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9日 星期六

以信心回應神的呼召

創世記的前11章描述了人類被造以來經歷罪的污染而墮落的經過。整個內容可以用八個字概括:「創造、墮落、洪水、巴別」。神創造人類的原本心意受到了魔鬼的破壞。具有神形象的人類,受罪的引誘,而墮落背離神。然而,神並沒有放棄祂的計劃,祂一面對犯罪的人施行懲罰,同時也積極進行拯救的工作。神一而再、再而三的拯救行動,向罪人發出施恩憐憫的呼召,這正顯出了神對人堅定的愛。故事進行到亞伯拉罕,整個敘述的速度慢了下來,前面的段落可以看作神救贖歷史的序曲,直到亞伯拉罕出現,神的拯救工作進入了主旋律,聚光燈集中在這個人的家族。神的拯救是藉著揀選一個人,並他的後代,進而擴及普世萬民。這個人就是亞伯拉罕。本文將要敘述亞伯拉罕蒙神揀選,順服神的呼召,而跟隨神的經過。因著這個人,神對人類的拯救跨進一個新頁。

呼召離開不信的環境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

本句經文並不是新段落的開始,新的一段應該開始在1127節:「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創世記每一段的區隔都有個慣用語:「某人的後代toledot)記在下面」。當作一段新敘述的記號。段落一開始就描述了: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1131-32)可見一開始的時候,他拉就已經帶著亞伯拉罕以及相關家族成員,一起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住在哈蘭。直等到他拉死在哈蘭以後,亞伯拉罕才進一步順服神的呼召,離開哈蘭,向進迦南地前進。我們有個疑問,到底是亞伯拉罕蒙神呼召,還是他的父親他拉蒙神呼召,決定離開家鄉。此處似乎說是他拉帶著整個家族離開吾珥。但是使徒行傳中,司提反回顧以色列歷史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徒72-3)可見一開始,當他還在迦勒底吾珥的時候,神的呼召就臨到了亞伯拉罕,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他的父親他拉可能也同時受到神的呼召,或是接受亞伯拉罕的勸告,決定帶著全家離開吾珥。

吾珥是一個崇尚月神敬拜的大城。在猶太人傳說中,他拉就是從事偶像製造的工作。約書亞記中記載:「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書242)這句話將他拉描述成一個原本事奉異教神祗的人。一個向來敬拜假神的家族,決定離開異教的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從司提反的辯護中,我們看到,猶太歷史將整個家族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呼召,明顯是以臨到亞伯拉罕為開始。可見他才是遵從神呼召,帶領整個後代跟從神的關鍵性人物。

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家鄉是一個人最熟悉、有最多資源、最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生長於何處,是一個人自我認同的重要成分。就像自我介紹的時候,會說我是哪里人。但是神要亞伯拉罕放棄這個令他感到舒適的環境,從家鄉離開。這行動是背離了自己過去賴以為生的依靠,投身進入一個冒險的旅程。更令人擔心的是,神並未告訴他去哪裡。希伯來書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如果我們有開車迷路的經驗就知道,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對路不熟,穿梭在迷宮一樣的都市叢林中,不知道下一步會面對什麼意外的情況。亞伯拉罕在聽到神呼召後,並沒有退縮不前,反而是毅然決然聽從神的命令,收拾行囊,向著未知的路程出發。一般人我們對於需要冒險的事物,都會怯於嘗試。但是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前途交託神的手中,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我們從小就成長在不信神的大環境,受到的教育或是無神論,或是受到家族民間信仰的影響。要離開過去習慣的安身立命信念,確實不容易。但若是要領受神的福分,就當捨得放下原本令我們自以為傲的事物。如果我們的手中還緊緊握著自認為的寶貝,不忍心放下,根本沒有餘力伸手領受神賜的福。我們信神的過程,就是一個邁向新旅程的經過。當我們聽到神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我們能否放得下過去熟悉的人生道路,朝神指示的方向邁開腳步?亞伯拉罕信心的順從是我們的榜樣。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

神呼喚亞伯拉罕離開自己原本熟悉的環境,並應許賜給他屬天的福分。綜合起來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部分,大國、土地、福分。(1)首先,神應許令他建立大國,當然這是要他的後代子孫來實現的。此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兒子,這應許只是神對他的後裔將會成為大國的預言。(2)其次,眾多的人民必須要在一塊土地上繁衍興旺。神應許他的後裔要承受一塊應許之地為業。經文出自於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的時候,神向他說的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a)(3)最後,神又應許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b)神願意賜下的福分,將會透過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臨到普世萬民。這三個應許當中,最後一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它關乎神拯救普世萬民的計劃。這影響久遠的宏大計劃,竟然是從一個人身上開始,逐步邁向實現。這三個方面的應許,被稱為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約的意義就是以文字明確定下立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自從人類墮落以來,神就與人立約,定規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對於這段經文,我們來思想一個神學的問題。亞伯拉罕之約到底是工作之約,還是恩典之約?工作之約的定義就是,神將對人行為的要求定在約中,當人按照這要求去行,就得到應許的獎賞,否則就要受到違約的懲罰。例如伊甸園中,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之樹的果子,當他吃的那一日必定死。這就是工作之約。相對於工作之約,我們看恩典之約有何不同。因著亞當夏娃在工作之約上失敗,被神趕出伊甸園。神宣告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蛇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句話實際上是應許亞當夏娃,將要在他們的後裔中賜下拯救,最終要擊敗魔鬼撒旦得作為,讓救贖藉著應許降世的救贖主臨到人類。人能夠領受神賜下的拯救,全憑著信靠神差來的救贖主,這完全不關乎人做出什麽功德,達到什麽條件。全然出自於神施恩拯救,人只能憑著信心領受,這就是恩典之約。從這個定義來看,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與亞伯拉罕個人的優秀條件無關,也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本身對神的敬虔,與良好的人格特質,讓神願意揀選他。完全是神主動揀選亞伯拉罕,藉著他來實現神定意要完成的計劃。

23節的經文看來,連續四句話都是以「我必」開頭,表示這是神定意要作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其中並沒有出現一句話,要求亞伯拉罕先滿足某種條件,若達到了,應許才能成就。所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就是出自神恩典的盟約。也就是說,神願意白白賜恩給不配領受的人。當然,我們不能測透神揀選的原因,也不能用人的想法去猜測。神對人的揀選是源自祂屬性衍生的最高旨意,當人被揀選之前,神早就已經定意完成拯救的工作。神對人的呼召的決定因素不在乎人。因此,人蒙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神的約,就完全無功德可言。

3節中神應許屬天福分是透過亞伯拉罕流到他人身上:「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本句話的「為你祝福」的意思,不是單純的善待,而是承認神要藉著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屬天的福分帶給他們。「咒詛你的」則是相反,不承認神會透過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福分帶給他人。對亞伯拉罕的態度,正反映出對神應許透過亞伯拉罕賜下福分的心態。憑信心接受的人,將分享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沒有信心的人則將自己排斥在神賜的福分之外。信心就是人能留在神所立的恩典之約的唯一途徑。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在伊甸園應許,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拯救工作實現的第一步。這救恩的應許經過以色列民在歷史中傳遞下去,最終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上完全應驗。一步接著一步,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完全。整個神對人類拯救的計劃,雖然經過長遠進展,逐步邁向終點。縱觀神子民蒙救贖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見神作工的軌跡。亞伯拉罕之約初步讓神拯救的應許開展,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了救恩,以祂的血立下新約,將神救贖工作帶到了高峰。亞伯拉罕之約應許的後裔是以色列民;應許的土地是迦南地;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舊約時代尚未實現。但是,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再看主耶穌與門徒立的新約,應許的後裔,是所有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應許承受的土地成為神子民承受的屬天基業;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新約裡已經實現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救恩的福分帶給了萬民。兩個約的內容雖有不同,卻一脈相承。我們讀本段經文,讓我們明白神拯救人類的計劃,從四千年前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開始進行。實行的方式就是,揀選一個人,從這人身上發展出一個分別為聖的民族,讓救恩能從這個民族傳揚出來,進而臨到普世萬民。神的拯救計劃早在祂的永恆旨意中,經歷長遠的歷史進程,延綿不斷。我們也因著信靠基督,進入了蒙神拯救的行列中。神的救贖的工作最終也必然完全實現。這就是本段經文傳遞的重要信息。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
「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4

亞伯拉罕身為神所揀選,讓神的拯救工作付諸實現的開創性人物。他在聽聞神呼召時,有什麽反應呢?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作個觀察。第4節說:「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他以單純的信心,順從神的吩咐。相信神的應許必然會實現。試想,同樣的呼召臨到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受寵若驚,開始向神推脫:「神啊!這個責任太重大了,我怕自己不堪承受,把你的計劃搞砸了。還是找別人吧!」亞伯拉罕並沒有畏懼不前,而是抱著信心,正面回應了神向他的呼召。他的信心正是領受神所立之約必經的途徑。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蒙召進入神的約中,不能以自己本身的優點自誇,連超越群倫的信心都不是蒙神拯救的決定性因素。救恩是按照神的旨意主導的。但是,人對神不信的剛硬心態,卻是將自己排除在神聖約之外的關鍵原因。人的信心不能成為神必然要揀選的理由,對神的不信卻是人自己承受滅亡命運的關鍵原因。神要救人的行動不是毫無決斷,讓人來決定的事,而是神對人主動的施恩憐憫,這就是神主權的彰顯。人用信心領受神的恩典卻是人當行的義務。不信就自嘗惡果,一點不能怪神。這種信心與救恩不對稱的關係,是人類邏輯很難理解的事,卻是聖經中描述的神拯救的方式。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正是七十五歲。事實上離神應許的實現還有長遠的時間。當時他連一個子孫都沒有,更不要說後裔成為大國,承受土地為業,甚至神要透過亞伯拉罕和其後裔賜福萬民。亞伯拉罕不把神的應許當作虛幻渺茫的空話,何時應驗,遙遙無期。他單純地憑著信心,就帶著僕人牲畜,走上神所呼召的道路。從亞伯拉罕的行動,可以看出信心的外在見證就是順從神。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有信心,這不成為神的呼召臨到他的條件;信心所帶出的行動卻是蒙神呼召的人,當盡的義務。所有對神抱著真實信心的人,必然會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

今天所有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門徒,在重生的那一刻,就是憑著信心領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他當思想亞伯拉罕得以蒙神拯救的開始,就是憑著信心跨出第一步。我們今日也是如此,接受基督救恩,因信稱義之後,緊接著仍然要追求活出順從基督命令的生活。信靠與順服密不可分。亞伯拉罕是如此,我們今日的基督徒,不止在信心上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踪,順服的行動上也當效法他。

結論

在神拯救罪人的歷史中,亞伯拉罕是位當重要的人物。神對罪人的拯救是透過呼召一個蒙恩的人,磨練他一生順從神。再透過他的後裔,一代傳一代將應許傳遞下去,成為一個蒙神揀選的族類。最終再通過這個族類,把救恩帶給普世萬民。耶穌基督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實現。世人通過接受基督完成的救贖,罪得赦免,免去神的憤怒。這就是萬民因著亞伯拉罕得福的實現。福音透過耶穌基督臨到了萬民,信福音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神的應許絕不落空。在今日的世界,我們不要忘了萬民中仍然有尚未歸信的人,亞伯拉哈之約要透過廣傳福音進一步實現。每一位基督徒都在這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之中。切莫妄自菲薄,當接下福音的棒子,急起直追。

