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6日 星期二

興起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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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新報上讀到一篇文章:「時代的挑戰」點出教會四大挑戰。想到中國的教會也將遇到同樣的問題。這個時代的世俗文化也正侵入中國,對信徒發出四個挑戰:享樂主義、成功神學、對真理乏味、對罪惡無力。
享樂主義:當社會逐漸走向富裕,人們也漸漸追求物質豐富、與生活享受。在過去逼迫的環境,沒有被打倒,反而更加渴慕真道的基督徒。面對的不再是外界的逼迫,而是內在墮落的引誘。在名與利垂手可得之時,還有人願意背十字架跟從主嗎?我們活在貧入富交接的關口,人的心轉變的非常快,真的要爲這一代的人禱告。如果福音沒有進入人心裏,很快的人們對福音就不再希罕了,他們將被追求享樂的文化所吞噬,就如今日西歐的教會一樣欲振乏力。

成功神學:成功神學背後是一種以自我滿足爲中心的思想,很能投合急功近利的現代人的想法。如果只重教會人數增長,而傳廉價的福音。進來的人並不是因爲渴慕基督的真道而來,而是有其他不純正的動機。這樣的信徒是經不起環境的考驗的,來得快、去得也快。

對真理乏味:中國的教會非常渴慕神的話語,尤其是紮紮實實把聖經的真道解開。大家可以十幾天聚會,就爲能聽到神的話。但是能忠心傳遞神話語的傳道人仍是十分缺乏。有許多偏遠地區的教會可以說是沒有人牧養。教會對培養能傳講神話語的人才刻不容緩。如果有這樣恩賜的弟兄姊妹,請順服神的呼召,奉獻自己出來爲主傳道。不要像那不忠心的僕人,有恩賜卻藏起來不用。

對罪惡無力:面對這罪惡的世界基督徒最大的羞愧就是,能知不能行。我們把聽來的道當成永遠達不到的高調,禮拜天拿出來唱一唱。平時的生活、工作好像信仰起不了作用。我們從基督那裏得到的新生命,純粹是一個裝飾品。這樣的信徒對世界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別人貪、基督徒也貪。別人作假、基督徒也作假。這樣的見證,使得教會的福音工作施不出任何力。別人只要一個失敗的例子,就什麼福音也聽不下去了。

諸位弟兄姊妹,請珍惜神所賜給我們今日的地位。神把我們放在這個時代有祂的美意,乃是站在時代的洪流之中,爲主作見證、搶救失喪的靈魂。一個人能爲主用就這麼幾十年。請把自己的聰明才智,奉獻在主面前,爲主所用。求主差遣我們,在福音最需要的地方爲主發光。

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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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新報的論壇上與慕道友討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十為什麼會﹐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似乎耶穌一直以為﹐神一定在他最需要的時候來救他﹐但神卻始終沒有伸出援手。許多未信主的人已此為證據﹐認為耶穌等不到神來救他﹐因此也對神失去了信心。此刻他才明白自己並不是神的兒子﹐含恨以終。這是一種以不信耶穌為神﹐只把他當人所得出的看法。節錄對話如下:
未信者:說到耶稣被釘這個問題,耶稣是神的兒子,也有不少的法力(可以給人治病啊什麽)。怎麽可能就讓釘子釘住呢?耶稣應該對神很有信心的,“從容就義”不要說對神的兒子就是對一般的高人也不是很難的事,怎麽他倒對神産生疑慮了呢?

阿斗:耶稣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耶稣就在此時,感受到父神遠離自己的孤單。從不曾與父神分隔的耶稣,在此刻擔當了全人類的罪孽,無罪的成了有罪的,使聖潔的父神不得不離開他時,便嘗到沒有父神同在的孤單與痛苦,因而在心靈也感到極度黑暗的時刻,大聲向神呼喊「爲甚麽離棄我 ? 」

這並不表示耶稣懷疑神,只是內心極度痛苦時,情感毫無掩飾的表達出來。不知你曾否有這種被離棄的經驗,或感受自己在患難中的呼求,沒被神垂聽,沒蒙神應允 ?倘若你曾有這種被離棄 、被孤立的經曆,你便必能理解耶稣在此時的痛苦呼喊。如果你有這種受苦的經驗,你會不會痛苦的哀號?還是硬是壓下自己的感情忍耐。如果忍得住,代表你受的痛苦還不夠大。耶稣在十字架上受的苦,不僅是肉體上的,還是從未經曆的,與天父隔離。是種背棄決後極度孤單的感受。他是以人的肉身來受痛苦,沒有用神奇的法力來停止痛苦。也不是演一場戲,做做樣子。是完完全全與你我是一樣的。

詩人大衛在被敵人 追趕,舉目求助無門時,也曾作如此的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麽離棄我 ?爲甚麽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詩廿二1 ~ 2)極痛之下所喊出的話,就是真情的流露,沒什麽修飾,沒什麽邏輯分析。不用在上面作太多的聯想。

中國人說窮則呼天,既使一個不信神的人,在極大的痛苦之下也會喊出類似的話來。這正表示神的觀念是普遍存在許多人的心中的。只是被壓在潛意識底下,不到自制力已經失去作用的時候不輕易表達出來。

未信者:「他是以人的肉身來受痛苦,沒有用神奇的法力來停止痛苦。」人的信真是很奇妙的,在一些人看來荒誕不經的事,有些人卻奉爲經典。是神,卻沒有法力;是人卻又是神的兒子。有法力給別人看病,你又怎麽肯定沒有偷偷施法爲自己減輕苦痛?
「大聲向神呼喊爲甚麽離棄我 ? 這並不表示耶稣懷疑神,」你好象有點欺負我不懂中文?有點不厚道啦。

阿斗:我不認爲這是中文理解的問題,而是要根據聖經整個的背景來看待耶稣發出呼喊的意思。離開了對聖經背後的神學思想的了解,與對基督是道成肉身人子的認識。拿個片段的經文斷章取義,只會解出一些互相矛盾的想法。以錯誤的理解來否定基督,不如幹脆不要讀聖經了。反正也是不信,多讀了又有何益?只是加深了不信而已。

如果要真正理解耶稣的話,不是在經文中挑毛病。首先要有個認知:聖經不會相互矛盾,表面上的沖突,是我們還沒有正確的理解它。如果你無法接受,那就此打住,你我不在一個基礎上討論問題,各說各話沒有意思。不必浪費時間。

如果你願接受聖經不會互相矛盾,那聖經上已經明說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人子,人可能感受肉身的痛苦,他全部會感受到。你懷疑耶稣是暗中施法來減輕痛苦,是個不能成立的推論。他來就是要爲代替人承受刑罰。如果他要逃避,早就逃了。不必挂在十字架上還要偷偷爲怕痛兒施法術,這樣的想法與耶稣的使命完全違背,只能當作異想天開,不是正確的理解。

