯出主同在的見證,結出福音的果實來。
世界對門徒的排斥
「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譯: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約15:18-25)
在主耶穌講完門徒當彼此相愛的命令後,祂繼續說出門徒在世上會被世人恨惡。這是預備門徒的心,讓他們不要在逼迫臨到時覺得驚奇。主向他們發出預告:「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黨同伐異是當今之世常見之事,政治上的立場相左、階級利益的鬥爭,都會讓人爭個你死我活。更何況是出自於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基礎,也就是信仰上的差異。更是人際間彼此鬥爭的根本原因。主耶穌讓門徒知道,他們遭到世人恨惡,不是因為個人因素,而是因著他們屬於主。他們對主耶穌的信仰就是被世人恨惡的原因。這不是偶發的個別事件,而是難以逃避、必然會發生的事。因為世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與耶穌教導的真理背道而馳。主耶穌指出他們的罪,激起了他們對主耶穌的恨惡。就像光照在黑暗中,將他們習慣在黑暗中運行的污穢之事曝露出來,因此他們對主耶穌非常痛恨。這就是基督徒在世上被世人厭棄的最根本理由。世人排斥主耶穌的教訓,同時也排斥跟隨主耶穌教訓的人。
19節主耶穌一針見血地指出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這句話是第二條件句,也就是說話者認為假設與事實相反。門徒並不屬世界,所以也得不到世人的歡迎。我們如果想要討好世人,只要迎合世界的價值觀,就能夠得到世界的接納。因為,你與他們是一國的,他們不會排斥自己人。大家沆瀣一氣,臭味相投,互相支援,更加覺得自己的看法得到了肯定。萬一你與他們不同調,眾人皆諾諾,唯獨你一士諤諤。那就等著成為眾人的箭靶,被眾人圍攻。主耶穌接著指出門徒被恨惡的原因:「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門徒之所以會被世人恨惡的根本理由,就是因為門徒不屬世界。「屬」的意思就是:不是以他們為根源,不是建基於其上。因著主耶穌將門徒從世界中揀選出來,與世界有所分別。這就成了門徒遭到世人排斥的原因。這句話中的「揀選」與14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中的揀選字根相同。是從眾人中被特意挑選出來,不再屬於原來的群體。門徒正是被主耶穌從世界挑選出來的人。既然被挑出來,歸屬於基督,就與原來屬世界的身份有別了。就如脫離了幫派,就劃清界限,不能再稱自己為幫派分子。不但身份已經分別出來,連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也產生了根本的變化。門徒不再按照原本世界的價值觀過生活,而是有主耶穌賜下的生命,活出主所教導我們當有的生活形態。這就是為什麽基督徒會常常覺得與世界格格不入。有人以為基督徒不合群,故意行事為人與世人不同,標新立異。事實上他不知道根本原因不是個人想要顯出不同,而是因為基督徒領受了一個基督所教導的,與世界不同的人生觀。因著跟從了基督,自然拋棄了原本屬世的人生觀。這人生觀與世人所相信的有根本的差異,因此就惹動世人對他們的厭惡。誰會喜歡一個常出現在身邊,對比出自己墮落本性的人呢?
主耶穌提醒他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既然門徒是基督的僕人,就不可能高過主人的待遇,他們會遭人忌恨乃是必然之事。主耶穌說的兩句話:「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都是第一條件句。表示說話者以為,逼迫與遵從主道,兩者都是可能發生的事。結果使用未來式時態,意思是此兩種情況都可能會發生,主事先告訴門徒,讓他們心裡有所準備。世人恨主耶穌,跟隨主耶穌的門徒必然也同樣遭受忌恨。如果那個人願意聽從主耶穌的教導,這人才可能會順從門徒的教導。因為主人與僕人是連在一起的。並且僕人的遭遇不可能比主人更加優厚。有這樣的心理準備,門徒就不至於因逼迫而驚慌失措。這對於我們今天跟隨主耶穌的人是很好的提醒,我們會遭人排斥,不要以為希奇,這種事主耶穌早已經預料,並且警告過我們。因為我們是跟從主耶穌的教導而活,在人生觀、價值觀上與世界有根本的差異。連主耶穌都被排斥了,我們怎能倖免?
