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中常常會出現需要幫助的人。每當我們遇見有人向我們求助,發自內在的責任心會催促我們為他的問題給出一個答案。然而,極少的情況能有顯而易見的答案,大部分的問題都是盤根錯節,糾纏在隱晦不明的情況中。多半的時候,在當下我們真的給不出任何建議。此時若是草草敷衍一下,言不由衷地給個說詞,別人會感受出我們對他的事不關心。若是疏於考慮,衝動地隨便給個建議,那就會落入瞎子領瞎子的危險之中,結果可能更可怕。輔導有需要的主內肢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有滿心愛人的熱誠之外,還要有清醒的頭腦,找到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所在,以及問題發生的根源,才可能對症下藥,提出有益的建言。
掌握正確解讀的重要性
假設有種情況發生,當有人向我們提出問題:「某種難題臨到了我的身上,請問根據聖經,對於這種事我應當如何處置?」遇到這樣的情形,你會如何反應?通常我們給出的答案,並不是在明白此人遭遇的真實情況後而得出的;往往是根據個人對他話語的了解而得出的。每當我們在聽別人講述他的故事的時候,我們本能性地會開始闡釋他的話,在內心重塑事情的過程。我們給出的建議並非建立在他所陳述的事實上,而是建立在我們對他話語的解讀上。此時,對話語的解讀就很重要了,錯誤的價值觀,導致錯誤的解讀,延伸出錯誤的處置。
三十年前,美國發生的一起連續強姦殺人案。兇手本身是讀心理系,在他犯下連續殺害四十以上的受害者後,因為直接的證據不足。他為自己辯護,聲稱兒時成長於問題家庭,受女友拋棄心裡不平衡,精神有疾病,想要得到陪審團的同情,躲過死刑。他舌燦蓮花,幾乎說服陪審團算他無罪。最後出現一個非常清楚的犯案證據,才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最後全案定讞 ,讓他被判死刑伏法。如果當時陪審團被他的辯詞說服,得出來的及結論就是,將他看成無辜的社會亂象的受害者。可見觀察事情的出發點,會影響我們對事情的解讀,進一步影響我們所認為解決的方案。
我們被造成一個能夠感知,能夠解讀環境變化的活物。當我們對於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物有所解釋,就會激發我們對此環境做出相應的判斷,進而發出行動的影響力。妻子提醒丈夫當作的事,媽媽對兒女耳提面命,都在根據我們對周圍事物的解讀,而給出具影響力的建言。這個解讀直接影響我們提出建言的方向,可見其重要性。問題是我們解讀事情的基礎在於世界的價值觀,還是合乎聖經的原則?我們在做輔導工作的時候,很少想到聖經的教導有什麽用處。我們會覺得聖經是兩三千年前的歷史故事,已經時過境遷,與我們今天發生的情況相差久遠。我們必須承認,在每日生活的實況中,我們很少想到聖經的原則。然而,上帝啟示聖經是為了教導歷世歷代的人祂的心意。既然上帝的旨意是永恆不變的,祂對人類的啟示也是永遠有效。在解讀人遭遇的生活問題,神一樣會有解決的原則。只是我們需要願意去尋求解答,願意去思想其中關聯性,才能得出眉目,給出適切的建言。我們不可能在面對所有問題時,都能找到對應的聖經經文。有時牽強附會地套用經文並不是好事。應用聖經的教導來解決實際的生活問題,應當是原則性的應用。在每段經文中找出其永恆不變的屬靈原則,熟悉每段原則適用的時空環境,在尋找今日遭遇問題的關聯性。運用最適切的原則來解讀求助者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言。
按照聖經原則理解問題
人世間發生的問題,往往包裹在千絲萬縷的人際關係中。真相也常常隱藏在層層疊疊的故事陳述裡面。聖經輔導的目的,不是為了讓求助者覺得好過,而僅僅讓他發洩心中怨言而已。也不是強勢將自己的價值觀加在對方身上,要求其接受你按個人觀點解讀得出的方案。而是帶領受助者到神面前,讓他知道自己的問題只有神才能解答。輔導者的角色是幫助受助者,抽絲剝繭地發覺問題所在,並協助其按照聖經原則,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聖經輔導是有目標的,是由背後信仰基礎支持的。並非以受助者,或輔導者為中心。而是讓雙方都圍繞在對神信仰之下,輔導者以愛勸誡,求神帶領受助者走出困境。
如何合乎聖經地認識人?