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登山寶訓關於情慾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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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經文提到十誡中的「不可殺人」這條誡命,主耶穌將它提升到更高一層的要求。天國子民的倫理不是如同法利賽人守律法的心態,去謹守一套外在的規條。而是要超越法利賽人標準,要求內心對神聖潔的渴慕,期待活出合神心意的行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出六點「律法主義道德觀」與「天國倫理」的對比,每次都是以慣用語「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為開頭。本文進一步討論其中的第二點「不可姦淫」。
禁止姦淫與內心純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7-28)

「不可姦淫」是神藉著摩西頒布十誡中的一條誡命。主耶穌在前面提到過,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可見主耶穌在此處正是要闡明本誡命當如何成全。主耶穌在教訓中用「你們聽見有話說」指出法利賽人守此一誡命的態度;再用「只是我告訴你們」對比出主按照神頒布律法的真義來闡釋本誡命。法利賽人將律法理解為對外表條文的拘守,以為守住了就得以免去審判;忘記了律法背後有神永恆的心意。基督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內外一致地活出誡命裡的精義來。

主耶穌曾經將誡命的總綱闡釋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十誡正是這總綱的具體實踐。「不可姦淫」這誡命同樣是以這總綱為中心。怎麼在這條誡命中體現出「愛神、愛人」的原則?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無論男女。「姦淫」是輕視神設立婚姻中神聖盟約的關係。並以愛為名,追求個人私慾的滿足,忽視對同樣具有神形象的他人尊重,後果是讓自己與姦淫對象的婚姻關係遭到破壞。在神頒布的十誡中,姦淫在神眼中被視為罪。

主耶穌闡釋的天國倫理,不僅停留在禁止實際作出來的姦淫行為。更進一步追溯到人內心,禁止人想要去行姦淫的動機。為何人會想去與異性發生性關係?這本是神造人的時候給人的本能。性衝動是人類繁衍後代不可缺乏的動力。然而,性衝動不可能無約束地,放任人憑本性恣意而行。那人類間家庭倫理關係就會產生極大的混亂。婚姻制度的設立就是神按照祂最高的旨意,讓人藉此繁衍後代的性衝動,在最穩定的關係底下進行。我們不會因為性衝動,隨意地與異性發生關係。因為人在婚配中的愛情關係是獨占性的。當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無論男女都是極度痛苦的傷害。若因放任情慾而生出人際間嫉恨,會有不可收拾的後果,確實需要防範。性關係是限制在婚姻裡面,這是古今中外倫理都有的規範。然而,人的本性不是那麼容易被倫理所約束的。因此,婚外性關係的發生,在人類歷史中,從來沒有停止過。在今日的社會,婚外性關係更是司空見慣,社會對此已經見怪不怪了。在一個風氣開放的社會,許多人不在乎傳統的倫理標準,我們怎麼看待聖經中對此的教導。我們不可能去否定主耶穌教導的倫理標準。但是怎麼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來,變成更需要我們思考的事。

主耶穌將舊約標準提高到,不僅是禁止姦淫的外在行為,更是要求我們內心不要去放任這種想去姦淫的欲求。如果我們只是因著害怕受到律法的處罰,而不敢行出來,內心卻讓這種情慾的追求在內心醞釀,這只是把問題隱藏起來而已。主耶穌將之視為在內心中已經犯下了姦淫罪。當我們聽到主的這項教導時,心中必然會產生震撼。主的命令是什麽意思?我們真的能夠做到主的命令嗎?主是要我壓抑自己的性衝動嗎?如果我做不到,違背了主的命令,豈不是陷在一種為犯罪愧疚,卻又無法勝過的惡性循環中嗎?這都是我們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心中產生的問題。

我們回顧創世記中神命令亞當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可見夫妻間的性關係不是咒詛,而是神聖的。性的需求既然是在人類墮落以前就為神所創造,它的本身並不是罪。主也不會要求我們如同柳下惠一樣,坐懷不亂,對性沒有反應,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主耶穌既然說過:「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19:12)可見對性吸引力沒有任何反應是特別的恩賜,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能做到的。對於絕大多數基督徒,進入婚姻是常態,保持獨身反倒是特例。聖經也從來沒有鼓勵基督徒去過禁慾的生活。適婚年齡男女尋求交往對象,準備進入婚姻中,是個該走的正常道路。背後的動力就是男女間尋找伴侶的需求,不該去貶抑它。然而,主耶穌教導我們若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等於是在心裡已經犯了姦淫的罪。我們當如何遵行主的教訓,既不會對性的需求強行壓抑,也不要落到心裡犯罪的地步。

因此,我們需要更清楚了解主耶穌所說的「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的意義。這句話原文重新翻譯是:「凡以一種貪戀色欲的意圖,來看一個女人。」本句話的「看」這個字是現在式,表示一種持續,經常性的行動。也就是習慣性地做這種事。一個男人持續性地以垂涎的欲心,想要與某位女人發生婚外性關係。這樣的慾求本身就等於在心裡與那女人發生姦淫。雖然,未行出來的圖謀與做出來的行動,嚴重性是有差別。但是隱藏在內心中垂涎女色的欲望,等於是讓姦淫行動在心中醞釀,與做出來的罪行只是一線之隔。如同前面一段所說的,心中持續性地對人懷恨,雖然尚未作出殺人的行動,事實上與殺人間,也僅僅是一線之隔而已。

主耶穌這教訓主要是警告那些在內心存著姦淫的慾望,自以為沒有犯出來就不違反法律法的人,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要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自以為安全。醞釀在心中的淫欲一樣是犯罪。雖然人看不見他內心的圖謀,但是神對人的要求不僅僅是表面的服從,更是內心對神的順服。表面上看來道貌岸然的法利賽人,如果心中保存著骯髒的淫欲,就算別人不知道,實際上在神眼中已經犯下姦淫的罪了。主耶穌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表裡如一,不僅把持外表的聖潔,更要去追求內心的聖潔。這是個嚴格的標準,可以說是常常會指出我們的虧欠。身為基督徒,我們不當規避主的教訓而自圓其說,而是當認真自我反省,而常常求主赦免,潔淨自己。

面對情慾犯罪的態度當如何?主耶穌期待我們的反應是,真實認罪,並願意悔改。不要讓被這種罪纏繞,掉進犯罪而不自覺的麻痺境地。只要我們有願意悔改的心,就不是一種將犯罪當成理所當然的心態,也就不落在「持續犯罪」不悔改的境地,主耶穌應許潔淨我們的罪,不需要成天背負著罪咎,自我放逐。一時的跌倒,主能赦免,持續性的犯罪,不回頭,是濫用主的恩典。有一句話十分有道理:「我們無法避免一隻鳥飛過我們的頭頂,但是我們卻不能容忍鳥在我們頭上作窩。」至於是麼樣的情形是一時跌倒,什麽樣的情形是故意持續性地犯罪。決定於我們對自己犯罪的態度,是願意承認、並願意回頭與否。求主賜給我們一顆敏感的心,明白主的旨意。

內心淫亂的嚴重後果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9-30)

主耶穌知道人在誘惑底下,心裡犯姦淫罪的事很可能發生。祂對此發出嚴重警告,不要掉以輕心,以為律法不譴責內心的罪,自以為無事。主耶穌告訴所有天國子民,若要追求天國的倫理標準,就要遵照主耶穌成全律法的教導而行。主耶穌將姦淫罪的標準從外在作出的行為,進一步追溯到內心的潔淨。不要在心意中醞釀著貪戀色欲的意圖,想要他人發生婚外性關係。在內心放任自己淫欲的思想,就等於是不斷地為實際上作出姦淫的行動,增添柴火。當內心的罪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遲早要爆發出來。主對我們的要求,不僅是外表做到不犯出姦淫罪,更是要我們內心純潔,以純正、尊重的心態,對待周圍的異性。這才是男女之間,光明正大、裡外一致的對待方式。否則用歪曲的心態看待異性,無論任何時刻都要掩飾心中的邪念,行事為人難以坦然,實在痛苦無比。

在29節,主耶穌講出心中犯姦淫罪的嚴重性,並且用兩句嚴厲的話來教導門徒。「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這句話如果是照著字面理解,那真的比伊斯蘭教的刑罰還要嚴重。回教法庭可以判決偷竊者接受斷手的刑罰。主耶穌的教訓是,只要「右眼叫你跌倒」就要將眼睛剜出來丟掉。或是「右手叫你跌倒」就要將手砍下來丟掉。這句話的「讓我們跌倒」指的就是成為導致我們犯罪的原因。如果我們因為被眼目的情慾勾引而心裡犯了姦淫的罪。或是因為著手進行姦淫的犯行,讓我們跌進罪的陷阱中。寧可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與導致自己犯罪的因素切斷關係。這裡提到的挖眼、斷手只是用比喻方式,來指出當盡一切努力來停止犯罪的重要性,即使如同眼與手那麼重要的器官,也寧可切斷而不吝惜。實際上讓我們犯罪的不是眼或手,而是心。如果真的要斷絕一切犯罪的可能性,剜眼,斷手都沒有辦法阻止犯罪的心動。有的人想要戒掉賭博的癮,心想只要沒有指頭,牌也拿不起來了。結果一連砍掉十根指頭都戒不掉,只要心裡想賭,端著一碗米也照樣把手上的牌拿起來。唯有把心挖出來,才能達到連想都無法想的地步。主耶穌的意思絕不是讓我們去砍手、剜眼、或是挖心,這些外在的嚴厲刑罰都沒有用。主要我們嚴重的看待那些引誘我們的心思去犯罪的因素。即使是對我們如此重要也在所不惜。主要我們正視那些會讓我們跌倒的因素,這些事物通常是對我們的心發出誘惑。對付一顆容易被引誘的心,往往比砍手、砍腳還要困難。

主耶穌讓我們下定決心對付這些讓我們跌倒的引誘。「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即使要付出剜掉一隻眼睛,或是砍掉一條手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剜眼、砍手是很痛苦,但是比起全身下入地獄,犧牲一隻眼、或是損失一條手又算什麽呢?主耶穌這話的用意,是要我們除惡務盡,需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不要又想勝過誘惑,又捨不得拋棄一些罪中之樂。若是在離棄罪惡誘惑之事上三心二意,必然會功虧一簣,功敗垂成。

每個人對誘惑的反應雖然不同,有的人對於誘惑難以抗拒,有的人不易受影響。不管哪一種情形,我們寧可謹慎地對待這些可能的陷阱。不要自視過高,以為自己百毒不侵,事實上人的軟弱是難以想像的。當自己以為很剛強,絕對不會受誘惑的時候,往往下一刻就立即跌倒。這種事可以說經常發生,屢試不爽。寧可對自己特別小心,遠離一切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因。保羅勉勵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在引誘充斥的環境,我們寧可有自知之明,不視自己為對罪免疫的強者,反而對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惑盡量逃避。逃避不是懦弱的行為,而是願意誠實承認自己可能跌倒的真實境況,而選擇遠遠地避開讓自己跌倒的陷坑。

關於可能有的情慾誘惑,實際上我們當如何防範呢?應注意一些容易讓我們跌倒的地方。與異性來往,盡量在公開場合,絕對不要與異性,單獨關在房間裡面。探望異性弟兄姊妹,一定要與自己配偶同行,或是找另一位同伴。與陌生異性接觸,儘早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讓人死了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心。若夫妻為工作的緣故必須分居兩地,應當避免長期分離,讓婚外情趁人在孤獨的時候侵襲人心。遠離一切容易讓自己掉進引誘的機會。讓自己的行踪公開,不要落單。盡量在公開場合處理事務,讓身邊的人成為監督自己行事為人的同伴。除了逃避性的預防措施,更應當正面地讓自己的心被屬靈的事物佔據。一個飽足的人就不容易受到額外美食的誘惑。我們的每日的工作時程是怎麼分配的?是容許自己無所事事,在網路上東看西看,或是清楚知道自己今日要完成的工作目標,讓自己的心思被有益的事物沾滿。前一種情況就容易讓我們受到廣告誘惑,誤入色情網站的歧途。如果我們無法控制自己對情慾事物產生幻想,就盡量在公開的場合上網。讓自己在眾目睽睽下,受他人監督。