21節開頭使用了轉折語氣的連接詞「但」,雖然他們這麼做是無法避免的,但是這麼做是不對的,是與神敵對的。主耶穌接著分析門徒因跟隨主耶穌而被世人排斥的原因:「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這句話指出了世人排斥主,是因為這些人一直都是不認識神。「認識」是用完成式時態,表示過去一直如此,至今仍然不變。「認識」的意義不僅是理性的知道,而是與神並無建立相連的關係,也就是不信神之意。這群抵擋基督的人都是猶太人,怎麼可能不認識神呢?從他們對基督的態度就可以知道了。23節說出關鍵因素:「恨我的,也恨我的父。」主是天父所差來世界施行拯救的,接受主就是接受父,拒絕主就是拒絕父。拒絕基督是一件得罪神的罪行,這群人不能推脫稱自己不知道而逃罪。主耶穌在23節說出原因:「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本句話從條件就可以看到,作者的意思明顯是與事實相反。如果主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可以推脫自己不知而拒絕主,不能因此而被定罪。事實是主確實已經來了,並且按照父的旨意教訓他們,從主的教訓、並主所行的事就當知道主是天父差來的。拒絕主就是拒絕天父。基督在地上所傳的道,所行的事,在在證明出祂的身份,正是天父所差來,向世人顯明天父的形象,傳遞天父旨意的基督。拒絕祂的人沒有任何可以推諉的藉口。拒絕基督等於就是拒絕神,本身就是一件最大的罪。
耶穌進一步針對世人的拒絕,向門徒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約15:24)本句話與22節有同樣的結構,都是與事實相反的條件句。若是主耶穌未曾在世人面前以神蹟奇事證明所傳之道,世人就可以推脫不知而免掉罪責。但是主耶穌確實已經來了,並藉著超乎常人的作為,向他們顯明自己的身份。如今他們拒絕主再也沒有藉口,他們對主的恨惡,只是證明出他們內心不信神,拒絕神所差來的基督,等於就是拒絕神。
主耶穌引用詩篇69篇4節的話語,來證明世人拒絕祂的態度,正應驗了舊約對世人拒絕神的預言。原來的句子是:「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詩69:4)本篇經文是彌賽亞詩篇,描述彌賽亞在十字架上受苦,被世人苦待、厭棄的情形。主耶穌說這是應驗了猶太人律法上的話語,本處「律法」這字是泛指整個舊約聖經。主耶穌指出這群猶太人的悖逆,連他們自己宣稱相信的聖經,都預言出了他們不願接受神差來的基督這心態。這在主耶穌的時代是如此,在今日未嘗不然。今日世人對主耶穌的態度,反應在對福音的接受與否上。與詩篇預言的情形正吻合,世人拒絕福音、排斥基督,與當日猶太人拒絕基督,出於同樣的心態。因為基督指出了他們的罪,習慣於罪中生活的人,沒有一個人在被指出其問題時,會心悅誠服地接受的。無不是排斥拒絕,對勸告的人心生憤恨。這是墮落人性對從神來的光照的自然反應。如果不是聖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明白自己原來是何等的悖逆,絕不可能降服在公義聖潔的神面前。
我們今日讀到這段經文,心中當有警惕。主耶穌對門徒的教訓,正是能夠被應用在今日的我們身上。我們是否會認為所傳的福音在今日自由的社會應當不會再受到任何攔阻,大家都會以開闊的心胸樂意聆聽,事實與前面所想的正好相反。不管是封閉的、或開放的社會,整個主流的思潮就是排斥福音的信息,只要福音傳揚的地方,沒有不受到排斥與抵擋的。封閉的社會受到固有排外思想的控制,視福音為洪水猛獸。開放的社會亦然,雖然不會公開限制福音的傳播,但是人類追求不受約束的自由,一旦福音指出其罪惡之處,莫不是極力毀謗、視之如寇仇。我們不當天真的以為,福音所到之處會得到眾人歡迎接受。這種事絕不會發生。反倒我們當有個心理準備,只要我們認真對著世界傳講福音真理,遭遇世人的反對是必然會發生的。反對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傳揚的的真理有錯,而是福音的內涵本身就曝露了人原有墮落的本性,當人隱藏的罪被指出來了,按照本性的反應,沒有人會不覺得受冒犯的。主耶穌被當時的世人排斥,繼承福音使命的門徒在主走後一樣受到排斥,今天的繼續福音使命的我們又怎麼能獨自倖免,而不受恨惡呢?
