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中蛇引誘亞當夏娃墮落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很多研讀創世記前三章內容的人,對於如何解讀其文字的意義,生出了種種疑問。有的人認為內容過於荒誕,無法以現代的理性了來理解,視之為傳說、神話、或者是比喻故事。其實按照整本創世記前後一貫的文脈來看,三者都不可能。作者應該是以記載歷史事實方式,來描述其內容。加上後來主耶穌也肯定創世記的記載。聖經作者保羅對於創世記的觀點,都承認那是確實發生在過去的事件。我們沒有理由將其視為毫無根據的捏造故事。
魔鬼引誘的詭計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2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3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創3:1-5)
創世記的內容直到第三章以前,沒有看到任何罪惡的敘述。在萬物被造的起初,一切都甚為美好。但是第三章的一開始就出現了一隻狡猾的蛇。自然會讓人感到疑惑,難道是神創造了罪惡?或是神造的美好的世界,竟然會無端生出罪惡來?頭一個問題我們很清楚知道不可能。全然美善的神不可能是罪惡的源頭。如果萬物被造原是全然美好,那蛇有怎麼會成為引誘人犯罪的媒介?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在人類墮落以先,靈界早已經有魔鬼存在。牠原是神所造的天使,卻因高傲自大,背叛神而墮落。蛇的出現就是魔鬼藉著蛇來破壞神造人的美好旨意,讓罪惡進入人類,讓人墮落後離開神,服在牠的權勢底下。這就是魔鬼敵對神的作為的展現。啟示錄中曾經描述一件過去曾發生的事件:「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12:9)無法確定這是指魔鬼起初背叛神被趕出天庭,或者是在基督釘十字架後,擊敗魔鬼對人轄制的權勢。第一節中出現的蛇確實是一隻活物,但被魔鬼利用成為迷惑人的工具。
蛇向女人發出欺騙的的話語:「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這句話是個問句,內容卻似是而非,先將神原本命令人的話扭曲了,再將整個句子變成問句,讓人去否定。當人說出「不」的時候。牠又把人說出的否定,轉變成對神命令的否定。本來神對亞當夏娃的命令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2:16b-17)魔鬼將神的命令扭曲為神禁止人吃園中所有的果子。將神對人你的賜福與保護的善意,扭曲為惡意禁止。就好像父母基於對兒女的保護,規定兒女出門遊玩,各處都可以去,就是不可以去危險的地方。兒女的友伴想用激將法來欺騙他:「難道所有好玩的地方,你的父母真的不准你去嗎?」乍聽之下,明顯是否定的答案。一旦用否定開啟了對話,朋友就抓住話柄,順水推舟:「對嘛!你的父母並沒有禁止你到所有的好玩的地方。那就放心去啊!」父母出於對兒女的保護,對兒女行為設下了界限。卻被欺騙者扭曲為惡意地限制兒女的自由。這種帶壞兒女的損友,其詭計與魔鬼如出一轍。
女人在遭遇蛇的第一個謊言時,尚未立即被騙。她糾正了魔鬼的話:「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整句話說得不錯,唯獨加上了多餘的句子「不可摸」,修改了神原來的命令。我們對神的命令應當慎重,不應為了困難執行而刪減,也不應隨自己的意思增加。夏娃回答了蛇的問題,似乎並未忘記神的命令。她自以為不會受騙,卻讓逐漸掉進魔鬼的圈套,卸下對謊言的防衛心。
蛇進一步欺騙她:「你們不一定死。」這是明目張膽地否定神的話:「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兩句話的差別,就差一個否定的副詞「不」。當我們使用「不一定」這個字時,好像還留一點餘地,就算說錯話了,還有圓解的退路,「我有沒有把話說死」。然而,神的命令既然說出了「一定」,那就拍板定案,沒有餘地可言。魔鬼此時是明目張膽地反對神的命令。牠甚至歪曲神規定此命令的動機:「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首先魔鬼懷疑神良善的動機,將其歪曲為出於私心,怕人與祂一樣完全。例如,法律規定未成年青少年不能喝酒,壞朋友就用話語來引誘:「你父母自私,酒這麼好喝的東西,他們自己享受,就是不讓你嚐到飄飄欲仙的滋味。別再當媽媽的乖寶寶了,喝一下又不會死。」又如,拒絕尋花問柳的男人,會被帶壞他的朋友嘲笑:「膽小鬼,不像個真正的男人。懷疑你是先天出了問題。」這些嘲諷的話都是激動人私慾,引誘人墮落的招數,與魔鬼誘惑夏娃相同套路。
