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經文警戒天國子民,我們當追求真實的敬虔,不必在乎人的肯定,但在乎神暗中的鑑察;不要追逐世界的財寶;不要憂慮衣食。天國子民必須知道自己是活在神的面前,祂隨時鑑察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當求在神面前,問心無愧。本段主題轉到我們與人的關係,天國子民當如何對待周圍的人。
唯獨神才能審判人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1-2)
本句經文一開始就是對論斷人發出的禁止命令「不要論斷人」。並說出如此做的後果就是論斷人者也會被論斷。這句話並不是叫我們,擔心遭到別人論斷,所以我們不要去論斷人。本句話真實的意思是,不要論斷人,免得我們會被神審判。這句話「論斷」的意思應當理解為「審判」。我們活在地上所有的言行舉止,都表現在神的面前,也都要面對神的考察。不單是不信主的人會接受神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接受主台前的審判。這無關乎滅亡或永生,而是關乎獎賞或責罰。我們都會面對神的審判。審判我們的唯一審判官就是神,只有祂才有權柄施行審判。我們身為被造的人,不能僭越本分,代替神來定人的罪。這就是主耶穌在這裡所禁止的行為。
有人會誤解這段經文,認為耶穌禁止我們對他人作出任何判斷。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免不了會對他人的言行作出評價,例如:甄選出合適的執事人選、評估主日學教師的恩賜、教會內肢體的勸導。這些都需要對他人的行為表現作出評價。主耶穌在第六節也告誡我們「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誰才能算作「不夠資格領受聖物的狗」與「不懂珍惜珍珠的豬」?這些都需要合理判斷後才能得出結果。此處所禁止的不是按照理性作判斷,或是善意的規勸,而是帶著惡意定人的罪這類的行為。知道主耶穌「禁止論斷」的意義,我們才不會矯枉過正,禁止所有正常判斷的行動,變成過度自我設限,動則得咎。決定性的差別在於評判人的動機是出於善意,或者出於惡意;期待人得好處,或是故意貶低人,羞辱人。
為何耶穌會禁止我們去論斷人?因為我們不是神,無法完全了解人真實的情況。如果站在神的地位對人做出審判,非常可能會因著誤解,而錯怪無辜之人。人與人之間經常會因為誤解而生出嫌隙。有人個性習慣直言無諱,有話就攤開來說,有的人卻喜愛委婉表達意見,避免過於直接。這兩種個性的人溝通就容易生出誤會,當直來直往之人當面說出意見,以為對事不對人,但是敏感的人卻以為有言外之意,是在暗中諷刺他。就連傳道人也可能在講道中為了講解聖經文,帶出針對性的例證,言者無心,聽者卻有意,以為講員在台上公開批判自己,感到怒火中燒。這些猜測他人內心動機,以為他人帶著惡意的假設,都容易流於論斷。主耶穌要我們避免論斷,就是讓神來審判人的心思意念,不要靠著我們的不完整的理解,就開始論斷人。
不僅是我們不知事實的全貌,論斷容易流於偏狹。主耶穌進一步告訴我們,我們在評斷他人時候常常會用更高的標準,甚至連自己都做不到。俗話說:「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我們經常是倒過來作,「寬以律己,嚴以待人。」檢驗他人的缺點,看得特別清楚,自己有同樣的問題卻看不見。這從自己寫的文章,又讓自己來挑毛病,即使有明顯的錯誤,常常也檢查不出來。若讓他人來校對,就會找到很多原本找不出的毛病。主耶穌在第2節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用嚴苛的標準來衡量別人,神也用同樣的標準來衡量我們,那時連我們自己也過不了關。當我們必須對他人提出評論時,請為他人留一點餘地。因為自己也會犯錯,如果神也用同樣標準來挑我們的毛病,我們一樣也會受不了。在對他人提出意見時,請為他人也為自己留一點餘地,這是為人處事的智慧。
挑人刺先去掉眼中梁木
「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纔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