另外,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麽離棄我?」你認爲他懷疑神。我認爲不然。這是他在背負世人所有罪孽,與神隔絕,身心遭遇極大痛苦之下,對神的呼求。他對神失去信心了嗎?耶稣非常熟悉大衛的詩篇。事實上,詩篇廿二篇正是舊約詩篇對耶稣受死的預言。你看大衛在被敵人追殺時的呼求,你認爲他失去了信心了嗎?如果是怎麽會出現後面的經文:「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贊美你。你們敬畏耶和華的人要贊美他!雅各的後裔都要榮耀他!以色列的後裔都要懼怕他!因爲他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也沒有向他掩面;那受苦之人呼籲的時候,他就垂聽。我在大會中贊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
除非你認爲大衛失去理智,說瘋話。他怎麽可能一面懷疑神,又一面贊美他呢?耶稣用大衛一樣的呼喊,也是一樣啊。他向神大聲求救“爲甚麽離棄我?”並不是表示他失去了信心,如果是他就不會在最後喊出“成了”。也就是神所差他來作的救贖之功已經完成了。也不會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這兩句話正證明他對神的信心並沒有失去。

你不見得要接受我的解釋,但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沒有了信,再偉大的神學家來也沒辦法說服你,因爲你的心意已經定了。

未信者:這種話近似於不講道理。有毛病為什麼不可以挑?象你說的,什麼都是先認為是對的,有問題就牽強附會地找借口,這好象不是一種嚴肅的態度吧?

“你不見得要接受我的解釋,但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沒有了信,再偉大的神學家來也沒辦法說服你,因為你的心意已經定了。” 這也是信教的理屈詞窮時慣用的,我聽到多了。某種程度上,壇主說我說話過激,就是被這種蠻不講理的話給逼的。

阿斗:我不是理屈詞窮,我不是把我的理都寫出來了?你對以上的解釋還沒有提出你的意見,怎麼就直接說人不講理了?要反對別人的想法,就要提出比別人更好的解釋,我願意靜候你的高見。

未信者:你的理都是基於“信”,而不是基於“理”。
人英勇就義的有,死不悔改的也有。象耶穌這樣應該是可以英勇就義的,而不是大聲質問。這個質問難道還不是疑嗎?在你引的詩篇裡,耶穌一遍又一遍地:“11 求你不要遠離我!”,顯然表明他一直對神是否會離開他是有擔心疑慮的。所以也就有了在臨上架時的質問。這也正好是前后印証,這麼明顯的道理怎麼到了你那裡卻變的那麼繞呢?這讓我想起哥白尼之前,為了解釋地球中心,本來很簡單隻要把太陽放中間就行了,但那時候認為地球中心是不可動搖的,所以就加了一個又一個本輪,好象最多時加到80多個。為了圓一個謊,編了一大堆的謊。

神要人殺兒子即使不是訓練人的凶殘,至少也是個惡作劇。但聖經教(我不大分的清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等)既然認定神是高尚的,所以從認定聖經起,就開始編了一個又一個理由去解釋,編的多了,假的也就成了真的。而這種方法也傳了下來,當沒有道理的時候,當一些事無法按正常道理說通的時候,當用正常道理來說不利的時候,就搬出上帝,搬出信,“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也就是說,任何不合理,不正常,不正確,都是合理的,正常的,正確的,你不那樣認為是你的問題,而不是問題的問題。就象神讓你殺兒子這是對,你的兒子就該殺。至於是不是有違人倫綱常,是不是凶殘血腥,都是不該想的。是不是?

阿斗:任何的思想系統,背后都有基本的信念。例如要進入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就必需採取各自學術領域慣用的方法論與世界觀。要把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一成不變的搬到人文的領域,你會發現雞同鴨講,格格不入。要研究聖經也是一樣,在解經的領域,也是有一些常用的方法的。首先的問題是怎麼看聖經。相不相信聖經的權威。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裡面不會有錯誤。你信其中是錯誤連篇。那雙方討論的基礎就沒有了。就連自由派神學要討論聖經,也基本上以相信聖經所說的為基礎。要不然我引一段聖經,你說這根本是偽造的,那還討論得下去嗎?要討論,我們基本上尊重聖經的文本,至於解釋上的差異是可以商榷的。

同一本聖經,為什麼解釋上會有不同呢?每個研讀聖經的人,背后都有一套世界觀。這就是我所說的信仰。不管你的信仰是唯物主義,無神論,或是不可知論,這也是一種信仰。任何的理都是建立在這些最基本的信仰上面的。所以我說,討論的范圍沒有定意清楚,最后的結果就是各說各話,不歡而散。問題最后還是會落入信仰上面,我信的是基督教,你則是反對這個信仰。不可能有共識的。你在各個基督教論壇上的討論,是不是都有類似的經驗呢?我說這些話不是在在排斥你,而是把一些可預見的結果先提醒你。既使意見不同,我是絕對不會說一些粗鄙的話的。因為話正是一個人的代表。我看不見人,隻可能從人的話中,看到他的樣子。在討論前,我先聲明:我是一切按聖經來,沒有聖經支持的,我也不作過多的猜想。你如果願意如此,歡迎。

你認為耶穌應該是英勇就義,而不是大聲質問。請不要忘了耶穌是以一個血肉之軀受死,而且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折磨而死。他要以自己的生命來拯救世人,卻被世人唾棄,赤身挂在十字架上,受盡人間最大的羞辱。你如果看過“耶穌受難記”就能夠了解他身上所承受的痛苦是超過一切人間之痛。不知道換成是你,會怎麼樣。不會叫,不會向天父求救?等不到天父時不會大呼求:“你為什麼不來救我?”如果真是如此,我佩服你。你不要以耶穌是神,所以他不可能求救,他不會表現人的軟弱來解釋。他受死完全是以人的身分承受刑罰,如果不痛不痒,這替人受死的行動就是一場戲,完全沒有意義。

你問:耶穌的質問難道不是對神是否會離開他是有擔心疑慮嗎?你說的沒錯,耶穌是害怕。從未與神分離的耶穌,在此時確實也經驗到神離開他的痛苦。而他在痛苦中質問神為何要離開他,這是在痛苦中的人自然的反應。軟弱不是犯罪。在痛苦逼迫的時候,質問神為何還不來拯救,也不是犯罪。大衛,約伯在痛苦的時候都作過類似質問神的事,但神並沒有因此責怪大衛。神反倒稱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對約伯也是一樣,縱然很多朋友咒詛約伯犯罪,神替約伯伸冤,他悅納約伯,肯定約伯為是。耶穌也是一樣,他對神離開她,直接的喊出了他的痛苦與質疑,不代表他抱怨神,隻能反應出他對神施行拯救的強烈期待。

他並沒有對神喪失信心,就如詩篇中的大衛,與痛苦中的約伯一樣。這不是謊言,是有聖經為証的。使徒保羅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如果他失了信心,神會將他升為至高嗎?

