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先知之言的默示與無誤」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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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黃穎航老師在《聖靈古今論》中寫下一篇論文「先知之言的默示與無誤」。主要目的是證明先知的話不可能出錯。反對斯托姆斯(Storms)所認為先知的觀察、詮釋、應用可能會錯,僅神的啟示部份是不會錯的這想法。護衛先知之言全部出於神默示,不會錯誤的教義。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先知之言的默示與無誤:作者以經文(彼得後書1:20~21)為立論的基礎:「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提出默示範圍包含一切口傳筆錄先知的話。作者再以(提後3:16)為證,主張如同舊約先知話語的無誤的,新約時代所有的先知之言也是受聖靈默示,是無誤的。
2. 評新約先知之言部份有誤論的基礎:斯托姆斯認為先知之言不是先知個人的洞察、直覺光照為出發,而是出於神的啟示。神的啟示是不會出錯的。但的觀察、詮釋、應用可能會錯。 而斯氐認為先知之言的要素是包含上述四項,後面三項可能會成為出錯的原因。作者不同意這說法,認為聖靈能運用影響力,使領受啟示的先知在傳達其信息的過程中,免除一切錯誤。
3. 推羅門徒事件的正解:作者不贊成斯氏以推羅的門徒領受聖靈的信息出錯,來當成支持先知會出錯個案。他認為(徒21:4)只顯示推羅的門徒在傳達聖靈感動的話時,加上了個人意見。這個意見錯了,表示並不是先知之言。無法用來證實先知之言也有錯誤 。
4. 亞迦布預言的無誤:作者用歸算論中的,以經解經、非直解主義、責任歸算來解釋亞迦布預言保羅被猶太人捆綁,被交在外邦人手裏,並沒有錯誤。來反駁新約先知預言也會出錯論。
5. 慎思明辯先知之言的必要:斯氐認為林前14章29節顯示先知的預言也要慎思明辨,可是也有可能出錯。作者認為不是分辨先知之言對錯,而是憑預言的正確或錯誤來分辨出滲入教會的假先知。

評估和比較
1. 本文的優點:從本文看出作者的觀點較像終止論。不贊成削弱新約時代的先知預言的無誤論。而容許新約的先知也可能出有誤的話。優點是持守預言皆是出於默示,不可能出錯的說法。堅守聖經的無誤的權威,否認任何可能出錯的預言,來減低預言的權威性。在解經上較重與整體神學一致。
2. 本文的缺點
 在處理亞迦布預言時,太過於維護神學上的預言無誤論,而忽視經文中預言,未完全照字面應驗的事實。無論作者用歸算論中的,以經解經、非直解主義、責任歸算來圓解經文與神學的不一致,都還是看出了避開字面直解的痕跡。如果按非直解主義,說亞迦布用簡略隱晦的預言,不能按字面直解。那其他地方的預言是不是同理可推。用簡略隱晦方式解預言,也要經文情境的證據來支持。我們又怎麼分辨何處用直解,何處用隱晦方式解?更何以確定先知預言是絕對無誤的?
 作者解釋林前14章29節的慎思明辨,是用於分辨假先知,或不是先知卻誤以為自己是先知的人。但作者並未提出新約先知職分「功能性」的定義,他們是為寫下聖經,傳遞默示而存在?或者如亞迦布一樣預測未來?他們只有暫時的功能,還是在教會中常態性的存在?作者也並未提供如何分辨何者才是真先知?是看預言的應驗,或是與其他先知之言的比較?
3. 作者的目的達到了嗎?就反對斯氏看法上,作者以經文論據,支持先知預言無誤的說法。全篇條理明晰,說服力強。作者的目的應該已達到了。

結論
1. 斯氏與作者相異的觀點,正是代表對新約先知的兩種不同看法。斯氏是持先知之言可能有誤論。在這個基礎上推論的結果就是:今日仍可以有先知出現,只是預言可能不完全正確,需要聽的人慎思明辨。
2. 作者的思路則是,要是真先知就一定不會出錯,要不然就是假先知。以這標準來看,完全無誤的預言,除了舊約時代、及新的初代教會留下聖經話語的使徒、或聖經作者,今日已經不存在這種先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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