今天的社會風氣,一直鼓勵人追求肉體的滿足,網路上的廣告,與小道新聞,出現非常多激起人好奇的影射性文字。他們是掌握了人性軟弱的一面,用人墮落的罪性來吸引人犯罪。讓人掉進陷阱的誘惑垂手可得。基督徒走在當今的世界,面對的誘惑確實十分大。我們無需掩飾誘惑的存在,假裝對我們沒有影響。世俗敗壞的信息正鋪天蓋地,深入幾乎每一位上網的青少年、與成人身上。其中也包括眾多的基督徒,甚至教牧人員。耶穌曾經警告彼得:「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22:31-32a)撒旦對基督徒的攻擊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我們必須正視此一事實,並當思考如何能在這波攻擊下存活下來。我們唯一的力量的來源,是主耶穌對我們的保護與支持。除此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得勝的希望。

結論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的天國倫理,包含我們生活的每個重要層面。此處主針對十誡裡「不可姦淫」,提出第七誡中所要求的精義。不止停留在行動上不作出婚姻外的性行為,更是要求門徒內心潔淨,不在心中貪戀情慾,意圖與他人發生姦淫。這在色情氾濫的今日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當我們曝露在鋪天蓋地而來,勾引我們跌倒的信息。求主加力,讓我們活在儆醒當中。採取壯士斷腕的決心,遠離引誘我們跌倒的陷阱。並在肢體中彼此勉勵,讓順服主的正面心思充滿我們,以致能不被墮落的潮流沖走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萬民喜信主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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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班獻出了聖誕詩歌「救主已降生」,將我們的心帶到了喜樂、敬拜的氛圍。這優美的音樂正是許多基督徒聖誕節美好回憶的內容。聖誕來臨,你心中想到什麽?聖誕老人、聖誕樹、禮物、大餐。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聖誕的主角是耶穌基督。祂降生人世為我們成全了救恩。我們一生最寶貴的福氣都來自於祂。祂是我們的救主、並主基督。這是關乎萬民的「喜信」。讓我們藉著路加福音的經文思想聖誕的意義。
耶穌降生伯利恆馬槽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2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3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4約瑟也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到了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因他本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5要和他所聘之妻馬利亞,一同報名上冊。那時馬利亞的身孕已經重了。6他們在那裡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7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路2:1-7)

耶穌基督誕生在羅馬帝國該撒亞古士督在位的時代。他的父母是加利利地的拿撒勒人。但是當時因著該撒下了一個諭令,命百姓報名上冊,也就是如同今日的人口普查。古時報名上冊必須回到自己原籍地,約瑟與許配給他的馬利亞,就回到他的祖先,大衛的家鄉伯利恆。這原是要應驗舊約彌迦書對彌賽亞降生地點的預言:「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約瑟帶著許配給他的妻子馬利亞,也在報名上冊的人群中。當時馬利亞已經懷孕,雖然所懷的胎兒不是出於約瑟,而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孕,約瑟仍將馬利亞迎娶。整件事情如此剛好地配合在一起,為要應驗先知的預言,全是神在掌管這一切的發生。

當他們進入伯利恆的時候,馬利亞的身孕已重,隨時會生產。可是當時整個城市接待旅人的客店都已住滿,唯有一家的馬房還空著。需要住宿的約瑟與馬利亞,不得已住進了客店裡的馬房。畜生住的棚子極為簡陋、寒冷、骯髒,不像人居住的房子舒適、清潔、溫暖。除非是萬不得已,任何人都不願意接受這種待遇。約瑟和馬利亞沒有其他的選擇,馬利亞就要臨盆了,不能讓她在荒郊野地上生小孩,只能接受這樣的安排。主耶穌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生的。馬棚裡的馬槽鋪上乾草,就成為主耶穌睡覺的小床。你可以想像當時的情景是何等簡陋,何等寒酸。有一手馬槽歌是這麼麼敘述的:「遠遠在馬槽裡,無枕也無床,小小的主耶穌,睡覺很安康;眾星都照耀著主安睡地方,小小的主耶穌,睡在乾草上。眾牲畜嗚嗚叫,聖嬰忽驚醒,小小的主耶穌,卻無啼哭聲。我真愛主耶穌,求靠近我身,靠近我小床邊,守我到天亮。」我們今日在旅途中追求住星級酒店的旅客,應當去嘗試主住過的這樣的房間,體驗一下主耶穌當年出生時的艱困環境。

牧羊人尋找新生的救主
「8在伯利恆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9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牧羊的人就甚懼怕。10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11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12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那就是記號了。」(路2:8-12)

主耶穌的誕生是如此地平靜,未造成周圍的驚動。最先知道的一群人就是伯利恆野地裡的牧羊人。他們是一群平凡而不起眼的人,位居社會的最底層。神卻讓他們最先知道這消息。他們聽到了一位天使在他們身邊,向他們報告這一喜訊。天使是神的差役,奉神差遣傳遞聖子耶穌誕生的好消息。當時是在黑夜,牧羊人在夜間輪班看守羊群,忽然看見天上顯出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神的「榮光」就是神的「榮耀」。人不能看見神,卻可以感受到神臨在時所顯現的榮耀。就如神在西乃山向摩西頒布律法的時候,出現了:「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24:17)摩西將會幕建造起來時,見到「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40:34)當所羅門獻殿時,「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歷7:1)神榮光通常在重要時刻顯現,代表神臨在祂子民當中。當天使要宣告重要信息時,神的榮光照耀,顯出這話語是出於神。

牧羊人被此景象驚嚇,甚覺懼怕。那天使安慰他們:「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一開始天使命令牧羊人不要怕,要求他們停止現在還有的懼怕情緒。這景象不是帶來令人恐懼的惡訊,反而是傳遞出關乎萬民的大好信息。「傳好消息」原文與「傳福音」是同一個字。在舊約時代,報好信息的人將君王登基的信息傳遍全國,這個報喜信的行動,在以賽亞書中出現:「報好信息給錫安的阿,你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阿,你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懼怕,對猶大的城邑說,看哪,你們的 神。」預言神掌權的日子將臨,神子民歡欣傳遞此一好消息。這行動到了新約時代就用「傳福音」這個字來涵蓋其意義。基督降生就是此處傳遞的好消息,由天使來傳報此一喜訊。並且此好消息是關乎萬民的,普世萬民都因著耶穌基督誕生,而可以同領受由神而來福分。福音是針對萬民的,這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已經應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8)詩篇作者也預言神的拯救將臨到萬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神阿,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彌賽亞就是將這拯救帶給萬民的救主。天使傳報的好消息就是眾人引頸盼望的彌賽亞現在已經降臨。

這位舊約先知預言將臨的彌賽亞是誰?答案就在天使接著說的話中:「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這位剛出生的嬰孩就是將要來完成神拯救計劃的救主。祂不僅是救主,同時也是主,與基督。這三個稱號代表著耶穌的三個身份。救主表示祂要救神的百姓脫離罪惡死亡的權勢。主表示祂擁有舊約神子民對天父的尊稱。基督則是彌賽亞希臘文的翻譯,表示祂就是神差遣來到世上,拯救祂的子民脫離仇敵轄制的君王。如今,先知幾千年來應許降臨的救主已經誕生,神的拯救已經臨到,這真是值得萬民慶賀的大好消息。

如今我們思想那位誕生在伯利恆,包著布,放馬槽裡的嬰孩耶穌。是否對神的信實發出感恩,祂沒有忘記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也沒有忘記對祂子民施行拯救的應許。這臥在馬槽裡的嬰孩就是神應許的實現。這好消息不僅針對當時的牧羊人傳遞,更是對歷世歷代盼望神拯救的人都有意義。神所賜下拯救我們的救主臨到人間了。以一個最卑微,最弱小的嬰孩樣式,出生在簡陋的客店馬棚裡,躺臥在動物吃糧食的馬槽中。這就是神對世人愛的展現,神獨生的愛子,本有與神同等的地位,卻願意放下尊貴的地位,取了肉身誕生在人世。這就是神藉基督道成肉身成就的偉大救恩。我們都在神拯救的群體中。

天使贊美歸榮耀給神
「13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 神說,14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3-14)
在主耶穌誕生的時刻,天上出現了一隊天兵、以及天使,一同以歡慶聲讚美神。他們高聲呼喊:「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這呼喊是對神的讚美。神子耶穌降生人世是件極為重大的事,將顯出了神的榮耀來。無所不能的神卻甘願被限制在有限肉身中。放下天上的尊貴,取了人卑微的樣式。在日期滿足的時候,被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下,為了要救贖活在律法下,卻因犯罪不得與神親近的人類。如今這個日期已經滿足了,主耶穌按照神的計劃,道成肉身,降生人間。這事件是震動天地的好消息,連天使天軍也要高聲頌揚,將榮耀歸於至高之上的神。

天使天軍的讚美同時也向人傳遞出好信息,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縱何等佳美。」(羅10:15) 。因著救恩帶來的平安,藉著聖子降生而臨到人間。人因著犯罪而與神隔絕的關係,靠著耶穌基督成就的救贖,而能夠和好。這就是福音的好消息。這消息雖然是傳向萬民,然而只有憑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才可能真正得到,他們就是天使宣告的「神所喜悅的人」。有一首聖誕的詩歌《寧靜的伯利恆》:「寧靜的伯利恆,平安的夜已深,郊外有一群牧羊人,一起敘寒溫。閃亮無數星辰,寂寞黑夜無聲,幕然有一群天使,宣告好消息。在大衛的城裡救主降生,永恆真道已成為肉身,在至高的天上榮耀歸神,平安歸與他喜悅的人。」所講的就是這段經文的內容。

結論
基督耶穌降生的消息已經在人類歷史上傳揚了兩千多年。牧羊人首先聽從天使傳遞的好消息,第一個來到伯利恆的馬棚,見到了主耶穌。天使天軍也在天地間讚美頌揚。門徒在主耶穌的命令下,將這福音傳到地極。如今傳到我們當中,仍然是同一個好消息。我們對主耶穌帶來的救恩是抱著什麽態度,承認自己的缺乏,虛心接受,還是嗤之以鼻,拒之於千里之外?求主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勇敢地作出決定,歸向主耶穌。接受祂帶給我們的救恩。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神阻擋人狂妄的野心



創世記的前十一章,與其它的篇章重點有些不同。十二章以後集中在先祖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繁衍成為神選召的子民,重點是四位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前十一章則描述亞伯拉罕之前人類社會的演變,重點則是創造、墮落、洪水、巴別塔。

