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為什麼神要試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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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有多處提到神會試驗人。神要求亞伯拉罕獻兒子來考驗他的信心。歷代志中神故意離開希西家,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內心是否驕傲。為什麼神要試驗人?這是一個常會被問到的問題。神會以一些方法試驗人,是不是表明神並非無所不知,祂的知也是有侷限性的?以下是我對一位未信者的回應:

未信者:創世記上說,神想試驗一下人,后面又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那不是很明顯,神原先不知道,或者說不能肯定人對神的態度,所以有試驗。等人揮刀殺向兒子的時候,神才知道或者說才肯定人對神的心意。這樣理解沒問題吧?

阿斗:神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表面上看來似乎是祂不肯定亞伯拉罕將會有的反應。但我們從神的本性知道,在他眼中沒有隱藏的事。他能識透人的心,也能知道萬事。耶利米書上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利米17:9-10)從這段經文就可以知道,神既然是鑒查人心,沒有事能躲過祂的眼目。但祂還是會試驗人。這不表示祂無知,還要用些方法來試驗一下,而是給亞給人機會來顯示和証明他的信心的真實性。

信心是隱藏在人心裡面,沒有行動表明出來,既使是當事人也不知這信心的真假。神是要借著亞伯拉罕順服的行為來表明他的真信心。亞伯拉罕因他的順服証明他的信心為真。未經試驗的信心毫無意義,因為信心的含義不是盲目地相信,而是順服的行為。

那后面一句“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看起來也好像神原本不知道亞伯拉罕的想法,事實上從上面的解釋就可知道,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是要看他的行動。經過了他的行動,神知道了他表現出來的信心。

聖經中有多處神會明知故問: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 (創 3:9)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 (創 3:13)
不是祂無知,而是他要人回答他的問題,以示負責。打個比方,孩子做錯了事,我門問誰做的?不是我們不知道,是要他自己承認。長官交待一個重大任務來考驗我們,不是他不知我們能不能做,而是給我們機會,把我們自己把能力証明出來。

未信者: 這其實就是你心中的障礙,你認准神好象什麼都知道,便放著清清楚楚的語法,明明白白的文字而不顧,肆意曲解,你這是尊重你所謂的聖經嗎?

你認准神是神的,所以對神縱容亂倫搞什麼父子一體的丑惡而不顧。所以對神唆使人屠殺自己的兄弟鄰居的凶殘血腥而不顧。所以對神因為嫉妒搞亂人類語言的惡行而不顧。我覺得你應該放棄心中的成見,好好地以自己的良知去讀那本書。既然認定舊約新約是聖經,那干嘛不從書的本身去讀,卻看別的亂七八糟的書呢?

注意,這時神是說“我”知道,不是說人知道。如果指人,就應該說:“這回你知道你是敬畏我的了吧?”

再說你的兩個例子,我們問孩子誰做的錯事,實際上是我們不知道或者不肯定孩子是不是會誠實回答。我們問是試探孩子是不是誠實(甚至進而借題發揮去教育小孩),是試探我們不知道的事。至於長官的例子更是不合適,做一件事不完全看一個人的能力,還有其實很多因素。有能力不一定就能做好。即使肯定能做,長官安排的更應該是“工作”,而不是讓員工証明能力。比如說大學生從能力上講一定能看大門,但是不是真的能看好大門,卻也還是要看了長官才能真正確定。另一方面,如果我讓一個學生去寄封信,這是工作,並不是想讓學生証明他可以寄信,所以他寄了信,我也不會跟他說:這回我知道你能夠寄信啦。

所以你的兩個例子,一個偷換概念,另一個混淆了工作與試驗。

阿斗: 你說:”這其實就是你心中的障礙,你認准神好象什麼都知道,便放著清清楚楚的語法,明明白白的文字而不顧,肆意曲解,你這是尊重你所謂的聖經嗎?”

這不但不是障礙,反而是理解聖經的正確方式。要理解聖經裡文字的確實意義,本來就要經過解釋。而解釋的方法就是要透過對整本聖經的觀察與歸納。我所用引的經文全都是出自聖經,除非你是選擇性地接受部份的聖經,拒絕另一部份的聖經。要不然引用聖經來解釋聖經是最正確的方式。如果你是選擇性地相信,那問題來了,哪一部份是你相信的?你有比啟示聖經的神更高的權威嗎?你拿聖經出來討論,本身又不認為他說的是真的,這不就是自我否定嗎?連你接受的那部份也站不住腳了,還要討論什麼呢?我尊重聖經是全本尊重,你呢?

你說:” 我覺得你應該放棄心中的成見,好好地以自己的良知去讀那本書。既然認定舊約新約是聖經,那干嘛不從書的本身去讀,卻看別的亂七八糟的書呢?”

我引用的耶利米書本身就是聖經的一部份,你沒看過嗎?怎麼說它是亂七八糟的書呢?

神知道一切,但仍要看人的作為
你說:” 注意,這時神是說我知道,不是說人知道。如果指人,就應該說:這回你知道你是敬畏我的了吧?”

我沒說:神目的是要讓亞伯拉罕知道他自己的信心為真。
我說的是: “信心是隱藏在人心裡面,沒有行動表明出來,既使是當事人也不知這信心的真假。神是要借著亞伯拉罕順服的行為來表明他的真信心。“

既然亞伯拉罕將自己的信心表明出來,神就從他的順服行動上知道了他的真信心。這個知道並不否定神在事情未發生前,早已預知亞伯拉罕會這麼作。神是超越時間觀念的,在他沒有未知的事,一切都在他的預知中。在亞伯拉罕表明出信心的行動后,神從他的行動中知道他的信心,這與他在預知中早已料到他的信心,這並不抵觸。人有時間觀念,后來的事不可能先知道,但神與人不同。拿人的能力來比神,難怪會想不通神為什麼知道了還要再試驗?就是要讓人把心裡的信表現出來啊。

如果神知道一切,就不管人的作為,而施行賞罰,你自己認為合不合理?