(1)情境:首先我們當了解事情發生的情境。所關注的問題是「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2)反應:其次我們當詢問當事人在這情境中的反應。要問的問題是:「針對發生的事,作出了什麽反應?」
(3)想法:明白當事人心中面對此事的態度。當尋找出:「對這件發生的事,那人心中怎麼想?」
(4)動機:最後找出當事人心中有此想法背後的欲求。當探究:「對此事那人到底想要什麽?」
事情的發生源自於內心的動機。動機影響了此人對整件事情的反應,以及態度。正確理解動機,才能找出事情發生的癥結。我們可能會接收到很多的情緒反應,也聽到很多故事的陳述,但不要被掩蓋在其上的情緒,或故事所蒙蔽。找到事情發生的根源,才會正本清源;知道前因後果,才可能提出合乎聖經的解決之道。
合乎聖經地了解他人的問題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們需要以同理心,進入他人的處境中,穿上他人走路的鞋子,體諒他走這段路的難處。心中同情的同時,也不要失去冷靜的心,抽絲剝繭地尋找事情的根源,揣摩當事人對此事反應的動機。按照平時對聖經原則的熟悉,對比事件的相關性,找出最適切的原則來回應,必要時向牧者求助,一同禱告尋求神賜下智慧。神喜悅我們按照祂的心意,在教會肢體間以勸誡互相幫助,體現出主內相互扶持的功能。
在曠野中生出的歪曲思想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2百姓向摩西哀求,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3那地方便叫作他備拉,因為耶和華的火燒在他們中間。4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欲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5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6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7這嗎哪彷彿芫荽子,又好像珍珠。8百姓周圍行走,把嗎哪收起來,或用磨推,或用臼搗,煮在鍋中,又作成餅,滋味好像新油。9夜間露水降在營中,嗎哪也隨著降下。」(民數記11:1-9)
當以色列民離開西乃山,進入曠野的時候,艱難的環境讓他們又生出抱怨來。這不是第一次抱怨,在尚未到達西乃山前,他們曾經在瑪拉抱怨水苦(出15:24)。又曾經在汛的曠野抱怨沒有肉吃:「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喫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阿。」(出16:3)他們頭一次抱怨沒有食物時,神從天上供應了他們嗎哪。他們無需耕種,無需收成,僅僅單純順從神的命令,早上起來在曠野拾取嗎哪,簡直就如同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但是他們白白地到神的供應後,仍不滿足。嫌嗎哪沒有味道,已經吃膩了。多麼像每天不費任何勞力就有飯吃的孩子,嫌媽媽燒的飯不好吃一樣。這種怨言最傷媽媽的心,所有勞心勞力全部付之流水,被人棄之如蔽屣。神對於以色列百姓的怨言,心中必然是傷痛並且憤怒。以色列百姓發的怨言達到神的耳中,惹動神的憤怒。為何神要與無知的人計較,向父母會對兒女的抱怨發怒一樣?因為他們的怨言不是針對著其他人而發的,是針對神。表面上向摩西抱怨生活不舒適,其實是埋怨神帶他們出埃及。此種怨言反映出他們對神的不信靠。
不止如此,他們當中的閒雜人「大起貪欲的心」,煽動他們的怨氣,群眾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一點抱怨的火苗,點燃群眾抱怨的情緒蔓延,顯示群眾中普遍存在的不滿之心。接二連三的抱怨,表示他們心中對環境不耐,而生出苦毒之情。在這種苦毒的情緒之下,不單將神恩典供應當作理所當然,甚至嫌棄食物,將它視為讓自己痛苦的理由,真是忘恩負義到了極點。
第五節說他們「記得」,表示他們受憤怒情緒的影響,思想功能已經扭曲。他們用這種扭曲的眼光闡釋自己過去的經歷。明明是神對他們的恩待,他們視而不見。神天天講嗎哪給他們,卻被視為單調乏味的可厭之物。反而視埃及奴役,轄制的生活為甜蜜的記憶,將其美化為像是生活在度假村,享受高檔美食一樣。心心念念地巴不得重回過去的日子:「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他們誇張地描述現今的境況為:「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用現代話語解釋,就是「這食物淡而無味,讓我吃了四肢無力,頭昏眼花。」