如果真有基督徒不受排擠,被世人廣為歡迎,你那所傳的內容一定出現了問題,與耶穌基督當年所傳的有差異。就如今日有的人傳的成功神學,聲稱福音是助人成功,不譴責人的罪、不要求犯罪的人悔改。這種理論不是福音,而是向世俗的拜菩薩求平安的潮流妥協。以物質上的祝福、平安為誘餌,吸引人加入教會。至終卻沒有帶給人悔改歸正的救恩,卻讓人繼續留在罪中而不自知,把人引入毀滅之路。我們對於這種變相、妥協的福音,應當心生警惕。這不是福音,是把福音變質了、摻水了,成為討好世人喜好的作法,最終不但不能救人,反而是讓人蒙蔽在錯誤的理論中,一步一步走向滅亡。我們一定要堅持傳揚純正的福音,辨別的方法就是,拿來與主耶穌所傳的作比較,偏離了主所傳的教訓就是出錯了。我們所傳的是讓犯罪的人心生悔改,及時醒悟,還是投其所好,讓他們更加放心地繼續犯罪下去?福音失去了純正性就不是福音,而是引人進入錯誤的禍音。這是我們今日教會不可不謹慎的地方。
聖靈與門徒同為主作見證
「26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15:26-27)
主耶穌在前面經文中說祂是從父所差來的基督,從祂所說的話,與祂所行出來過去未曾有人行過的事就足以證明這事實。本段經文提到聖靈保惠師也會從天降臨,見證主是基。這主題在14章曾經提過:「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14:16-17a)還有另一段也提到了聖靈「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這兩段經文分別提到了聖靈將降臨與門徒同在,並且引導門徒教導他們一切的事,並讓他們記住主耶穌吩咐的話語。本節經文則指出聖靈保惠師將會被差來為基督的身份作見證。三處經文都提到,聖靈保惠師是從天父那裡差來的。那聖靈到底是誰差的?14章16節說是父因基督的請求,而賜給門徒的。14章26節說是天父因基督的名而差來的。15章26節說主從父那裡差來的。從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看到,聖靈保惠師從父那裡被差派來到世上,是出自於父。那是由誰而差來的呢?經文中有兩處提到天父,一處提到基督。聖靈賜下究竟是單單出於天父,還是出於天父與基督,這問題曾經在1054年造成東西方教會的分裂。既然三一神在旨意上合一、救恩的行動上合一。實在也無需深究差派者究竟是誰。所以應該可以說,聖靈被差派是天父與主耶穌一同作出的行動。當年東西方教會分裂不單是因著教義的爭端,其實背後的原因是因著兩邊爭奪對普世教會的領導權。我們今天只要按照聖經的描述,明白聖靈保惠師是從父那裡差來,天父與基督共同促成此一行動也就足夠了。深究三一神的奧秘不是我們當今靠著有限的知識能夠達成的。
真理的聖靈從父而來,為基督作見證。見證的內容就是,基督確實是神所差來施行拯救的彌賽亞。祂要來帶領神子民進入神的國度。聖靈降臨正是基督在受死復活的前後多次應許,並且在基督升天後按照主應許確實成就的事。因著聖靈降臨,門徒得著能力,勇敢向世界傳揚福音,教會因此而建立。聖靈並引導門徒賜下天上來的啟示,與建造教會的屬靈恩賜。使門徒依靠聖靈的引導,繼續耶穌過去在地上所施行的工作。聖靈的降臨正是為基督作見證。靠著聖靈的見證,我們對基督生出堅定的信心。