神預知了,還能不能問呢?
講到問孩子有沒有做錯事的例子。我這個比喻是拿人為了某種目的有時會明知故問,來類比神的明知故問。人想知道小孩會不會誠實,會問:“這是誰干的?”
神問亞當:“你在哪裡?” 也是質問亞當為什麼要躲起來。

人有未知的事要發現,在神沒有未知的事,他明知故問則是要看人的態度。你說他不知人的態度將會如何才會問。但他預知亞當會有的反應了,還能不能問呢?當然可以了,他總要亞當將自己的罪招出來,才施行賞罰吧。

另一個比喻不好,我接受。

未信者:什麼叫選擇性地接受?既然認定是聖經,那應該每一部分都是正確的,隻要我們正確理解,哪一部分都是可以的,是不是?難道說聖經還有一部分是對的,另一部分是錯的嗎?我想你應該回答“沒有”。

既然都是對的話,那麼從上面我所引的一段聖經:神先試驗,然后說知道。從語法上正確的理解就應該是:神通過試驗知道了某些事。如果你覺得這個理解有誤,我想你應該回去問一下你的小學語文老師,而不是從另外什麼地方找一些文字來說明“表面是什麼其實是什麼”,非要用”其實“來修正”表面“的意思,本質就是歪曲。

而如果按你說的認定這是聖經,認定每一部分都是對的。那麼聖經其實地方所引的應該也與這個結論一致。神是不應該出爾反爾,顛三倒四,前后矛盾。
從這段文字可以得出幾個結論:

1、神有些事是不知道的,至少不能肯定。要通過試驗才能知道。
不要說”神是要借著亞伯拉罕順服的行為來表明他的真信心。“ 神沒有那麼說,神隻是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神說過的你說沒說過是不合適的,同樣的,神沒說過你非要說其實說過也是不合適的。
2、神試驗人的方法有時會是很凶殘的,比如要人自己殺自己的親生兒子。
3、神有時開玩笑也是很陰損的。即使不是真要人殺兒子,也可以用殺兒子作為試驗人的手段。人如果真的起了殺心,它又可以沒事人一樣輕鬆抹過。
阿斗說 : "...神就從他的順服行動上知道了他的真信心。...在他沒有未知的事,一切都在他的預知中。"
你這是什麼意思?到底是未知?還是預知?預知是預先知道,未知是不知道,那你是想說知道還是不知道?如果”預知“是”預料“的話,那麼嚴格的說預料也是不知。

”難怪會想不通神為什麼知道了還要再試驗?就是要讓人把心裡的信表現出來啊。“
知道了是可以試驗,為了驗証,為了好玩,為了象神這樣用殺人做已知結果的試驗來耍弄人的良心人性,這不是不可以。但是,注意但是,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它不會說:”現在我知道你...“。神應該不會說廢話胡話的吧。

我們倆很多時說不到一起,我想主要原因就是,你總是把神當作一切的標准,什麼語法、邏輯、人性、良心,統統都是可以不顧。有時你自己都過意不去,就故作糊涂,視若無睹,偷梁換柱,混淆是非。呵呵。

阿斗:請解釋詩篇139,創世記22章,不可矛盾
請看你自己講的話:
“什麼叫選擇性地接受?既然認定是聖經,那應該每一部分都是正確的,隻要我們正確理解,哪一部分都是可以的,是不是?”

“我也不是什麼反基人士,我隻是對有些人把那麼一本書當作經典覺得可疑。”

這兩句話都是你說的。

你自己說聖經每一部分都是正確的,可是你的目的卻是在証明它前后矛盾。這就是你矛盾的地方了,兩段經文都擺在你眼前:

詩篇139:1,2,16
“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這句經文明顯指出神能預知未來的事。

創世記22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現在你要合理解釋兩處經文,不能互相矛盾。
我的解釋是兩處不矛盾,詩篇的經文非常清楚,神能預知未來的事,沒什麼錯誤理解的可能。所以創世記的理解就是:神原來早預知亞伯拉罕的信心,現在從他的行動知道了他的行動所証明出來的信心。這在語法、邏輯、人性、良心,統統不矛盾。

好,你說這解釋不對。我謙虛的請教,什麼是你的更好的解釋。請注意,詩篇139,以及創世記22章都要解釋,不可矛盾。我等你的解釋。

你說:現在知道就表示過去不知道, 這完全忽略文法。
你說:”但是,注意,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它不會說:”現在我知道你...“。神應該不會說廢話胡話的吧。”

你堅持理解聖經要看文法結構,我百分之百同意。舊約聖經是希伯來文寫成的,中文聖經是從希伯來文翻過來的。有任何的疑義,就該回到原文。現在我們就來看這節聖經希伯來文的文法。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從中文你看不出時態,但希伯來文是可以看出的。這裡的知道(yada)是完成式,希伯來文的完成式是指一個行動從過去一直就在進行,而且這行動到某時間已經完成了。而未完成式則是指:某行動直到現在仍在進行,或仍未結束。

這裡的“知道你是敬畏神”過去就一直知道,現在看到亞伯拉罕所表現的順服的行動,神的知道已經完成了。知道這行動是個單向的動詞。不知道可以轉成知道,一旦知道就不能再變成不知道。這裡的意義不就很明顯了嗎?神過去知道,現在知道,未來永遠知道。這是一個已然完成, 不再更改的動作。

我把創世記中同是完成式的同一個字知道(yada)列出來給你看:
(創12:11)“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
亞伯拉罕過去就一直都知道,現在還是知道。

(創20:46)“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他。”
神過去就一直都知道,現在還是知道。

現在來看你的解釋,你說既然現在知道就表示過去不知道。這是完全忽略文法的講法。從文法一看就知道你的講法是錯誤的。

我的說法都有証據,網上有人懂希伯來文的可以為我作証。以上的資料來自維基百科,還有Strong's經文匯編。歡迎查証。

請參考維基百科:
Biblical Hebrew had only two aspects (not tenses). The perfect aspect was
used for completed actions, and generally implies past time. The imperfect
aspect was used for uncompleted actions, and thus could imply present or
future time.
The perfect aspect is a grammatical aspect that refers to a state resulting
from a previous action (also described as a previous action with relevance
to a particular time, or a previous action view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later time).
For example, "I have eaten lunch" implies both that a previous action happened
("I ate lunch") and that a current state resulted ("I am full"). This differs
from the simple "I ate lunch", which implies only that an action happened,
with no relevance to the present. The form "I have eaten" is referred to
as a present perfect, meaning present tense, perfect aspect. (It is considered
present tense instead of a past tense because the resulting state is in
the present.)