如果我們是以色列民食物的供應者,收到這樣的怨言,心中是何感受?簡直就是恩將仇報,認賊作父,令親者痛仇者快。神花費極大的心思,降下十災,分離紅海,消滅敵人,才得以讓他們脫離埃及的追兵,保全生命。還降下嗎哪,令磐石出水,每日養活他們需要。竟然在受不了曠野的艱難生活之下,思念起埃及的歲月,否定了神千辛萬苦在他們身上施行的拯救,想要投入過去敵人的懷抱。對這種忘恩負義的行為,實在令人忍無可忍。神如果要降罰,即使將他們全部滅盡也不以為過。
摩西在神面前的哭求
「10摩西聽見百姓各在各家的帳棚門口哭號。耶和華的怒氣便大發作,摩西就不喜悅。11摩西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12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你竟對我說,把他們抱在懷裡,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直抱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去。13我從哪裡得肉給這百姓吃呢?他們都向我哭號說,你給我們肉吃吧。14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15你這樣待我,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11:10-15)
在百姓漫天而來的哭號壓力下,連與神親近的摩西都承受不了,來到神面前向神哭訴自己的冤曲。他身為帶領百萬民眾出埃及的領袖,身負完成神託付的使命,如今百姓似乎要造反了,神交付的工作看來就要失敗了。摩西向神哀求所背負的責任太重:「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摩西與百姓對困難的反應並不相同,百姓是藉著對環境的抱怨,間接否定了神對他們的帶領,這是對神的不信的表示。摩西則將難處帶到神面前,祈求神施展能力,幫助他度過難關。
摩西從百姓的怨聲中承受壓力大到向神求死。摩西將自己的苦情向神陳明:「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你這樣待我,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這是一個人承受不了壓力之下情緒的表達,如同約伯在承受極大苦難時的情緒之言。他向神疑問自己生在世間的理由:「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 」(伯3:11)在絕望之餘,他向神發出請求:「願上帝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伯6:9)他們都知道自己的生命出自於神,主權在於神,即使背負承受不了的壓力,也只能求神定奪,取去他的生命。這種哀哭是人情緒的宣洩,在神的寬容下發生,不是我們可以引用來支持自殺的聖經根據。還有一點摩西與以色列百姓不同之處在於,他並沒有生出對神的怨恨之情。他責怪的是他自己,無法完成神託付他的重責大任。他以悲哀之情請神除掉他,將帶領百姓的重任託付給另外的人。神並沒有按照摩西請求的,將其除滅,令他人取而代之,而是為他解決問題。
身為神揀選,帶領神百姓的領袖。無論遭遇何種強大壓力,絕不能因為自己無法承受,而對神產生怨懟之心。百姓因為無知,一旦遭遇困境,就喪失了對神的信靠。但是,領袖不能跟著百姓不滿的情緒起哄,共同背叛神。他所領受的託付來自於神,統領百姓的權柄也來自於神,即使遇到無法承受的艱難,也應該回到神面前,求神幫助他脫離困境。摩西的作法就是直接來到神面前,陳明自己的苦楚;而不是拋棄神託付的責任,與叛逆者站在同一陣線。這就是對神忠實的表現。身為帶領教會的人,可以從摩西身上學習這點領導特質。
神命摩西將領導責任分擔
「16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裡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17我要在那裡降臨,與你說話,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民11:16-17)
我們從經文中並沒有看到神責備摩西,而是交待他分擔領導重任的作法。神命令摩西從百姓中招聚七十位長老與官長,吩咐他們進到神面前來,與摩西共同聽從神所交付的命令。神同時也將賜給摩西的靈分賜給七十位長老,讓他們有能力承擔神託付的領導百姓的責任。
