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的登山寶訓在第六章提到了真實的敬虔操練,在最容易變質為沽名釣譽的施捨、禱告、與禁食,主要門徒專注面對神的目光,不要冀求人的掌聲。接下來討論門徒面對世界的價值觀,怎麼對待財寶、專注的目標、和服事的對象。這些都是相當實際的問題,每個人一生中都會面對。
兩種財寶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20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21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19-21)
19節是主耶穌發出的命令,「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現在式禁止的命令語氣,是表示對現有現象的制止。可見當時確實有人以積攢財寶為人生的態度。當我們讀到這句話,最先可能出現的問題就是,什麼是地上的財寶?是擁有財物,是儲蓄以備不時之需,還是享用世界上美好的物質生活?我想這些都不是主耶穌禁止積攢財寶的意思。第一,聖經中從來沒有禁止人擁有私人財產,人類自從知識啟蒙以來就存在對事物擁有權的自覺。連兩歲小孩就知道什麽玩具是屬於他的,不許其他人拿走。而且終其一生都在盡力賺取財物,並累積財物。賺取財物是個人成就感得到滿足的方式。累積財務讓人覺得生活有保障。主並不會禁止我們去賺取財物,或擁有財產。從吩咐僕人忠心管理銀子,並期待他獲得盈利這比喻,就可以看出來充分發揮主給的恩賜,得到當有的回報是正常的,也是主所讚許的。第二,箴言中稱讚螞蟻有智慧,懂得夏天積蓄食物以備冬天食用,要我們像螞蟻學習。可見為了預備將來需要而儲蓄財物不是主所禁止的事。第三,聖經中絕非要我們禁戒享受美好的事物,只要心存感恩,我們可以放心享受主所賜給我們美好的生活。保羅勉勵提摩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6:17)
從上面三點我們看到了,主並非禁止我們賺取財物,為將來儲蓄,或是享受美好生活。而是要禁止我們掉進一個陷阱當中,把錢財當成此生汲汲追求的目標,整個人的心思意念被錢財套住,為它晝思夜想,患得患失,變成像一個物質主義者,或是守財奴一樣的心態。賺取錢財、儲蓄錢財、與享受生活本非壞事,但是如果演變成為依靠錢財,被錢財所奴役,就成了主耶穌所警戒的罪惡了。從管理錢財到被錢財奴役,兩者僅僅一線之隔,人的心在這兩者之間徘徊,從正常一轉而跌落腐敗的深淵,取決於一念之間。我們不可不謹慎。
這裡的「地上的財寶」是指什麽?不僅是錢財,而是能夠吸引我們的心,想盡一切努力去得到,來滿足自己的榮耀的一切事物。換句話說就是與神敵對,來爭去我們的心去追求的對象,也就是偶像。地上的財寶有何特性?它的價值是短暫的,無法保存到永遠。極容易被腐敗,侵蝕而失去其價值。在主耶穌時代的財主,常會保存貴重的衣服、食物、金銀在倉庫裡,期待將這些財寶存留久遠。事實上,衣服會被蟲咬破而不能穿。食物容易腐敗,或被蟲鼠偷吃。金銀則會被盜賊闖進來偷竊。沒有一樣能夠保存久遠。
家父在七十年前曾經是他家鄉最富有的人,解放戰爭時期,面臨生死存亡的危機,他決定變買家產逃亡,留下家中的妻子與六個小孩,連一個都沒有帶走。路上經歷九死一生,從邊界關卡偷渡至港。雖生命獲得保全,卻散盡錢財,一文不名,成為流落街頭的乞丐。他經歷此人生急劇的變化,深有感觸地告誡我們:「一切財物都可能在一夜之間離你而去,唯有存在你心裡的,誰也奪不走。」我們小時候聽聞此語,感觸不深。如今深覺得此言實在真確。
古人的諺語曾經說:「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另一句流傳各國的俗語說:「壽衣是沒有口袋的。」意思是告訴世人,即使家財萬貫,當進入墳墓時,一點也不能帶走。中國人父母很注重為子孫積財,自己一生省吃儉用,就希望留給子孫豐富遺產,讓他們不必像自己一樣,再過苦日子。可是有些富豪留下巨額財產給兒女,不但沒有帶給兒女更美好的生活,反而讓兒女之間為了爭奪遺產而反目成仇。可見錢財本身不是壞的,但是貪愛錢財的心卻把人帶進罪惡的深淵,如經上的話:「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基督徒在世上經常需要與內心的貪欲交戰。