2006年10月17日 星期二

踏上宣教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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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時電子報看到李秀全牧師擔任華人福音聯絡中心的總幹事。李牧師是我在波士頓華人聖經教會時的牧師。和他只有幾面之緣﹐不過他卻是我現任牧師高中團契的輔導。他後來也擔任校園團契同工﹐我自己則是在校園團契信主的﹐間接受到他的影響。對他講道的生動活潑映象深刻。

1995年正是我完成學業﹐舉家遷往波士頓的那年。李牧師在同年離開教會﹐前往泰國宣道。我還在教會中聽到他的見證。55歲奉獻自己作宣教士﹐到今天66歲了仍然在跑。

一個人能事奉神多久呢﹖黃金歲月是40到60﹐但神國的工作是作不完的﹐恐怕終其一生﹐也難完成什麼可流傳後世的成果。只不過是盡一個神兒女的本分﹐把神所交託的管家責任繼續傳遞下去。成功不必在我﹐只求有更多的後起之秀﹐接下福音的棒子﹐在普世宣揚神的榮耀。

我們今天的工作﹐是建立在前人的基礎上的﹐若沒有西方的宣教士﹐我們不會信主。若沒有前人在大難來臨時持守真道﹐今天福音不會有這麼多人接受。

我們是活在一個史無前例的時代。中國過去幾千年排斥福音﹐知識份子中非基﹐反基運動風起雲湧﹐信耶穌的成了民族文化的叛徒。而今天在短短的二十年內﹐基督徒人數幾十倍增長。更令人欣慰的是﹐知識份子對福音的態度轉為開放。大學附近教會或學生團契擠得水泄不通﹐這還是在共產黨層層管制之下進行的活動。

我不知這種盛況還有多久﹐或許中國富起來了之後﹐大家就轉而追求財富去了﹔或許中國民主化了後﹐人的心也不再希奇聽福音了。我所關心的是這一代渴慕福音的大學生﹐二十年後在哪裡﹖是不是能夠成為各教會的棟樑﹐甚至獻身成為傳道人。這責任似乎是在我們這一代人身上。

二十年前我是個大學生﹐校園團契的哥哥姊姊們﹐付出了他們的青春歲月哉培了我。如今他們都以經是李牧師這年齡的人了。而我在這福音傳承的道路上該扮演什麼角色﹐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神花了二十年從大學生中造就了一批神國的人才﹐這批人今天大多是各教會的主要服事的力量﹐不要忘了福音的使命﹐再二十年﹐等年老體衰了之後﹐神會問我們﹐這二十年我們作了什麼? 這是我們最後﹐也是僅有的一次機會。



2006年9月26日 星期二

興起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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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新報上讀到一篇文章:「時代的挑戰」點出教會四大挑戰。想到中國的教會也將遇到同樣的問題。這個時代的世俗文化也正侵入中國,對信徒發出四個挑戰:享樂主義、成功神學、對真理乏味、對罪惡無力。
享樂主義:當社會逐漸走向富裕,人們也漸漸追求物質豐富、與生活享受。在過去逼迫的環境,沒有被打倒,反而更加渴慕真道的基督徒。面對的不再是外界的逼迫,而是內在墮落的引誘。在名與利垂手可得之時,還有人願意背十字架跟從主嗎?我們活在貧入富交接的關口,人的心轉變的非常快,真的要爲這一代的人禱告。如果福音沒有進入人心裏,很快的人們對福音就不再希罕了,他們將被追求享樂的文化所吞噬,就如今日西歐的教會一樣欲振乏力。

成功神學:成功神學背後是一種以自我滿足爲中心的思想,很能投合急功近利的現代人的想法。如果只重教會人數增長,而傳廉價的福音。進來的人並不是因爲渴慕基督的真道而來,而是有其他不純正的動機。這樣的信徒是經不起環境的考驗的,來得快、去得也快。

對真理乏味:中國的教會非常渴慕神的話語,尤其是紮紮實實把聖經的真道解開。大家可以十幾天聚會,就爲能聽到神的話。但是能忠心傳遞神話語的傳道人仍是十分缺乏。有許多偏遠地區的教會可以說是沒有人牧養。教會對培養能傳講神話語的人才刻不容緩。如果有這樣恩賜的弟兄姊妹,請順服神的呼召,奉獻自己出來爲主傳道。不要像那不忠心的僕人,有恩賜卻藏起來不用。

對罪惡無力:面對這罪惡的世界基督徒最大的羞愧就是,能知不能行。我們把聽來的道當成永遠達不到的高調,禮拜天拿出來唱一唱。平時的生活、工作好像信仰起不了作用。我們從基督那裏得到的新生命,純粹是一個裝飾品。這樣的信徒對世界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別人貪、基督徒也貪。別人作假、基督徒也作假。這樣的見證,使得教會的福音工作施不出任何力。別人只要一個失敗的例子,就什麼福音也聽不下去了。

諸位弟兄姊妹,請珍惜神所賜給我們今日的地位。神把我們放在這個時代有祂的美意,乃是站在時代的洪流之中,爲主作見證、搶救失喪的靈魂。一個人能爲主用就這麼幾十年。請把自己的聰明才智,奉獻在主面前,爲主所用。求主差遣我們,在福音最需要的地方爲主發光。

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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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新報的論壇上與慕道友討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十為什麼會﹐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似乎耶穌一直以為﹐神一定在他最需要的時候來救他﹐但神卻始終沒有伸出援手。許多未信主的人已此為證據﹐認為耶穌等不到神來救他﹐因此也對神失去了信心。此刻他才明白自己並不是神的兒子﹐含恨以終。這是一種以不信耶穌為神﹐只把他當人所得出的看法。節錄對話如下:
未信者:說到耶稣被釘這個問題,耶稣是神的兒子,也有不少的法力(可以給人治病啊什麽)。怎麽可能就讓釘子釘住呢?耶稣應該對神很有信心的,“從容就義”不要說對神的兒子就是對一般的高人也不是很難的事,怎麽他倒對神産生疑慮了呢?

阿斗:耶稣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耶稣就在此時,感受到父神遠離自己的孤單。從不曾與父神分隔的耶稣,在此刻擔當了全人類的罪孽,無罪的成了有罪的,使聖潔的父神不得不離開他時,便嘗到沒有父神同在的孤單與痛苦,因而在心靈也感到極度黑暗的時刻,大聲向神呼喊「爲甚麽離棄我 ? 」

這並不表示耶稣懷疑神,只是內心極度痛苦時,情感毫無掩飾的表達出來。不知你曾否有這種被離棄的經驗,或感受自己在患難中的呼求,沒被神垂聽,沒蒙神應允 ?倘若你曾有這種被離棄 、被孤立的經曆,你便必能理解耶稣在此時的痛苦呼喊。如果你有這種受苦的經驗,你會不會痛苦的哀號?還是硬是壓下自己的感情忍耐。如果忍得住,代表你受的痛苦還不夠大。耶稣在十字架上受的苦,不僅是肉體上的,還是從未經曆的,與天父隔離。是種背棄決後極度孤單的感受。他是以人的肉身來受痛苦,沒有用神奇的法力來停止痛苦。也不是演一場戲,做做樣子。是完完全全與你我是一樣的。