不單聖靈為基督作見證,主耶穌要門徒也出來為祂作見證。聖靈作見證使用未來式,表示此行動要等聖靈降臨後再發生。門徒為主作見證則是現在式,這是個一直不斷的行動,門徒此刻就當持續進行。門徒如何能夠為主作見證呢?主要是因為他們從起頭一直與主同在,這起頭就是他們蒙主呼召出來傳道的起頭。他們親耳聽過主耶穌所傳的教訓,親身經歷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他們對主耶穌的行事為人,有第一手親身經歷的資料。因此他們最適合成為主耶穌的見證。今日的我們雖然未曾親眼見過主,卻也曾經被主耶穌的教訓所感動,蒙聖靈的光照而看見自己的罪。我們親身經歷過聖靈在我們身上動工,改變我們罪惡的本性,領受主所賜新生命。這就是我們所該作見證的內容。
見證的人必須要經歷主耶穌在我們身上施行的拯救工作,應該要有對主救恩真實的認信,並且明白主在我們身上重生的恩典。沒有對基督堅定的信心,我們不可能對人作出見證。雖然我們尚未達到完全,還在成聖的道路中與罪惡掙扎,這並不讓我們拿來當成不為主作見證的藉口。主吩咐門徒繼續為祂作見證的當時,門徒也還有軟弱,也還在與罪掙扎。我們能見證不在於我們已經完全,而是我們已經領受了主拯救之恩,只要我們知道自己已經不再一樣,從過去習慣於沉溺罪中,對犯罪無動於衷,到今日我們蒙了主的赦罪之恩,能夠為罪後悔,並知錯能改。我們就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經與過去不同了。這親身的經歷就是我們能夠見證的內容。不需要等到完全才敢為主見證。我們正如負傷的搶救者,在戰場上看見多少身受重傷需要援救的人,我們即使自己也帶著傷痛、尚未復原,也要鼓足勇氣,盡一己之力,幫助更需要的人。
最後見證需要以話語並行動向世人傳揚出來。話語的見證就是藉著說話、文字,向周圍的朋友傳遞主福音的內容,並以自己蒙主的恩典,從過去敗壞罪惡中出來,經歷主手施行在我們身上的改變。著整個經過都是我們見證的內容。行動的見證則是,以愛心的行動,活出基督徒當有的樣式。願意幫助別人、以愛心救助需要的鄰舍、不與人勾心鬥角,反而成為調和眾人紛爭的光與鹽。這些行動看在人眼裡,就是無聲的見證。心動的見證支持話語的見證,往往比話語更加有力,因為那是經過神改變的生命活生生的呈現,不是光說不練的空話。願我們今天的基督門徒,也如當年的門徒一樣,領受主耶穌對我們的命令,勇於以言語並行動在今世為主作見證。
結論
主耶穌離去之前對門徒殷切吩咐,讓他們知道自己被住從世界揀選出來,是為了要結果子,也就是彰顯出主所賜新生命的樣式。主命令門徒彼此相愛,為了向世人見證主的同在。同時主也勉勵門徒,不要為被世人排斥而喪膽,因為這是世人對主慣有的態度。活在世間為主作見證,必須要謹記主耶穌的吩咐,主在世上承受什麽待遇,我們不要期待比主更加優厚。因為我們在地上是繼續主的工作,主將光照在黑暗中,我們也當繼續向世界發出主的光。主呼召世人歸回真道,我們也照著主的榜樣而行。主既然已經知道世界對福音的反應,我們不需要因排斥而覺得驚訝,反倒是剛強壯膽。聖靈保惠師與我們同在,祂為在世主作見證,我們當與祂一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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