聖經中這段故事與當時巴比倫人的傳說有幾許類似的地方。但是其描述的重心有根本的不同。巴比倫神話也提到了創造、洪水、巴別塔,它描述創造始於諸神間的鬥爭。洪水則是諸神受不了世人的紛亂爭鬧,憤怒之餘,興起洪水來淹沒人類,巴別塔則是人建築通往諸神居處,期望能靠近神,並操控神的途徑。聖經的描述大異其趣,創造是獨一真神榮耀能力的彰顯,祂命令人類代替祂掌管世界,並要求人遵行祂的旨意。當人悖逆時,祂則降下懲罰,卻同時也留下救贖的應許,讓人有回頭的道路。洪水是神對人犯罪的審判,對於順從神命令的人,神卻保留他們的性命。建巴別塔是人類狂妄自大,想與神同等的妄想,此妄想卻被神破壞。聖經與巴比倫神話分別代表兩種世界觀。巴比倫人崇拜的神是人類罪性的投射,充滿了自私、殘暴、與任性。聖經所啟示神的屬性則展現出神的獨一、公義、並憐憫的性情。傳說與聖經記載截然不同。本段描述的巴別塔事件,是人類第一次想要聯合起來超越神的計謀。神對他們的反應是什麽?讓我們來看本經文的描述。

人狂妄自高的計謀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2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3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4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1-4)

整段經文可以分成前後兩部分,分別描述人的計謀,與神的行動。形式相互對稱性,第一節的「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對應第6節的「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第3、4節上的「來罷,我們要作磚......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對應第7節的「(來罷),我們下去」;第4節中的「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對應第9節的「所以那城名叫巴別」;第4節下的「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對應第9節下的「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中間的經文就是第5節「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今天的世界,人類語言眾多紛雜,彼此難以溝通。很難想像人類來自同一源頭,原本使用同一語言。在共同語言下,沒有溝通障礙,大家交流容易不是好事嗎?本來應當如此,但是從創世記一開始,人類墮落以來,無不妄想要用人類自己的聰明智慧,去超越神的地位。亞當、夏娃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想要如神一樣能分別善惡;建造巴別塔的人也是一樣,使用共同的語言,密謀建築通天高塔,傳揚自己的名聲。這是源自人類自高自大罪性,同心謀劃一件集體的惡行。這種狂妄的事情直到今日人類仍然樂此不疲。競相建築世界最高的大樓,深圳平安金融大樓599公尺,上海中心大廈632公尺,武漢的綠地大廈636公尺,迪拜的哈利法塔828公尺,一個個宣稱自己是世界最高,都是在近幾年建起來的。還有一個正在興建的王國大樓,號稱全世界唯一超過1000米的建築物。這些競爭誰更高的行為,想要宣揚人的智慧高超,豈不像是那些建巴別塔之人的心態。

當時人類尚未分散在全地,他們遷移到示拿地也就是後來的巴比倫,今日的伊拉克東部。那裡是一片靠近波斯灣的平原,適合聚居繁衍。人類喜歡聚集在一起,可以相互保護,又能夠組織成為極大的團體,選出領袖,將權力集中。可以集體完成更大的事。當時他們的計劃就是,為宣揚自己名聲的緣故,同心合意建一座城、以及一座高塔。那些狂妄的人彼此呼喊:「來罷,我們要作磚,......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人類以為自己的建築技術高超,可以將磚燒硬,可以用來建造堅固的城牆,以及通天高塔。在古代製磚技術尚未發明前,人類是用土塊夯實風乾成為泥磚,或用鑿出來的石頭建築。因為不夠堅固,數量有限,不能建造巨大建築物。但製磚技術發明後,建造更巨大建築成為可能。

他們集結全體的智力與勞動力。想要合力建築一座通天高塔。這是對神至高權柄的侵犯,人自以為可以與神較量,正如人過去自誇的:「敢與天公試比高。」為了完成這龐大的計劃,他們先在示拿地的平原建了一座城,將全體人力集中在一起。這想法違背了神當初吩咐人遍布全地的命令:「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9:1)這也是神從創世時所有的心意:「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創1:28)人明知神的旨意是要人分散在全地上,卻為了達成高舉自己的野心,違反神的心意,聚集在城市裡,同心籌劃建造通天之塔。想要宣揚自己的名聲。他們如此聚集的目的是:「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這是故意與神的心意違背。神命令他們分散,本是要他們在全地,代替神管治地上的萬物。他們卻反其道而行,聚在一起,不願離開,心中顧念的卻是集結力量,滿足自我誇耀的野心。建築通天高塔,正是想要顯示人類力量足以與神較量,以為可以脫離神的管制,獨立自主。

過去人類歷史上曾經有類似建造巴別塔的想法。想要聚集眾人的智慧、力量,完成一統天下的霸業。二次大戰時的德國,希特勒鼓動德國人的國家主義,積極建軍,侵略鄰國,妄想要恢復過去神聖羅馬帝國的榮光。他的狂妄野心,造成整個歐洲極大的傷害,也害慘了德國人。二次大戰時日本的軍國主義興起,在中國東北與俄羅斯爭霸,進一步侵略中國,並偷襲美國珍珠港,妄想建立大東亞共榮圈。這些都是人類貪欲的表現,藉著國家主義鼓動人民情緒,想要滿足極權者征服世界的野心。今日的世界仍然存在著想要稱霸世界的狂人。利用鼓吹民族主義,用虛幻的目標聚集全國的人力、財力,發展軍事力量,期待從他國奪取利益,達到自我擴張的目的。這種霸權主義的企圖,與當時巴別塔事件非常相似。

本段的敘述,為下一步神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鋪路,亞伯蘭生長的地方迦勒底的吾珥,正是建築巴別塔不遠之處。與狂傲的建塔之人不同,亞伯蘭被呼召離開原本人口密集的城市,往神要他去的異地他鄉成為寄居的。並應許要藉著他成為萬族的祝福。神的命令在建巴別塔之人耳中成了耳邊風,他們妄想高舉自己的榮耀,忽視神要求他們遍滿全地的使命。亞伯蘭與他們不同,他順從神的呼召,離開熟悉的故鄉,前往他鄉。最後成為神賜福萬民的管道。普世萬民因著信靠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基督而得福。亞伯蘭與建塔之人對神命令的態度完全不同,前後成了鮮明的對比。

神阻擋人野心的行動
「5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6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7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8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9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創11:5-9)

人類的痴心妄想驚動了神的注意,神聽聞人類要建造一座通天之塔。祂要「降臨」來看看人類的傑作。人類想建的巴別塔本來要高達於天,作者描述神在天上,卻觀看不到這座塔,還需要「降臨」才能看看人造的城和塔,表示此塔在神的眼中實在低得離譜。人類以為了不起的作為,在神的眼裡卻是極其幼稚。

接著的第6節經文,神似乎模仿人類的呼朋引伴:「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神擔憂人類帶著罪性,謀求自己的私利。當利欲熏心時,妄想利用群體的力量,來達成共同的目標。這目標必然也是將個人私慾達到極致。如果人類同心謀求惡事,相同的語言讓他們溝通順暢,所謀求的就無所不能達成。神不能讓敗壞的人為所欲為,所以就出手破壞人的計劃。

第7節神說:「(來罷!)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一開始原文有個命令語氣的呼喚詞「來罷」,與前面人們呼朋引伴,建築巴別塔的召喚巧妙地對應。作者如此寫作是故意諷刺,人類彼此呼召要脫離神統治,神也同樣呼召來阻止人的圖謀。本句的主詞使用「我們」可能暗示著三一神間的互相商量。神的介入的行動是「下去」,與「變亂他們的口音」。人類想要集合眾人智慧,同心作惡,與神對抗。神的對策就是破壞人的計謀,變亂他們的言語,使他們言語混雜,無法溝通。因著語言不通,人類間生出隔閡,互相不能同心。原本共謀大業的人類,再也不能合作,建築巴別塔的計劃因此被破壞,以失敗告終。因語言不能溝通的緣故,他們不再聚集一處。建築巴別塔,宣揚自己名聲的狂妄計劃,因而放棄。這也正好達到了神要他們分散居住的旨意,如第8節說的:「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人不願意聽從神遍布全地的命令,想要聚集在一處,藉城市保護自己的安全,驕傲地建高塔宣揚人的名聲。事實上就是人妄想藉著集合全體的力量,與神一較高低。今日世上的野心家,也常有這種創立不朽功業的美夢。例如想要統一世界的亞歷山大、蒙古帝國的成吉思汗、法蘭西帝國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他們多半是軍事及政治領袖,想靠著集中人力,財力,智力,實現自己狂妄的夢想,讓自己永垂不朽。他們狂妄的作為都在重覆當年人類妄想建巴別塔的錯誤。

因為那個地方就是神變亂人語言的地方。因此神稱那城為「巴別」,意思就是變亂的意思。地名的更換常帶著讓後代子孫記取教訓的目的。人類為何語言分歧,難以溝通?原因就是他們曾經想要藉著語言互通之便,同心圖謀超越神的計劃。當後代人讀到這個地名,若問起為何叫做「巴別」,就會因這地名的意義「變亂」,記得他們的祖先曾經自大地想與神較量,結果語言被神改變成為互相難以理解。這個字在聖經其它地方又翻作「巴比倫」。這城在聖經常象徵人類為了滿足自己超越神的野心,妄想自己作王,脫離神的管制的勢力。如啟示錄17章中說的那個邪惡悖逆神的中心「大巴比倫」,注定要在神的烈怒中被毀滅。巴比倫與天上的聖城耶路撒冷正好相反,那是神所定下順服神者的最後歸宿。

結論
巴別塔的故事是人類最早想要靠自己的力量,脫離神的統治,傳造自己的王國,宣揚自己的名聲。那是源自於人類罪性中的自高自大而作出的行動。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想與神同等導致了自大的罪性,藉著血緣關係,代代相傳。這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原罪,無人能脫離罪的轄制。直到神差遣主耶穌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才打破這個惡性循環。主耶穌是末後的亞當,罪因首先的亞當一人進入了世界,恩典卻因為末後的亞當,主耶穌進入了世界。讓所有因著信,進入基督裡的人,得免罪的刑罰,脫離罪的轄制。巴別塔給我們後代子孫一個警惕,只要我們有肉體在,一生仍然會與罪掙扎。要小心自己內心中那種想要超越神的狂妄野心。想要靠著集結眾人的智慧、財力,創造宣揚名聲的不朽功業。表面上有冠冕堂皇的正當理由,骨子裡卻是隱藏的自私自大的野心。神對自高者的懲罰見於史冊,記憶猶新。我們絕對不要重蹈覆轍。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怨恨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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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耶穌教導門徒當按照耶穌成全的方式來遵行律法。這就是對天國子民公義的要求,這要求是勝過當代文士與法利賽人所標榜的作法。法利賽人將律法的公義原則變成外在規條,表面守住就沾沾自喜。耶穌的標準遠高過守住規條就自以為義的標準,更進一步從外在的行為追溯到內心的動機,要求內在的聖潔。以下的教訓中,耶穌提出六點對比,糾正當時廣為人知的對律法的誤解,闡釋出神頒布律法的真義,所要達成的目標不是表面上守住規條,而是內心對神公義標準的順服。


恨人相當於殺人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

首先,我們先來看第一個主題「懷恨與殺人」。耶穌提到:「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這並不是直接引用律法內容,來提出糾正;而是針對當時人對律法傳統的理解。這句話「我聽見有話說」是拉比文獻中的習慣用語。接著出現的就是引用出經文,加以解釋。猶太人在傳統上,為了防止人違反律法,在律法條文的解釋上,和律法應用上,加上了許多的細則。這些加上去的解釋廣為流傳,成為猶太人守律法時的依據。這些外加的條文,加油添醋,有時候讓原本清楚的律法精義,反而被遮蔽在多餘的條條框框之內。例如,法利賽人對守安息日所定出來詳細的規條,已經使神命令「在安息日遵耶和華為聖,在祂裡面得安息」這精義,變得隱晦不明。因此,耶穌對此偏差現象提出導正。這不代表主耶穌廢棄律法,而是將律法精義進一步闡明。當人能夠曉得律法的真義,才可能從內心,心悅誠服地活出來。這才是「成全」律法的實現。