另一個支持我前面已經講過了,如果他失了信心就不會在斷氣前說:神交付他救贖人類的工作已經完成。以及把自己的靈魂交托在神手中。豈可能一個人對神失去了信心,又把自己交托在神手中呢?這是相互矛盾的。

你的論點是向神質問就是喪失信心,我認為不然,再極度痛苦之時對神的質問,並不代表一個人失去信心。假設你的兒子在痛苦的時候呼求你:“爸爸,你為什麼不來救我?” 你認為他是對你失去信心嗎?這是求救的呼聲。大衛,約伯都是例子,何以耶穌一定是失去信心呢?

請用經文或文獻証據來支持你的論點,不要用猜想。我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討論。

未信者:首先,我對聖經並沒有“信”什麼,我所說的錯誤都是有依據的。相反,我覺得你的根本是錯的。你“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裡面不會有錯誤。”,有了這個先驗的想法,有了錯也視而不見,如我前面說的,用一堆彎彎繞的話維持“不會有錯”的信念,這怎麼能做到真正的理性?

英勇就義對一個信仰堅定的人並不是很難的,用不著大聲哭天喊地。肉體的痛苦也不會是最難忍的,許多苦行僧,為了自己的信仰,所受的苦痛,比在手腳釘幾個釘子要大的多。耶穌如果不是心裡動搖,至少應該比那些人做的要好才是。小孩在痛苦時喊父親,雖然不能說懷疑父親的愛,但至少對父親救他的能力是有疑問的。耶穌不是小孩,如果信仰堅定,應該可以從容赴死。除非他想夸大自己的苦痛,換取更多的同情。

耶穌如果真是凡人,不可能一摸手,燒就退了,麻瘋病就好了,癱子也能走路了。你是凡人,你能嗎?他都受了覺得受不了的苦了,你能肯定他沒有對自己的手腳吹一口氣?當然這是瞎猜的,也許他根本用不著吹氣。

阿斗:前面我以經說了:聖經明文記載的是我討論聖經的基礎,沒有記載的我不妄加猜測。我信聖經所記的是個事實。外加的推測,或價值判斷不是不可以,但也應該尊重文本。推翻了聖經的文本,就不是聖經研究了,純粹憑自己的想象天馬行空。這才不是做學問的態度。在研究聖經的領域,有的人先聲明自己是相信神存在的,如福音派神學家;也有人先聲明自己不相信神存在,如聖經高等批判學者,這在神學討論中都是常見的。但從不會自己引一句聖經,再說這句聖經是假的。這是自我否定,他的理論也說不下去的。

你的論點很多都是出於自己的臆測:
你認為耶穌如果信仰堅定,用不著大聲哭天喊地。肉體的痛苦也不會是最難忍的。這是你主觀的價值判斷。聖經描述了這個事件,耶穌受苦而死,大聲呼叫。是個事實的陳述,你加上了對這件事的評價:信仰堅定的人即使再痛苦也用不著大聲呼喊。這點首先就值得商榷。為什麼信仰堅定的人就不該在痛苦中喊叫?也就是說一旦喊叫這人的信仰舊不夠堅定。你不是耶穌,你怎知道他的痛苦是能夠忍受的?既然提出了文中未明言的論點,就要提出可靠文獻的支持。不能隨便你怎麼想就怎麼是。請客觀提出支持的証據,不要說應該如何如何。

這篇文章是一個醫生所寫的:“從醫學的觀點來理解耶穌死亡那日所遭遇的痛苦
請參考。

至於耶穌有沒有喪失對神的信心,我前面回應的貼文都講過了,除非你針對某一點提出質疑,在此不再重復。

未信者:我希望有神,盡管我並不一定要崇拜或不崇拜神。不過說實在的,看了聖經后,讓我對裡面的神很失望。
這個神能力很差,想知道人是不是信自己還要用試探的手段。(盡管他自己給的禱詞裡說不要遇到試探,出爾反爾也是家常便飯。)根本不象一般想的,可以知萬物。
這個神很凶殘,所想試人的手法竟然是要人揮刀砍向自己的兒子。
這個神很血腥,如果有人不信他,便指使人去殺那他們的兄弟同伴鄰居。
這個神很齷齪,擺好局讓人父女亂倫,而且事后還讓亂倫的成一族的祖先。
這個神嫉妒人,故意搞亂人的語言。
這個神的兒子也很虛偽,明明有超能力,可以讓癱子走路,讓麻瘋病人康復,卻還故意讓人釘架子上裝可憐。

這樣的例子還很多,不勝枚舉。有人看到我把那本書說的那麼不堪,就以為我是故意找碴。但實際上我所說的都有出處,各位應該去好好讀一下那本書,我所說的都可以找到。
我隻是奇怪為什麼有人對這些事實充耳不聞,對書上的記載視若無睹。非要按自己的意思,用彎彎繞繞的話來解釋書上的事實。為掩飾一個事實編出一堆又一堆的謊言。

再來說耶穌是不是懷疑神。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在樓上朋友提供的詩篇裡,耶穌也一遍又一遍地喊:“求你不要遠離我!”,難道這些還不能說明耶穌對神的疑慮和懷疑嗎?樓上朋友舉了父親和兒子的例子。我倒想問:你跟你父親說過:“求你不要遠離我,不要離棄我”嗎?哪怕一次。有嗎?想想如果真的要說,你會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說呢?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我仔細閱讀了你給我的答復,但說實在的,沒有一個是誠懇理性地回答問題,都是在說著一堆堆彎彎繞繞又毫無意義的話。對事實熟視無睹,對合理的解釋又曲意回避。給我的感覺是都很偏執,反正結果就是那樣,什麼事實,什麼人性,都是可以歪曲的。要知道這樣也歪曲了你們自己的人性。真有主的話,讓主保佑你們能夠認清事實,能夠反省自己的人性。不要被一些虛幻的假象蒙住自己的眼睛,被一些偏執的想法迷惑自己的心靈。