詩人大衛在被敵人 追趕,舉目求助無門時,也曾作如此的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麽離棄我 ?爲甚麽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詩廿二1 ~ 2)極痛之下所喊出的話,就是真情的流露,沒什麽修飾,沒什麽邏輯分析。不用在上面作太多的聯想。

中國人說窮則呼天,既使一個不信神的人,在極大的痛苦之下也會喊出類似的話來。這正表示神的觀念是普遍存在許多人的心中的。只是被壓在潛意識底下,不到自制力已經失去作用的時候不輕易表達出來。

未信者:「他是以人的肉身來受痛苦,沒有用神奇的法力來停止痛苦。」人的信真是很奇妙的,在一些人看來荒誕不經的事,有些人卻奉爲經典。是神,卻沒有法力;是人卻又是神的兒子。有法力給別人看病,你又怎麽肯定沒有偷偷施法爲自己減輕苦痛?
「大聲向神呼喊爲甚麽離棄我 ? 這並不表示耶稣懷疑神,」你好象有點欺負我不懂中文?有點不厚道啦。

阿斗:我不認爲這是中文理解的問題,而是要根據聖經整個的背景來看待耶稣發出呼喊的意思。離開了對聖經背後的神學思想的了解,與對基督是道成肉身人子的認識。拿個片段的經文斷章取義,只會解出一些互相矛盾的想法。以錯誤的理解來否定基督,不如幹脆不要讀聖經了。反正也是不信,多讀了又有何益?只是加深了不信而已。

如果要真正理解耶稣的話,不是在經文中挑毛病。首先要有個認知:聖經不會相互矛盾,表面上的沖突,是我們還沒有正確的理解它。如果你無法接受,那就此打住,你我不在一個基礎上討論問題,各說各話沒有意思。不必浪費時間。

如果你願接受聖經不會互相矛盾,那聖經上已經明說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人子,人可能感受肉身的痛苦,他全部會感受到。你懷疑耶稣是暗中施法來減輕痛苦,是個不能成立的推論。他來就是要爲代替人承受刑罰。如果他要逃避,早就逃了。不必挂在十字架上還要偷偷爲怕痛兒施法術,這樣的想法與耶稣的使命完全違背,只能當作異想天開,不是正確的理解。

另外,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麽離棄我?」你認爲他懷疑神。我認爲不然。這是他在背負世人所有罪孽,與神隔絕,身心遭遇極大痛苦之下,對神的呼求。他對神失去信心了嗎?耶稣非常熟悉大衛的詩篇。事實上,詩篇廿二篇正是舊約詩篇對耶稣受死的預言。你看大衛在被敵人追殺時的呼求,你認爲他失去了信心了嗎?如果是怎麽會出現後面的經文:「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贊美你。你們敬畏耶和華的人要贊美他!雅各的後裔都要榮耀他!以色列的後裔都要懼怕他!因爲他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也沒有向他掩面;那受苦之人呼籲的時候,他就垂聽。我在大會中贊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
除非你認爲大衛失去理智,說瘋話。他怎麽可能一面懷疑神,又一面贊美他呢?耶稣用大衛一樣的呼喊,也是一樣啊。他向神大聲求救“爲甚麽離棄我?”並不是表示他失去了信心,如果是他就不會在最後喊出“成了”。也就是神所差他來作的救贖之功已經完成了。也不會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這兩句話正證明他對神的信心並沒有失去。

你不見得要接受我的解釋,但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沒有了信,再偉大的神學家來也沒辦法說服你,因爲你的心意已經定了。

未信者:這種話近似於不講道理。有毛病為什麼不可以挑?象你說的,什麼都是先認為是對的,有問題就牽強附會地找借口,這好象不是一種嚴肅的態度吧?

“你不見得要接受我的解釋,但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沒有了信,再偉大的神學家來也沒辦法說服你,因為你的心意已經定了。” 這也是信教的理屈詞窮時慣用的,我聽到多了。某種程度上,壇主說我說話過激,就是被這種蠻不講理的話給逼的。

阿斗:我不是理屈詞窮,我不是把我的理都寫出來了?你對以上的解釋還沒有提出你的意見,怎麼就直接說人不講理了?要反對別人的想法,就要提出比別人更好的解釋,我願意靜候你的高見。

未信者:你的理都是基於“信”,而不是基於“理”。
人英勇就義的有,死不悔改的也有。象耶穌這樣應該是可以英勇就義的,而不是大聲質問。這個質問難道還不是疑嗎?在你引的詩篇裡,耶穌一遍又一遍地:“11 求你不要遠離我!”,顯然表明他一直對神是否會離開他是有擔心疑慮的。所以也就有了在臨上架時的質問。這也正好是前后印証,這麼明顯的道理怎麼到了你那裡卻變的那麼繞呢?這讓我想起哥白尼之前,為了解釋地球中心,本來很簡單隻要把太陽放中間就行了,但那時候認為地球中心是不可動搖的,所以就加了一個又一個本輪,好象最多時加到80多個。為了圓一個謊,編了一大堆的謊。

神要人殺兒子即使不是訓練人的凶殘,至少也是個惡作劇。但聖經教(我不大分的清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等)既然認定神是高尚的,所以從認定聖經起,就開始編了一個又一個理由去解釋,編的多了,假的也就成了真的。而這種方法也傳了下來,當沒有道理的時候,當一些事無法按正常道理說通的時候,當用正常道理來說不利的時候,就搬出上帝,搬出信,“這解釋是建立在對基督的信上面的”。也就是說,任何不合理,不正常,不正確,都是合理的,正常的,正確的,你不那樣認為是你的問題,而不是問題的問題。就象神讓你殺兒子這是對,你的兒子就該殺。至於是不是有違人倫綱常,是不是凶殘血腥,都是不該想的。是不是?