本節古人的話說出:「不可殺人。」這源自於十誡裡面的第六誡。另一句話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這句話是民數記經文概略性的引述:「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民35:31)這句話的「殺人」指的是「謀殺」,也就是故意殺害人命,並非失手誤殺,自衛殺人,或戰爭殺敵、或執行死刑。這句話包含了,十誡中重要的誡命,還有量刑的罰則。原本意義是顯現出神重視人生命的價值,不能蓄意殺害,剝奪人的性命。一旦忽視了誡命中神珍惜人命的重要精義,只將此誡命當成避免外在殺人的行動,以免受罰。等於是把誡命積極的意義削弱到一個消極層面:「只要我沒有殺人,我就無需受審判。」似乎意味著,反正我不曾動手殺人,我也不怕會受到神的刑罰。如此就讓律法原本重視人命價值,禁止奪人性命的嚴重性被淡化了。一個不動手殺人的人,可能心裡常常恨惡別人。如果只拿未付諸行動,當作在神面前被算為公義的保障。那是降低了這誡命的標準,到了「只看外表,忽視內心」的地步。

相對於「你們聽見有話說......」耶穌使用「只是我告訴你們......」來提出對比的觀念。耶穌將這句誡命的實踐,提升到更高的層面。本來是「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被提高到:「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原本規範外在行動的禁令,被加深到行動的根源,也就是內心的層面。耶穌警戒,凡是心裡恨惡人的,同樣會受到神的審判。如果誡命的要求只是要禁止外在的行動,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得到。但這並不說明大家都滿足神設立此誡命所要求的高標準。一個克制住殺人衝動,未付諸行動的人,可能心中醞釀對人的仇恨,可能用語言鼓動仇恨的意識,冷嘲熱諷地貶低他人,讓人極為沮喪。在外在行動上,他一點沒有犯「不可殺人」的禁令。但是在神的眼中,相當於他在內心犯了殺人的罪。內在恨人的動機與外在的殺人行動有何關連性?一個是隱藏在內心運作的意念,另一個是將此意念化為行動表現出來。前者是後者的根源。可能有人因為害怕刑罰、害怕承擔後果、畏懼人的譴責,將仇恨隱藏起來,未付諸實施;但沒有恨意的殺人是不可能發生的。要避免殺人的行為,不能僅僅用加大刑罰力度來阻嚇人,或用後果嚴重來勸告人,那只能約束人的外表行動,無法約束人的內心。主耶穌讓我們在最開始的恨人這層面就要警戒,而得到約束。讓殺人的行動,消弭於動機起始之時。

有一個小故事提到殺人與恨人的關係。在古代執行死刑是用砍頭的方式。要訓練一個行刑的劊子手並不容易,要動手拿著大刀把人頭砍下來,刀起頭落,如果沒有經過訓練,很多人還動不了手。有些剛入行的劊子手,下不了狠勁,結果頭砍了一半,還要再補幾刀,犯人哇哇大叫,死還死得不痛快。旁邊的人看到這種折磨人的方式,心裡也不好過。所以,新的劊子手需要被老劊子手練膽。有一次的訓練方式是這樣進行的。老劊子手約好新劊子手,明早六點準時行刑,要新劊子手上陣。新劊子手從未殺過人,心裡忐忑不安,害怕下不了手。當晚他上床睡覺,心想天一亮公雞會叫,趕上六點的行刑還來得及。沒想到第二天早上醒過來,發現已經超過六點,雞沒有叫,原來雞籠子給黑布蓋住了。他心中納悶是誰搞的,來不及追究。於是急急忙忙穿了衣服,衝去刑場。跑到路邊,一根扁擔從他的腳前倒下來,將他絆跌得四腳朝天,他破口大罵,是哪一個不長眼的,沒看到他匆匆趕路,故意害他跌倒。來不及追究了,只好邊罵邊爬起來,繼續衝向刑場。沒想到,路過一個樓,樓頂上一位婦女從陽台倒下一盆髒水。潑得他滿身污穢,他更是氣得火冒三丈,朝著婦女大罵:「沒看到老子在趕路嗎?回來找你算賬。」帶著一身污穢,繼續衝向刑場。匆匆趕到的時候,已經遲到一小時了。就看見老劊子手,破口大罵:「這麼重要的任務,你竟然還睡過頭了。」一把大刀遞上去給他,新劊子手滿心怨氣無處發,拿過刀來,朝著犯人猛地一砍,真的是刀起頭落,一刀斃命。其實,前面的發生的意外,都是老劊子手設計的,故意要惹新劊子手發怒。人在怒氣中,平時膽怯而幹不出來的勾當,都能因著怒氣而幹出來。著整個是老劊子手訓練新劊子手的過程。讓他怒氣填膺,抑制不住而發狠殺人。

恨人與殺人就在一線之間。我們可能沾沾自喜,幸好我的修養良好,自制力強,不會動手殺人。可是我們是否經常,放任自己對他人的怒氣,在心思意念裡奔馳。對於得罪你的人,咬牙切齒,想要找到機會就來整他一下。主耶穌將不可殺人的誡命,升高到內心的層次,我們連埋在心裡怨恨的心都不可以有。不只是不可將殺人付諸行動;連在心中醞釀,未實行出來的殺機都不可以發動。這個標準就非常高,到一個難以作到的程度了。我們可以自我反省,在人際關係間,是否有落在無端發火,遷怒於人的情況。主耶穌將「動怒」用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動怒的直覺反應就是咒罵,這是對敵手最直接的攻擊。我們有時會用污言穢語羞辱別人,會用低賤的貶義詞來貶低別人。猶太人所罵的「拉加」正如它發音的粗厲,是廢物、垃圾之意。「魔利」則是笨蛋,蠢貨之意。罵人是人發洩怒氣最簡單的方式,因隨口而出,較難約束,也較容易犯。

為什麽我們會向人發怒,甚至惡言相向?這是因為我們本性中存在自我中心的罪性,當自己重視的想法不被接受,或是自己的欲求被攔阻時,就會認為別人心存惡意,對攔阻我意志遂行的人發出反擊。當我們在眾人面前被人糾正錯誤,會感受自己面子掛不住,於是就會向對手反罵回去。當我們在群眾壓力下,有時候還可以克制怒氣不要發出來。但是躲在網絡的隱匿身份下,人的克制力會降低,當面具卸下,發出來的攻擊性話語,更顯得殘酷無情。語言暴力已經在今天社交媒體中,司空見慣,甚至見怪不怪了。在社交媒體上罵人,與在現實生活中罵人,都是涉及人身攻擊,在神眼前一樣是犯罪。我們當正視這種經常在語言上犯罪,卻不以為意的現象,主耶穌對此種行為是發出譴責的。

有的人以為,能做到行動上不殺人已經不錯了,主耶穌把聖潔的標準提得更高,實在很難做到。是否因為反正誡命難作到,我們就不要去遵行?當然不是。就是因為我們常常會違反誡命的內容,正好讓我們警惕自己的內心。人心詭詐常自以為義,覺得自己非常了不起,不會犯罪。實際上拿主耶穌的鑑察內心的標準來自我檢驗,我們必須承認,離主的要求差得很遠,常常違背主的誡命。登山寶訓中的主耶穌將誡命要求提高,不是讓我們束諸高閣,與我們無關。而是指出我們的不足之處,讓我們不要輕易驕傲,自以為義。在主耶穌的嚴格的檢驗下,我們都不合格。都要朝著主要求的方向急起直追。這就是成聖道路要達成的目標,是要我們認真面對,深自檢討,身體力行的。

積極化解仇恨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太5:23-26)

在當今關係複雜、交往頻密的社會中,偶爾會發生與人衝突的情形,因此也免不了被激怒、或是惹動他人憤怒。在耶穌提出的高道德標準以下,我們當如何面對這些狀況?有的個性強的人絕不認輸,得理不饒人,絕對要向對手爭回這口氣。有的人忍氣吞聲,雖然沒有報復的行動,卻懷恨在心。以上兩種反應方式都不符合主耶穌的教訓。主耶穌教導我們,面對與人產生了過節,無論是得罪人,惹動人憤怒。或者是自己被別人得罪,而心中憤恨不平。解決的方式應當是去與對方和解。這話說來容易,做起來卻是要克服心中許多障礙。人對自己有種尊嚴感,如果身份或是意見被別人踐踏,很容易怒氣發作。雖然不見得將怒氣發出來,實際上做出報復的行動。但是,將怒氣埋藏在心中,對自己就是個折磨。主動去找對方尋求和解,本身需要放下身段,拉下面子,還會帶著幾許擔憂,如果對方拒絕和解,豈不是熱臉貼冷屁股,再一次被對方羞辱一頓。有了這層考慮,大部分的人對於有過節的對頭,不會採取主動和解的行動。

主耶穌對於這種弟兄間交惡的關係提出了勸告:「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句首有個「所以」,代表是從上一段經文衍伸出來的結論。既然,對弟兄懷怒難逃避神的懲罰,當如何解決這種已經存在的衝突?主耶穌讓來到神面前獻祭的人,先自我回想,是否有弟兄因為我的緣故心懷憤怒,也就是反省自己是否得罪了人。這裡並不是讓人回想自己被別人得罪了,而生出不平的心理。得罪他人的人本應當主動尋求和解,而不是被得罪的人。然而人際間關係的破壞往往很難分辨,誰是先惹動他人憤怒的。此處主耶穌要求來到神面前獻祭的人,先反省自己是否有錯,而不要記掛著他人在何處虧待我。

為何神不喜悅心中有罪不認的人來獻祭?因為那違背了獻祭最根本的意義。以賽亞書說:「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1,15) 獻祭是個求神赦罪的禮儀。罪人藉著獻祭,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愆,帶著祭牲來到神面前,以祭牲代替自己,被殺獻在神面前,以此求神饒恕。既然獻祭的意義是求神赦罪,如果心中還有得罪人之處,又不願去面對,獻祭成了表裡不一的行動。神對此種情形極為厭惡。將獻祭禮儀延伸到今日,就是基督徒來到神面前的禱告,或是敬拜。我們是否一面有得罪弟兄的罪還沒有認清楚,卻又向神獻上敬拜,發出對神贊美的禱告?詩篇中說:「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這是個很嚴重的警惕,特別是願意在神面前敬拜與禱告的人,都是對主認真、與主親近的基督徒。主耶穌要求他們先反省自己是否有得罪人的地方,未認罪悔改。若真有這種情形,主要門徒停止手邊獻祭的禮儀,先去向弟兄尋求和解。敬拜或禱告是件何等重要的事情,怎麼能夠進行到一半就停下來?如果在敬拜的儀式當中,想起了自己有罪不認,一切敬拜的行為在神眼前只是行禮如儀的表面功夫,不能得神悅納。寧可放下一切,先去尋求和解,再回來敬拜。從此教導,可見主耶穌重視人心中怎麼面對罪的問題。得罪人而不肯解決,就是犯了不順從神的罪。這罪攔阻我們與神的關係,當我們帶著錯誤的心來到神面前敬拜,不但不能讓神悅納,反而惹神憤怒。