魔鬼再投人私慾所喜好,讓人追求以自我為中心,不服在神的管轄之下。這句話「如 神能知道善惡」聽起來十分吸引人。有人會疑惑,人若能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就不會因為無知而做錯事,這豈不是好事嗎?問題是我們知道善惡的標準,卻無能照著這標準行出來。當人尚不知道善惡的標準時,神就是人能分辨善惡的唯一依靠。如果人要把這種分別善惡的權柄,從神的手中轉移到自己身上,想憑自己來判定孰善孰惡,那就有行善拒惡的相應責任。權力原本是伴隨著責任,有越大權力的人,就要為他所擁有的權力,負上事情成敗的責任。例如小孩不能夠拿著父母親的信用卡,拼命消費,最後卻不願付賬,讓父母來收拾善後。未婚男女,在婚前發生性行為,把女方肚子搞大了,想要一走了之,或是用錢解決,撇清關係。不願盡一個婚姻中丈夫,或父親的責任。這些都是自以為知道善惡,卻行不出來的例子。人不服神給他的分別善惡的標準,想要自己做主來分別善惡。最後就必須為自己行動上的軟弱無能,付出代價。
人性中的自我中心、高傲自大的弱點,在此成了魔鬼引誘人所利用的途徑。人有貪財的私慾,就用不義之財來引誘;人有好色的慾望,就用女色來誘人掉進桃色的陷阱。人自覺得懷才不遇,就用吹捧的言語,將其虛榮心膨脹到目空一切。表面上看來,人的私慾得到了滿足,突破了外在的限制,自以為不受拘束,海闊天空。實際上正掉進魔鬼的圈套。每一次人被誘惑跌倒,就收緊束縛人的繩索,直到人完全被魔鬼掌握,動彈不得。這就是魔鬼引誘人離開神去跟隨牠的詭計。我們反省自己墮落跌倒的經過,與始祖犯罪的經過並無二致。都是受不了魔鬼的花言巧語欺騙,一步一步掉進魔鬼設定的陷阱。欺騙夏娃的魔鬼,今日還在想盡辦法欺騙所有人類。我們當記取始祖犯罪的教訓,看清魔鬼的伎倆。
人類受欺騙而墮落
「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6-7)
前一段提到了蛇對夏娃引誘的過程,本段則描述夏娃經不起誘惑而墮落的經過。在一開始夏娃並沒有馬上被騙,她大概還記得神禁止人吃分辨善惡果子的命令。當魔鬼鼓起三寸不爛之舌,否定神動機良善、並極力遊說她,爭取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能力,要她擺脫神命令的束縛,她就掉進魔鬼的圈套之中了。令她立場動搖的原因有三:(1)見到神禁止她吃的果子滋味美好,可滿足她的口腹之欲;(2)果子賞心悅目,滿足她眼目的情慾;(3)且是令她愛不釋手,能使她像神一樣有智慧,能傲視群倫。這些引誘夏娃的情慾,與約翰壹書中描述的世界所追求的價值觀一樣:「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6)這三點經常是人最容易受到誘惑的弱點,也正好是魔鬼讓人跌倒的絆腳繩。狡詐的魔鬼專挑人喜愛的事物來引誘人,物質的需要、內心的貪欲、情感的渴求、權利的爭奪,人一旦有需要,就想得滿足,似乎是理所當然之事。然而,追逐這些事一旦超過正當的限度,就成了罪,往往也就是容易讓人跌倒的弱點。
聖經中對罪的理解,就是偏離了神原本美好的旨意。神造人的時候,是按照神完美的形象,有智慧可以理解神所造的世界,有感情可以表達對周圍人事物的愛,有意志可以順從神的旨意而行。但是,這些美好的事物一旦被人誤用,就偏離了神原本定規的美好心意,將神所賜的能力用來滿足人的私慾,作出了違背神旨意的犯罪勾當。罪的意思不單單是「射箭偏離靶心」,好像左傳說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不會否認自己達不到完美的標準,但是我們對罪的嚴重性,不能看成如此輕鬆。從本段經文我們讀到罪進入世界的原因,就是夏娃聽從蛇的引誘,選擇違背神的命令,滿足自己的私慾。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罪源自於人的意志對神的不順從。夏娃從與原本與神緊密相交、關係和好的狀態,掉進犯罪的陷阱,成為惹動神憤怒的景況,都是因為她在意志上選擇背離神所造成的,如此就是一件嚴重的事。當我們反省自己落在被罪捆綁的狀態,實際上應當看成這是對神心意的背逆,悔改就是從悖逆的心態轉離,歸回與神和好的關係。這點對罪的認知,讓我們重視悔改歸正的重要性。不是去改邪歸正追求成為聖賢,而是恢復與神之間被破壞的關係。