在出埃及記中有過類似的經歷。摩西岳父葉忒羅見到他一個人承擔了審理以色列百姓案件的重任,累得疲於奔命。於是建議摩西:「你要替百姓到 神面前,將案件奏告 神。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纔能的人,就是敬畏 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裡,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出18:19-22)有人以為摩西聽從葉忒羅的建議,是聽從岳父的餿主意,忽視神給他的責任。其實,這樣的講法有點過度引申,推論出聖經沒有說出的評論。只要我們對比出埃及記,以及民數記的這兩件事情,分擔領導重任、分層負責的本質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是出自於葉忒羅的建議,一個是出自於神的命令。難道作同一樣事,只不過起初的建議者是岳父,對的事就變成錯的事嗎?況且指葉忒羅的建議為餿主意的想法,也應當注意葉忒羅不是讓摩西不管神的吩咐,而是要他到神的面前求告神:「你要替百姓到 神面前,將案件奏告 神。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教訓百姓中選出的領袖熟悉神的律法,讓他們分擔審判的責任,正是民數記神吩咐摩西作的事。指其為餿主意是有點過分指控了。
從這段我們可以看得出,神所喜悅的領導方式不是大權在握,將全部事情鉅細靡遺地一把抓。這種作風不但把領導累壞,而且還讓百姓沒有責任感,自認為就是被領導者,只要當個乖乖聽話的順民就好,就算天塌下來也不關我的事。健康的領導作風是,建立制度,分層負責。訓練百姓中的領袖,對整體有歸屬感,明白整體異象,分擔領導責任。當個體知道整體的目標,自己在達成目標上有一份責任的時候,心中就會被激勵,積極參與在領導交付的任務中。分層負責的領導作為,不止在今日才被運用在各種社會組織中,這原則早在三千四百年前的摩西時代,就已經在以色列群眾中有效地施行。這可以成為我們今日教會建立同工結構的借鏡。
神照著他們所求施加教訓
「18又要對百姓說,你們應當自潔,預備明天吃肉,因為你們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我們在埃及很好。這聲音達到了耶和的耳中,所以他必給你們肉吃。19你們不止吃一天,兩天,五天,十天,二十天,20要吃一個整月,甚至肉從你們鼻孔裡噴出來,使你們厭惡了,因為你們厭棄住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在他面前哭號說,我們為何出了埃及呢?21摩西對耶和華說,這與我同住的百姓,步行的男人有六十萬,你還說,我要把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吃一個整月。22難道給他們宰了羊群牛群,或是把海中所有的魚都聚了來,就夠他們吃嗎?23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現在要看我的話向你應驗不應驗。」(民數記11:18-23)
即使百姓在神面前無理取鬧地抱怨,厭棄神在曠野中為他們預備的嗎哪,妄求神給他們以前在埃及的食物,自認為那是美好無比的享受。神忍住對以色列民的憤怒,要藉著這機會讓他們學到教訓。神沒有拒絕他們哭號的要求,神就按照他們所要的,賜給他們肉吃。讓他們知道神沒有吝嗇,不給他們所求的食物;反倒是大大地給他們,大到一個程度讓他們承受不了,為了讓他們明白自己所求的,其實根本不是對他們真正有益的,而是讓他們生厭。
人的慾望往往在還沒有得到的時候特別強烈,痴心妄想地巴不得馬上得到滿足。以為只要得到,自己就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這是人在慾望熏心之下被扭曲的思想。事實,人並沒有透視慾望背後的本質,人所沉迷的事物根本沒有想像中的美好,反而是對人的一種轄制。酒色財氣、聲色犬馬就是吸引人的誘惑,驅使人放棄一切的道德堅持,成為追逐它的奴隸。在得到滿足之前,甘為它作牛作馬,一旦嚐到滋味,馬上心出不過如此的感受,對其絕望。陷在情慾中的男人,為了婚外情對象,拋棄妻子,一旦得到了情慾的滿足,又怕負責任,擔心被糾纏的困擾。始亂終棄之事一再發生。開始既然意亂情迷,為何到手之後卻又棄之如蔽屣?代表所追求的慾望根本不能真正滿足人心,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拋棄到手的目標,追求更強烈、更刺激的慾望滿足。如此追逐下去,人不可能得到安息,反而是被慾望毀滅。貪贓枉法,敗德辱行之人的惡果,殷鑑不遠,歷歷在目,值得我們警惕。
結論
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經歷是人性真實的寫照。人只看見眼前的利益,忽視長遠的目標。以色列人在曠野遭遇難處,就對現狀心生抱怨,用扭曲的心思美化過去被奴役的生活,妄想回到埃及,厭棄神的帶領。神給他們的教訓是,大量滿足他們所求的,讓他們嘗到慾望實際並不如所想像的美好。讓他們痛定思痛,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明白順服神的帶領,對神忠誠,才是他們一生最美好的福分。敗壞的行為源自於内心敗壞的思想,我們從以色列百姓的經歷學教訓,當謹慎反省自己在神面前的心思意念,不要讓慾望歪曲了我們的思想,讓自己一步一步掉進萬劫不覆的罪惡淵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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