阿斗:我理解聖經一概是按嚴謹正規的解經法,按自己的意思隨意解經反倒是你吧?建議先讀一讀釋經學。哥登. 費依的”讀經的藝術”不錯。

聖經是一本經歷一千五百年寫下的書,又流傳了二千年。其中的內容沒有修訂,沒有更改。如果它是為了討好人的想法,早把你剛說的那些看似荒誕的內容刪掉了,但猶太人奉聖經為神的話,一字不敢改。如果在今天的世界,很多國家的政府想盡辦法篡改歷史,遮蓋醜事。你自己祖先留下的傳記,你會不會想盡辦法把好事宣揚,醜事就淡化。但聖經不一樣,猶太人對自己先祖的事蹟一字不改。好事固然要子孫發揚光大,壞事就當作歷代子孫的警惕。所以讀聖經要放在整個猶太人信仰底下讀,注重事件前後的歷史的背景。你是個活在三千五年之後的中國人,不要把你今天的標準塞進三千五年前猶太人的頭腦裏面。今人好以今日之禮俗臧否古人,若你回到古人的處境,豈不知你會不會做得比他們更糟。舉個例子,你一直講耶穌若個有信心的人,被釘十字架不該大聲向神呼喊。這是你以為一個信心偉人的標準,憑什麼別人要接受你這個標準?這個標準世上又有誰作得到,你舉個例子來聽聽。記住要重覆耶穌被釘十字架是不可能的,今天仍有許多人想嘗試耶穌受難之苦,無非都是外表的摩仿,誰又能體會耶穌為救世人從神的地位降卑,還被世人唾棄,折磨至死。你多次說到耶穌不該向天父呼救。講別人該不該容易,真正輪到自己呢?我不敢叫你自己試一試,這會出人命的。你若願意體會耶穌受難的痛苦,給我你的地址,我給你寄一份耶穌受難記。看完了再告訴我,若換是你會不會呼求。

我也曾受過很大的疼痛,在遠離家人千裡之外,舉目無親。在漆黑的野外,四下無人。我肚子疼得受不了,走兩步就蹲在地上抱著肚子申吟,這樣連續走了二個多小時,幾乎疼得要昏過去。那是一月冬天的北方,河水都結成冰了。我告訴自己不能倒下去,倒下就算死在路上也沒人知道。我疼得時候叫媽媽,但媽媽遠在千裡外根本聽不見。我隻有重覆一句:「主啊!求你救我。」就這樣一路呼求、一路走走停停回到了宿舍。我稍微能體會耶穌在十架上的痛苦,但我受的苦比起耶穌所經歷的萬分之一都不及,而懵懂兄理想中的超人是比耶穌更能耐苦,隻怕這永遠隻存在你的理想之中,而耶穌是以血肉之軀現實的活在兩千年前的人子,他受難之時絕不是如你想像中的超人。

在解經之時,一定要按正規的解經法,不是隨自己意思,愛怎麼理解就怎麼理解。像這樣作就如同找到一本少林武功密笈,回家就照本練功,不按寫這本密笈的師父正統的練法,不但工夫練不成,練到走火入魔都有可能。到時候可不能怪武功密笈錯誤百出,其實根本是練法錯誤。

別人的解釋你都不滿意,你自認為比別人更能理解聖經。好!就証明給我看,批評別人錯誤容易啊,你的解答呢?怎麼從來沒有看到你對每一個自己找出的經文的正確解釋。或許你根本功力有限吧?如果你能,就寫出來看看,讓我們來評判一下,看能不能自圓其說,成一家之言。看你寫的回應,全是否定,隻提出問題,沒有任何建設性的解答。講別人不好容易啊?讓我看看你的高見,是不是能超群絕倫嘛?

在接觸一門新的學科,做學問的人基本上要有虛心求教的態度,面對別人的解釋先要明白他在講什麼。基督徒研究聖經,將近兩千年。釋經文獻汗牛充棟,你一本也不去看,別人的解釋也一概的否定。你對經文的理解就是望文生義,望了半天得到的都是閉門造車的理解,沒有任何的注解,沒有任何証據支持,才真是錯誤百出。
真不知道你寫學位論文是不是也是這樣,你的教授能夠容忍你這種唯我獨尊的求學態度嗎?

舉個例子,亞伯拉罕獻以撒,是神對他信心的試驗,不是真的要他殺兒子。我已經告訴你很多的証據了,以下簡單再說一遍:

1. 神不可能要人殺兒子獻祭,這是違反神的本性的。(利未記18:21)律法書上清楚寫明:「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神又在多處聖經中記載,他對獻人為祭的厭惡。神不會違背自己,獻以撒隻是個試驗,神絕不會讓這事做成。
2.(創世記22:11~12)「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在亞伯拉罕還沒動手,神就急急喊停了。可見他是非常注意這事,等在那裡不會讓以撒受害。這是神真正的心意。
3. 你懷疑亞伯拉罕生出了殺子之心,失去了人性。我提出經文証明這想法是錯的。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后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11:17-19)亞伯拉罕相信神是真實的,神既然應許要使他的后裔得福,就一定能使以撒再活過來。既然相信兒子最后還會活過來,怎麼能說他的心意是想置兒子於死地呢?怎麼又能說他的行為是失去人性呢?

這些証據請不要視而不見,你不贊成請提出反証,我虛心領教。我要經文証據,不要望文生義。我六歲的兒子看不懂聖經,常喜歡望文生義,講出來的解釋都是表面的理解。一個大人能夠自己思想了,還用這種方式來讀書嗎?

未信者:你有沒有看清楚我那個貼子?“用羊換下人,說明神並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人。”。我已經說明神可能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他的兒子啦。你看清楚了再來說。

“1.神不可能要人殺兒子獻祭,這是違反神的本性的。”,可神真的就叫了,你沒看過舊約嗎?“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你認為這段話是我編的嗎?還是你以為舊約在說胡話?讀書也不能隻挑你想看的,如果后面真有象你說的(我還沒去查),那隻能說明神出爾反爾,反復無常罷啦。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當一個人把刀殺向他兒子,你認為這個人怎麼樣?你會把刀捅向你六歲的兒子嗎?

你不必拐彎抹角地拿我跟你兒子比,如果你隻想用這種伎倆佔小便宜,自以為得意,讓我鄙視你。

阿斗:你說你也知道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他的兒子。那這段話的意思不就清楚了嗎?“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就不能從神要亞伯拉罕去殺兒子來理解了。神本意不是殺人,那就是試驗了,聖經在一開始就開宗明義講出來是試驗亞伯拉罕。既然知道是試驗,那還有什麼好怪神 “出爾反爾,反復無常”從頭到尾神的心意都是一致的,就是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你說: "當一個人把刀殺向他兒子,你認為這個人怎麼樣?你會把刀捅向你六歲的兒子嗎?"
請查查希伯來書再說,亞伯拉罕有信心神會讓他的兒子復活。就算動手也不是泯滅人性的行為,因為他相信神會叫他的兒子活起來。

我當然不會殺我兒子,因為神沒有叫我做。獻兒子為祭這事,聖經隻發生一次,從此就沒有再發生過。況且聖經明文禁止殺人獻祭,我相信神的話不會改變。三千年來不再發生的事,我相信神絕對不會叫我做。