當夏娃吃了神所禁止分辨善惡的果子,也分給了亞當吃。亞當是原本從神那裡領受命令的第一個人,他不但沒有遵守這命令,反而與妻子一同犯了神的禁令。神在向亞當頒布禁令的時候警告他們:「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在他們違反神的命令,吃下禁果之後,他們的屬靈生命立刻與神斷絕,也就是死了。靈性的死亡造成一連串可怕的結果。在這個時刻,他們眼睛明亮,能看到自己赤身露體而覺得羞恥,就拿了無花果樹的葉子,做成了裙子,遮蓋自己的羞恥。當他們尚未犯罪之前,神將他們配合成為夫妻,「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因為這是神所配合,人間最緊密的夫妻關係。兩個人心無邪念、坦坦蕩蕩。
當他們吃了禁果後,罪進入他們心中,他們就眼睛明亮。雖然原本的赤身露體並沒有改變,但是在他們的眼中卻成了羞恥的事。人類未犯罪之前的天真無邪狀態已經不再。就像一個初次犯錯,得罪媽媽的小嬰孩,想要遮掩自己的過錯,不敢看媽媽的眼睛。當人犯罪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對事物看法的改變是從心發出來的,心一旦背離了神,失去了神的保護。被歪曲的視覺,看見的事物都是扭曲歪斜的。犯罪之後第一個出現的後果,就是心不再如原本的光明純潔,表面上似乎是眼睛明亮,眼中看見的視覺,卻反映出心被扭曲了。心靈的歪曲導致人際的關係被破壞。整個與神、與人、對世界萬物的關係,全部都被破壞。人類墮落入罪中就是因此而起。
羅馬書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原罪的教義就是因此而來的。雖然有的人覺得不平,為何亞當犯罪,連累後代無辜子孫,神未免太不公平了。其實,我們只要反省自己,是否也有亞當夏娃一樣的犯罪本性?是否在蛇的引誘之下,同樣會犯出始祖的罪行,就可以知道。這犯罪的傾向已經根深蒂固地深植在我們人性裡面,只要有機會就會顯露出來。這從始祖所遺留下來的犯罪傾向,普遍存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包括尚未成長的嬰孩,無一例外。如果沒有犯出來,只是尚未找到機會,一旦時機來到,必然會做出犯罪之事。即使行動尚未顯出來,內心也蠢蠢欲動。
這存在人本性中的犯罪傾向,就是來自於始祖留傳下來的「原罪」。我們無須因為要讓自己覺得好過而去美化它。應當正視它的源頭,就是內心悖逆神的動機,思想如何回到神面前,去解決這個超出我們能力能解決的問題。唯有來到造我們的神面前,才有可能靠著祂的能力,擺脫罪的轄制。這就是我們需要基督拯救的原因。
人類墮落的結果
「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 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9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13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喫了。」(創3:8-13)
人類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導致靈性死亡。靈性死亡所表現出的結果,首先是屬肉體的思想進入了人的心中,原本無邪的心思變成了污穢羞恥的思想。接著就是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而躲避神。神與人的關係原本如此親密,神可以與亞當直接對話,交付他管理萬物的使命,為他造出親密配偶,與他成為一體。神的聲音原本就是亞當熟悉而願意聽從的。如今情況卻改變了。神在伊甸園中呼喚亞當,原本聽起來親切的聲音,此刻亞當聽見了,卻躲避起來,不敢面對神。這何等像人犯罪後的反應,當人知道自己做出不該做的事,最直覺的反應就是逃避,特別是逃避那曾經對我們耳提面命的主人。在亞當心中他最怕面對的就是,造他、交付命令給他、又如此愛他的神。你是否有類似的經驗,當違背愛你的人對你的期待,作出讓他傷心之事時,因著羞愧,而不敢面對此人。人雖然自慚形穢,想要躲避神的面,但是人躲得掉嗎?