主耶穌勸告得罪人的人,主動去進行和解。該道歉就道歉,該放下心中的仇恨就放下。對方怎麼反應我們無法掌握,至少我們作到自己在神面前該盡的本分,無愧于神,也無愧于人。主耶穌用一個例子來說明要把握時機和解糾紛。就像一個人在得罪人後,被對頭當場抓住,要拉到官府,進行訴訟。在這種情形下,主耶穌告誡:「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知道自己得罪人,有錯的地方,就要及時道歉,賠償對方損失。免得被拉到官府後,被定罪,蒙受更大的損失。這句話本來是指人與人之間糾紛解決的方式。但也帶著末世的警惕,我們犯罪實際上都得罪了神,他沒有直接降罰在我們身上,還給我們機會悔改,回到神面前尋求與祂和解。當我們及時認罪悔改,改正我們錯誤的行為。神能夠因著主耶穌為我們附上贖罪的代價,而赦免面我們的罪愆,不再記念。不要等到末世來到神的審判台前,還帶著一生罪孽未認清楚。那時面對神的時候,真的要羞愧難擋了。

結論
登山寶訓中主耶穌糾正了當時對律法應用方式的誤解,祂教訓我們,不要對人心懷怨恨。凡是放任心中怨恨滋生,甚至發出咒罵的言語,都難逃神的審判。同時主耶穌也警戒我們與人結怨的解決方式。基督徒在親近神之前,先要自我反省,是否有得罪弟兄之處,若發現有,就要主動尋求和解,該道歉就道歉,恢復和好關係。不要等到主耶穌再來那日,帶著冤仇來到神的審判台前。寧可遵照主命令被人虧待,不要見主面時被神責備,那是讓人痛苦不堪的。

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洪水後的應許

Landscape with Noah, Offering a Sacrifice of Gratitude - Digital ...
洪水退去,災難結束。挪亞從方舟中走出來,經過災難的方舟外世界,一片被毀滅後的景象,滿目瘡痍。這雖然是神對罪惡審判的過程,也是個浴火重生的過程。神將罪惡洗淨,卻保留下挪亞一家,與同挪亞一起上方舟的生物。這就是地上所僅存的生物,也是一切重新開始的起點。

挪亞出方舟向神獻祭
「15 神對挪亞說,16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17在你那裡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都要帶出來,叫他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18於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出來了。19一切走獸,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20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22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8:15-22)

在洪水漫溢、淹沒大地的時刻,一艘方舟飄蕩在汪洋之上。此時神沒有忘記方舟中還存留著挪亞,還有他所帶上去的人與動物。8章1節說:「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記念」這個字,在創世記中首次出現。接下去的經文,這個字將會出現多次,經常都關乎神重視祂與子民立約和應許。約定義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神記念祂的應許,代表祂準備採取行動實現先前的應許。詩篇中說:「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105:8)在洪水滔滔之時,神將挪亞放在祂的心中,關切他的此時的境況。因為他們是神特意保存下來的一群。神保留他們存活,目的是要讓原本神創造的旨意最終實現。神創世的心意雖然經過人類的破壞,卻要在餘民當中維持下來。神沒有忘記祂在災難中保存的子民,命令挪亞從方舟裡出來。

神對子民的記念表現在,經歷浩劫後,神讓餘民繁衍。洪水淹沒大地本是神對罪惡世界的審判,這同時也是潔淨罪惡,保存餘民的過程。洪水的意義不在毀滅,而在神對於墮落世界的潔淨,讓順從神的人能重新生長。神命令挪亞一家,以及保存的生物出方舟,在洪水消退的大地上重新發展,讓他們可以「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這與創世記第一章神造生物的命令呼應:「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創1:22)除了萬物繁衍眾多之外,神也命令人類:「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神原本讓人代替祂管理萬物的旨意並沒有廢棄,將會在挪亞一家的身上實現。這旨意延續到如今,我們也是神保存下來的餘民,祂記念與我們所立的約。即使人會忘記神,神也絕不會毀棄與子民所立堅定的約。神的子民當忠於神的約,憑信心留在神的約裡面,成為蒙應許的子民。

挪亞是一位存著信心,進入神立約子民行列中的人。他經歷了神信實的保護,留存他一家的性命。他深深明白,若非神施恩拯救,他一家早已死在洪水中。他感謝神的救恩,剛踏出方舟,就以獻祭來回報神的拯救。20節描述:「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這是挪亞對神感恩的回應。在災難中,神記念挪亞;從災難中出來後,挪亞也記得是神施恩拯救他。按照人以自我為中心的本性,通常很容易忘恩負義。挪亞不是如此,他築了一座壇,從神讓他帶上方舟的潔淨牲畜中選出祭物,向神獻上燔祭。燔祭是將祭物完全燒在壇上,象徵獻祭者將自己毫不保留地全然獻給神。挪亞獻祭所升起的馨香之氣達到神面前,蒙神悅納。神喜悅的不是豐富的祭物,是人全然委身的心。當神聞到了挪亞獻祭的馨香之氣,因著挪亞的真誠而感動,心裡定意:不會因為人的緣故,再次咒詛這地。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說,不會再以洪水毀滅世上的活物。雖然洪水的懲罰並沒有改變人心中所存的罪性,人仍然保有亞當夏娃傳下來的罪性。也並沒有廢棄了人犯罪後大地受咒詛的狀態,仍然像伊甸園裡神說的:「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創3:17b)神應許不再全面性地毀滅生物,給人在地上生養繁殖的環境,也給人為罪悔改,尋求赦免的機會。這應許是給全體人類的普遍恩典,但不是永無止境的。末世的審判至終仍然會來到,那時神不再是以洪水毀滅,而是以烈火將世界銷化,建立新天新地。現今的世代就是神留給人尋求祂的救恩的時機。我們從挪亞的故事可以看見末世的懲罰與洪水的毀滅類似,是十分可怕的。但神留給順服祂的人得救的機會,也是確定的,方舟預表末世的救恩,在基督裡的人就蒙救贖,免於滅亡的命運。這是我們唯一逃避災難的機會。

神賜人權柄管理全地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2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3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4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7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創9:1-7)

在前一段神應許挪亞,不再因人的緣故,用洪水來毀滅地上活物。本段將提到神應許的另一件事,就是讓挪亞一家在地上繁衍,讓萬物服在人類的管理之下。頭一句話就是「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賜福」這個字的意思是指,將好的東西賜予他人,如福分、健康、成功、生育能力。人類領受神所賜的權柄,代替神來管理全地,這就是神所賜的福。本段經文與創世記第一章,亞當夏娃領受神賜福相對應。經文提到:「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兩邊都提到神賜福;也都提到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又提到人要代替神管理萬物。神交付亞當的任務,如今同樣交付給挪亞。我們活在今天的人類,同樣領受神賜的福,接受神吩咐我們繁衍眾多,代替祂管理全地的責任。我們當慎重看待神給人尊貴的地位。

神將管理萬物的責任託付給人這責任雖然沒有變,亞當與挪亞與萬物的關係卻有所不同。在伊甸園中,萬物與亞當間存在和諧的關係。2章19節說:「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但是在洪水過後,人與萬物的關係改變了,成為:「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萬物都服在人的管轄之下,可是正面的和諧關係,已經轉變為負面的彼此為敵。這是因著人墮落後,大地受到罪的咒詛產生的結果。如今人類仍然承受這個地被咒詛的後果。地上百獸對遇見人的時候,大部分都是驚慌恐懼。人類受神託付管理萬物,但人因著罪性帶著掠奪的貪欲來作這事。過度開發造成自然環境嚴重的破壞。森林遭到濫墾濫伐,造成山地水土保持不良,青山綠水變成不能種植的荒地。過度獵捕野生動物,造成稀有物種頻臨滅絕。羅馬書說:整個世界在人治理的底下,嘆息勞苦,巴不得早日脫離這轄制。

另外一個與伊甸園不同之處就是,神容許亞當夏娃吃田野的菜蔬。洪水過後,神卻告訴挪亞:「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人在伊甸園原本是吃素,但洪水以後,神容許人類吃動物的肉,這是人類吃葷的開始。這並不意味著吃素比吃葷更為聖潔,也不表示這樣更符合神心意。不管葷素,都是神所賜的,人類只管安心領受。即使在今日,舊約禮儀律中規定不潔淨的動物,因著神得潔淨,不再算為禁忌,也一樣是可以吃的。神在此這裡留下了一個禁令,就是「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這是神在律法頒布以前就定下來的。原因不是潔淨與否,而是血裡帶著動物的生命,我們不吃表示對神命令的尊重。今日有些教會教導可以吃血,認為創世記的禁令已經過去,不再適用。無論新舊約的命令,在使用命令已經時過境遷,應用當與時俱進的解釋時,需要注意經文前後是否給出了永恆不變的原因。如果原因沒有因時間而改變,不應該隨便推理出神命令廢棄的理論。無論吃或不吃,這不是關乎神永恆旨意的絕對性真理,無需為此爭議。

在神交付人類管理萬物的使命之時,神定下了一項重要的命令,就是「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個原則與世界中的不可殺人類似。這是在人類重新在地上繁衍的最初時刻,神定下的命令。超前所有人類文明中「不可殺人」的法律。人的生命是由神所造,任何人或獸都不可惡意謀殺,奪人性命。古今中外各民族國家都有這條法律,其源頭在哪裡?就是神所立下尊重人命,不可殺害的原則。殺人在歷代的社會都是最嚴重的罪行,因為殺人者否定了人命的價值,這個價值是神所賦予的,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害。

為何不可隨意殺害其他人性命,神給出了根本的理由:「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這理由是個永遠不變的真理。我們在被造的時候被賦予神的形象。這形象就是人與萬物不同之處,人有理智能進行細密的思想,有愛能與他人建立緊密的關係,有道德情操能追求善行,有創造力能推陳出新,有尋求神的本性能敬拜神。這些都反映出神榮耀的尊容。具有神的形象,讓我們生命的價值在神眼中極為尊貴。人世間多少人輕視人命價值。憑著叢林法則爭強鬥勝,誰力氣大就有權利任意而為,甚至殺害人命。這樣嚴重的罪行,從創造初期的該隱一直到今日,從來沒有停止過。這是神眼中看為邪惡的事,神必要追討這些殺人犯的罪行。「追討」這個字在第五節出現了三次,和合本只把「討」翻出來一次。代表謀殺這行為在神眼中看得極為嚴重。

神要嚴厲對待這個殺害人命的人,要他負起責任。謀殺者當承受的後果就是「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與摩西律法中的「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2)然而,聖經中對於過失殺人,也有分別處置的方式。在出埃及記下一節經文說:「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出21:13)這就是後來約書亞在迦南地設立逃城,讓失手殺人者能有個躲避人追討其罪的地方。漢高祖劉邦在攻入關中時曾經與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此原則與聖經規定的類似。可見這條法律是跨越各民族,普遍存在人心的自然法。

既然此處神譴責的是謀殺,執行死刑,戰爭時保衛國家不在此範圍內。然而,既然人命關天,為神所重視。執法者判決死刑應當極為謹慎,千萬莫草率判人死罪,造成人冤屈而死。宋朝歐陽修曾經在瀧岡阡表中描述他的父親為官定人死罪時之謹慎態度:「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身為判官有權定人生死,在引用法條定人死罪前,尚且盡一切努力,為罪犯求生路。以免造成他含冤而死。人命的價值在中國古代的清官中,仍然是十分重視。聖經中永恆不變的寶貴原則,值得今日的我們認真對待,謹慎遵行。

神立約不以洪水滅地
「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10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11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1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14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15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16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17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9:8-17)