你是大人,不是小孩。我隻是請你讀書要讀通,不要看著表面的意思就下結論。如果對你冒犯,在此向你道歉。我說過話就是人的代表,我是絕不會說粗鄙的話的。

未信者:神先要試驗,后說知道,顯然表明神原先是不知道至少是不肯定人對它的態度的,試驗了以后才知道。而且也隻是表明亞伯拉汗敬畏神,不敢不殺。並沒有說相信可以復活,說不定亞的心裡認為即使殺了,神會另給一個,那一個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說的“不要看著表面的意思就下結論”是什麼意思,難道舊約書上寫的還不夠清楚嗎?如果不清楚,意思模棱兩可,那也許需要查一些相關的資料。可這幾件事書上都很明確的,意思也很清楚啊。別的解釋太過懸虛,把書上的故事肆意發揮,顯然是想粉飾事實罷了。

阿斗:為了討論方便,我們一題一題來:
首先你引的兩處聖經,是不同的字。在Strong的經文匯編中有兩個字的定義:

創世記這處是希伯來文nacah ,意義如下
1) 測驗, 試驗
2) 嘗試, 分析化驗, 試驗
3) 測驗, 試驗, 証明, 誘惑

這字整個舊約中翻成試驗有二十處,翻成誘惑隻有十二次,那在創世記中該翻成什麼呢?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還是“神要誘惑亞伯拉罕”從后來上帝給亞伯拉罕的夸獎:“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翻成誘惑是不通的,哪有先是出於惡意的誘惑,接下來又夸獎他。

再看馬太福音這處“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是希臘文peirasmos

1) 考驗, 試煉: 加 4:14: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 因當時加拉太的情況考驗
到他們
對保羅的愛
2) 對人的忠貞, 正直, 道德, 貞節等的試煉
罪的誘惑, 引誘, 不論是由內在的欲望或外在的環境所引起的
內在對罪的誘惑
指魔鬼企圖使基督(即彌賽亞)偏離神所交付他的使命的誘惑 (路 4:14)
指會使我們受到罪的誘惑, 或在信心和聖潔上軟弱的外在情況或內在的心思意

3)逆境, 憂傷, 困擾: 來自於神的安排, 以試煉或顯明一個人的品性, 信心, 和
聖潔
4) 人對神的試探
5) 背叛神, 挑戰或試驗神, 要他用顯示他的權柄和公義來証明他的存在

這字整個新約中翻成試探有二十次,翻成試驗隻有一處。這個字在這節經文中明顯該翻
成出於惡意的試探。

兩個字意義完全不同,不可相提並論。也沒有前后矛盾的問題。

未信者:連希臘文都弄出來了,我還能說什麼。從中文來說,試探與試驗是有不同,試探應該是對結果沒有明確預期的,而試驗應該是想通過結果來驗証一些看法。我們不知道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我們可以試探一下。我們估計一個人是壞人,那就想個辦法試驗一下。至於你所說的惡意不惡意我看不出,在中文本裡也沒反應,我想那些翻譯的跟那些看中文本的應該也與我的想法差不多吧。
其實這句禱詞當時對我的感觸很深,人很脆弱,很多人犯罪就是因為受了誘惑。

阿斗:感謝你每天跟我對談。你的回應讓我感受到,你是有誠意想搞清楚這些問題
的。我也願意花下這些時間跟你討論。我答應你,你的問題我會盡可能回答,不會的我就說不會。天下高手這麼多,總有人能回答。

說實在的,我在未信耶穌前也懷疑得很歷害,也得罪了一些向我傳耶穌的人。今天信了耶穌,不是當初所有問題都有了解答,但面對問題的態度起了180度改變。以前覺得基督徒愚蠢,去相信一些無稽之談。如今卻認為問題是一定有解的,隻要我肯虛心求問,總可以找到讓我心服口服的答案。至於一些兩千年都解不出的難題,我也不期待此生能得到解答,或許有一天回到神那裡去就會明白了。

若你不嫌棄,我就一題一題回答,也歡迎你提出你的看法。不要擔心我會抓你小毛病,這不是辯論,隻是發表個自的看法罷了。你覺得如何?

20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馬英九的特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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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一直被媒體塑造出不沾鍋的形象,但有一樣事讓我對他的清廉度,還抱著很大的保留。就是他一直對特支費的問題採取迴避的態度。這個問題可以逃避於一時,不能逃避一世,希望他能夠慎重處理﹐否則對他的清廉形像永遠是個負數。

據報載﹐馬英九的特支費是匯入和市長薪資帳戶同一個戶頭﹐馬市長始終對這項眾人的疑惑保持冷處理。只叫幕僚宣布大部份都都用於公益。

首先我們想知道的是,用於什麼公益?有沒專人處理?有沒有記錄?受惠人有沒有答謝狀?這個很好查的﹐一個賬戶﹐誰領出來的﹐錢怎麼用﹐清清楚楚。馬英九要選總統這關是一定要過的。為了証明清白﹐馬英九應公布銀行每月詳細報表。馬英九遲遲不敢公布的可能原因就是都沒有記錄,一公諸於世,後果就跟阿扁一樣。

如果自己的特支費都是一筆糊塗賬,那還拿高道德標準來批評阿扁的國務機要費?

誠實是最好的政策,寧可自己承認錯誤,不要被人揭發了才認。建議馬英九錯了就認錯。不要等當了總統了﹐再像阿扁一樣被抖出來就難看了。

人都是罪性的﹐阿扁有﹐馬英九也不例外。所以為了防止人貪財﹐公家的錢與私人錢一定要分清楚。我不相信有人把公家的錢放進自己的錢包後﹐還能分得清多少錢是公家的﹐多少錢是自己的。

台灣的百姓對馬英九是夠寬厚的了﹐並沒有像對阿扁一樣的要求來對他。

他如果有自知之明﹐就該勇于承認。花了就花了﹐過去誤以為特支費就是首長的小金庫﹐以後會分開處理。

如果他要再叫幕僚宣布大部份都用於公益。那就用檢驗阿扁的方法來檢驗他。阿扁的狡滑就在一再的欺騙﹗不抓到不承認。抓到了還要賴說沒有直接收收禮卷是間接收。

不想看到馬英九有一天﹐跟阿扁一樣在狡辯﹐大部份用於公益﹐少部份進口袋。

2006年9月21日 星期四

奇異恩典

阿斗雜記: 奇異恩典亞伯拉罕獻自己最心愛的兒子,聽起來真像一個殘忍又不人道的事,公義聖潔又慈愛的神怎麽會吩咐亞伯拉罕做這樣的事?這段聖經讓許多人起了疑惑,但這段經文卻是創世紀最精采的情節,也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整個人生的高峰。