阿斗:任何的思想系統,背后都有基本的信念。例如要進入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就必需採取各自學術領域慣用的方法論與世界觀。要把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一成不變的搬到人文的領域,你會發現雞同鴨講,格格不入。要研究聖經也是一樣,在解經的領域,也是有一些常用的方法的。首先的問題是怎麼看聖經。相不相信聖經的權威。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裡面不會有錯誤。你信其中是錯誤連篇。那雙方討論的基礎就沒有了。就連自由派神學要討論聖經,也基本上以相信聖經所說的為基礎。要不然我引一段聖經,你說這根本是偽造的,那還討論得下去嗎?要討論,我們基本上尊重聖經的文本,至於解釋上的差異是可以商榷的。

同一本聖經,為什麼解釋上會有不同呢?每個研讀聖經的人,背后都有一套世界觀。這就是我所說的信仰。不管你的信仰是唯物主義,無神論,或是不可知論,這也是一種信仰。任何的理都是建立在這些最基本的信仰上面的。所以我說,討論的范圍沒有定意清楚,最后的結果就是各說各話,不歡而散。問題最后還是會落入信仰上面,我信的是基督教,你則是反對這個信仰。不可能有共識的。你在各個基督教論壇上的討論,是不是都有類似的經驗呢?我說這些話不是在在排斥你,而是把一些可預見的結果先提醒你。既使意見不同,我是絕對不會說一些粗鄙的話的。因為話正是一個人的代表。我看不見人,隻可能從人的話中,看到他的樣子。在討論前,我先聲明:我是一切按聖經來,沒有聖經支持的,我也不作過多的猜想。你如果願意如此,歡迎。

你認為耶穌應該是英勇就義,而不是大聲質問。請不要忘了耶穌是以一個血肉之軀受死,而且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折磨而死。他要以自己的生命來拯救世人,卻被世人唾棄,赤身挂在十字架上,受盡人間最大的羞辱。你如果看過“耶穌受難記”就能夠了解他身上所承受的痛苦是超過一切人間之痛。不知道換成是你,會怎麼樣。不會叫,不會向天父求救?等不到天父時不會大呼求:“你為什麼不來救我?”如果真是如此,我佩服你。你不要以耶穌是神,所以他不可能求救,他不會表現人的軟弱來解釋。他受死完全是以人的身分承受刑罰,如果不痛不痒,這替人受死的行動就是一場戲,完全沒有意義。

你問:耶穌的質問難道不是對神是否會離開他是有擔心疑慮嗎?你說的沒錯,耶穌是害怕。從未與神分離的耶穌,在此時確實也經驗到神離開他的痛苦。而他在痛苦中質問神為何要離開他,這是在痛苦中的人自然的反應。軟弱不是犯罪。在痛苦逼迫的時候,質問神為何還不來拯救,也不是犯罪。大衛,約伯在痛苦的時候都作過類似質問神的事,但神並沒有因此責怪大衛。神反倒稱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對約伯也是一樣,縱然很多朋友咒詛約伯犯罪,神替約伯伸冤,他悅納約伯,肯定約伯為是。耶穌也是一樣,他對神離開她,直接的喊出了他的痛苦與質疑,不代表他抱怨神,隻能反應出他對神施行拯救的強烈期待。

他並沒有對神喪失信心,就如詩篇中的大衛,與痛苦中的約伯一樣。這不是謊言,是有聖經為証的。使徒保羅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如果他失了信心,神會將他升為至高嗎?

另一個支持我前面已經講過了,如果他失了信心就不會在斷氣前說:神交付他救贖人類的工作已經完成。以及把自己的靈魂交托在神手中。豈可能一個人對神失去了信心,又把自己交托在神手中呢?這是相互矛盾的。

你的論點是向神質問就是喪失信心,我認為不然,再極度痛苦之時對神的質問,並不代表一個人失去信心。假設你的兒子在痛苦的時候呼求你:“爸爸,你為什麼不來救我?” 你認為他是對你失去信心嗎?這是求救的呼聲。大衛,約伯都是例子,何以耶穌一定是失去信心呢?

請用經文或文獻証據來支持你的論點,不要用猜想。我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討論。

未信者:首先,我對聖經並沒有“信”什麼,我所說的錯誤都是有依據的。相反,我覺得你的根本是錯的。你“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裡面不會有錯誤。”,有了這個先驗的想法,有了錯也視而不見,如我前面說的,用一堆彎彎繞的話維持“不會有錯”的信念,這怎麼能做到真正的理性?

英勇就義對一個信仰堅定的人並不是很難的,用不著大聲哭天喊地。肉體的痛苦也不會是最難忍的,許多苦行僧,為了自己的信仰,所受的苦痛,比在手腳釘幾個釘子要大的多。耶穌如果不是心裡動搖,至少應該比那些人做的要好才是。小孩在痛苦時喊父親,雖然不能說懷疑父親的愛,但至少對父親救他的能力是有疑問的。耶穌不是小孩,如果信仰堅定,應該可以從容赴死。除非他想夸大自己的苦痛,換取更多的同情。

耶穌如果真是凡人,不可能一摸手,燒就退了,麻瘋病就好了,癱子也能走路了。你是凡人,你能嗎?他都受了覺得受不了的苦了,你能肯定他沒有對自己的手腳吹一口氣?當然這是瞎猜的,也許他根本用不著吹氣。

阿斗:前面我以經說了:聖經明文記載的是我討論聖經的基礎,沒有記載的我不妄加猜測。我信聖經所記的是個事實。外加的推測,或價值判斷不是不可以,但也應該尊重文本。推翻了聖經的文本,就不是聖經研究了,純粹憑自己的想象天馬行空。這才不是做學問的態度。在研究聖經的領域,有的人先聲明自己是相信神存在的,如福音派神學家;也有人先聲明自己不相信神存在,如聖經高等批判學者,這在神學討論中都是常見的。但從不會自己引一句聖經,再說這句聖經是假的。這是自我否定,他的理論也說不下去的。

你的論點很多都是出於自己的臆測:
你認為耶穌如果信仰堅定,用不著大聲哭天喊地。肉體的痛苦也不會是最難忍的。這是你主觀的價值判斷。聖經描述了這個事件,耶穌受苦而死,大聲呼叫。是個事實的陳述,你加上了對這件事的評價:信仰堅定的人即使再痛苦也用不著大聲呼喊。這點首先就值得商榷。為什麼信仰堅定的人就不該在痛苦中喊叫?也就是說一旦喊叫這人的信仰舊不夠堅定。你不是耶穌,你怎知道他的痛苦是能夠忍受的?既然提出了文中未明言的論點,就要提出可靠文獻的支持。不能隨便你怎麼想就怎麼是。請客觀提出支持的証據,不要說應該如何如何。

這篇文章是一個醫生所寫的:“從醫學的觀點來理解耶穌死亡那日所遭遇的痛苦
請參考。

至於耶穌有沒有喪失對神的信心,我前面回應的貼文都講過了,除非你針對某一點提出質疑,在此不再重復。

未信者:我希望有神,盡管我並不一定要崇拜或不崇拜神。不過說實在的,看了聖經后,讓我對裡面的神很失望。
這個神能力很差,想知道人是不是信自己還要用試探的手段。(盡管他自己給的禱詞裡說不要遇到試探,出爾反爾也是家常便飯。)根本不象一般想的,可以知萬物。
這個神很凶殘,所想試人的手法竟然是要人揮刀砍向自己的兒子。
這個神很血腥,如果有人不信他,便指使人去殺那他們的兄弟同伴鄰居。
這個神很齷齪,擺好局讓人父女亂倫,而且事后還讓亂倫的成一族的祖先。
這個神嫉妒人,故意搞亂人的語言。
這個神的兒子也很虛偽,明明有超能力,可以讓癱子走路,讓麻瘋病人康復,卻還故意讓人釘架子上裝可憐。