洪水是個毀滅性的災難,是神審判罪惡的行動。這不是一件神樂意見到的事,是神傷心憤怒下必須施行的處置。在除滅了犯罪之人後,神接下來要做的是恢復與重建的工作。挪亞出方舟,雖然性命得以保全,但見到方舟之外一切都被毀滅,心中必然充滿了驚駭。在驚魂甫定之下,挪亞聽到了神向他發出曉諭,要與他並與他一同上方舟的家人、動物立約。「約」是用語言文字定下立約兩方之間的關係,相互的委身,並且在違約時當付出的後果。這約被稱為「挪亞之約」是創世記中第一個經文明說的神與人之間所立的約。神對挪亞重複敘述這個約許多次。頭一次是洪水還沒有來臨前,預先告知:「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創6:18)接著在挪亞獻祭後,神「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8:21)最後,神更加清楚地向挪亞曉諭約的內容:「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9:9b)神重複的目的是為著讓挪亞對此約印象深刻。神應許保全普世生靈,讓他們在地上休養生息,繁衍發展。

這個約的特質是神向人主動提出,單方面表達神自己要做的事,應許保障人與動物的性命,不再用洪水毀滅。此約是個無條件之約,並未要求人滿足任何條件,此約即已生效。所以是個普及萬人、包含百獸的恩典之約。「恩典之約」的性質是:雖然人不配得到神所賜的恩,他也沒有任何功德來賺取此恩,但是神卻願意白白地向人施恩憐憫。神樂意將「普遍恩典」遍及萬民,不管他是否信靠神,都能夠領受。正如主耶穌曾描述神對世人無私的恩典:「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保羅佈道也提到神普遍施恩給世人:「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7:17)這「普遍恩典之約」本身並不帶來救贖,卻是讓人活在神賜的恩典之下,給人機會思量神的美善,期待他們尋求神的拯救。「普遍恩典之約」服事神在歷史中進行的救贖之功,為基督的救贖鋪平道路,讓人在領受普遍恩典之下,可以進一步接受神的救贖之恩,得到靈魂的拯救,脫離滅亡的命運。

雨後天邊出現的彩虹,令人心中出現耳目一新的感受。這是神留在世上,記念祂與世人立下「挪亞之約」的記號。神應許挪亞以及從方舟出來的生物,祂不再用洪水毀滅這地。並且使用彩虹為記號,讓人知道神立下的約是堅定不變的。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記號的存在在於提醒立約的人,不要忘記了與神立的約。例如,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後裔立的「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所有受割禮的人,當接受這記號,就知道自己是效法亞伯拉罕的信,進入此約中。信心才是留在約中的條件,外在的記號不是,卻是個對自己的提醒,不要忘記神與亞伯拉罕子孫立的約。另外,安息日是「西乃之約」的記號,每逢以色列民守安息日的時候,就記得自己與神立了「西乃之約」,立志遵守神的律法。神與挪亞立約是以彩虹為記號,每當雨後天空中雲彩被太陽返照,就會出現彩虹。人們看見高掛在天上的彩虹,想到的是神向我們所有挪亞以後出生的子子孫孫說話,神與挪亞的約延續到我們身上。祂應許不用洪水毀滅大地,留給我們生存的環境,讓我們記念祂保存我們生命的恩典。

在16節神說:「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挪亞之約是永遠留存,不會廢棄的。神當初記念挪亞,祂也記念祂所保存的人類,於各種活物。神對祂所造的宇宙眾生的普遍恩典是不變的。當我們看到神放在天邊的彩虹時,是否想到神憐憫我們的先祖挪亞,在災難中留存他一家的性命,這些血脈傳承到今日世界萬民。可惜的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明白神與人立的挪亞之約的意義。忘記了神存留世人性命於世的普遍恩典。神沒有忘記我們。不但賜我們普遍恩典讓我們在地上生存,更願意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將救恩帶給我們,這是神救贖的恩典。唯有信靠祂的人,才能夠經歷祂寶血的救贖,進入與祂立的新約裡面。這新約也是有記號的,就是主耶穌立的聖餐。我們每逢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當記念祂為我們的罪捨身流血,代替了我們的刑罰。使我們得以免去神的憤怒,得到永遠得生命。這才是神救贖工作的高峰。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保存生命於世上,卻忽視進一步認識神差來拯救我們的主耶穌。「挪亞之約」是為了主耶穌帶來的「新約」鋪道路。領受「挪亞之約」的恩典,更當追求信靠主耶穌,進入主的血所立的「新約」裡面。

結論
天邊的彩虹是個美麗的記號,提醒我們神顧念我們,應許不再用洪水毀滅這地,留存我們的性命,在世上生長繁衍。神顧念方舟上的挪亞,祂也顧念祂所造的挪亞後代子孫,不管認識不認識祂。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享受「普遍恩典之約」裡面。不要忘記真正能帶給我們救贖的,是神透過主耶穌成就的特別恩典。此救贖恩典只有靠著,因信接受耶穌的贖罪救恩,進入基督裡面,才能得到。諾亞因信進入方舟,因此逃離了洪水的毀滅;我們今日需要逃避的是末世神對罪的審判,那是必洪水更嚴重的災難。逃避災難的方舟就是耶穌基督。進入祂裡面就能得到完全的拯救,不至於滅亡。趕緊抓住蒙救恩的機會,不要留在方舟之外。

2018年10月5日 星期五

律法的義在基督裡成全


基督在登山寶訓的教導圍繞著一個主題:「門徒當活出天國的義」。藉著八福,宣告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不但是渴慕追求神所要求的公義標準,還要像鹽散發味道,光照在人前一樣,切實地活出來。本段延續這主題,探討如何在生活中實現出天國的義。與登山寶訓最後一段,提到律法與先知如何實現的經文,遙相呼應:「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從前後呼應的教導可以看到,基督教訓門徒遵行律法的真義。這真義正是在基督裡面得以成全。本段就是要研讀基督怎麼成全律法的,我們又當如何遵行。

基督來是要成全律法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一開頭主耶穌清楚地澄清有人對祂的誤解,以為祂出來傳道的目的,是要廢棄律法和先知。這誤解特別是在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中。耶穌對守安息日的態度,以及祂與罪人同席吃飯的事例,似乎與律法所要求的不合,這讓法利賽人感到不安。祂在那些敵對祂的人中,被誣陷為帶頭違反律法。但是主耶穌的態度絕非如他們想像的。祂公開聲明自己如何看待律法和先知:「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本句話中的「律法和先知」是什麽意思?這句話在馬太福音中出現多次,除此處外,還有前言提到的712節:「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還有1113節:「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還有2240節:「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可見當律法和先知一同出現時,律法是指摩西五經,先知是指前後先知書,律法和先知合在一起即指整本舊約聖經。主耶穌否認別人對祂錯誤的指控,稱祂要來廢棄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要否定舊約的教訓。祂絕對不是如此,相反地,祂來世上傳道的目的,就是要「成全」舊約的預言。「廢掉」是指拆毀、推翻、廢棄之意。「成全」則是指使其完滿、成全、達到極致之意。這兩個詞代表兩種完全相反的觀念。主耶穌宣稱自己出來傳道,絕對不是要廢棄律法,而是讓神設立律法的目的完滿達成,也要讓神差先知傳遞預言,在祂身上得應驗。這不是兩個能夠截然劃分的觀念,律法書中也應許神差遣彌賽亞降世,就是要將律法的真義闡明,並帶來救恩,讓神的子民,因著認識彌賽亞,得到生命的更新。先知預言也都指向彌賽亞,耶穌就是先知預言的應驗。所以,基督就是律法和先知所指向的,神對子民拯救的最終實現。基督來成全律法和先知,應該在這「末世」意義上來理解。

            我們可能會有個問題,基督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我們當從神設立律法,差遣先知所要完成的使命來看。神設立律法主要目的,是讓百姓因著遵行神命令,而成為與外邦惡俗有別的聖潔子民。律法的宗旨,與基督救恩緊密連接。它是在基督尚未道成肉身前,讓人先被看守在律法下,讓百姓知道自己有罪,並且以獻祭的禮儀來神面前尋求赦免。它的作用主要是預表性的,指向那最終帶來贖罪救恩的基督。先知的功用也是相似,他們向神子民發出預言,警告他們犯罪的嚴重後果,呼召他們悔改歸向神,尋求神的拯救。這拯救也是實現在基督身上。所以,律法和先知得到「成全」的意思,就是:在基督裡,神設立律法、差遣先知,在神子民中要完成的旨意,在基督身上得以實現。

            18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句首有個未翻出來的「因為」,是用來解釋前句經文的。為何耶穌來,是為了成全律法?因為神頒布律法的目的,就是要讓它最終得以成全,一點一劃也不落空。主耶穌就是那位完成這工作的救主。本節經文與前一節有一點不同,單單提到律法,卻沒有提到先知。這不是故意忽略。而是用「律法」來代表前述的「律法和先知」。神所啟示的真理,一點一劃都不可以廢去。一點就是希伯來文中的最小的字母,一劃是希伯來文中字母裡的小橫線。表示神啟示的完整性,與神聖性。我們不能隨意地刪節,或是增添。神啟示的話語,差一小點,就可能生出意義上的變化。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主耶穌說一點一劃都「斷不」能廢去。這是極強的否定句,表示廢棄神話語是絕對不可以的。本句話的「廢去」與前一節同一個字。「成全」卻使用另一個字,原意是「成為事實」,「實現」。主耶穌說,直到天地廢去,主的話與連一點都不能廢去。表示神話語是永恆有效的,只要世界還存在,律法就繼續對著人類適用。此教訓不像有些人所認為的,舊約教導因為時代變遷,不能與時俱進,就將其束諸高閣。這種對聖經的態度,與主耶穌的想法背道而馳。為何說律法一直適用,直到成全呢?也就是上一節說的,基督必要成全律法。祂帶來拯救,赦免罪孽,並賜下新生命,讓神子民因著聖靈內住,心悅誠服地順從神心意。並且聖靈警戒神子民,使其明白自己的罪,並願來到神面前求赦免。讓神子民活出神在舊約聖經中應許的救恩目的。這就是律法的成全。

            那是到什麽時刻才得以實現?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受死,付出贖罪代價,並復活差派聖靈降臨,律法與先知對彌賽亞的預言已經初步應驗。那為何主耶穌說,律法直到天地都廢去之前都還有效?因為律法的成全,並非在基督第一次降臨就已經完全達到,至終更完美的成全,要等到主耶穌第二次降臨才會成就。所以,只要有人仍然為罪所困,尚未在神面前完全成聖,律法就有警戒犯罪的功能。有人說,聖靈已經取代律法,成為基督徒中警戒犯罪的力量。這種取代的說法並不好,等於變相將律法廢棄。律法中存在著神聖潔公義的標準,這是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讓我們對律法更加儆醒,更加順服的。兩者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關係。而是彼此配搭,共同完成一個目的。律法是文字的清楚警告,聖靈在人內心讓人覺得扎心。聖靈的工作正是警戒人,神是公義聖潔的,其標準在律法中清楚記載。在警戒犯罪的功用上,聖靈取律法而代之的想法,與本句經文不合。至少,主耶穌就曾經在新約時代重申十誡中敬拜獨一真神,並孝敬父母的內容,保羅也命令門徒:「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可見遵行律法仍然是新約時代主耶穌與使徒對門徒的教導。如果已經廢掉了,新約聖經何必再提呢?