耶和華神應允亞伯拉罕,將來的子孫必多如繁星海沙(創12:1-3)。終于在他年紀老邁時,從發妻撒拉得一兒子,名爲以撒。這個兒子在他們的生命裏是何等的重要,一切的希望全放在這兒子身上。可以猜想得到亞伯拉罕是何等寵愛這個寶貝,這個孩子已占據了他的心。這時,神卻偏偏要求他:「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爲燔祭。」(創22:2)

神向亞伯拉罕發出挑戰,對亞伯拉罕來說,他並不知道神爲什麽要他獻最心愛的兒子爲祭,這樣神所應許他的後裔不就完全落空了嗎?他要順服他心中所愛的,還是順服上帝的話。這是一個人能遇到最大的掙扎。要自己死都還容易,但上帝要的是最捨不得的兒子。既使心裏掙扎,他仍然決定順服神的要求,準備將他的兒子獻上。「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創22:3)當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以撒的時候,神及時阻止了他。原來神早有預備燔祭的公羊,代替了他的兒子。這只是一次極大的信心的試驗。亞伯拉罕願意順服神命令,獻上最愛。通過神最嚴厲的考驗,登上他個人信心的高峰。

這整個故事重點就在亞伯拉罕的「信心與順服」。亞伯拉罕知道以撒是上帝所賜,他仍甘心將愛子獻上,這樣順服的心正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看重的不是以撒的身體、生命,而是亞伯拉罕的心意。

唐崇榮牧師說:「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他清楚知道,這是唯一使他得著後裔的種子。把這個獻上,就等于把以後的前途完全抹煞了,沒有再有別的盼望了。但是他的信心不讓他在這種思想的中間,走一條不信的道路,走一條懷疑的道路。他的信心,相反的給他看見既然這個兒子是未來後代的一個真正的源頭,是他留下後代的種子,那麽,在以撒所生的才算我的後代,現在上帝在以撒還沒有結婚以前就要我把他獻上,這件事一定證明「我就是把他殺,上帝會叫他復活」。所以這種偉大的信心,就在願意獻上的時候産生出來了。」

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爲你的後裔。他以爲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11:17-19)神的命令亞伯拉罕無法理解,但他相信神是真實的,神既然應許要使他的後裔得福,就一定能使以撒再活過來。

亞伯拉罕這種手刃愛子之痛,大概只有父神讓愛子耶稣被罪人釘死,心中的痛楚可堪比擬。耶稣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我彷彿看到了父神,就如亞伯拉罕舉刀時撕心裂肺的痛楚,不忍在往兒子臉上多看一眼。

我們犯罪得罪天父,在律法之下原本該承受刑罰,當我們被綁在祭壇上時,天父卻預備了他的愛子成爲代罪的羔羊,替我成爲贖罪祭。耶和華必有預備,摩利亞山上的大愛流到了我身上。

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若不是看見加略山上的犧牲之愛,我怎能相信神是這麽的愛我。真是奇異恩典!

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

手足相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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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聽到自己的骨肉同胞用著最惡毒的咒詛相互咒罵﹐當我看到一方被打得抱頭鼠竄時﹐另一方得意歡呼的表情。我不知道誰在此時還能笑得出來。

不管是中國豬還是台獨狗﹐不都是我們的骨肉同胞嗎﹐當雙方紅著眼對罵的時後﹐我們真能置身事外﹐公正的評判是誰先挑逗的。這不就像兄弟姐妹吵架﹐吵到動起手來了﹐但能否認他們的手足關係嗎。

在這箇時刻﹐我願重新感謝這塊養我長大的台灣﹐失去了他我就什麼也沒有了。我願當個台獨狗﹐去思想爲什麼身爲臺灣人會背負這麼多的悲情。我也願當個中國豬﹐在面對一個回不去的祖國﹐要如何才能學習擁抱這塊恩待這批流亡人士的大地。

中國豬和台獨狗在同一片土地上﹐靠得這麼近﹐他們真得能抱在一起嗎﹖就讓我先緊抱他們吧﹗

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誰最會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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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最會說謊﹐政客﹖商人﹖其實幾乎每一個人都會。許多人都有說謊的經驗,尤其是面臨切身的利害得失的時候,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根據心理學家統計﹐幾乎沒有人不說謊﹐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總會有。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呢﹖是人類天生犯罪的本性﹐還是後天學習而來的﹖如果是學習而來的話﹐那又是誰教的﹖

總體說來人說謊有幾種原因:無非是要得到注意或別人的接納、或要得到人或事的控制杈、要報復、或是要逃避責任。

基於人對記憶掌握的不完全﹐及語言表達的精確度有限﹐要做到完全誠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更因為人本身的罪性﹐要一個人坦坦白白的把自己內的想法公諸於世﹐就像同当眾赤身裸體一樣﹐令人羞恥。如基督徒所說的﹐幾乎沒有人不犯罪是一樣的。只要我們還有肉身在﹐要達到完全是不可能的。然而﹐神會因為我們不完全就處罰我們嗎﹖神知道我們做不到﹐所以他要我們承認自己的有限﹐接受他的恩典。祇要我們回到他面前﹐為自己的罪悔改﹐他應許我們真心的悔改的人必蒙赦免。他看的不是行為上的完全﹐而是我們追求聖潔的意願﹐與行事的動機。無心的過犯﹐他能赦免。罪大惡極的人只要真心悔改﹐他能一樣能赦免。

那會不會有人濫用神的赦罪之恩﹐繼續做壞事呢﹖使徒保羅嚴厲的警告這樣想法的人﹐斷斷不可。如果有人這麼做﹐他最後仍然要面對神﹐難逃他的審判。 要一個基督徒故意的持續的說謊﹐對他的良心是箇凌遲。除非他根本不怕神﹐或他從來不面對神。如果基督徒當到這地步的話﹐那也是名存實亡的基督徒了。

前一陣子﹐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府會計陳鎮慧是個基督徒﹐她內心的掙扎一定相当激烈。公開說出細節﹐恐怕茲事體大﹔有所隱瞞﹐又有愧於心。她必須自己作決定﹐要誠實回答﹐或為保護祕密而說謊。當然她也可以行使緘默權﹐或坦白說明她不能說﹐而不說任何對自己不利的話。

回到說謊的問題﹐動機純正的保持緘默不能算說謊。如醫生不告訴絕症病人的病情。在大陸培訓被共產黨抓住了﹐要你招供地下教會基督徒的姓名時﹐堅決不說。被人拿鎗威脅﹐承認是基督徒就開鎗﹐時保持緘默。這事在七八年前在美國一所高中發生過﹐女學生因不愿否認主而殉道。還有戰爭中的欺敵也是允許的﹐如喇合保護以色列的探子。