這樣的例子還很多,不勝枚舉。有人看到我把那本書說的那麼不堪,就以為我是故意找碴。但實際上我所說的都有出處,各位應該去好好讀一下那本書,我所說的都可以找到。
我隻是奇怪為什麼有人對這些事實充耳不聞,對書上的記載視若無睹。非要按自己的意思,用彎彎繞繞的話來解釋書上的事實。為掩飾一個事實編出一堆又一堆的謊言。

再來說耶穌是不是懷疑神。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在樓上朋友提供的詩篇裡,耶穌也一遍又一遍地喊:“求你不要遠離我!”,難道這些還不能說明耶穌對神的疑慮和懷疑嗎?樓上朋友舉了父親和兒子的例子。我倒想問:你跟你父親說過:“求你不要遠離我,不要離棄我”嗎?哪怕一次。有嗎?想想如果真的要說,你會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說呢?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我仔細閱讀了你給我的答復,但說實在的,沒有一個是誠懇理性地回答問題,都是在說著一堆堆彎彎繞繞又毫無意義的話。對事實熟視無睹,對合理的解釋又曲意回避。給我的感覺是都很偏執,反正結果就是那樣,什麼事實,什麼人性,都是可以歪曲的。要知道這樣也歪曲了你們自己的人性。真有主的話,讓主保佑你們能夠認清事實,能夠反省自己的人性。不要被一些虛幻的假象蒙住自己的眼睛,被一些偏執的想法迷惑自己的心靈。

阿斗:我理解聖經一概是按嚴謹正規的解經法,按自己的意思隨意解經反倒是你吧?建議先讀一讀釋經學。哥登. 費依的”讀經的藝術”不錯。

聖經是一本經歷一千五百年寫下的書,又流傳了二千年。其中的內容沒有修訂,沒有更改。如果它是為了討好人的想法,早把你剛說的那些看似荒誕的內容刪掉了,但猶太人奉聖經為神的話,一字不敢改。如果在今天的世界,很多國家的政府想盡辦法篡改歷史,遮蓋醜事。你自己祖先留下的傳記,你會不會想盡辦法把好事宣揚,醜事就淡化。但聖經不一樣,猶太人對自己先祖的事蹟一字不改。好事固然要子孫發揚光大,壞事就當作歷代子孫的警惕。所以讀聖經要放在整個猶太人信仰底下讀,注重事件前後的歷史的背景。你是個活在三千五年之後的中國人,不要把你今天的標準塞進三千五年前猶太人的頭腦裏面。今人好以今日之禮俗臧否古人,若你回到古人的處境,豈不知你會不會做得比他們更糟。舉個例子,你一直講耶穌若個有信心的人,被釘十字架不該大聲向神呼喊。這是你以為一個信心偉人的標準,憑什麼別人要接受你這個標準?這個標準世上又有誰作得到,你舉個例子來聽聽。記住要重覆耶穌被釘十字架是不可能的,今天仍有許多人想嘗試耶穌受難之苦,無非都是外表的摩仿,誰又能體會耶穌為救世人從神的地位降卑,還被世人唾棄,折磨至死。你多次說到耶穌不該向天父呼救。講別人該不該容易,真正輪到自己呢?我不敢叫你自己試一試,這會出人命的。你若願意體會耶穌受難的痛苦,給我你的地址,我給你寄一份耶穌受難記。看完了再告訴我,若換是你會不會呼求。

我也曾受過很大的疼痛,在遠離家人千裡之外,舉目無親。在漆黑的野外,四下無人。我肚子疼得受不了,走兩步就蹲在地上抱著肚子申吟,這樣連續走了二個多小時,幾乎疼得要昏過去。那是一月冬天的北方,河水都結成冰了。我告訴自己不能倒下去,倒下就算死在路上也沒人知道。我疼得時候叫媽媽,但媽媽遠在千裡外根本聽不見。我隻有重覆一句:「主啊!求你救我。」就這樣一路呼求、一路走走停停回到了宿舍。我稍微能體會耶穌在十架上的痛苦,但我受的苦比起耶穌所經歷的萬分之一都不及,而懵懂兄理想中的超人是比耶穌更能耐苦,隻怕這永遠隻存在你的理想之中,而耶穌是以血肉之軀現實的活在兩千年前的人子,他受難之時絕不是如你想像中的超人。

在解經之時,一定要按正規的解經法,不是隨自己意思,愛怎麼理解就怎麼理解。像這樣作就如同找到一本少林武功密笈,回家就照本練功,不按寫這本密笈的師父正統的練法,不但工夫練不成,練到走火入魔都有可能。到時候可不能怪武功密笈錯誤百出,其實根本是練法錯誤。

別人的解釋你都不滿意,你自認為比別人更能理解聖經。好!就証明給我看,批評別人錯誤容易啊,你的解答呢?怎麼從來沒有看到你對每一個自己找出的經文的正確解釋。或許你根本功力有限吧?如果你能,就寫出來看看,讓我們來評判一下,看能不能自圓其說,成一家之言。看你寫的回應,全是否定,隻提出問題,沒有任何建設性的解答。講別人不好容易啊?讓我看看你的高見,是不是能超群絕倫嘛?

在接觸一門新的學科,做學問的人基本上要有虛心求教的態度,面對別人的解釋先要明白他在講什麼。基督徒研究聖經,將近兩千年。釋經文獻汗牛充棟,你一本也不去看,別人的解釋也一概的否定。你對經文的理解就是望文生義,望了半天得到的都是閉門造車的理解,沒有任何的注解,沒有任何証據支持,才真是錯誤百出。
真不知道你寫學位論文是不是也是這樣,你的教授能夠容忍你這種唯我獨尊的求學態度嗎?

舉個例子,亞伯拉罕獻以撒,是神對他信心的試驗,不是真的要他殺兒子。我已經告訴你很多的証據了,以下簡單再說一遍:

1. 神不可能要人殺兒子獻祭,這是違反神的本性的。(利未記18:21)律法書上清楚寫明:「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神又在多處聖經中記載,他對獻人為祭的厭惡。神不會違背自己,獻以撒隻是個試驗,神絕不會讓這事做成。
2.(創世記22:11~12)「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在亞伯拉罕還沒動手,神就急急喊停了。可見他是非常注意這事,等在那裡不會讓以撒受害。這是神真正的心意。
3. 你懷疑亞伯拉罕生出了殺子之心,失去了人性。我提出經文証明這想法是錯的。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后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11:17-19)亞伯拉罕相信神是真實的,神既然應許要使他的后裔得福,就一定能使以撒再活過來。既然相信兒子最后還會活過來,怎麼能說他的心意是想置兒子於死地呢?怎麼又能說他的行為是失去人性呢?