正如錢財不能存留到永遠,所有一切屬世界的事物,一旦成為佔據我們心思的偶像,一樣不能有有永恆的價值。我們如果把心思意念依靠在這些短暫的事物上,最終必定會失望。那什麼是積蓄財寶在天上呢?決定事物是否有永恆價值,取決於我們對事物的態度,並非事物本身。一切的錢財、才幹、權力、家庭、理想,如果我們對它們的態度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那就是地上的財寶。如果我們願意將這些事物獻在神的面前,追求它們在神的國度中被神來使用,它們就存在永恆的價值。我們可能擁有寬闊舒適的房子,擁有它的目的是為了向他人炫耀自己有能耐享受富裕的生活,還是願意讓神使用這產業,對神國的事工有益處。我們可能擁有高薪的工作,是為了讓人羨慕自己能力超群,還是願意將自己的能力為神使用,貢獻社會,也見證神的榮耀。我們可能擁有聰明伶俐的兒女,是把他們當成光耀門楣的手段,還是願意按照神的心意教養他們,期待他們也能夠一生跟隨神。這些目的上的差距,取決於心中對世上財寶的態度,在外表上看不出來。事實上卻導引到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一是為自己,另一是為神。為自己則讓它們成為地上的財寶,為神則讓它們有存到永恆的價值。
對財寶的態度取決於一心。21節說:「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如果我把自己的心思意念全部放在賺取更多金錢上,表面上我們或許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當我賺了錢後,可以奉獻更多,讓教會建堂,支持更多神國工人。但是當我們整個心思被賺錢的潮流捲進去的時候,那些原本的理想早就被擺在一邊,整天所掛慮的就是,用什麽手段才能把生意做得更大,賺得更多。投資股票的人也有個引誘,當我看到股市變化,時漲時跌。我的心思被整個股市的起伏給抓住,特別是投入的資金被套牢的時候,就整天想著怎麼翻盤,好轉虧為盈。我們原本想得很美好,等到將來錢賺夠了,再來全心全意服事主。主要的不是那些你賺來的錢,主所要的是你的心歸給他。當你的心被屬世的財利轄制住,根本容不下主的位置。就應驗了本句經文的話:「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我們是被財富牽著鼻子跑,遠遠地離開主的同在了。活在世界的我們,所追求的是地上的財寶,還是天上的?端看主耶穌在我們心中的位置,是否是居首位。若是,我們一切活在地上追求的目標都是為了祂,為滿足祂的心意,討他的喜悅。這些事物在永恆中才會有價值,我們的財寶才能被積在天上。
兩種眼光
我的眼科醫生曾對我說:「眼睛是靈魂之窗,這是有道理的。」她從我的眼底照相看出了我身體健康狀況,有高血壓,血脂也過高,容易頭疼。確實都被說中了。聖經中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怎麼會把眼睛與燈聯想在一起呢?燈是照明外在事物的光源,點亮了就看見周圍的環境,熄滅了就黑漆一片,什麼也看不見。眼睛是照亮我們內在的明燈,睜開了光就照進我們裡面,閉起來就像燈被熄滅一樣,裡面一片黑暗。就這點來看,眼睛與燈確實有相似的類比關係。
接下來的經文提到的,眼睛瞭亮,與眼睛昏花到底怎麼理解?「瞭亮」這個字原文(ἁπλοῦς)意思是單一的,單純的。視覺如果對焦準確,就會出現清晰的影像。視覺若對焦清晰,為何全身就光明?這句話應當理解為,裡面就充滿亮光,看得清楚。眼睛的視覺是反映在心中的景象。實際上眼睛所看見的內容,正是心中所期望見到的。單純的視覺引申的意思就是,心意專注在單一的目標上,沒有複雜的詭詐的念頭。正如同字根的字(ἁπλότητι)出現在以弗所書:「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弗6:5)這個字解作誠實的,也就是心意真誠的。人若對神心意單純,他的全身就充滿光明,觀看人生的方向清清楚楚。
相對應地,「昏花」的原文(πονηρὸς)意思是邪惡,壞掉的。眼睛的功能壞了,視線聚焦不清,出現複視的現象。如果將眼睛的視覺引申到心中的眼光,就是帶著被扭曲的心思去看待事物。看到的內容必然是扭曲不明的。正如西方俗語中的「惡眼看人(look someone
with evil eye)」意思就是,帶著惡意,嫉妒,仇視的眼光看待他人。如果一個人的心出現了壞的動機,所有看見的事物無不被扭曲,就如同視覺昏暗不明一樣。
主耶穌對這樣的心思昏暗的人做出評語:「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這句教訓與其在講眼睛,不如看成是在教導我們心中的眼光,我們怎麼看待周圍的事物。是帶著單純的心思,還是帶著壞的動機。在古籍呂氏春秋里面有個《疑人偷斧》故事。述說有個人的斧頭不見了,他懷疑是鄰居家的孩子偷的,就暗地裡觀察那個孩子,他看那個孩子走路的姿勢,臉上的神情,說話的語氣,都像是偷了斧頭的樣子。後來自己找到了斧頭,他再看鄰居家那個孩子,一舉一動絲毫也不像偷過斧頭的樣子。可見人的疑心病有多嚴重,可以完全扭曲正常觀察的功能,讓人失去公平判斷的能力。如果對身邊的人整天疑神疑鬼,此人的人際關係會全然被破壞,等於是活在一個與他人敵對的惡劣關係中。錯誤的眼光,帶來錯誤的觀察,再進一步影響人生方向錯誤的判斷。這種境況何等可怕。我們看待事物的心思何等重要,求主校正我們的心,讓我們帶著單純的眼光觀看世上的事物。
兩種主人