還有無心的謊言﹐基於記憶力的有限﹐對事實的描述欠精確﹐這在動機上並不是說謊﹐如果是的話。誰又能精確的描述一切在他記憶中的印象﹐而保證沒有任何的錯誤﹖

這里不是為說謊找借口﹐祇是想把什麼是說謊界定清楚。一個人說謊時真正的動機﹐沒有人能論斷﹐只有他回到神面前的時候﹐才能明明白白的顯出來。

一箇基督徒如何教育自己的小孩﹖如果我們發現小孩說謊﹐除了清楚說明說謊的錯誤之外﹐更要找出小孩說謊的動機。從動機上幫助小孩選擇坦然面對事實。一個嚴厲的父母往往會發現小孩會以說謊來逃避懲罰。要教導小孩誠實﹐應提供他一箇願意坦白面對錯誤的環境。小孩品格上養成了欺騙的習慣﹐是說明了這小孩強烈的以自我利益為中心,不在乎人與人之間平等互信的關係。

能把自我為中心轉到將心比心﹐考慮他人的利益﹐就能約束自己不以說謊來穫取利益。更重要的是父母自己的榜樣﹐如果自己都說謊﹐那又如何教導小孩誠實呢﹖

2006年8月13日 星期日

從「女人講道」問題看解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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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可不可以講道」是今天教會相當具爭議性的問題。在過去並未有如此強大的男女平權思想,這問題並未被重視。但因今日女性知識、地位提高,在職場上不乏能幹、口才便給的女性經理人,而教會面對日益增加的女性全職傳道,「能否讓姊妹講道」才開始在教會中熱烈討論。
討論過程中難免動血氣,把一個經文解釋與應用的問題,升高到神學或真理的高度。甚至正反雙方互相批判、互不往來。

事實上這個問題追根究底就是三段經文的解釋的問題。兩處經文被反對者用來反對女人講道;即是提摩太前書2:12,及哥林多前書 14:34。一處被贊成者用來支持女人講道;就是哥林多前書 11:5。要解決這個爭議,對這三段經文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與其流於意氣之爭、各說各話,不如好好鑽研這三節經文的解釋。我們都相信聖經的權威。至於釋經上的不同見解,何妨抱著開明的心,把雙方的解法攤開來討論。真理越辨越明,不願意心平氣和聽別人意見的,反而是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本文想就這三段經文,在解經的層面上提出調和雙方差異的看法。我所採用的解經法是肯定經文正面而直接的意義,以字意解經為基礎、尊重聖經作者寫作當時的原意、並考量當代受信人在讀到經文的領受。從經文中整理出不因文化、時空而變遷的屬靈原則,應用在今天的教會。我不會刻意繞過一些不願接受的教導,因為規避不談並沒有解決爭議。把疑惑之處搞清楚反會增加我們的信心。以下想跟各位分別討論這三段經文:

提摩太前書2:8~13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本段經文不在強調男女地位的高低、或男女事奉的角色;而是在教會中的男女應以順服神來表達出整體的見証。男人順服的表現在潔淨內心的忿怒和紛爭,以敬畏而聖潔的心向神禱告。女人順服神的表現則是藉著順服神所給男人的權柄表達出來。其方式是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

保羅在這裏強調人類被造的順序,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因此人應遵重這個順序。男女之間有正確的對待關係。這裏的男人、女人都是單數名詞,可指一般男女信徒,也可能家庭裏的丈夫與妻子。活泉新約希臘文釋經中的解法。就是將這兩字解成丈夫與妻子,就是叫妻子要順服丈夫。保羅此處對女人教訓、轄管男人的禁令的范圍限定在夫妻之間。因當時教會的形態多是以家庭教會的形態為主。保羅在對著這群信徒的教導事實上是對著一對一對的夫妻說的。他強調女人應以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表達出對神的順服。這與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完全相合。女人要順服的是自己的丈夫,不是教會中所有的男人。

如果將這兩字指教會中的弟兄與姊妹的話,那就是要求姊妹順服弟兄了。這可以在教會成為一個通用的原則嗎?如果凡是姊妹都要順服所有的弟兄,那會不會造成教會更多的問題?舉個例子,兒童主日學大部分老師都是姐妹,如果今天有一個青年人弟兄不服管教,不准姐妹老師管他,教會應當支持姐妹還是弟兄。另一個例子女執事在辦理教會聖工的時后,指定弟兄同工做事,弟兄拒絕,理由是姐妹不能轄管弟兄。按這種邏輯,連師母也要聽教會中任何一位弟兄的話了。教會還有秩序存在嗎?

如果將這節經文解作禁止女人講道的話,與下列兩節經文就有砥觸了: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在今日教會的應用上,這段經文保羅並不是要定下一條禁止女人講道的命令,而是強調教會中男女順服神的見証。這個解法肯定經文的直接的意思,並沒有拐彎抹角。女人順服神賜給男人當頭的權柄,是不隨時代變遷的屬靈原則。不是隨文化變遷的暫時命令。

我接受以上這種解釋,因它尊重原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對例外也都有合理的解釋。不像有的釋經者如支持同性戀者,以文化轉移來削弱經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把正的講成反的。這完全是以既定的立場來曲解聖經,是非常要不得的。

我們必須堅持的這樣的原則: 「神默示的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所以對於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相互砥觸的經文,必然是要去找到合理的解釋,使經文的理解是相互調合,前後一致。接下來就針對下一段經文來討論。

哥林多前書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大家都清楚這裡的「講道」是翻譯錯誤,原文是(propheteuo) 應該翻譯成「說預言」。然而說預言的意義是什麼?十四章就有很好的解釋。下面我們一節一節來看什麼是說預言:

1. 先知講道是個要切慕的屬靈的恩賜:「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林前 14:1)
這整段是在討論哥林多教會因方言造成的聚會秩序混亂。保羅為了要糾正追求說方言者的過度狂熱,他提出作先知講道(說預言)來作對比。他說與其追求方言恩賜,他寧願哥林多教會羨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先知講道不單是指預測將來要發生的事,它有更廣泛的意義。Strong's 經文彙編將說預言解釋作:「預言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宣稱唯有藉著神聖的啟示才能知道的事;在聖靈激發之下, 教導, 駁斥, 責備, 告誡,安慰他人。」下節經文就是指出說預言更廣的涵義。

2. 先知講道能造就教會:「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 14:3)
保羅在此將作先知講道的目的界定為「要造就、安慰、勸勉人。」神在教會中設立先知講道的這恩賜,用意就是使神的話經常在聖徒中問被宣講,使上帝的道成為活潑常存的道。先知講道不是說些與當時處境無關的內容,而是在信徒生活的環境中講論一些及時性、針對性的話語。對信心軟弱的,以真理造就他。對落入試煉中的人,以神的話安慰他。在事奉上灰心的人,以鼓勵的話勸勉他。這些話能幫助教會,因它能造就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