根據前一節的結論,我們嚴苛對人,也會受到神同等對待。主耶穌用一個生動的例證,來質問喜愛論斷他人者。這等人將自己看得過高,把自己放在審判者的地位,來定其他人的罪。主耶穌描述這種人像是自己眼中有粗大的梁木,硬是看不見,卻能夠發現他人眼中有刺,想要去掉它。主用這生動的例證來諷刺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明明自己身上有嚴重的問題,卻裝作看不見,但是他人身上的小毛病,卻看得清清楚楚,還要扮演拯救者,要解決他人的問題。主耶穌曾經在另一段經文也是用例子來責備法利賽人。「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4)大的缺點看不見,細微的瑕疵卻斤斤計較。這是極端不合理的事。主耶穌說這些人的毛病是「假冒為善」。他們的心被虛偽所控制,在人的面前不能真實面對自己的缺陷,反而用虛假的高傲來掩蓋缺失。明明自己身上充滿毛病,卻故意裝作完全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攻擊他人的缺點。在這種攻擊的行動中,讓自己顯得比其他人更高尚,讓別人誤以為他是完美無暇的。主毫不客氣指責他們「虛偽」。
正如路加福音中主耶穌所觀察到的一個例子:「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0-13)法利賽人的禱告是在神面前炫耀自己的功德,他誇耀自己達到各樣公義的要求,自認高人一等,超過稅吏,罪人等他看不起的人。身邊的一位稅吏也在禱告,卻為自己犯的罪,痛苦悔改,求神開恩憐憫他。主耶穌給他們的評語是:「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8:14)我們會覺得驚訝,怎麼可能犯罪的人比起行善的反而更算為義?主耶穌指出其中關鍵的原因,犯罪的人知道自己有罪,願意痛苦悔改。而自以為義的人卻拿行為來邀功,自覺比罪人更強一等,卻沒有看見自己實際上犯下高傲自大的罪。悔改的罪人,比起不悔改的「義」人,更算為義。那是因為他們知罪而認罪,憑著信心祈求神的赦免,也就得到神的稱義。反觀自以為義的人,他們自認已經完全,不需認罪,卻陷在高傲自大的虛偽中,被驕傲遮蓋了心眼。有罪不認在神面前是更嚴重的問題。
在基督徒圈子中,我們也當警惕自己,不要落在法利賽人慣有的習性裡。他們表裡不一,不敢承認自己的弱點。所以在人面前,需要裝出高尚的模樣,處處挑他人毛病,讓人以為他們沒有缺點。他們完全不懂的主耶穌所教導的恩典的觀念。在一個恩典的環境中,我們不需要虛偽地裝出完美無缺的模樣,反倒是樂意接受他人的規勸,讓主耶穌鑑察我們,向精金一樣更加純淨。不幸的是,我們常見一種律法主義的環境,常常裝作自己一切都光明美善,其實毛病全部隱藏在暗中,不敢讓他人知道,怕一旦知道完美的形象就被毀滅。這等人常常需要挑剔他人的毛病,在攻擊他人缺點的過程中,提升自我的優越感。當遇到別人問候:「近來好嗎?」他的回答總是:「哈里路亞,一切都平安順利。」絕對不會將自己的困難,或屬靈上的需要與他人分享。怕一旦讓人知道自己的缺陷,幸苦維持的完美形象就破滅了。可悲啊!活在假冒為善的裝飾下的基督徒,正是主耶穌在這裡指責的對象。我們千萬不要落到這地步。
教會中應當被塑造成一個恩典的團體。我們不怕自己的弱點給人知道。也願意誠心接受他人的規勸。規勸人的不會高高在上,像是自己都沒有問題,他人都不如自己一樣。而是抱著謙卑的心態,願意承認自己只不過是蒙恩的罪人,若未蒙主赦免,我比他人更糟糕。帶著這樣的態度去規勸,就不會出現一種虛偽自義的風氣,自己的毛病全不承認,在人面前掩蓋起來,大家都故意表現出完美的形象,還要提防他人挑剔自己的毛病。這種律法主義的風氣,與恩典的環境大相徑庭。活在其中不但得不到恩典的釋放,反而活在虛偽的轄制中。這其實是痛苦無比的。何者是主耶穌命令我們努力塑造的風氣?當然是恩典的氛圍。
結論
論斷他人是人際間相處常常會出現的情形。人對外界的人事物會做出評價,作為我們與人相處時,當如何對待的根據。判斷與論斷最大的差別在於,動機是出於善意或惡意,出於愛心願人得益處,還是出於仇恨要貶低人。主耶穌警戒我們不要論斷,因為能知道全貌,判斷全然公正的只有父神,我們不能佔據神的位置來論斷人。主耶穌指出了論斷者的錯誤就是假冒為善,明明自己也有問題,甚至更為嚴重,卻懵然不自知,但是卻積極去攻擊他人的瑕疵。這就是人不能看見自己過失的盲點。我們當有自知之明,不要自以為超越群論,可以睥睨天下。我們也是蒙主赦免的罪人,不能瞧不起與我們同是罪人,需要主拯救的弟兄。讓我們真實地面對自己,塑造一個容許承認錯誤,欣然接受規勸,充滿恩典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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