前面提到兩種財寶,指出我們心思意念不能只關注地上短暫的利益,忘記當將財寶積在天上,也就是正確地對待那些你所追求的事物,帶著榮耀神的目的來使用它們,讓它們在永恆中有價值。接著又提到兩種眼光,一是帶著單一純潔的心來追求人生目標,另一個是帶著扭曲的動機看待周圍事物。前者引致光明的人生,後者卻導致走進黑暗的深淵。綜合以上兩個對比,都提到我們的心當專注的方向。本段經文也是提到相同的主題,我們能否事奉兩個主人,一是為了自己利益的滿足,另一個是讓主的心的滿足。這兩個目標可能同時達到嗎?讓我們一起來思想。
前面問題的答案在一開始就說出來了:「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有的人會覺得這句話有點太絕對。一個人在兩個公司同時兼職,白天服事一個老闆,晚上再兼一份工,賺點外快,有事麼不可以的?這裡提到的事奉主人,必須要按照當時社會奴僕服事主人的背景來了解。可能一個奴僕在兩個主人的手下服事嗎?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主人對奴僕的要求是全心全意順從。神對我們這些事奉祂的人的要求也是一樣。我們對祂的態度應當是忠心討祂的喜悅,不能夠三心二意,在主人以外又討好另一個主子。主耶穌把一個奴僕同時服事兩個主的困境講出來了:「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心思不專,兩面討好的結果是,失去了對主人的忠誠,也虧缺了專心服事的基本態度。主對祂的僕人服事上的要求就是專心與忠誠。這也是妻子與丈夫之間最重要的對待方式。我們不可能讓自己的配偶在外面拈花惹草。同樣的主對我們這些服事祂的人也是一樣,不能與其他的主人分享。
什麼是主耶穌在這裡關注的對象,它會讓我們對主服事的態度分心?24節最後說出了答案:「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就是財利的意思。賺取財富的野心想要與神競爭,想奪取我們的心去歸向它。它是破壞我們服事神心志的另一個主人。我們活在世上的人,幾乎沒有一個不被它吸引,在它的誘惑之下心旌動搖,幾乎要棄甲投降,帶槍投靠。
我們既然活在世上,要與錢財斷絕往來是不可能的事。人要活下去總要有經濟來源。主沒有讓我們節衣縮食,過著不食人間煙火的日子。祂要我們將錢財擺在正確的位置,不要成了另一位主人,來分散我們對主忠誠服事的心。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主耶穌的教訓中約有三分之一經文提到有關錢財的教導。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中用不義的管家作比喻:「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16:9)主要我們善用在地上短暫的錢財,讓它在永恆的事業中發揮功用。可見主並沒有讓我們丟棄擁有的財富,而是要我們將財富放在正確的地位,它是主所賜給我們的福分,讓我們在地上可以平安度日。但是我們千萬不要當財富的奴僕。整天心思意念都纏繞在如何致富上。這樣財富就成了我們的主人,而不是讓我們能夠運用來服事神的手段。
今日的世界,人被錢財誘惑,拋棄道德規範,不顧人格尊嚴,去做虧心事的人,多如過江之鯽。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殺頭生意有人作,賠錢生意沒人作。」這種風氣也滲入教會中。當我們看見那些富足人出手闊綽,趾高氣昂的模樣,雖然表面上不屑與之同流,心中卻暗自羨慕不已。就連獻身服事的傳道人,竟然也自己投身追求財富,還鼓勵全教會一起朝著發達的方向去追求,稱之為成功神學。有位約珥奧斯丁,宣稱神願意人富足,只要人願意向祂求。如果求而不得,則是禱告誠心不夠。還以自己家庭成功富足為例,吸引眾人效法。如此煽動之下,全教會一股腦追求成功發達的風氣。在這種教導下,讓基督徒的心思變成財迷心竅,將向神禱告當成讓他們發財的手段。這完全偏離了聖經教導的內容,真是可悲。許多人被吸引加進這種教會,當然也有很多失望而歸。財富的集中若違背神限定的規範,必然會走向敗壞。有許多權力過度集中,奉獻過多失去監督機制的教會,最後爆發醜聞。或是領袖墮落,或是貪污腐敗。數萬人的教會在短時間內被主懲罰而瓦解。殷鑑不遠,值得我們警惕。
總結
主耶穌要我們正確對待財富,它不是我們的主人。只是神賞賜我們的福分,讓我們為神保管,為神國所用。為神國忠心管理錢財,而不是被錢財奴役,讓它奪去了我們對神專一忠誠的心。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當拿在財富引誘下跌倒的人引以為戒。專一而忠心地服事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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