詩篇139篇說:「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黑夜卻如白晝發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詩139:7-12)人會因為羞愧而不敢見神的面;然而,任由人有千方百計,神通廣大,也無法躲藏神的面。因為神是無所不在,也是無所不知的。當我小時候,在朋友家玩耍,與朋友互相丟東西,結果把他家裡的馬利亞像的頭給砸斷了。他是天主教家庭,當時嚇得不知如何面對,就把斷頭用膠布黏回去。想要湮滅證據,讓外表看不出來。事實上無論再怎麼樣掩飾,也是躲不掉的。最後還是被發現了,難逃責備的命運。我們遮遮掩掩的行為,連人的眼睛都躲不過。做出了得罪神的事,還想能夠躲避神的面嗎?這種躲避神的作為,在神的眼裡是十分幼稚而滑稽的,只能反映出自己的心虛而已。當時躲在樹叢裡的亞當夏娃也是如此。想跟神玩捉迷藏,就像嬰兒想要躲起來,讓父母找不到一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們犯錯後的反應,常在重複亞當夏娃當年的錯誤。自以為聰明,在神的眼中是十足幼稚。
神向亞當發出呼喚:「你在那裡?」難道神真的不知道亞當躲藏之處?絕無可能。全知的神當然知道,卻要亞當自己回應神的呼喚。就像父母明知道是自己兒女犯下的錯誤,卻向他們詢問:「你做了什麽事?」不是明知故問,而是要他們誠實面對自己的錯誤,親自承認。亞當知道躲不過神的眼光,出來承認自己的恐懼:「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亞當在沒有犯罪時,他對人與神的關係是天真無邪的。縱然赤身露體,不怕面對自己的妻子,也不怕坦然面對神,就像一個嬰孩赤身不會覺得羞恥一樣,因為他的心中沒有任何邪惡的思想。但是,當亞當犯罪了以後,情況已經改變了,罪惡的思想進入了他的心中。他的眼光被罪所污穢,見到自己赤身而感到羞恥,連神的面也不敢見。
神再問亞當:「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同樣是一個神明明知道,卻要亞當自己承認的問題。神當然知道亞當看見自己赤身感到羞恥,是因為吃了禁果的關係。因為人違背了神的命令,罪進入了人的心中,原以為如同神一樣,能知道善惡是件美好的事情。事實上,吃了禁果之後得到的分別善惡的知識,是人類屬肉體的知識。只能夠高舉人的驕傲,讓人心偏離神美善的旨意,帶來的結果是原本純正意念的偏邪,導致與神與人關係的破壞。人類之間爾虞我詐,掩藏心中詭詐的思想,不能以真面目示人,都是源自於人的知識來源,從完全信靠神的屬天知識,變成屬肉體的知識。這種屬肉體的知識害慘了人,人越是自以為聰明,結果卻離開神的聖潔標準越遠,把事情搞得越糟。人類社會的自以為聰明、相互鬥爭、欺騙壓迫,以上種種罪行,都是因為人用屬肉體的知識,代替了對神的信靠。
人以為吃了禁果之後就變得更加聰明,與神相同。結果是變得更加淒慘,離開了與神親密的交通,靈性死亡,與神、與人的關係都被破壞。當神責問他為何如此,亞當開始將責任推卸到女人身上:「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神藉著責問女人,夏娃一樣把責任推卸到蛇身上:「那蛇引誘我,我就喫了。」推脫責任世人在犯錯時最常見的反應。要怪就怪他人,是別人的錯、是環境引誘我、是社會讓我變壞,千錯萬錯不是我的錯,只要不讓自己負責就好。從社會上這種有錯不認的現象,看見一件可悲的事實。原本受神託付管理萬物的人,卻失去了該有的尊貴形象,成為一個敢做不敢當的人。亞當是直接領受神命令,帶領妻子承擔神使命的一家之主。此時卻成了不敢負責,把犯下的過錯推給女人的懦夫。女人也是一樣,明明是她聽從讒言,吃下禁果,卻把責任推到蛇身上。一個唯獨擁有神形象的最高被造物人類,不能負起管理萬物的責任。反而被另一個被造物指使,虧負了神期待的重責大任,這是何等讓神傷心之事。這就是人類自以為是,違背神命令,吃下禁果後的結果。
結論
這段經文描述了人墮落的經過。人類輕忽神的命令,聽從魔鬼的讒言,想要高舉自己與神同等,結果落入靈性死亡的悲慘命運。當人以屬肉體的知識代替順從神的知識,不但無法如神知善而行善,反而看見自己在棄惡擇善之事上軟弱無力。人羞愧難當不敢面對自我,不敢面對神。想要為自己脫罪,而責怪別人,逃避責任。日後人類社會種種罪惡都是由此而來。當我們知道罪的源頭來自於人對神的悖逆,改變命運的解決之道必然是來自於神,我們需要神的拯救。因著神對人的憐憫,祂為人類預備了救恩,應許將要賜下救主施行拯救。這是我們轉變命運,從死裡得生唯一的希望。這將在接下來的一段經文中進一步探討。
2018年6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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