這些証據請不要視而不見,你不贊成請提出反証,我虛心領教。我要經文証據,不要望文生義。我六歲的兒子看不懂聖經,常喜歡望文生義,講出來的解釋都是表面的理解。一個大人能夠自己思想了,還用這種方式來讀書嗎?

未信者:你有沒有看清楚我那個貼子?“用羊換下人,說明神並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人。”。我已經說明神可能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他的兒子啦。你看清楚了再來說。

“1.神不可能要人殺兒子獻祭,這是違反神的本性的。”,可神真的就叫了,你沒看過舊約嗎?“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你認為這段話是我編的嗎?還是你以為舊約在說胡話?讀書也不能隻挑你想看的,如果后面真有象你說的(我還沒去查),那隻能說明神出爾反爾,反復無常罷啦。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當一個人把刀殺向他兒子,你認為這個人怎麼樣?你會把刀捅向你六歲的兒子嗎?

你不必拐彎抹角地拿我跟你兒子比,如果你隻想用這種伎倆佔小便宜,自以為得意,讓我鄙視你。

阿斗:你說你也知道不是真的想讓人殺他的兒子。那這段話的意思不就清楚了嗎?“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就不能從神要亞伯拉罕去殺兒子來理解了。神本意不是殺人,那就是試驗了,聖經在一開始就開宗明義講出來是試驗亞伯拉罕。既然知道是試驗,那還有什麼好怪神 “出爾反爾,反復無常”從頭到尾神的心意都是一致的,就是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你說: "當一個人把刀殺向他兒子,你認為這個人怎麼樣?你會把刀捅向你六歲的兒子嗎?"
請查查希伯來書再說,亞伯拉罕有信心神會讓他的兒子復活。就算動手也不是泯滅人性的行為,因為他相信神會叫他的兒子活起來。

我當然不會殺我兒子,因為神沒有叫我做。獻兒子為祭這事,聖經隻發生一次,從此就沒有再發生過。況且聖經明文禁止殺人獻祭,我相信神的話不會改變。三千年來不再發生的事,我相信神絕對不會叫我做。

你是大人,不是小孩。我隻是請你讀書要讀通,不要看著表面的意思就下結論。如果對你冒犯,在此向你道歉。我說過話就是人的代表,我是絕不會說粗鄙的話的。

未信者:神先要試驗,后說知道,顯然表明神原先是不知道至少是不肯定人對它的態度的,試驗了以后才知道。而且也隻是表明亞伯拉汗敬畏神,不敢不殺。並沒有說相信可以復活,說不定亞的心裡認為即使殺了,神會另給一個,那一個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說的“不要看著表面的意思就下結論”是什麼意思,難道舊約書上寫的還不夠清楚嗎?如果不清楚,意思模棱兩可,那也許需要查一些相關的資料。可這幾件事書上都很明確的,意思也很清楚啊。別的解釋太過懸虛,把書上的故事肆意發揮,顯然是想粉飾事實罷了。

阿斗:為了討論方便,我們一題一題來:
首先你引的兩處聖經,是不同的字。在Strong的經文匯編中有兩個字的定義:

創世記這處是希伯來文nacah ,意義如下
1) 測驗, 試驗
2) 嘗試, 分析化驗, 試驗
3) 測驗, 試驗, 証明, 誘惑

這字整個舊約中翻成試驗有二十處,翻成誘惑隻有十二次,那在創世記中該翻成什麼呢?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還是“神要誘惑亞伯拉罕”從后來上帝給亞伯拉罕的夸獎:“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翻成誘惑是不通的,哪有先是出於惡意的誘惑,接下來又夸獎他。

再看馬太福音這處“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是希臘文peirasmos

1) 考驗, 試煉: 加 4:14: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 因當時加拉太的情況考驗
到他們
對保羅的愛
2) 對人的忠貞, 正直, 道德, 貞節等的試煉
罪的誘惑, 引誘, 不論是由內在的欲望或外在的環境所引起的
內在對罪的誘惑
指魔鬼企圖使基督(即彌賽亞)偏離神所交付他的使命的誘惑 (路 4:14)
指會使我們受到罪的誘惑, 或在信心和聖潔上軟弱的外在情況或內在的心思意

3)逆境, 憂傷, 困擾: 來自於神的安排, 以試煉或顯明一個人的品性, 信心, 和
聖潔
4) 人對神的試探
5) 背叛神, 挑戰或試驗神, 要他用顯示他的權柄和公義來証明他的存在

這字整個新約中翻成試探有二十次,翻成試驗隻有一處。這個字在這節經文中明顯該翻
成出於惡意的試探。

兩個字意義完全不同,不可相提並論。也沒有前后矛盾的問題。

未信者:連希臘文都弄出來了,我還能說什麼。從中文來說,試探與試驗是有不同,試探應該是對結果沒有明確預期的,而試驗應該是想通過結果來驗証一些看法。我們不知道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我們可以試探一下。我們估計一個人是壞人,那就想個辦法試驗一下。至於你所說的惡意不惡意我看不出,在中文本裡也沒反應,我想那些翻譯的跟那些看中文本的應該也與我的想法差不多吧。
其實這句禱詞當時對我的感觸很深,人很脆弱,很多人犯罪就是因為受了誘惑。

阿斗:感謝你每天跟我對談。你的回應讓我感受到,你是有誠意想搞清楚這些問題
的。我也願意花下這些時間跟你討論。我答應你,你的問題我會盡可能回答,不會的我就說不會。天下高手這麼多,總有人能回答。

說實在的,我在未信耶穌前也懷疑得很歷害,也得罪了一些向我傳耶穌的人。今天信了耶穌,不是當初所有問題都有了解答,但面對問題的態度起了180度改變。以前覺得基督徒愚蠢,去相信一些無稽之談。如今卻認為問題是一定有解的,隻要我肯虛心求問,總可以找到讓我心服口服的答案。至於一些兩千年都解不出的難題,我也不期待此生能得到解答,或許有一天回到神那裡去就會明白了。

若你不嫌棄,我就一題一題回答,也歡迎你提出你的看法。不要擔心我會抓你小毛病,這不是辯論,隻是發表個自的看法罷了。你覺得如何?