3. 保羅自己也作先知講道:「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隻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林前 14:5~6)
第五節保羅拿方言與先知講道對比。第六節保羅拿自己不單說方言,且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他們講解。這啟示、知識、預言、教訓四點與先知講道放在同樣的地位平行對比,事實上是對先知講道進一步的描述。啟示這字(apokalupsis)原文在新約中有很廣泛的意義。可指整個基督的福音,也可指基督要再來的預告。這字通常譯作「顯現」(林前1:7,羅2:5,羅8:19) 知識(gnosis)指對事情的理解與知性上的掌握。預言指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的預測。教訓(didach) 也有很廣泛的意義,指生活上的教導。按這四個描述,顯然先知講道是個包容性極大的工作,可包括整個佈道、安慰、神話語的教導。如果要窄化它的意義僅僅指預言將來事件,這恩賜對我們今天的教會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因為當今的教會除了靈恩派仍在操練說預言的恩賜外,大部分的教會已經停止了。

4. 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林前 14:22)
方言不能使聽的人生出信服的效果。而先知講道與方言相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因為它是以可理解的語言表達真理的信息,使聽的人心產生信服的效果。

5. 作先知講道能勸醒不信的人:「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 14:24)
不信的人無法明白方言的意義,反會因為驚嚇而攔阻其接受信仰。而先知講道能以福音的信息勸醒不信的人,使他悔改皈依基督。

6. 講道可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 14:31)
這裏指出先知講道必須按順序而行,有人受感動說預言,其餘人就應閉口不言,慎思明辨。先知講道的功用,可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上面為什麼花那麼時間解釋說預言的意義,因為(林前 11:5)提到女人在會中禱告及說預言必須蒙頭。說預言中文繙成作先知講道,它實際的意義是什麼?它與今天教會中的講道有何不同?是否與講道是涇渭分明、互相排斥的兩回事。如果是的話,本節經文就不能用來支持婦女在會中講道,只能容讓婦女可以在聚會時,說一些聖靈所賜下對未來事情預測的話。反之則可以容讓婦女在會中講道。

我綜合林前十四章有關先知講道(說預言)這字的分析,發現它的意義相當廣泛,包含了教會中,佈道、安慰、造就等工作了。也就是婦女在會中作這些事在保羅時代是允許的。

哥林多前書 14:34
但出現了一個困難了,請看以下保羅在討論了方言和先知講道之後所說的一句話: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表面上看來這節經文和(林前 11:5)是衝突的。怎麼會前面容許婦女禱告及說預告,在這裏又要婦女閉口不言呢?這兩段節經文的衝突要如何來克服呢?

首先我們要理解閉口不言的意義。保羅從十二章起就在討論教會因方言的恩賜,造成聚會秩序混亂的問題。請看前面的經文,十四章29到30節提到:「至於作先知講道的,隻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為了避免大家搶著作先知講道,會場雜亂無章。保羅要求言另一個人得了啟示,本來講的就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先閉口不言。讓受聖靈感動的人一個一個被帶領出來作先知講道。因為29到30節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婦女在會中被限制說話,也是因為相同的原因。當時的婦女知識水平低落,社會地位也低下,在會中突兀的提問,或胡亂的發言造成整體的聚會秩序遭到破壞。所以保羅才會說:「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 14:35)

保羅叫她們閉口不言的原因,是與前面先知講道時一樣。為了聚會安靜進行,本來先講的人就要讓後來受靈感動的人講,而閉口不言。聚會時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按著次序說預言是本段的重點。

如果這裏所說的叫婦女「閉口不言」是指說方言或預言,有三個解釋上的困難:
1. 與林前 11:5所說的不合了,因為林前 11:5明說可以禱告說預言的。
2. 沒必要在前面已對全體會眾規範了方言與預言的原則之後,又加追進了對婦女方言與預言的限制。好像是前面原則的例外一樣。
3. 況且緊接著的14章35節放在之這裏,叫婦女回家問自己的丈夫。難道婦女在聚會不能說方言與預言,回家向丈夫學就可以了。

最自然的解釋是,這「閉口不言」指的不是說按秩序說的方言或預言,而是在會中破壞秩序的突兀的提問,或胡亂的發言

按這樣的解法14章34節,不是與11章5節。反而是相互補足,婦女在會中可以說預言,但禁止破壞聚會秩序的任意發言或發問。這是個普遍應用的原則不隨時代,文化而改變。不減弱經文原來的意思,不規避任何可能的衝突。

文化變遷、或因地制宜是很好用的解決衝突的方法,但不能亂用。一旦浮濫使用,就搞出新派神學這套錯誤來,把聖經明白直接的意義都否定掉。去掉了聖經中的基要的信仰,我們還剩什麼,一堆沒人在乎的仁義道德。基督徒絕對不能走到這條路線。聖經的真理需要仔細考查,我們有時覺得經文不合理,往往都是沒有好好解釋而己。聖經一字一句都是神的話,在正確的理解下完全無錯誤,不容我們選擇性的相信。

以上藉著對三段經文的解釋,我傾向同意聖經中並沒有禁止姊妹講道的看法。但我也必須明白指出不禁止也絕不是鼓吹姊妹講道,畢竟姊妹講道的例子在聖經中是很少見的。容許婦女講道的作法,事實上就是容許姊妹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角色。因為在教會講道,就會在教會慢慢產生領導的權威。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承擔講道的責任為優先,這是與神造男女各有應扮演的角色有關。但也不是毫無彈性,可按實際情況可以有權宜的作法,如果沒有適合的弟兄出現,有講道恩賜的姊妹,為神國事工的緣故,自應義不容辭的出來。如士師底波拉,新約中的百基拉教導亞波羅。

放眼今曰宣教的禾場,容讓姐妹講道是不得不有的作法,弟兄願意出來,姐妹何須強出頭呢,就是因為沒有能教導的弟兄阿!我曾參加一個大陸家庭教會的培訓,看到參加培訓的傳道人中,三分之二是姊妹。一方面我以戰競的心來教導,因我並不比台下受教的屬靈上更成熟。而神既然賜下教導的恩賜,把我放在這位置,我只有盡其所能,忠心教導。另一方則看到教會中弟兄缺乏的問題,如果弟兄不努力追求長進到足以領導教會,焉能以限制女人教導的經文來限制神所與起的使女呢?

我充分尊重每一個婦女的講道者,也尊重不讓婦女講道的想法。畢竟這不是基要真理的偏差,應尊重各教會領導對聖經解釋方法的差異。何妨在這問題上彼此包容,竭力持守合而為一的心。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