律法在兩約的連續性與不連續性

            有人會引用新約中的一些經文,來支持律法在新約時代已經廢去。例如,保羅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加219)「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並希伯來書說的:「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來718-19a)提出律法對基督徒已經廢棄的理論。似乎與主耶穌在此處的想法起了衝突。我們需要按照經文原來的語境明白保羅,及希伯來書作者,說這些話的確實意義。不要誤解經文,將保羅與主耶穌的說法對立起來。讓我們對上述經文一一解釋。

      首先看保羅在加拉太書駁斥猶太主義者的這段話:「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加219)解釋這段話必須了解當時保羅要解決的問題。猶太主義者認為外邦人未行割禮,即使信耶穌仍無法得稱義。保羅極力駁斥這種錯誤的想法。他先在17節提出來:「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在基督裡已得稱義的外邦人,決不能再被算作禮儀上不潔之人,因為基督已經潔淨了他們。如果再算他們是不潔的罪人,等於是讓基督成為助人犯罪的僕役。19節的意思是:我藉著律法,向律法已經死了。一個人「向律法死了」,代表不再從屬於律法的管轄之下,受其控制。向律法死了的方法是藉著律法。怎麼能藉著律法被治死呢?從後一句「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可得到解釋。後句話解釋了前句話中「死」字的意思。與基督同死是指「我們信徒在神眼中,是參與了基督之死,而在基督受死的事件中死去」。由於基督的代贖之死是律法所要求的,因此保羅藉著有份於基督之死而向律法死了。律法對犯罪者宣判死刑,罪債已經被基督還清,以致他不再會被律法控訴其罪狀,而算為不潔的罪人。此經文不能用來支持律法已經無用了。律法中永恆不變的公義標準,仍是我們基督徒當追求的目標。

      在羅馬書中,保羅用另外一節經文教訓賴恩犯罪的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那批人鼓吹,既然基督已經賜下恩典,我們蒙恩之人可以繼續犯罪,叫恩典顯多。過去在舊約時代之人是活在律法的看管之下,一旦犯罪,就被律法定罪。活在律法以下之人,沒有領受基督赦罪的恩典。只能憑著律法中的獻祭禮儀,來尋求神赦免。所作的只能暫時除去良心的罪咎,不能得到永恆的赦免,更沒有力量活出勝過罪的生命。信靠基督之人是活在基督的恩典之下,罪已經得赦免,並領受與基督同活的新生命。這生命對罪的態度是,喜愛犯罪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被釘死,對罪應當是心如止水,而不是繼續犯罪享受罪中之樂。不在律法以下的意思就是,不再活在未信主之前,尚未領受基督赦罪之恩,被看管在律法控訴罪惡的權威之下。與前一段經文類似,保羅教訓的情境是面對一群誤解稱義救恩,以為因信稱義就可以賴恩犯罪。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是指不再活在律法管轄下,在其中沒有基督赦罪恩典,只能讓律法來控訴其罪。這節經文同樣不能用來支持律法的精義對基督徒是無效的。應當是指基督徒不再活在如同舊約時代一樣的,被律法控制的體制下。

            我們再來看希伯來書說的:「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來718-19a)作者面對一群想要離開基督救恩,回到猶太教體制裡面的猶太人。討論的問題是,基督的獻祭成全了舊約獻祭所預表的真義。舊約的牲畜獻祭不能讓良心的罪咎完全除盡,但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是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已經取代了舊約獻祭的禮儀。不但禮儀律已經被基督成全。道德律也因基督提出新的闡釋,而提升到更高標準,從外表遵從律法條文,提升為要求信徒從內心經歷更新,活出神聖潔的標準。所以,這可以被視為基督帶來的律法成全,不是把舊約律法廢棄,而是按照基督所闡釋的方式,實現出律法的真義。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看見,這三段經文,與基督在登山寶訓的教導「律法一點一劃也不廢去」沒有衝突。馬太福音中的教訓提到了律法的連續性,也就是神永恆不變公義聖潔屬性,存在律法的精義當中。無論是舊約、或新約時代,是不隨時代變化而更改的。然而,耶穌說律法最終要成全在基督裡。也就是律法中要求的,神子民當活出神公義聖潔的標準,不能照著摩西律法的那一套體制,依樣畫葫蘆。而是要按照基督所教導的更高的準則而行。這就是律法在新約、舊約時代的不連續性。如果能把握住律法在新舊約中當有的連續性,將其繼續發揚;並能注意律法跨越兩約時出現的不連續性,不要固守舊的體制,而要按照基督所成全的方式去遵行。就能完整地理解聖經中多處看似衝突的經文,化解表面矛盾。若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不至於走進極端。

天國子民當遵行律法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9

            主耶穌講完祂與律法和先知的關係,並非廢棄,而是來成全的。接下來的教訓則進入,門徒與誡命的關係。主耶穌將律法成全在祂裡面,我們這群進入祂裡面的人,對於主所成全的律法當如何對待?又有人以為,律法不是讓我們去遵行的,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活出律法的要求。主耶穌成全律法的意思,就是祂親自遵行律法,已經完全達到律法的要求。當我們信靠主耶穌,也同樣完全,律法對基督徒不再有定罪的作用。主耶穌替我們行全律法,讓我們不再需要去遵行律法。這種想法認為律法在信徒身上已經是無效的,等於是將律法虛無化。這種想法與接主耶穌下來的教訓不合。

            主耶穌說:「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句子開頭就有個「所以」,表示當我們知道主耶穌成全律法之後,接下來當有的作為就是遵行誡命,並且要教導人遵行。很明顯地,主耶穌將遵行誡命,與祂成全律法,用因果關係緊密連接。主耶穌自己成全律法先知的預言;所以,我們當將主成全的內容活出來。有的人對於遵行誡命的教訓有種排斥感,認為因信稱義就已經完全,何必再講遵行誡命?為了避開這句主耶穌教訓的有效性,他們否認「這誡命」就是主耶穌講的律法與先知書中的誡命。而將其理解為主耶穌後來的教訓,稱之為「天國的誡命」。如此就能與摩西律法中的誡命脫鉤。這種做法是為了符合自己的神學,曲解經文明顯的意思。

            無論是卡森的解經書,或是法蘭士著的《丁道爾馬太福音解經》都清楚說明,「誡命」這個字在馬太福音裡面,除了最後大使命那段是指耶穌的吩咐之外,全部都是指舊約聖經中的誡命。而且「這誡命」這個代名詞,在馬太福音中,向來都只能代替前面說過的內容,不能指還沒說出的後來的命令。按照最直接自然的理解,「這誡命」就是主耶穌前一節提到的,律法和和先知書中的誡命。想要避開經文直接的意思,反而顯得牽強附會。主耶穌是要我們去遵行前面說的「這誡命」,正是祂所成全的內容。兩者相互連貫,符合解經時注重的上下文的思路。

            對此我們會有個疑惑,難道要照著舊約時代猶太人守誡命的方式去行嗎?明顯不是。應當做的就是按照主耶穌成全的方式去遵行。律法與先知的誡命,主耶穌已經將其重新闡釋。舊約的禮儀律已經成全在耶穌的身上。祂是最完美的祭司,最完全的祭物,在主裡面就能獻上神所悅納的祭禮。道德律也是一樣,對神頒布的十誡,並沒有廢去,反而是升高到更高的標準,從外表的遵行,進入內心也表裡一致地順服。這不是廢去誡命,而是將遵行誡命提升到更深的境界。

            在宗教改革後的更正教會,因為對抗天主教將行為與信心合在一起當成稱義的條件。因此高舉信心在稱義上唯獨的角色,而生出排斥行為的想法。一旦主張基督徒也應該活出好行為,或是遵行誡命,就過度敏感地指責別人是「律法主義」。這是為了防止偏差而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我們不當過分強調某一些反對律法主義的經文,而全面否定誡命的功效。連主耶穌教訓我們「遵行誡命」的命令都不願意接受。那真的是矯枉過正了。

            主耶穌警告門徒,實現天國的義,與遵行誡命不相違背,而是彼此相合。天國的子民就當按照主所吩咐的方式,活出誡命中的教訓。主耶穌警戒,若有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導別人也這麼作,他在天國的地位將會是最低的。這裡沒有否定此人能留在天國了,只不過因為他的行為與教訓,違背了天國倫理,他在神面前將受責備。反過來,若有人按照主的教導遵信誡命,並且也教導別人這麼做,他在天國終將被尊榮。這裡很清楚地告訴門徒,天國的標準就是主耶穌所闡釋誡命的內容。將「天國誡命」與主耶穌闡釋的律法與先知的教訓,對立起來的想法,不符合聖經整體的教導。
           
就連經常與律法主義者對抗的保羅,對於誡命的態度也認為是,當以實際行為去活出來,並非將其束諸高閣。在羅馬書中保羅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句話的主要動詞是「成就」,與此處主耶穌說的律法「成全」是同一個字根,是滿足,達到完全的意思。既然律法的義是需要被「成就」,就不當是個讓我們廢棄,或忽視的內容。律法的義是神對子民所要求的標準。在被罪控制的人性底下,想要行出律法的義是緣木求魚,因為完全沒有脫離罪的能力。然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贖罪救恩,目的就是讓原本憑著肉體達不到的律法的義,得以成全在我們身上。這種果效怎麼可能達到?唯有我們不再順從肉體,反而順從聖靈,才可能讓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能夠達到目標。這裡所講的不單單就是,救恩中的「因信稱義」的這個層面。在稱義之事上我們一無所能,完全是接受基督為我們完成的工作。然而,這裡經文提到的是成聖的過程,亦即從稱義的地位上更進一步,要順從聖靈的引導,讓律法的義在信徒的身上真實地活出來。

      接下來保羅一連串的教訓都是要信徒治死肉體的私慾,順從聖靈而行。「順從」這個字本身就是亦步亦趨地跟著走的意思,並非站著不動,讓聖靈抬著我們。這想法與主耶穌在本段的教訓相合,「遵行誡命」不是僅僅心裡贊成誡命的內容,而重點是要有實際行動將信心活出來。天國的子民不是對神頒布的誡命無動於衷,而是願意按照主耶穌更新的生命,以順服的心活出來。

天國的義勝過外表儀文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本節經文是連接前面主耶穌吩咐門徒遵行誡命,與後面主教導門徒實際上當如何遵行。主耶穌進一步要求願意遵行誡命的天國子民,不能只停留在法利賽人守律法的的標準。他們非常小心謹慎,將律法的內容分成許多細則與規條。定義怎麼樣作才能達到遵行誡命的標準。並且對一些不能守得住的情形,將標準寬鬆解釋,為其解套。這習慣演變成為作表面文章一般的虛假風格,應付外表規條了事,達到了就沾沾自喜。甚至連為何要遵照規定的原因都搞不清楚,成了墨守成規的機器一樣。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假冒偽善,表面上顯出十分虔誠的樣貌,內心卻失去敬虔的實意。祂又警告門徒,絕對不要向法利賽人一樣,還要勝過這種錯誤的虛偽作風。如何勝過?不是比法利賽人守得更嚴格,守的規條更多。勝過的意思是將律法的真義,從內心中心悅誠服地順從,從動機上願意活出神公義的要求。這正是以西結書中說的:「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耶穌要求門徒與法利賽人對遵行誡命心態根本的差別在於,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遵從,將誡命變成外在的規條。而是要檢視內心,讓基督更新我們的心,讓所有遵從誡命的行動,出自於內在對神的心悅誠服。

結論
天國的義與法利賽人的義最大的差別在於,一是出自內心對神的順服,另一是出於用外在規條來約束人,事實上還是重視人的功德。主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成全,也就是將律法的精義闡明,並更新門徒的心,讓他們因有屬靈新生命,從內在生出對神敬虔的行為。我們當照主所成全的作法遵行神的誡命。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