20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馬英九的特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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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一直被媒體塑造出不沾鍋的形象,但有一樣事讓我對他的清廉度,還抱著很大的保留。就是他一直對特支費的問題採取迴避的態度。這個問題可以逃避於一時,不能逃避一世,希望他能夠慎重處理﹐否則對他的清廉形像永遠是個負數。

據報載﹐馬英九的特支費是匯入和市長薪資帳戶同一個戶頭﹐馬市長始終對這項眾人的疑惑保持冷處理。只叫幕僚宣布大部份都都用於公益。

首先我們想知道的是,用於什麼公益?有沒專人處理?有沒有記錄?受惠人有沒有答謝狀?這個很好查的﹐一個賬戶﹐誰領出來的﹐錢怎麼用﹐清清楚楚。馬英九要選總統這關是一定要過的。為了証明清白﹐馬英九應公布銀行每月詳細報表。馬英九遲遲不敢公布的可能原因就是都沒有記錄,一公諸於世,後果就跟阿扁一樣。

如果自己的特支費都是一筆糊塗賬,那還拿高道德標準來批評阿扁的國務機要費?

誠實是最好的政策,寧可自己承認錯誤,不要被人揭發了才認。建議馬英九錯了就認錯。不要等當了總統了﹐再像阿扁一樣被抖出來就難看了。

人都是罪性的﹐阿扁有﹐馬英九也不例外。所以為了防止人貪財﹐公家的錢與私人錢一定要分清楚。我不相信有人把公家的錢放進自己的錢包後﹐還能分得清多少錢是公家的﹐多少錢是自己的。

台灣的百姓對馬英九是夠寬厚的了﹐並沒有像對阿扁一樣的要求來對他。

他如果有自知之明﹐就該勇于承認。花了就花了﹐過去誤以為特支費就是首長的小金庫﹐以後會分開處理。

如果他要再叫幕僚宣布大部份都用於公益。那就用檢驗阿扁的方法來檢驗他。阿扁的狡滑就在一再的欺騙﹗不抓到不承認。抓到了還要賴說沒有直接收收禮卷是間接收。

不想看到馬英九有一天﹐跟阿扁一樣在狡辯﹐大部份用於公益﹐少部份進口袋。

2006年9月21日 星期四

奇異恩典

阿斗雜記: 奇異恩典亞伯拉罕獻自己最心愛的兒子,聽起來真像一個殘忍又不人道的事,公義聖潔又慈愛的神怎麽會吩咐亞伯拉罕做這樣的事?這段聖經讓許多人起了疑惑,但這段經文卻是創世紀最精采的情節,也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整個人生的高峰。

耶和華神應允亞伯拉罕,將來的子孫必多如繁星海沙(創12:1-3)。終于在他年紀老邁時,從發妻撒拉得一兒子,名爲以撒。這個兒子在他們的生命裏是何等的重要,一切的希望全放在這兒子身上。可以猜想得到亞伯拉罕是何等寵愛這個寶貝,這個孩子已占據了他的心。這時,神卻偏偏要求他:「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爲燔祭。」(創22:2)

神向亞伯拉罕發出挑戰,對亞伯拉罕來說,他並不知道神爲什麽要他獻最心愛的兒子爲祭,這樣神所應許他的後裔不就完全落空了嗎?他要順服他心中所愛的,還是順服上帝的話。這是一個人能遇到最大的掙扎。要自己死都還容易,但上帝要的是最捨不得的兒子。既使心裏掙扎,他仍然決定順服神的要求,準備將他的兒子獻上。「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創22:3)當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以撒的時候,神及時阻止了他。原來神早有預備燔祭的公羊,代替了他的兒子。這只是一次極大的信心的試驗。亞伯拉罕願意順服神命令,獻上最愛。通過神最嚴厲的考驗,登上他個人信心的高峰。

這整個故事重點就在亞伯拉罕的「信心與順服」。亞伯拉罕知道以撒是上帝所賜,他仍甘心將愛子獻上,這樣順服的心正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看重的不是以撒的身體、生命,而是亞伯拉罕的心意。

唐崇榮牧師說:「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他清楚知道,這是唯一使他得著後裔的種子。把這個獻上,就等于把以後的前途完全抹煞了,沒有再有別的盼望了。但是他的信心不讓他在這種思想的中間,走一條不信的道路,走一條懷疑的道路。他的信心,相反的給他看見既然這個兒子是未來後代的一個真正的源頭,是他留下後代的種子,那麽,在以撒所生的才算我的後代,現在上帝在以撒還沒有結婚以前就要我把他獻上,這件事一定證明「我就是把他殺,上帝會叫他復活」。所以這種偉大的信心,就在願意獻上的時候産生出來了。」

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爲你的後裔。他以爲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11:17-19)神的命令亞伯拉罕無法理解,但他相信神是真實的,神既然應許要使他的後裔得福,就一定能使以撒再活過來。

亞伯拉罕這種手刃愛子之痛,大概只有父神讓愛子耶稣被罪人釘死,心中的痛楚可堪比擬。耶稣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我彷彿看到了父神,就如亞伯拉罕舉刀時撕心裂肺的痛楚,不忍在往兒子臉上多看一眼。

我們犯罪得罪天父,在律法之下原本該承受刑罰,當我們被綁在祭壇上時,天父卻預備了他的愛子成爲代罪的羔羊,替我成爲贖罪祭。耶和華必有預備,摩利亞山上的大愛流到了我身上。

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若不是看見加略山上的犧牲之愛,我怎能相信神是這麽的愛我。真是奇異恩典!

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

手足相殘

fight.jpg
當我聽到自己的骨肉同胞用著最惡毒的咒詛相互咒罵﹐當我看到一方被打得抱頭鼠竄時﹐另一方得意歡呼的表情。我不知道誰在此時還能笑得出來。

不管是中國豬還是台獨狗﹐不都是我們的骨肉同胞嗎﹐當雙方紅著眼對罵的時後﹐我們真能置身事外﹐公正的評判是誰先挑逗的。這不就像兄弟姐妹吵架﹐吵到動起手來了﹐但能否認他們的手足關係嗎。

在這箇時刻﹐我願重新感謝這塊養我長大的台灣﹐失去了他我就什麼也沒有了。我願當個台獨狗﹐去思想爲什麼身爲臺灣人會背負這麼多的悲情。我也願當個中國豬﹐在面對一個回不去的祖國﹐要如何才能學習擁抱這塊恩待這批流亡人士的大地。

中國豬和台獨狗在同一片土地上﹐靠得這麼近﹐他們真得能抱在一起嗎﹖就讓我先緊抱他們吧﹗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